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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考核办法为啥要变?

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汪威 实习编辑蒋勇)央行昨天发布最新公告,从今年9月15号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改变过去的存款准备金考核办法,有何深意?

时点考核改为平均法考核,变在哪儿?

简单理解,过去考核方式是固定时间考核,也就是每月的5号、15号、25号这几个时间点,银行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这笔钱就动不了了。而新的办法则是,仅仅需要考核一段时期内的存款准备金平均数,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根据情况动态灵活地调配这笔钱,只要平均数符合规定就行。这种改变意味着什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这给了银行在资金调配上更大的自由度:

郭田勇: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可以自由地安排自己的资金头寸,自主地进行流行性的管理。(改革)在资金调度,在流动性管理上给银行留下更大的自主决策的空间。

释放流动性 但幅度较小

央行方面表示,从大的方面来说,这次的变化有利于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为货币政策操作框架转型创造条件。而从实际来看,采取小步审慎推进的做法,对存款准备金实施平均法考核,目的主要是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流动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而不是增强透支能力。改革后的考核制度有助于金融机构平衡好资金运用效率和流动性安全的关系,在流动性存在一定缺口时还可以释放一定的流动性。不过就当前来看,这次改革会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大的影响呢?郭田勇分析,总体来看,不会:

郭田勇:按照平均数数量,比如在某一段时间内,如果你几天占用的资金量非常少,那么也就意味着后来的一些天你就得需要比较多的资金量,这样你的平均数才上得来,所以说我们也很难把它理解为一种宽松幅度很大的政策。

实际效果相当于小型“降准”

但同时,郭田勇也认为,这次存款准备金考核办法的改革,在实际效果上看,还是释放了一些流动性,客观上相当于一次小型的“降准”:

郭田勇:它的确是趋向宽松的,由于你有自由来调度资金的空间以后,从理论上来讲它是存在略微地降低准备金率的这种效果,但是很难理解为大幅的降低。

另外,还有观点认为,央行这次改革存准考核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资金面,对资本市场来说,也是个利好。

锚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天津证监为实体经济提供硬核支撑

人民网天津12月19日电 (记者李丹)“‘十四五’时期,天津资本市场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主线,锚定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和实体经济需求,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为天津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12月19日,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天津证监局局长张文鑫从五个方面介绍了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情况。

张文鑫表示,“十四五”期间天津市资本市场规模体量合理增长、结构质量持续改善、发展形势稳中向好,为实体经济提供了硬核支撑。

一是支撑“足”,政策机制配套成型。联合出台天津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24条措施、支持并购重组13条措施、支持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天津市资本市场“1+N”配套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联合建立市级层面落实资本市场改革政策工作专班、并购重组工作专班、REITs常态化申报发行工作专班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联合搭建天津资本市场政策库、案例库、标的库、项目库“四库”系统以及多层次REITs市场项目的储备库,形成拟上市企业“四张清单”及银行业重点合作私募机构的参考清单,天津市资本市场“N+N”机制保障体系同步构建。

二是改革“进”,重点改革攻坚突破。近五年,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科创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改革在津落地。债券市场产品创新实践。目前天津市泰达航母等6只机构间REITs项目申报,5只已获批文,申报数量和金额位居全国前列。此外,全国首单平急两用ABS、全国首单数据资产ABS,以及科创债续发行、科创绿色双标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等在天津市相继落地。天津市期货保税交割库从无到有,期货交割库总数达到75家,较“十三五”时期增长25%。22种商品期货在天津市交割,工业硅交割量占到全国1/4。

三是效能“实”,融资服务直达实体。近五年,天津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1.6万亿元,规模达到“十三五”时期融资总额的1.6倍。6家上市公司成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现焕新升级。970家企业获私募基金投资超1700亿元。目前,天津市A股上市公司71家,同比增长18%;总市值破1.66万亿元,同比增长80%。交易所市场债券发行人109家,发行债券存续规模1.28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310家,规模超5700亿元,均居全国前列。参与期货市场的产业客户数量近4800家,较“十三五”时期增长2.3倍。

四是质量“升”,市场运行稳中有进。五年来,全市上市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超100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近8成。去年,天津上市公司整体研发强度3.01%,重点产业链上市公司为7.64%、“两创板”公司为13.53%、科创板公司为28.16%。目前,全市资本市场行业机构财富管理规模超2.2万亿元。证券资金账户总数468万户,较“十三五”时期增长20%。辖区公募基金公司积极推进费率改革,累计为投资者节约成本超2.1亿元;其权益类基金规模由不足800亿元增长至超210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长1.7倍。

五是生态“优”,市场环境清朗规范。“十四五”期间,累计出具行政监管措施181项,较“十三五”时期增长33%;严肃查处财务造假、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20份、罚没款金额4.21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分别增长1.9倍和22倍。联合南开大学等高校开设9门学分课程,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首创并连年开展社区网格化投资者教育特色活动。积极推动天津市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做好退市公司的投资者赔付工作。

(责编:张静淇、陶建)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践中我们关注到,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及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市场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也有了新的更多的诉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部署要求,国家外汇局认真调研市场诉求,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系统梳理贸易外汇收支、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9项政策措施。

问:《通知》有哪些政策思路?

答:《通知》的主要政策思路是:在宏观上,加强和完善外汇领域政策供给,增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围绕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在微观上,积极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简化操作环节,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通知》推出4项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一是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使用市场采购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在线办理收结汇。二是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可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资金轧差业务。三是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委托方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四是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租金。

问:《通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一方面是助力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委托第三方报关的市场采购商户以自身名义线上办理收结汇。另一方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支持银行根据客户业务情况、银行信息化建设等自身实际,灵活使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收结汇服务,提高商户资金结算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银行节约系统开发成本。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通知》在这方面有哪些落实举措?

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净资产小而面临无法获得更多跨境融资等难题,为此,从2018年起,国家外汇局持续加强和完善面向科技创新的外汇政策供给,出台针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从主体范围、试点地区、试点额度等方面对上述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升级。一是在以往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政策覆盖范围从此前的17个省(市)扩展至全国;三是将此前17个省(市)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便利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同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问:《通知》中的哪些政策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简化业务手续和流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业务。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金、外债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2022年开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四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业务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通知》明确,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结合企业需求,有序推动更多资金收支纳入该账户,便利企业资金使用。

问:《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实际显示,企业外债账户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企业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4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并支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申请办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这些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外债账户使用的便利度,获得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普遍好评。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的核准要求,允许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在异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有利于企业更好使用外债账户,减少企业“脚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