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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亿!金华警方破获国内最大非法买卖外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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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赚钱流程制图 于佳岐

全国最大“地下钱庄”案揭秘 虚设境外公司账户架洗钱通道

昨天,在金华市公安局民警的办公桌上,堆着几百张银行卡、一百多只公章,成堆的U盾,让人看了震惊。

民警说,这只是缴获的一部分证物,其他的,比如嫌犯交易记录的数据,用A4纸打印,需要35000张纸,叠在一起有3米高。

去年12月15日,金华公安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涉案金额4100多亿元。这是目前国内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经过近一年梳理,昨天,金华公安对外公布了案情。

他和800多个账户有来往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发现,宇富物流有限公司等账户存在可疑情况,常有大额资金跨境转移。

9月16日,公安部经侦局领导到浙江,将可疑线索交办给金华市公安局,代号“9·16专案”,由金华公安负责侦破。

这到底是条怎样的线索?

线索显示,2013年1月来,一名赵姓男子,在香港注册成立“宇富物流”等数十家公司。

赵某是绍兴人,38岁,暂住在义乌,初步查明,赵某利用离岸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过千亿元。

和赵某账户有来往的境内账户多达800多个,涉及北京、广东、宁夏、安徽、江西等省市,浙江省内主要涉及金华、绍兴、宁波。

这么大笔资金跨境转移,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金华公安邀请金华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和银行金融专家,对账户进行分析和侦查。

调查发现,赵某警惕性很高,为人低调谨慎,业务上也做得滴水不漏。

他公司里的电子资料都秘密保存,即使内部人员也很难查阅,而客户打进来的资金,经常被他“洗”个十来道。

“他会对资金进行十几道工序拆分、合并,最终转移到国外。”民警说。

一举打掉8个团伙

冻结3000多个银行账户

半个月后,专案组大致摸清赵某团伙组织架构。

这个团伙共30多人,赵某系总指挥,具体资金由他妻子郑某掌握,其他人分别负责网银操作、会计、联络中介等,分工明确,团伙成员之间有些还是家庭成员,关系牢固。

调查赵某同时,民警也顺利打进赵某圈子,除赵某团伙外,还有7个团伙依附于赵某,或者干类似的非法买卖外汇勾当。

去年12月15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金华公安出动343名警力,赶赴广东、广西、新疆等地,对非法买卖外汇钱庄的犯罪团伙统一收网行动。

这次行动捣毁犯罪窝点26个,查封、扣押一大批涉案财物,冻结银行账户3000多个,冻结金额数亿元。

民警调取所有涉案账号的交易数据,一共130多万条,做成Excel表格,用A4纸打印,需要35000张才能全部打印完,叠在一起有3米高。

民警说,这些交易记录中,不乏亿元以上交易,数额巨大。

这次行动打掉非法买卖外汇团伙8个,打击人员30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0人,移送起诉69人,移送外管局行政处罚203人。

现查明,该案涉案金额4100多亿元,是目前国内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

一天赚100万是怎么做到的?有个金华人全家出动干这个

广东人杨某是其中一个团伙的头目,今年46岁。

杨某说,他以前是做外贸的,钱也赚到了,但是很辛苦,风险也大。

有次和朋友聊天,谈起非法买卖外汇,杨某觉得可以一试,因为之前做外贸,对外汇结算等都比较了解。

做进去后,杨某觉得确实赚钱,每天平均收益都在5万以上,最多一天居然达到100万元。

还有个团伙头目,让民警印象深刻,他姓施,25岁,以前在金华开餐厅。

后来,当起外汇买卖“黄牛”,“事业”做大后,把父母、女朋友、同村发小都拉进来干。

非法买卖外汇怎么赚钱?

施某交代,他在香港注册公司,在国内银行设有离岸账户,在国内收取客户人民币后,在正常汇率基础上加100个点,折算成美元,再把美元打到客户指定账户上。

“100个点”是外汇交易术语,意思是指,比如某日人民币兑美元是6.3000,加100个点就是6.3100,以出售100万美元为例,黄牛加100点可获利1万美元。

民警说,赵某等团伙外汇交易手段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利用境外购汇没有限制的特点,将人民币通过境外账户跨境转移,在香港一些银行结汇后打给买家。

另一种是借助境内外账户,通过网银操作,完成人民币和美元的分开单独流转,看似境内资金在境内流动,境外资金在境外流动,资金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通过境内外“对敲”平账方式,实际上达到为客户跨境转移资金的目的。

有人靠这个骗政府出口奖励

民警说,地下钱庄已成为犯罪分子转移贪污腐败、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各类犯罪案件资金的重要通道。

由于地下钱庄经营隐蔽,大量性质不明的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而且,非法买卖外汇,还为其他犯罪提供便利。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和赵某有资金来往的潘某有问题,有多笔资金从宁夏相关部门打入潘某账户,备注为“出口奖励资金”,金额高达2000万元。经调查,潘某其实是一个骗取政府出口奖励的团伙头目。

从2013年来,潘某团伙在宁夏注册了12家贸易公司,在没有真实贸易情况下,通过深圳、大连、青岛等地的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购买出口数据,由其名下公司报关出口。

然后,潘某向赵某购买外汇来制造出口收汇假象,骗取当地政府出口奖励3000多万元。

目前,潘某等人以“诈骗罪”被逮捕。

民警还发现一个姓俞的绍兴人,频繁向赵某购买美元,数额庞大,超过2000多万元。

民警调查后发现,俞某为绍兴某外贸公司部门经理,与某袜业公司老板、会计勾结,在商定好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点数后,签订虚假购货合同,由该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俞某以公司名义虚构出口,也是通过向赵某购买外汇,制造收汇假象。

从2012年以来,俞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亿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千万元。

最高被罚579.7万元!外汇局通报10起非法买卖外汇案

人民网北京6月4日电 (记者杜燕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违规金额3200余万美元,共处罚款2600余万元,最高罚款金额达579.7万元,全部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记者梳理,本次通报的案例包括2家企业和8名个人。其中,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分别处以罚款292.3万元、227.8万元;广东籍高某、浙江籍马某、吉林籍薛某、广东籍杨某、北京籍郭某、四川籍熊某、境外个人黄某、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分别被处以罚款579.7万元、559.9万元、548.7万元、165.9万元、148.7万元、57.4万元、52.1万元、29.5万元。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典型案例作案手法上看,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外汇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地下钱庄为犯罪资金提供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向社会通报非法买卖外汇案例,提示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的非法性和严重后果,释放出严监管、严打击导向,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一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的同时,聚焦维护外汇市场良性秩序,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与稳定。

今年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的打击外汇违法犯罪工作视频会议强调,今年要坚持重拳出击,继续保持对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定不移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底线思维,充分运用监管科技,强化全方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监管和打击效能;坚持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8个团伙非法买卖外汇4100亿 利用银行默许态度打通“绿色通道”

8个相对独立的团伙,涉案金额4100亿元,交易记录多达130多万条……

近日,全国最大非法买卖外汇系列案在浙江省金华兰溪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1月15日,在庭审上,犯罪嫌疑人施某的父亲表示:“在义乌,私下买卖外汇非常普遍,并不是(我)儿子一人。”

资料显示,金华义乌从“鸡毛换糖”的路边集市,一步步发展到浙江省内的商品集散中心、全国小商品基地,近十年来更是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采购中心。同时,义乌是全国外商入驻最多的县级市,目前常驻外商已达1.3万。

上述犯罪嫌疑人施某的父母经营着一家餐厅并兼售国际IP电话卡,因此,施某与外商接触较多,其了解到外商有大量的资金汇兑需求。从2012年1月开始,施某投入900万元本金开始做起了非法买卖外汇的生意。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系列案件中,赵某团伙、施某团伙等多次提到,以为这是银行允许的业务,不管是国内购汇还是境外购汇都不违法。而他们在公开交易过程中,从未被相关银行监管人员或者银行工作人员阻止过,银行方面甚至还提供了相应的“帮助”。

交易流水达130多万条

据了解,该系列案得以揭开,源于一家“义乌宇富物流公司”。这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离岸“空壳”公司。2014年9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收到央行反洗钱部门提供的一条重要线索:义乌宇富物流有限公司等账户存在大额资金跨境转移的可疑情况。

2014年9月16日,该线索被移交到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进行办理,代号“9·16”专案。经查,上述公司由赵某团伙控制。随后,顺着赵某团伙的线索,施某等其他团伙相继浮出水面。最终,警方一共查获抓捕8个团伙,其涉案资金总额达4100余亿元。而2014年义乌进出口总额才1486亿元,其中出口1456.4亿元,进口29.6亿元。

“光交易流水就达130多万条,汇总成电子表格文件有100多兆。如果用A4纸打印的话能打出3.5万张,叠起来有3米多高。”“9· 16”专案主要成员、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张辉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2016年1月13日,作为该系列案中最重要的一环,赵某团伙9人站上被告席。检察机关指控称,2011年以来,赵某团伙利用其掌控的义乌市迪而进出口有限公司等64家公司从事非法外汇买卖。经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司法审计,按交易当日美元兑其他币种中间汇率折合,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期间,赵某团伙累计非法购买外汇48.3274亿美元,非法售出外汇48.1422亿美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自2013年1月以来,赵某团伙利用NRA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过千亿元,交易对手14000余个,遍布北京、广东等地。

上述施某团伙便是赵某团伙的交易对手之一。据悉,赵某团伙在将外汇转卖给施某等团伙过程中,一般会根据汇率加价20~200个基点。

1月15日的庭审上,对于获利情况,施某称:“并不是每一笔都赚钱”。一般小金额加价20~50个基点,大金额加价10个基点左右。此外,“客户资金不够时,也会自己先垫本金”。公诉资料显示,经金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鉴定,2012年1月~2014年11月,施某团伙向已查实的交易对手非法买入外汇13.8016亿美元,非法卖出外汇3.6956亿美元。

利用NRA账户漏洞分工合作

与以往地下钱庄“对敲”平账的操作手法不同,该系列案还利用NRA账户在监管方面的漏洞,可直接将大额资金汇到境外。据了解,该系列案是全国迄今为止涉案人数最多、涉及区域最广、涉案金额最大的汇兑型地下钱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通过NRA账户(指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设的境内外汇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新型地下钱庄案件。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此前表示,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将NRA账户视为境外账户进行管理,客户如要将境内账户资金汇入NRA账户,需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但实际上,此前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系统并不能有效识别NRA账户(案发后,该漏洞已被堵上)。

一办案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犯罪团伙在向银行购买外汇的过程中,“一开始不需要单据”。

据悉,赵某团伙通过其控制的义乌市迪而进出口有限公司等30多家境外公司在X银行义乌支行、T银行金华分行、Z银行浙江省分行等13家银行开设NRA账户;施某团伙则通过其控制的呀哈拉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境外公司,分别在J银行义乌支行等多家银行开设NRA、OSA账户18个。

为了方便操作,以施某团伙为例,其还在香港多家银行开设了4个外汇账户用于非法经营中的外汇转账,并利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办理出104个人民币账户用于非法经营中的人民币转账。

而在实际非法经营过程中,团伙内部也是分工合作。以赵某团伙为例,检察机关已查明,9名犯罪嫌疑人中,其中几人的具体分工如下:赵某本人为总指挥,掌控整个团伙,负责联系客户、资金调度、确定汇率;郑某媛为团伙总经理,帮助赵某管理公司业务,负责团伙资金管理、团伙成员工资发放等;沈某则为团伙财务总监,具体负责联络客户,根据赵某指令掌控团伙美元售出转账,以及与客户核账催款,和会计部记录团伙交易流水账目。

银行工作人员帮忙介绍客户

2015年9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采访过杭州某银行门口的几个外汇黄牛。其中一位表示,如果是做美元,第一天钱打到美国账户,第二天上午就可以到账,“钱都是从香港给你打过去的,绝对安全”,其还表示,等钱到账后再收取本金和手续费。彼时,该黄牛收的手续费为每100万元人民币约13万~1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和上述在银行门口做生意的外汇黄牛类似,在前述系列案件中,赵某团伙、施某团伙等办公地点均在银行场所,大堂甚至VIP室,“银行默许”的态度也成了这些团伙开展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的共同点。

检察机关指控赵某团伙称,2013年12月~2014年6月,赵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T银行金华分行从事外汇业务过程中,得到该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韦某(另案处理)照顾,多次向韦某行贿,累计达52万元;2014年3月~2014年5月,赵某在向J银行宁波分行购汇过程中,得到该行工作人员王某(另案处理)照顾,先后3次向其行贿,数额计达13.8万元。

“银行能给我80个(基)点的优惠,我能给客户50到60个(基)点的优惠,我从中能赚到大约20个(基)点。”1月13日庭审时,赵某承认向T银行的韦某行贿,但称这是在对方的暗示下不得已为之。同时,赵某否认向J银行的王某行贿,认为指控中所述钱款是银行潜规则中的返点,即银行名义上给其优惠100个基点,但实际只给80个基点,其余20个基点当作回扣给了银行经办人员王某。

而在1月15日的庭审中,在被问及银行对其从事非法外汇买卖时的态度时,施某表示,其平时办公场所就在银行的国际业务部,“银行工作人员默许,偶尔还会帮忙介绍客户。”

对此,施某团伙的另两人也有类似表述。邱某称,“我们不需要主动联系(客户),(银行工作人员)一直很支持的,很多客户是他们介绍的。”而施某团伙中负责人民币转账的陈某在回答办公地点时表示,“银行一楼贵宾室”,并称“(银行工作人员)很客气,有时候还会泡茶什么的”。

施某团伙一辩护人律师表示,犯罪嫌疑人在银行公开交易,三年时间从未被行政监管人员或者银行工作人员阻止过,他们和银行工作人员甚至会一起吃饭,说明金融业对这种外汇交易是默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