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5年10月1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开放

在国新办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斌表示,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在复杂环境下坚持改革开放,在改革开放中防控好金融风险,更好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出台更多外汇便利化政策。继续推广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重点是向之前受惠面比较小的地区和中小银行推广,从而让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享受到减少单证、简化流程的便利。结合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这些贸易新业态的特点,更好支持出口货款回流,简化物流、仓储、退货等外汇支付手续,提升外汇资金结算的便利化水平。

第二,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目前,我国跨境直接投资已实现基本可兑换。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研究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境内再投资登记,进一步提升外商直接投资资金汇兑便利,为外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第三,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开放。将优化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资金管理,简化境外上市外汇登记。适时上调科技型企业便利化融资额度,帮助科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持续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便利跨国公司在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调配、管理资金,提高跨境资金运用效率,从而大幅节省企业财务成本。

第四,着力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一方面,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将和人民银行一起,加强外汇市场的逆周期调节和预期管理,坚决对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另一方面,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记者 刘昊)

香港文汇报:国企境外上市公司应加强监管

中新网10月21日电 香港《文汇报》10月21日发表社评指出,中信泰富财务董事不遵守风险政策,在未有事先取得主席批准前,签订外汇杠杆合同导致重大损失。这说明国企海外上市公司有必要加强监管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重大交易,防范暗箱操作,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和股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社评摘录如下:

中信泰富昨天发出盈警。主席荣智健表示,由于集团财务董事在未获得主席批准前,与本港数家著名银行签订外汇杠杆合同,令集团已确认录得8.07亿元的损失,而仍在生效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按公平价定值的亏损金额达147亿元。

中信泰富是大型国企中信集团在香港的6家上市公司之一。中信泰富财务董事不遵守风险政策,在未有事先取得主席批准前,签订外汇杠杆合同导致重大损失。这说明国企海外上市公司有必要加强监管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重大交易,防范暗箱操作,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和股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外汇杠杆合同被普遍认为投机性很强,属于高风险产品。但中信泰富涉及的高档职员违规投资有关产品,导致巨大亏损,显示存在监管缺失。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违规越权进行石油期货交易,造成5亿多美元的损失。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存在多头交易、分散交易、管理混乱的问题,直到亏损巨大,资金链断裂,主管领导还不清楚公司究竟有多少头寸、有多大风险。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出事后,看来有关当局对国企海外上市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仍然缺乏有效监管。

近年来中国资本投资海外的三大败笔,也显示对其决策和操作存在监管不足的问题。2007年正在筹备中的中投公司斥资30亿美元收购美国黑石集团股份,当前浮亏已超过70%。中国平安保险去年底和今年初在二级市场购入富通集团股票,合计成本为人民币238亿元,当前浮亏已超过157亿元。中国已发行的9只QDII基金全线亏损,仅前四只先发行的基金QDII持有人亏损幅度就高达700亿元,而银行系QDII更出现逾95%亏损。在三大投资败笔中,都表现出高风险的投机性。有人把这归咎于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但中国资本和国企海外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管理,无疑存在严重不足,值得检讨。

中国监管机构对国企海外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是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外国监管机构签订的谅解备忘录。但事实上,这类监管均以自律为主,存在着明显的漏洞。中国监管机构对国企海外上市公司有必要建立操作性及实时性更强的监管措施,剑及履及,增强监管效力。

新增或调高!多家银行更改服务收费项目

中经记者 慈玉鹏 北京报道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日多家银行增加收费项目,其中调整或新增项目涉及境外机构账户管理费、手机银行结算手续费、网上银行结算手续费等。

据悉,在净息差收窄的形势下,银行通过调整收费项目以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中,调整收费标准、优化服务收费结构是一种合理的策略。

集中调整

近日,多家银行增加收费项目。例如,乌海银行通过官微发布公告称,因业务发展需要,将从6月13日起对资信业务、银团贷款业务进行收费,现将资信业务、银团贷款业务服务项目及价格予以公示。其中为个人客户开立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收费标准为20元/份;为存款人出具资信证明收费标准为200元/份。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表示,自2025年6月1日起新增多项服务收费项目,分别是境内邮寄费20元/次,境外邮寄费300元/次,境外机构账户管理费200元/年。

6月9日,苏州银行在官网公告称,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该行业务开展需要,苏州银行将新增一项服务收费项目。该服务名称为“尊行卡年费”,收费标准为金卡免年费,白金卡588元/卡/年,自2025年9月10日起执行。

调整不只限于中小银行。例如,某国有银行官网发布“关于调整《银行服务价目表》涉及信用卡结算服务收费标准的公告”显示,自2025年6月10日起,该行涉及信用卡结算的多项服务费用均有调整。比如结算服务结算交易手续费中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家居银行等渠道转账汇款收费标准由转出金额0.02‰,最低1元/笔,最高30元/笔,调整为转出金额1%,最低1元/笔,最高100元/笔;柜台取现手续费收费标准上限由最高每笔人民币50元/7美元/6欧元/5.5英镑(或等值其他外币),调整为最高每笔人民币100元/14美元/12欧元/11英镑(或等值其他外币),收费比例及收费标准下限无变化。

中收业务承压

针对此次收费调整,苏商银行高级研究员杜娟告诉记者,最直接原因是获取中间业务收入,一是净息差收窄,银行营收承压,通过中间业务收入补充收入来源;二是银行提供各项服务也需耗费成本,通过收费、限制免费次数等方式可以引导用户按需使用,避免无谓浪费,且可通过收入抵补服务成本;三是有营收激励,银行相关网点、部门会对服务体验、服务质量等更为关注,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及附加价值。

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指出,当前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政策的调整主要源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前期银行业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减费让利”的政策导向,大幅扩展了免费服务范围,这在客观上压缩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空间;另一方面,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净息差持续收窄,经营压力显著增大。在此双重因素作用下,各商业银行为保持可持续经营能力,正在合规框架内审慎调整服务收费结构,通过优化中间业务收入来源来平衡整体经营效益。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收费调整需要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实施新收费标准时要保持充分的透明度,提前进行了公示和说明。

央行公示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净息差1.43%,同比下降11个BP(基点)。

除了增加收费,银行如何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杜娟认为,一是产品服务由存贷业务向支付结算、财富管理、跨境金融、投资银行、非金融综合服务等多维度扩展,这需要银行获取相关牌照、有专业团队、数字技术和相关资源。对于资源有限的中小银行则更加聚焦某项优势领域,为目标客群提供更加契合的产品服务;二是要提高对客户的黏性,如通过提供一揽子服务方案、多种产品交叉推介、基于客户画像分析与客户持续运营、提供更高水平的专业服务等,避免因服务费用导致客户流失;三是通过产品服务的特色化升级、快速创新,打造产品特色优势、专业优势吸引客户,避免同质化价格战,对于市场涌现的新需求、新形式,在合规范畴内及时跟进,抓住市场机会、挖掘客户需求,避免产品服务落后守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