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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定性二元期权网站平台:投资者应警惕

阎岳

随着股票投资的普及和大众化,一些不法分子将触手伸到了这一领域,他们往往打着创新投资方式的旗号进行非法交易,侵吞投资者利益。监管层对此种违法行为一直给予高压和重点打击。

最近一些网站宣传“做外汇、股票等二元期权交易,操作简单方便还可赚大钱”的信息引起了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的注意。该局的职能包括拟订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的监管规则和实施细则;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对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证券期货经营咨询活动等的认定、查处;承担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工作。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简单来说,期权是一种以股票、期货等品种的价格为标的,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需完成买卖双方权利的转移,具有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国内期权市场的发展以及投资者对这一领域的懵懂让一些不法分子觅得可乘之机。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二元期权网站平台,这些平台打着“交易简单、便捷、回报快”等口号,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参与二元期权交易。

经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了解,这些网络平台交易的二元期权是从境外博彩业演变而来,其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证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其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提醒投资者: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请不要参与此类网络二元期权交易,以免遭受损失;如受到此类行为侵害,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上述非法证券活动只是最新的一个案例,近年来针对股票违法活动多元化的趋势,监管层加强了监管和打击力度。

2015年,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就查处了多项违法行为。比如警示投资者“有注册在境外的网站宣称,可以提供沪深股票‘T+0’交易”的非法行为,查处邹某等人非法组织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发布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活动的机构和网站名单,查处“神奇”荐股软件等等。

目前,股票投资已经成为居民很重要的一个投资渠道,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手段”来蒙蔽投资者,以此从中获取暴利。监管层对这种行为给予了严厉打击。不让这些违法行为有生存的土壤,除了监管层对其保持高压态势外,投资者也应该对那些“新投资方式”给予足够的警惕。不贪图、不相信、不参与可获得畸形高收益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就不会中招这些非法证券行为。

百亿非法外汇买卖案告破:地下钱庄、中小企业为赚钱,铤而走险

非法买卖外汇是一门铤而走险的生意。

10月28日,时代周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获悉,近期该局破获一起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涉案金额高达100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从多名外贸人士处了解到,地下钱庄的运作手法愈发隐蔽,涵盖境内与境外对敲、大额外币现钞流转与跨境携带、个人分拆结售汇与收付汇、以空壳公司为载体虚构投资贸易背景跨境汇兑、银行卡境外取现和大额消费套现等手法。

人民币汇率处“双向波动、总体稳健”的态势。在疫情防控、生产限电大背景下,加之外贸订单多为半年或一年的长期订单,价格难以临时更改,跨境外贸压力渐增。

压缩利润也要保住外贸订单,是不少企业的现实选择。

10月29日,一名跨境电商从业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外贸利润甚至比内贸还低。我们没法提价,核心原因是产能过剩,外贸价格很难往上走。有些同行就算不赚钱也要接外贸订单。这么做,一来可以维持在电商平台的星级,也能享受退税优惠。”

微小的汇率波动,也可能缩减外贸企业本就微薄的利润。

10月31日,一家浙江义乌咨询公司的负责人李辉(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即使在银行兑换外汇,同一天外汇牌价也不同。有些中小企业无奈选择(地下钱庄)的路径,主要是为降低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李辉的公司专事为企业提供外汇兑换方面的信息咨询和交易服务。

百亿案背后

今年9月初,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接到线索,一名叫郑某某的男子涉嫌利用他人银行卡,非法为他人兑换外汇、人民币,银行账户资金数额巨大,交易异常,疑似地下钱庄。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公安分局随即成立专案组,运用大数据平台分析大量账户信息,全力开展资金核查工作。

经查,郑某某长期盘踞在深圳、东莞一带,与多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报关行等核心财务人员有密切接触,符合从事非法兑换外汇经营地下钱庄的活动特点。时代周报记者还了解到,郑某某此前在深圳华强北市场从事化妆品、电子产品等进出口贸易工作,接触了大量具有买卖外汇交易需求的企业和个体。

“一般出口企业收到外汇货款,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才能结汇。不法企业和地下钱庄嫌疑人联系,私下将外汇换成人民币,即企业将外汇转入地下钱庄嫌疑人提供的境外账户,地下钱庄嫌疑人再将对应的人民币转入企业提供的境内私人账户,进而完成交易。”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_地下钱庄运作手法揭秘_中国银行外汇买卖

在这一案件中,郑某某收取外汇后,同步搭上具备大量外汇需求的进口企业的客户,反向操作,将境外账户的外币汇入这批企业的境外账户,完成境内外资金对敲闭环。

买卖金额大,佣金也可观。

“本案的嫌疑人非法获利约200万元。根据当日汇率浮动,基本上每100万元交易额,嫌疑人大概有2000元获利。”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10月28日,一家广东跨境贸易公司财务人员赵立(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有些人为具有外汇需求的出口型企业与地下钱庄牵线搭桥,通过汇率差价赚钱。他们通过不同账户与位于香港的地下钱庄交易,同时利用国家对中小企业贸易出口的税收优惠,办理产品报税退关,进行资金转款。”

本案中,嫌疑人与广东、江西、福建、甘肃、山东、浙江、湖南、宁夏等地多个团伙互有交易、拆借作案,组成一个特大跨区域的犯罪网络。

9月底,东莞警方赴深圳抓获犯罪嫌疑人,捣毁2个作案窝点,现场缴获8台作案手机、7张涉案银行卡,同步冻结187个涉案账户,冻结约500万元金额。

“事实上,类似操作还有做出口贸易型企业用虚假单证、贸易合同汇款。或者真实信用证下的虚假贸易,合同手续齐全,但双方仅仅是资金划账,并无真实货品交易。”赵立补充。

“殊途同归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地下钱庄表面上未进行结售汇,通过海内外两个独立账户体系,完成资金转移,实质上通过地下钱庄这个背后主体完成了资金非法转移,是第三方及企业滋生走私、逃税漏税等违法活动的推手之一。”赵立透露。

中小企业动机何在?

近期,警方破获了多起类似案件。

10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在甘肃联合破获一起特大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56亿元。10月29日,媒体报道上海公安机关破获全国首例利用游戏点卡非法换汇案,手法新颖,涉及金额高达250亿元。上述案件均涉及外汇买卖,都意在通过非法外贸买卖撬动汇率套利空间。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1-2月和4-5月,人民币对美元分别升值1.3和3.1个百分点;而3月和6月,因受美国通胀预期升温和减少购债信号的释放,汇率下调了1.5和1.6个百分点。 自9月以来,美国货币政策转向预期加强,美元指数上升,同期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窄幅波动,稳定在6.46左右水平。

中国银行外汇买卖_地下钱庄运作手法揭秘_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不少大型企业为对冲外汇波动风险,加大外汇衍生品交易力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称,2021年上半年,企业利用远期、期权等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规模同比增长94%,该数值高于同期银行结售汇增速69个百分点,推动企业套保比率升至22.8%。

不过,中小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手段、工具和能力都较为有限。

10月18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1月至9月我国进出口额创历史同期新高,进出口、出口、进口金额分别为28.33万亿、15.55万亿和12.78万亿元,均创历史同期新高。从增速看,进出口、出口、进口同比分别增长22.7%、22.7%和22.6%,也都是10年来最高水平。

同期,银行系统的结售汇业务增速却低于进出口增速,两者不完全匹配。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1年前9月银行累计结汇12.04万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0.8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44%、11.94%。

王春英介绍,2021年前三季度,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即客户拿到外汇后卖给银行的规模和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是66.9%,比去年同期略升2个百分点。

“企业需要在报关行买额度来结汇。近期目前咨询开户的人越来越多,结汇额度的需求量也越大,供需失衡。每万美金结汇额度手续费从去年的10元,涨到现在近300元,预计后期还会涨。”李辉透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表示:“疫情和限电对跨境贸易企业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看,我国出口表现优于进口。因疫情防控,海外进口商品尤其食品冷链检测较为严格。出口贸易则主要受制于海运费用暴涨。”

“现阶段,供应链不畅,全球市场依赖‘中国制造’。由于出口贸易强于进口贸易,稳健贸易形势使得人民币信心增强,表现强势。而连续贸易赤字的美元等外汇,汇率继续走弱。”盘和林说。

在此背景下,部分企业铤而走险借助地下钱庄进行非法外汇买卖。

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法企业大多为了简化经营程序,节约人工成本,甚至逃避国家海关、税务机关监察,本身已构成违法行为,最终案件的查证数额将移交人民银行作为处罚依据。”

非法外汇买卖危害有多大?

非法买卖外汇破坏金融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

“对个体和组织来说,跨境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扰乱市场秩序,必然减少国家外汇储备,影响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严重干扰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上述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肖胜指出,地下钱庄的存在,事实上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形成了非法外汇交易市场与非法跨境流动通道,绕开了我国外汇管理的“防火墙”,严重影响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破坏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近年,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连续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肖胜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2020年以来,外管局配合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150余起,查处交易对手案件3000余起,行政罚款超8亿元。

监管日趋严厉,措施也更为立体。

10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门市中心支局发布一则个人行政处罚决定书,黄某因倒买倒卖外汇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18万元,而处罚款高达19.67万元,罚金超过违法所得100倍。

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外汇违规案例,个人最高罚款金额接近540万元,且处罚信息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肖胜在接受央视新闻采访时强调:“下一步,外汇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地下钱庄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渠道管控,督导银行、支付机构等进一步落实相关的展业原则,封堵地下钱庄资金通道,维护好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孙天琦: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12月8日,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孙天琦介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另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

所谓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据了解,目前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实施了较严格的监管,而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网站均为非法。”孙天琦表示。

根据1994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些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主要体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孙天琦称。

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资者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分在实践中还发现了其他提供类似非法跨境服务的行为。例如,居民境外购房;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居民通过互联网、APP等参与境外赌博、赌球等。

孙天琦表示,居民境外购房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政策也不支持,如涉及违规操作,将会予以重罚。

此前,针对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等现象,证监会也提示过相关风险。“目前境内居民境外炒股只有沪(深)港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等合法渠道,其他渠道开展境外炒股,并无任何资金保障和法律保障。”孙天琦称。

针对相关外汇风险活动,监管部分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例如,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前,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孙天琦认为,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但他同时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他还表示,要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孙天琦认为,FinTech具有“双刃剑”作用。

他表示,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但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