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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全过程监管

记者 汤立斌

中国证监会6月13日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加强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对报撤单频率高、报撤单成交比高等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期货交易所对高频交易实行重点管理,密切监测监控高频交易行为变化,及时评估市场影响。该文件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

据悉,证监会高度重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备制度、实施申报收费制度、建立健全监测监控指标体系、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等。在总结前期监管实践的基础上,证监会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原则,研究起草了《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明确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特征,其中高频交易具体标准由期货交易所制定,并要求从事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

在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方面,《管理规定》明确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应当报告有关信息,收到确认后方可从事程序化交易;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

围绕系统接入管理,《管理规定》要求期货公司、交易者的技术系统应具备相关功能并进行测试;明确接入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如期货公司不得将交易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等,程序化交易者不得利用系统对接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

《管理规定》还强调加强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并明确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应当公平分配相关技术资源。

此外,《管理规定》明确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要求,要求期货公司、交易者应当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期货交易所应当做好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监控,保障交易所系统安全。其中,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测监控,对报撤单频率高、报撤单成交比高等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对程序化交易行为进行监测监控。期货交易所对高频交易实行重点管理,密切监测监控高频交易行为变化,及时评估市场影响,同时可以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适时调整报撤单收费标准、交易限额标准等,还可以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

证监会表示,前期就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对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思路、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认可。经认真研究,证监会对与征求意见稿相关的主要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后续,证监会将指导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业协会制定出台相关业务细则,做好《管理规定》落地相关工作。

中国证监会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 高频交易实时监测监控 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备制度_期货交易席位

备战股指期货 国务院已经批准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二部

备战股指期货 国务院已经批准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二部

为备战股指期货,早在2006年初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组之际,期货业内高层间已有传言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将分立出期货二部。

证监会权威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国务院已经批准证监会设立期货二部。

昨日,《财经网》披露,证监会设立期货监管二部的申请已于日前获国务院批准,且调整后的期货监管一部将主要负责市场监管,其监管对象包括市场、交易所,而监管二部将负责机构监管,其监管对象则包括境内外期货经纪机构等。

不过,上述证监会权威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证监会正在制定期货一部和二部各自负责领域的具体方案,至于是否一部负责市场和交易所而二部负责境内外期货经纪机构监管,他表示由于目前方案没有最终落定,尚无权威发布。

证监会网站显示,目前的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审核处、交易所监管处、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和政策法规处六个处。而有关业内人士介绍,6家已获准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内地期货公司,其境外业务现由公司一处负责。

其实,为备战股指期货,早在2006年初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组之际,期货业内高层间已有传言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将分立出期货二部,并由该新成立的部门负责金融期货市场及有关境外期货业务的监管。期货二部的成立,也将打破证监会内证券监管部门多达七八个,而期货监管部门仅有一个的极端不平衡格局。

就在上周第四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结束后于广州召开的多家期货公司负责人参加的有关监管会议上,证监会有关领导也透露了即将宣布期货监管二部成立的消息。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均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尚不知新的期货一、二部负责人选。目前的期货监管部主任由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兼任,副主任则有季向宇、彭俊衡、冯博三位,而两年前业内即传言有望出任期货二部主任的黄运成现处于辽宁省证监局副局长位置上。

由于股指期货何时推出至今无定论,曾参加上述广州会议的有关期货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期货二部成立的现实意义应更多在于加强创新业务的监管。在广州会议上,监管部门提出”抓早抓小”从而提高违规成本的新监管方针的同时,还透露明年为扶持期货公司做大做强,将对部分质地优良期货公司开放商品交易顾问(CTA)基金和更多境外期货业务的试点。

姜洋已在一周前的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不仅要”研究探索期货公司中介模式,支持期货公司服务现货产业、服务企业套期保值,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监管可覆盖的前提下,鼓励优质期货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探索改善期货公司盈利模式的有效路径”,而且要”实施启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和”加大对资本实力强、风险管理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的期货公司的扶持力度”。(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二元期权类似于赌博,地方公安已进行立案查处

近日,随着二元期权网站的涌现,又一种看似操作简单方便赚大钱的“投资平台”纷纷冒出。对此,证监会4月18日发布风险警示称,二元期权的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目前已有地方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元期权网络平台进行立案查处

根据某二元期权网站的解释,所谓“二元期权”,属于“简化的金融工具”,只考虑标的资产的价格走向(看涨或者看跌),收益和风险是预先固定的,收益与否只由标的资产的价格是否满足预定条件决定。

简单来说,投资者可以在选择平台上的股票、指数、外汇、商品期货进行期权投资,只需要判断涨跌方向就可以交易,不需要考虑涨跌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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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时间上,也可选择买入后的极短一段时间内如30秒、60秒或2分钟、5分钟等;也可选择交易时间内的某一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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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这个某二元期权网站上显示,二元期权有风险控制、更高的潜在利润、即时收入、交易简单等特点。然而,事实上则大相径庭。

首先,如果判断正确,投资者也不可能将全部盈利百分百收入囊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获得的收益为70%至85%,而多余的则为平台所收取。而如果判断错误,大部分的情况下,是本金全额亏损,仅有部分品种可能有最高10%或15%左右的返还。

看上去,二元期权是50%对50%的正确率,即有一半的概率盈利,但事实上,亏损的概率远比盈利的大。

来简单算一笔账:假设投资100元人民币,最高获得85%的回报,即85元;而预判错误最高获得15%的返还,即损失85元。假设投资者的正确率为50%,其预期收益为(85*0.5)+(-85*0.5)=0。

也就是说,在正常范围内并且最理想的情况下,投资者其实也并没有获得任何收益。而更多情况下,收益率往往低于85%,而返还率也往往低于15%。

根据某二元期权网站客服的描述,其每个品种都可以设置“损益调整”,即判断错误导致亏损的时候也能获得一部分金额返还。不过相应的,“保亏损”的代价则是“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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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二元期权显示有超过90%以上收益率的,则都是针对“VIP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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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二元期权网站客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其平台成为VIP5,即最高等级的VIP才能获得95%的收益率。

根据其平台显示的“VIP会员计划”,当“净入金量”超过20万人民币时,才能成为VIP5,可获得比普通账户多10%的收益。而净入金量超过20万人民币意味着该客户“存”进该平台的资金与其获利后转出资金的差在20万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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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门槛方面,不同的二元期权也各有自己的标准。

上图中显示与CCTV证券资讯频道合作的二元期权平台称,首次最低入金为200美元,单笔最小交易金额为5美元。由于该平台交易以美元结算,因此,投资者存入人民币后,资金将被按照实时汇率转换为美元。

一般来说,“入金”都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而“出金”(将钱从平台转出)则都将被收取一笔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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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二元期权平台的投资门槛则是,最低入金为100元人民币,单笔交易最低20元人民币。“出金”的费用则为:免费出金额度=当月交易金额/4,其余部分按照金额的2%收取出金费用。

因此,从整个二元期权的操作流程来看,并不像其宣传的稳妥可靠、交易流程方便、回报率高。

根据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简单来说,期权是一种以股票、期货等品种的价格为标的,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的金融产品,在交易过程中需完成买卖双方权利的转移,具有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然而,经证监会了解,近期互联网上出现的基于网络平台交易的二元期权是从境外博彩业演变而来,其交易对象为未来某段时间外汇、股票等品种的价格走势,交易双方为网络平台与投资者,交易价格与收益事前确定,其实质是创造风险供投资者进行投机,不具备规避价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与证监会监管的期权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着本质区别,其交易行为类似于赌博。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指出,这些网站大多注册在境外,在国内无网络备案信息、无实际办公地址,投资者一旦上当受骗,损失很难追回。

证监会强调,“请您不要参与此类网络二元期权交易,以免遭受损失;如您受到此类行为侵害,请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