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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绕过内地5万美金外汇管制,香港银行卡的“隐藏”魅力!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跨境金融活动愈发频繁。然而,对于许多内地居民来说,5万美金的外汇管制常常成为他们跨境投资、旅游或商务往来的瓶颈。好消息是,即使面对这样的限制,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来享受国际金融中心的自由与便利。

打破壁垒:香港银行账户与内地外汇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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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

5万美金的外汇管制是内地政策,与香港银行账户并无直接关联。这意味着,即使你拥有香港银行账户,从内地汇往该账户的资金仍受到5万美金的限额限制。但一旦资金成功到达香港账户,便不再受内地外汇管制约束,可以自由地接收港币、美元、欧元等多种外币,进行各种跨境交易。

如何轻松办理香港银行账户?

办理香港银行账户,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么复杂。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过港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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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享国际金融自由

一旦成功开设香港银行账户,你将享受到以下便利:

一、无外汇管制,自由兑换多币种

内地居民在换汇时,每人每年只限5万美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跨境交易和投资。然而,在香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无需面临外汇管制,可以自由兑换港币、美元、欧元等多种外币,且几乎没有数量限制。这为想要在海外投资,或有家人朋友在海外生活的朋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二、投资全球市场,多元化资产配置

对于金融投资者来说,内地投资户口的局限性显而易见,主要只能购买A股和港股。然而,香港公司账户作为综合理财账户,不仅包含港币支票往来账户、港币储蓄账户,还涵盖外币账户。这些账户可以直接开通投资账户,购买港股、黄金、外币、数字货币等金融产品,无需担心准入条件,几千港币的小额资金也可参与投资。这样的多元化资产配置,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

三、定存利率高,收益可观

除了投资便利外,香港定存利率也颇具吸引力。在某些时期,香港定存利率甚至高达5%,这样的高利率在内地市场是难以想象的。更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政府对离岸存款或购买储蓄险取得的收益免征税,这意味着你的收益将更加可观。这样的政策优惠,无疑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动力。

四、海外账户转账操作便捷

对于跨境交易来说,转账操作的便捷性至关重要。香港银行卡提供了网上银行服务,让你随时随地对海外账户进行操作,无需亲临银行柜台。此外,香港银行卡和内地账户也可以实现互通,尤其是某些中资银行,同名转账免收手续费,且当天到账,非常方便快捷。这样的服务,无疑为跨境交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综上所述,香港银行卡凭借其无外汇管制、投资全球市场、定存利率高和海外账户转账操作便捷等优势,成为越来越多内地居民跨境投资、旅游或商务往来的首选。如果你也有这样的需求,不妨考虑办理一张香港银行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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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网站600余家,3家移交公安机关!

12月8日,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出席并发表演讲时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据孙天琦介绍,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二是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三是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四是3家移交公安机关。

孙天琦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据了解,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根据1994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实际上,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值得关注的是,有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我国有个别境内企业绕道境外获取牌照,再转以境外的“洋身份”利用互联网“返程”境内开展此业务。

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

根据国家互金专委会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的巡查公告,发现如下问题:一是业务牌照涉嫌造假,声称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实际查询信息不匹配。如亿鼎国际集团声称获得英国FCA认可并受其全面监管。但经查询,FCA的注册号显示的公司与亿鼎的信息不一致。

二是承诺高收益,交易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蚕食客户资金;三是涉嫌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部分平台按层级返利方式吸引新投资者加入;四是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由于盈利的不确定性,很可能是“庞氏骗局”。

孙天琦认为,FinTech对跨境金融服务具有“双刃剑”作用。第一,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利于促进形成更加一体化的全球金融市场。

第二,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活跃。比如:澳大利亚金融监管部门去年以来让苹果公司、Google下架了300多个APP应用软件,主要是涉及有些公司未经过市场准入就向澳大利亚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此外,俄罗斯央行关闭了400多家网站,因为这些网站违规向俄罗斯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孙天琦建议,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服务接受国,出于维护本国市场开放程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

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要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孙天琦直言,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SME、征信、侨汇。孙天琦再次风险提示:1994年,相关法规已明确我国境内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非法的。

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再次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外,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孙天琦:外汇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12月8日,在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孙天琦介绍,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其中,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另有3家移交公安机关。

所谓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据了解,目前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实施了较严格的监管,而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网站均为非法。”孙天琦表示。

根据1994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一些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主要体现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另一种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

“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孙天琦称。

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投资者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分在实践中还发现了其他提供类似非法跨境服务的行为。例如,居民境外购房;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居民通过互联网、APP等参与境外赌博、赌球等。

孙天琦表示,居民境外购房属于我国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交易,外汇政策也不支持,如涉及违规操作,将会予以重罚。

此前,针对居民境外炒股、期货和贵金属等现象,证监会也提示过相关风险。“目前境内居民境外炒股只有沪(深)港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等合法渠道,其他渠道开展境外炒股,并无任何资金保障和法律保障。”孙天琦称。

针对相关外汇风险活动,监管部分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例如,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前,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孙天琦认为,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但他同时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他还表示,要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在跨境金融服务方面,孙天琦认为,FinTech具有“双刃剑”作用。

他表示,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但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