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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曝投资骗局 几个“婆婆”才能管住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原题:

屡曝投资骗局 被指非法交易

几个“婆婆”才能管住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政府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造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并存。阶段性的清理整顿过后,明确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主体、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地铁上喝农药——2016年8月25日,在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和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遭遇巨额资金损失的唐某和曾某,用“自杀”来博取社会各界对现货交易骗局的关注。

打着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名号,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近年来,这类投资骗局屡有曝光,共同点是没有实物交割、客户资金没有第三方存管、后台设置模拟盘并操纵交易行情,实质上成为交易平台与投资者的赌博游戏。

2月17日,因涉嫌诈骗罪,深圳数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遭当地警方突击调查,涉案公司多名员工被警方带走查问。这是自1月9日,由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牵头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后,执法机构的第一次落地行动。

根据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后发布的公告信息,经摸底调查,全国共有三百多家涉嫌非法期货交易、“类证券”投机交易等违规交易场所,约占交易场所总数量的27%。

专家认为,对于现货平台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因噎废食一刀切;在开展清理整顿活动之外,还应在顶层设计上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虚构交易数据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据了解,此番由深圳市经侦局牵头指挥的调查行动中,被查公司至少有四家,分别为: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贵金属”)、深圳国银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兰州富国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和浙江万心齐利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心齐力公司”)。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发现,以上四家公司曾是或仍是地方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例如,国龙贵金属是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贵交易中心”)的综合类会员、万心齐利公司是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会员。

2月24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广贵交易中心和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但广贵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也未回应采访。

“这些人都是在股票等金融类QQ群上向投资者宣传,发送一些盈利的截图,通过夸大收益、隐瞒投资风险等手段,诱骗你开户做投资,只要把身份证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发送给业务员,远程操作就开户了。”曾于2016年8月,在国龙贵金属开户投资现货白银的孙莹(化名)说。

“可是,操作几次就会发现有太多猫腻,这根本就是在从事非法期货交易。”孙莹说,“一手钱一手货才是现货交易,而我在交易软件里操作买卖的粤贵银,根本就没有真实的货物,没有仓储、物流,没有买卖交割单,完全就是虚拟交易,是一个没有交易对手的封闭市场。”

孙莹透露,在向广东省经信委咨询后,他们才得知广贵交易中心经营现货白银、原油的交易软件并未在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登记,该平台使用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也没有列入公安监控体系。

“在该平台的电子盘里面操作,实际交易盘上的数据都是虚构的,只是模拟数字,无论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格;价格成为一个用来确定内部胜负的指标,即会员单位与个人投资者,形成了对赌的交易模式,所以,会员单位里那些‘老师’,就频繁地诱导我们大量做单、做反向单,使我们遭受损失,他们盈利。”孙莹说。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卫平表示,关于现货交易的合法合规性,重点要看平台的交易是不是以现货交割、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若是打着现货的名义,以投机牟取差价、投机炒作为目的,显然违反现货交易“实物交付”的本质要求,不管是不是非法期货交易,这种方式都已经违规。

深圳证监局副处长杨梅介绍,目前来看,在深圳的炒原油、白银、贵金属以及大蒜等大宗商品的交易场所都是非法的;现货市场按规定是要有现货的,任何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现货交易活动,都是违规的。

“四不管”地带监管缺位一直存在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不只国龙贵金属,广贵交易中心旗下的诸多会员单位都遭到投资者大量投诉,包括广东金成路贵金属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维权人数超过千人。

针对诸多投诉的问题,广贵交易中心曾对外回应,对于违规的会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广贵将从严查处,要求会员单位按责通过赔偿等措施合理应对投诉,并责令整改。

广贵交易中心维权群的一位投资者介绍,贵金属公司向广贵交易中心交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成为平台会员;2016年3月,有部分维权的投资者向广贵交易中心追讨自己亏损的资金,存在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进行了部分赔偿。

据了解,广贵交易中心2010年注册于广州,由广东省属国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发起,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由广东省经信委批复成立,现由广东省商务厅监管。作为地方交易场所,广贵交易中心有政府部门做背书,博得投资者信任。然而,投资者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后,投诉举报往往遇到多头监管者“互踢皮球”。

2017年1月,广东省经信委在官网回应投资者对其批准广贵交易中心的质疑。广东省经信委披露称,其仅是批复同意广东省贵金属中心“试运营”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平台,该交易中心的正式设立及正式运营,仍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记者了解到,2014年起,广东省经信委的商贸流通管理职责划入广东省商务厅,相应监管职能亦转移至广东省商务厅。随后,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书面明确,目前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由广东省商务厅监管,因此,广东省经信委不再承担监管职能。

于是,很多维权的投资者纷纷在广东省商务厅发帖投诉,而广东省商务厅在回应投资者举报时称,广贵中心相关情况应向广东省国资委及广晟公司反映,如涉嫌诈骗,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交易场所会员单位的监管,向来处于公安、工商、商务、证监“四不管”的空白地带,监管缺位问题一直存在。

搜索发现,对于贵金属交易所的投诉比比皆是,例如,承德大宗富汇燕兴贵金属交易所被疑诈骗、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指导刷单、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疑骗上百亿等。

“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和监管主体缺位,是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这也导致了政府的监管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抓住重点。”中物联大宗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旭表示,一方面,应鼓励发展的创新被抑制了,如何运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传统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也迷失了方向;另一方面,应重点加强监管的违规交易场所却未得到应有的惩处,风险事件频发。

周旭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必然产物,国内的相关理论研究和政府监管,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二是大宗商品事关国计民生,所涉及的行业也非常广泛,包括能源、化工、金属等行业,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也包括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等,多达19个部门,这种政府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也造成了大宗行业“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的现象并存。

潘卫平认为,因为条块分割的割据局面,地方性金融平台往往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出现“谁生的孩子谁抱”“护犊子”等现象;另外,有些地方性交易所,表面看是省政府审批,甚至有国有企业参股,但其实是国企和民企,或者自然人合资,拿国企“拉大旗作虎皮”,实质上还是私人在经营;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利益驱使、腐败问题都会导致乱象丛生。

法律缺失阻碍长效监管机制建立

今年年初,证监会等部委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作出动员和部署,将部分交易所业务直接表述为涉嫌非法期货、聚众赌博等,此次监管力度之大远超前两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的清理整顿,因而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监管层近年来的“最严整顿”。

2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曾表示,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2017年6月30日未能整改规范将关闭。

“对各类交易场所,我提倡‘关停并转’。”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谈道,“关”就是关掉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停”是停掉邮币卡等交易模式不适合的品种,“并”是推动交易场所的股权融合,“转”是往服务现货市场转变,立足现货、提升现货、服务现货、回归现货。

“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通告中已明确指出交易场所种种乱象,以及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果不良交易场所在本轮清理整顿的半年时间里不及时‘关’‘停’‘转’,下一步可能就要面临‘抓’了。”胡俞越表示。

胡俞越认为,“回头看”清理整顿能够打压违规交易活动泛滥之风,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不容易;目前还没有规范地方交易平台发展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国办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作为国务院、国办的指导性意见,并不能作为量刑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可能影响对有关不法人员的量刑处理。在国务院层面没有主管机构,行业处于多头监管却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建立长效机制需要“有人管、有法管”,才能落到实处。

“当前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行业的发展,亟待补齐为市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监管短板。”周旭表示,首先,应加强法制建设和司法协作,研究制定和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其次,应明确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主体,加快建立由政府、行业协会和商品交易市场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证监会定性二元期权网站平台:投资者应警惕

阎岳

随着股票投资的普及和大众化,一些不法分子将触手伸到了这一领域,他们往往打着创新投资方式的旗号进行非法交易,侵吞投资者利益。监管层对此种违法行为一直给予高压和重点打击。

最近一些网站宣传“做外汇、股票等二元期权交易,操作简单方便还可赚大钱”的信息引起了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的注意。该局的职能包括拟订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的监管规则和实施细则;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对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证券期货经营咨询活动等的认定、查处;承担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工作。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简单来说,期权是一种以股票、期货等品种的价格为标的,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需完成买卖双方权利的转移,具有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国内期权市场的发展以及投资者对这一领域的懵懂让一些不法分子觅得可乘之机。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二元期权网站平台,这些平台打着“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等口号,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参与二元期权交易。

经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了解,这些网络平台交易的二元期权是从境外博彩业演变而来,其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证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其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提醒投资者: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请不要参与此类网络二元期权交易,以免遭受损失;如受到此类行为侵害,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上述非法证券活动只是最新的一个案例,近年来针对股票违法活动多元化的趋势,监管层加强了监管和打击力度。

2015年,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就查处了多项违法行为。比如警示投资者“有注册在境外的网站宣称,可以提供沪深股票‘T+0’交易”的非法行为,查处邹某等人非法组织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发布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活动的机构和网站名单,查处“神奇”荐股软件等等。

目前,股票投资已经成为居民很重要的一个投资渠道,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手段”来蒙蔽投资者,以此从中获取暴利。监管层对这种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不让这些违法行为有生存的土壤,除了监管层对其保持高压态势外,投资者也应该对那些“新投资方式”给予足够的警惕。不贪图、不相信、不参与可获得畸形高收益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就不会中招这些非法证券行为。

百亿非法外汇买卖案告破:地下钱庄、中小企业为赚钱,铤而走险

非法买卖外汇是一门铤而走险的生意。

10月28日,时代周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获悉,近期该局破获一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高达100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从多名外贸人士处了解到,地下钱庄的运作手法愈发隐蔽,涵盖境内与境外对敲、大额外币现钞流转与跨境携带、个人分拆结售汇与收付汇、以空壳公司为载体虚构投资贸易背景跨境汇兑、银行卡境外取现和大额消费套现等手法。

人民币汇率处“双向波动、总体稳健”的态势。在疫情防控、生产限电大背景下,加之外贸订单多为半年或一年的长期订单,价格难以临时更改,跨境外贸压力渐增。

压缩利润也要保住外贸订单,是不少企业的现实选择。

10月29日,一名跨境电商从业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外贸利润甚至比内贸还低。我们没法提价,核心原因是产能过剩,外贸价格很难往上走。有些同行就算不赚钱也要接外贸订单。这么做,一来可以维持在电商平台的星级,也能享受退税优惠。”

微小的汇率波动,也可能缩减外贸企业本就微薄的利润。

10月31日,一家浙江义乌咨询公司的负责人李辉(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即使在银行兑换外汇,同一天外汇牌价也不同。有些中小企业无奈选择(地下钱庄)的路径,主要是为降低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李辉的公司专事为企业提供外汇兑换方面的信息咨询和交易服务。

百亿案背后

今年9月初,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接到线索,一名叫郑某某的男子涉嫌利用他人银行卡,非法为他人兑换外汇、人民币,银行账户资金数额巨大,交易异常,疑似地下钱庄。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公安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运用大数据平台分析大量账户信息,全力开展资金核查工作。

经查,郑某某长期盘踞在深圳、东莞一带,与多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报关行等核心财务人员有密切接触,符合从事非法兑换外汇经营地下钱庄的活动特点。时代周报记者还了解到,郑某某此前在深圳华强北市场从事化妆品、电子产品等进出口贸易工作,接触了大量具有买卖外汇交易需求的企业和个体。

“一般出口企业收到外汇货款,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才能结汇。不法企业和地下钱庄嫌疑人联系,私下将外汇换成人民币,即企业将外汇转入地下钱庄嫌疑人提供的境外账户,地下钱庄嫌疑人再将对应的人民币转入企业提供的境内私人账户,进而完成交易。”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_地下钱庄运作手法揭秘_中国银行外汇买卖

在这一案件中,郑某某收取外汇后,同步搭上具备大量外汇需求的进口企业的客户,反向操作,将境外账户的外币汇入这批企业的境外账户,完成境内外资金对敲闭环。

买卖金额大,佣金也可观。

“本案的嫌疑人非法获利约200万元。根据当日汇率浮动,基本上每100万元交易额,嫌疑人大概有2000元获利。”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10月28日,一家广东跨境贸易公司财务人员赵立(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有些人为具有外汇需求的出口型企业与地下钱庄牵线搭桥,通过汇率差价赚钱。他们通过不同账户与位于香港的地下钱庄交易,同时利用国家对中小企业贸易出口的税收优惠,办理产品报税退关,进行资金转款。”

本案中,嫌疑人与广东、江西、福建、甘肃、山东、浙江、湖南、宁夏等地多个团伙互有交易、拆借作案,组成一个特大跨区域的犯罪网络。

9月底,东莞警方赴深圳抓获犯罪嫌疑人,捣毁2个作案窝点,现场缴获8台作案手机、7张涉案银行卡,同步冻结187个涉案账户,冻结约500万元金额。

“事实上,类似操作还有做出口贸易型企业用虚假单证、贸易合同汇款。或者真实信用证下的虚假贸易,合同手续齐全,但双方仅仅是资金划账,并无真实货品交易。”赵立补充。

“殊途同归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地下钱庄表面上未进行结售汇,通过海内外两个独立账户体系,完成资金转移,实质上通过地下钱庄这个背后主体完成了资金非法转移,是第三方及企业滋生走私、逃税漏税等违法活动的推手之一。”赵立透露。

中小企业动机何在?

近期,警方破获了多起类似案件。

10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在甘肃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56亿元。10月29日,媒体报道上海公安机关破获全国首例利用游戏点卡非法换汇案,手法新颖,涉及金额高达250亿元。上述案件均涉及外汇买卖,都意在通过非法外贸买卖撬动汇率套利空间。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1-2月和4-5月,人民币对美元分别升值1.3和3.1个百分点;而3月和6月,因受美国通胀预期升温和减少购债信号的释放,汇率下调了1.5和1.6个百分点。 自9月以来,美国货币政策转向预期加强,美元指数上升,同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窄幅波动,稳定在6.46左右水平。

中国银行外汇买卖_地下钱庄运作手法揭秘_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不少大型企业为对冲外汇波动风险,加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称,2021年上半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94%,该数值高于同期银行结售汇增速69个百分点,推动企业套保比率升至22.8%。

不过,中小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手段、工具和能力都较为有限。

10月18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1月至9月我国进出口额创历史同期新高,进出口、出口、进口金额分别为28.33万亿、15.55万亿和12.78万亿元,均创历史同期新高。从增速看,进出口、出口、进口同比分别增长22.7%、22.7%和22.6%,也都是10年来最高水平。

同期,银行系统的结售汇业务增速却低于进出口增速,两者不完全匹配。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1年前9月银行累计结汇12.04万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8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44%、11.94%。

王春英介绍,2021年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即客户拿到外汇后卖给银行的规模和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是66.9%,比去年同期略升2个百分点。

“企业需要在报关行买额度来结汇。近期目前咨询开户的人越来越多,结汇额度的需求量也越大,供需失衡。每万美金结汇额度手续费从去年的10元,涨到现在近300元,预计后期还会涨。”李辉透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疫情和限电对跨境贸易企业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看,我国出口表现优于进口。因疫情防控,海外进口商品尤其食品冷链检测较为严格。出口贸易则主要受制于海运费用暴涨。”

“现阶段,供应链不畅,全球市场依赖‘中国制造’。由于出口贸易强于进口贸易,稳健贸易形势使得人民币信心增强,表现强势。而连续贸易赤字的美元等外汇,汇率继续走弱。”盘和林说。

在此背景下,部分企业铤而走险借助地下钱庄进行非法外汇买卖。

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法企业大多为了简化经营程序,节约人工成本,甚至逃避国家海关、税务机关监察,本身已构成违法行为,最终案件的查证数额将移交人民银行作为处罚依据。”

非法外汇买卖危害有多大?

非法买卖外汇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

“对个体和组织来说,跨境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扰乱市场秩序,必然减少国家外汇储备,影响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严重干扰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上述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肖胜指出,地下钱庄的存在,事实上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了非法外汇交易市场与非法跨境流动通道,绕开了我国外汇管理的“防火墙”,严重影响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破坏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近年,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连续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肖胜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2020年以来,外管局配合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50余起,查处交易对手案件3000余起,行政罚款超8亿元。

监管日趋严厉,措施也更为立体。

10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中心支局发布一则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某因倒买倒卖外汇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18万元,而处罚款高达19.67万元,罚金超过违法所得100倍。

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案例,个人最高罚款金额接近540万元,且处罚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肖胜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强调:“下一步,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地下钱庄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渠道管控,督导银行、支付机构等进一步落实相关的展业原则,封堵地下钱庄资金通道,维护好国家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