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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的行权期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一个行权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具体参照公司有关绩效管理制度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权益,由公司统一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股票期权简称:播恩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80

3、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本激励计划全文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0月10日起在公司官网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鉴于本激励计划中4名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结合上述4名拟激励对象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基于审慎性原则,该4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同时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81人;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0.00万份调整为477.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432.30万份调整为409.30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67.70万份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9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原油投资工具全解析:从QDII-LOF到期货看这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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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投资者可选择的原油工具主要分为四类,各自在价格关联度、成本结构与风险特征上存在显著差异。

第一类是原油商品QDII-LOF,以嘉实原油、南方原油、易方达原油为代表,三者均与油价呈极强相关性,是获取原油Beta的基础工具。

其中嘉实原油100%跟踪WTI原油价格收益率,南方原油采用60%WTI+40%Brent的双基准配置,易方达原油跟踪标普高盛原油超额收益指数。

这类产品本质为FOF,通过持有海外原油ETF/ETC间接追踪油价,部分产品重仓USO,受期货展期损耗影响直接。费用端存在国内管理费、海外ETF费率、展期交易成本与现金拖累的叠加效应,需关注长期侵蚀。当前受QDII额度约束,场外多暂停或小额限购,场内交易拥挤导致溢价率达12%-16%。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升水(Contango)常态下的移仓损耗会让期货指数长期跑输现货,2020年后标普高盛原油超额收益指数相对现货表现更弱,正是滚动成本的体现,战术配置需结合场内溢价与展期结构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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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原油期货与期权,包括WTI、Brent与上海原油SC,是纯度最高的原油价格跟踪工具。原油期货是全球原油价格发现的核心,交易量远超现货,WTI与Brent分别作为美国与全球基准,其期货价格反向指导现货定价。上海原油期货SC与境外高度联动,且能更快反映亚太区域现货变化,目前已被用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产业客户也常通过其进行裂解价差管理与现货贸易计价。原油期权定价合理、联动紧密,成交与持仓规模持续增长。这类工具适合产业客户与专业投资者开展套保、多空或价差策略,但需具备保证金管理与波动风险控制能力。

第三类是海外原油ETF/ETP与境内银行纸原油,海外非杠杆ETF如USO直连WTI/Brent,杠杆ETP如UCO、SCO等自带杠杆,但存在日度复利效应带来的震荡磨损风险,与期货展期损耗叠加后长期表现偏差显著,仅适合短线策略与严格风控者。境内银行纸原油覆盖多空与杠杆、非杠杆品类,是个人投资者的补充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国内原油QDII-LOF底层重仓USO等海外ETF,意味着展期损耗与杠杆磨损风险会向上传导至国内产品端。

第四类是油气股票型基金,与原油价格的关联度相对次优。以商品价格为基准的产品相关性较高,而直接投资油气股票的基金因叠加了地区供需、产业周期与公司经营差异,相关性更低。历史周期数据显示,油气股涨幅普遍小于原油本身,不同指数对油价的拟合程度也存在差异。海外油气股票基金综合费率约1.13%-1.46%,当前受QDII额度约束,场外大额申购普遍暂停,部分产品场内溢价突破30%。这类产品适合希望在原油Beta之外,叠加股息、盈利弹性或防御属性的投资者,但不宜作为跟踪油价的核心配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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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原油投资工具时,需紧扣配置目标:若追求纯Beta与双向弹性,优先选择原油期货与期权,但需具备专业交易能力;若追求便捷配置且能接受一定结构性偏差,可关注原油QDII-LOF,但需规避高溢价与升水结构主导的时点;若希望获取股息与企业盈利弹性,可配置油气股票型基金,但需接受与油价的脱钩风险。同时,需关注基准差异,Brent覆盖全球65%的原油贸易量,南方原油的双基准配置能弱化单一基准偏差。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与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相应授予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关于不可行权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行权日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5)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除满足与首次授予条件一致的相关要求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在行权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基数,各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取消行权,并注销。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相应数量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6月6日;

2、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20.00万份;

3、股票期权名称:开普云期权;

4、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852、1000000853。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述测算不包含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