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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施行!期货公司居间人新规正式发布!强化“零容忍”震慑,明确五大要求

5月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期货公司居间合作条件、居间人名下客户交易和操作监测、居间人禁止性行为、居间人培训管理等要求。中期协表示,《办法》实施之日起,期货公司所有存续的居间合同均应符合《办法》规定。

业内人士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压实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为期货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五大举措强化居间人管理合规闭环

据了解,为引导期货公司进一步加强经纪业务管理,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中期协结合期货居间人展业现状及自律管理实践,重点围绕居间合作规范、客户交易监测、全流程管理、自律监管及退出机制等五方面进行了优化。

具体来看,一是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要求。明确期货公司不得与已经与其他期货公司存在存续合作关系的居间人开展合作。为防止利益冲突,增加居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不得成为该居间人名下客户的相关要求;规定“机构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成为所在机构的居间人。

二是完善居间人名下客户交易和操作监测要求。将居间人名下客户存在交易行为趋同、配资嫌疑等情形纳入期货公司日常监测范围,明确期货公司对名下客户数量、权益较多的居间人的监测报告要求。

《办法》规定,对于月末名下客户数量超过20名或者客户权益超过200万元的居间人,期货公司应当于每月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对其名下客户的异常交易监测及持续跟踪回访情况。

三是强化期货公司对居间人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居间人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居间人完成职业培训及持续培训的相关要求,强调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居间人的现场培训,督促居间人及时完成培训。强化居间人合规评估,要求期货公司持续跟踪评估居间人合规及诚信情况,并定期向协会提交居间人合规情况评估报告。

四是加强对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的自律管理。明确协会建立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重点监测名单,并持续加强对名单中期货公司的督导,加大自律检查力度。将期货公司对居间人名下客户投诉的应对处理情况等纳入处罚范围。

根据《办法》,协会可以按照相关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现场或者非现场自律检查,期货公司及居间人应当予以配合。

五是完善居间人退出机制。为更好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了居间人退出机制,以强化“零容忍”震慑。

此外,《办法》还结合市场实践对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制度内容、尽职调查、投诉纠纷处理、回访要求、居间报酬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比如,投诉纠纷处理方面,《办法》规定,交易者、居间人、期货公司之间发生的投诉、纠纷等事项可以提请协会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投诉处理或者调解。协会与地方期货业协会建立纠纷调解协作机制,具体调解工作可以委托地方期货业协会开展。

回访方面,《办法》明确,期货公司应当指定人员以电话录音、视频录像等适当方式对居间人名下客户进行回访并完整记录,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负责客户回访的人员不得为居间人及与居间人有利害关系的期货公司工作人员。

浙商期货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屈晓宁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修订的《办法》对居间人明确客户认定关系,涉及客户交易情况和持续培训都做了明确细化要求,能够杜绝利益输送、变相指导客户等行为的发生,有助于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

“《办法》为后续逐步弱化居间人对期货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力,强化期货公司管理居间人的范围都进行了明确说明,更加适合现在行业发展的方向。”屈晓宁说。

在广州金控期货研究中心副总经理程小勇看来,《办法》是适应期货市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完善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修订后的《办法》从居间合作条件、居间人行为规范、居间合同必备条款、期货公司内部管理、自律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居间人进行进一步规范,标志着我国期货居间人治理体系从“粗放式监管”向“精细化治理”迈进,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筑牢合规根基。

期货居间规模有序收缩,展业生态不断优化

“我国期货市场是一个非常专业且小众的市场,居间人在市场推广、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曾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等市场主体之外的重要力量。”程小勇表示,随着期货市场快速发展,尤其是2022年8月1日期货和衍生品法实施以后,原有的期货居间人管理模式逐渐落后于法律法规,期货配资、虚假宣传和防范利益冲突等方面均有必要按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新的法律法规对期货居间人进行与时俱进的监管。

据悉,为加强期货居间人管理、规范居间人行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中期协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同时,为保障《办法(试行)》有效落地执行,提升居间人自律管理效能,中期协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居间人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并同步推进居间人培训课程开发、投诉调解平台建设、资格考试服务等相关系列工作。

自《办法(试行)》落地以来,监管部门对期货居间人展业生态的治理成效十分显著。整体来看,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主体责任显著压实,行业居间活动风险得到有效遏制,交易者合法权益也得到有效保护,行业合规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行业居间人登记规模也呈现有序收缩态势。中期协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底,12813名居间人在协会完成系统登记,其中4417名居间人处于合同存续期,较2024年12月底减少650名,降幅为12.83%。

“据了解,国内排名靠前的期货公司都在有意削减或者停止与居间人合作,将更多精力放在提升职工能力上。”屈晓宁告诉记者,近几年,期货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业务扩展的趋势非常明显。

程小勇也表示,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是发挥期货从业人员的直接服务能力,降低对中介渠道的依赖,从而高效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交易者,助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

我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突破两万亿元

我国期货市场再次迎来重要突破。10月20日,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发文称,10月9日,我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突破2万亿元,约为2.02万亿元,较2024年底增长24%。

业内人士认为,期货市场资金总量持续增长,迭创新高,反映出我国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迈出坚实步伐,品种体系不断健全,各类客户广泛参与,期货市场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功能得到更广泛认同和更有效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稳步提升。

资金体量稳步扩大

继2021年2月突破1万亿元、2022年6月突破1.5万亿元后,我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再上新台阶。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表示,10月9日,我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突破2万亿元;期货公司客户权益合计约为1.91万亿元,较2024年底增长24%。

期货市场的资金总量是衡量行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简单理解,这是指所有交易者,包括企业、机构和个人放在期货账户里的钱加起来的总和。资金体量的稳步扩大,不仅反映出市场各类主体的风险管理和投资配置需求在增强,也体现出宏观经济企稳回升和市场流动性充裕。

南华期货首席经济学家朱斌认为,中国期货市场资金总量突破2万亿元,标志着市场发展迎来全新里程碑。他表示,资金规模快速增长得益于实体经济避险需求增强、资本市场工具多元化及国际化水平提升。境外客户数量显著增加,显示出中国期货市场的全球吸引力持续扩大。

与此同时,我国期货市场客户规模也保持了稳健增长态势,市场吸引力与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全市场有效客户数已突破270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14%。2025年前三季度,市场累计新增客户65万个,客户基础稳步增强。从结构看,机构客户延续平稳增长态势,同比增长3%;境外客户增长更为显著,同比增幅达11%,交易者分布于40个国家和地区。

客户规模的稳步增长以及客户结构的持续优化,为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的驱动下,我国期货市场品种体系日益丰富,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实。

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今年以来,期货市场延续良好的发展态势。近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以单边计算,9月份全国期货交易市场成交770.21百万手,成交额为71.50万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6744.16百万手,累计成交额为547.6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29%和24.11%。

今年前三季度,金融衍生品交易同比呈现显著增长。中期协数据显示,1至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累计成交226.82百万手,累计成交额为188.5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8%和53.26%。

分品种看,今年前三季度,中金所金融衍生品中成交量排名前三的品种分别为中证1000股指期权、中证1000股指期货和30年期国债期货,成交量同比增幅分别为45.41%、47.66%、150.95%;成交额排名前三的品种分别是中证1000股指期货、30年期国债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成交额同比分别增长86.64%、173.35%、35.81%。

新能源金属板块交易同样活跃。数据显示,1至9月,广州期货交易所累计成交371.21百万手,累计成交额为19.9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82%和152.72%。分析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反内卷”政策及新能源产业链扩张带动碳酸锂、多晶硅、工业硅等品种的价格波动明显,吸引产业链企业和投资机构积极参与交易。

“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期货市场通过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三大功能,已成为实体企业经营的“稳定器”。“十四五”期间,中国证监会推动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法规制度不断完善。中国证监会推动出台期货和衍生品法、《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顶层设计,系统性完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体系,健全期货监管规则“四梁八柱”。

期货期权品种布局持续优化,已广泛覆盖农业、制造业、金融、航运等国民经济主要领域,使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惠及千厂万企、千家万户。

期货市场运行稳中有进。期货市场风险防控体系健全有效,经受住了2022年“伦敦镍”输入性风险的严峻考验,长期维持平稳有序的发展势头。1至8月末,期货市场日均成交、持仓、资金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46.54%、97.88%、131.69%,商品期货成交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前列。

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目前,对外开放特定品种和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交易的期货期权品种分别达到24个和95个,纸浆、豆油、橡胶期货陆续通过结算价授权“走出去”,期货市场逐步形成开放、包容、合作的发展格局。

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价格影响力稳步提升。数据显示,今年8月底,期货市场法人客户持仓占比达65.34%,较2020年增长7.94个百分点。期货已成为很多产业企业经营的“必需品”,大部分期货品种已成为境内贸易定价基准,原油等对外开放品种已具备一定的国际定价影响力,为助力企业提升跨境经营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在新一代外汇交易平台推出外币对期权交易

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8月22日消息,为进一步发展银行间外币对市场,满足市场外汇风险管理需求,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将于2019年8月26日在新一代外汇交易平台CFETS FX2017推出外币对期权交易

市场参与者为:具备银行间外汇市场外币对衍生品会员资格的机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开通外币对期权报价和交易权限,其中兼具外币对衍生品会员资格及人民币外汇期权会员资格的机构可自动获得外币对期权报价和交易权限。其他具备外币买卖及衍生品资格的机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币对衍生品会员,并开通外币对期权报价和交易权限。外币对期权参与机构均可参与双边报价与交易,未来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出外币对期权报价行或做市商制度。

交易时间与交易中心外币对市场交易时间一致,即北京时间7:00- 23:30。

关于交易品种,初期推出欧元对美元(EUR/USD), 美元对日元(USD/JPY), 英镑对美元(GBP/USD), 澳元对美元(AUD/USD)和美元对港币(USD/HKD)五个货币对的普通欧式期权交易。支持看涨期权价差组合(Call Spread)、看跌期权价差组合(Put Spread)、风险逆转期权组合(Risk Reversal)、跨式期权组合(Straddle)、异价跨式期权组合(Strangle)、蝶式期权组合(Butterfly)和自定义期权组合(Custom Strategy)等期权组合。

初期采用双边询价、双边清算、全额交割方式。支持通过外汇即时通讯工具iDeal FX协商交易要素并直连交易系统。外币对期权参与机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交易后处理服务平台的外币对期权确认服务,相关安排沿用现有交易确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