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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融板块的龙头股票有哪些

大金融板块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互联网金融等多个领域,其中银行股通常被视为该板块的核心。以下是大金融板块中的一些龙头股票:

1. 银行板块:工商银行(601398)、中国银行(601988)、招商银行(600036)、建设银行(601939)、交通银行(601328)、华夏银行(600015)、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601166)、浦发银行(600000)、宁波银行(002142)、北京银行(601169)、南京银行(601009)、民生银行(600016)等。

2. 券商板块:中信证券(600030)、海通证券(600837)、太平洋(601099)、宏源证券、东北证券(000686)、国元证券(000728)、长江证券(000783)等。

3. 保险板块:中国人寿(601628)、平安保险、中国太保(601601)等。

4. 互联网金融概念:中科金财(002657)、中天城投(000540)、银之杰(300085)、同花顺(300033)、恒生电子(600570)、新湖中宝(600208)等。

5. 征信概念:飞利信(300287)、三联虹普(300384)、广联达(002410)、安硕信息(300380)、东方国信(300166)等。

以上股票列表仅供参考,实际投资需谨慎,并考虑市场动态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

外管局处置非法外汇网站600余家,3家移交公安机关!

12月8日,以“探索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之道”为主题的2018第二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出席并发表演讲时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处置非法外汇保证金网站600余家。

据孙天琦介绍,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外汇局处置非法网络交易平台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关闭572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二是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删除网站中有关外汇交易内容)。三是约谈16家非法外汇交易网站(承诺整改,删除相关外汇交易内容)。四是3家移交公安机关。

孙天琦表示,我国目前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交易,我国境内所有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均为非法。据了解,外汇保证金,也称外汇按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

目前我国尚未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根据1994年《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也属违法行为。

境外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已开放外汇保证金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但也对此实施较严格的监管。包括须申请牌照方可经营、限定杠杆率、严格机构准入管理、严格客户适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

实际上,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非法外汇保证金业务趋于活跃。值得关注的是,有境外网站向我国境内非法提供外汇保证金业务。一种模式是,境内机构“披洋皮”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跨境金融服务。我国有个别境内企业绕道境外获取牌照,再转以境外的“洋身份”利用互联网“返程”境内开展此业务。

另一种模式是,境外平台通过互联网跨境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乔装打扮为培训公司、咨询公司等,在我国拓展市场,突破我国关于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禁止性规定。有些“外汇交易平台”自称持有境外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如自称已获得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等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牌照并受其监管等),杠杆率可达到一比数百甚至上千。

根据国家互金专委会发布的关于“互联网外汇理财”平台的巡查公告,发现如下问题:一是业务牌照涉嫌造假,声称受权威机构监管或宣称拥有授权,实际查询信息不匹配。如亿鼎国际集团声称获得英国FCA认可并受其全面监管。但经查询,FCA的注册号显示的公司与亿鼎的信息不一致。

二是承诺高收益,交易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蚕食客户资金;三是涉嫌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部分平台按层级返利方式吸引新投资者加入;四是打着“外汇交易”旗号,持续高额分红。由于盈利的不确定性,很可能是“庞氏骗局”。

孙天琦认为,FinTech对跨境金融服务具有“双刃剑”作用。第一,FinTech可以冲破市场壁垒,促进金融市场开放。有利于推动金融创新,交易更加快速、便捷、安全,也有利于实现“普惠金融”。利于促进形成更加一体化的全球金融市场。

第二,FinTech发展,也会助长跨境违法违规金融服务,导致风险跨境传染。近年来,基于互联网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持续活跃。比如:澳大利亚金融监管部门去年以来让苹果公司、Google下架了300多个APP应用软件,主要是涉及有些公司未经过市场准入就向澳大利亚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此外,俄罗斯央行关闭了400多家网站,因为这些网站违规向俄罗斯居民提供金融服务。

孙天琦建议,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监管能力。初期可要求外资以设立商业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务。作为服务接受国,出于维护本国市场开放程度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要,初期可要求外资向本国提供金融服务必须设立商业存在、开展金融服务必须经过许可等。

中长期来看,需逐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水平,同时完善建立一套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体系。要强调互联网虽然无国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须有国界,跨境金融服务不可“无照驾驶”。

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全球治理。要强调交易留痕,境内境外穿透式监管,线上线下穿透式监管。要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监管标准,防范监管套利。

孙天琦直言,FinTech创新要有底线。SME、征信、侨汇。孙天琦再次风险提示:1994年,相关法规已明确我国境内禁止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目前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非法的。

2018年9月,人民银行、公安部、外汇局公开发布风险提示,再次强调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我国境内为非法,警示公众不要参与此类平台交易,避免财产损失。此外,互金协会也已先后两次发布关于警惕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提示,提示公众避免财产损失。

央行排查40家非法外汇交易平台 叫停支付机构业务合作

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_支付机构排查非法外汇交易平台_人行深圳分行要求

《财经》记者张威韩笑/文袁满/编辑

《财经》记者获悉,近日,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通知,人行深圳分行相关部门要求各法人支付机构,对40家涉嫌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名单见附件)进行风险排查。

其中,要求各法人支付机构以名单中网站名称为关键词,并对网址进行测试排查。如发现有合作情况,或存在接口使用问题,须将排查出来的商户入网资料、接口是否还在使用(如已关闭,写关闭情况)、已采取的措施、交易笔数及金额等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报送人行,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也下发通知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的情况。

根据济南分行下发的通知称,国家外汇管理局监测发现有非银行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要求各家支付机构根据公示的名单逐一排查与非法交易平台的合作情况。如存在合作,应立即停止与该交易平台的业务合作,同时完整保留与该平台的所有交易数据及客户信息等资料。

《财经》记者向外管局询问有关上述涉嫌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情况,截止发稿时暂未收到回复。

业内人士认为,要求支付机构排查风险主要是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存在的风险现状问题不容忽视。

对于附件中40家涉嫌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具体情况,某接近外管局业务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没看网站具体类型,但可以考虑以下分析路径:1.非法跨境证券营销,证券法有规定;2.非法外汇交易,所有跨境资金进出和汇兑均需要许可。

“上述涉嫌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应该和非法跨境证券营销以及非法外汇交易有关。”上述接近外管局业务人士说。

事实上,今年11月,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外汇、贵金属等金融交易活动进行了风险提示。互金协会称,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互金协会指出,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互金协会的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具体而言,此类交易活动包括,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交易。

互金协会也提示,各类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不得为此类非法金融交易提供服务。

据了解,目前在网络上活跃的外汇交易平台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直接对接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由国外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经纪商代理交易。但是,被业内人士俗称为“炒外汇”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属于应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但是在中国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允许该交易,也就是说外汇交易平台并未合法化。第二类则是以境外正规经纪商为噱头,以直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为诱饵,承诺高额回报,以传销或集资模式进行金融诈骗。

附件:

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_支付机构排查非法外汇交易平台_人行深圳分行要求

人行深圳分行要求_支付机构排查非法外汇交易平台_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