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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基础知识之中国进行外汇管制的原因是什么?

今天这篇文章我们用来了解一下我国进行外汇管制的原因,也算是了解一下外汇在我国的行情环境,希望对大家的外汇投资有所帮助。

中国为什么要进行外汇管制例如

二战过后,各国把黄金交放到美国央行,美国按照与黄金的一定比例投放美元。各国都接受美元为世界通用的货币。这个过程相对是比较公平的,因为美国要严格按照其黄金储备发放美元,而且各国凭借美元可以自由提取美国的黄金,因此不存在剥削他国财富之说。但是很快,由于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不要说美国的黄金储备,就是世界的黄金总产量都跟不上经济的发展,美国要满足各国把美元作为外汇储备以及世界货币的需要,不得不开始超出黄金储量来印刷美元。在谈到这段历史时,要纠正一个错误,就是美国大量印刷美元,来解决它的外汇逆差,并不一定是因为美国经济的衰退造成的。即便美国的经济不衰退,世界经济的发展也将促使它在黄金储备以外发行美元。特别是,美国自身的经济发展越快,就越有多印美元的需求。如果美国的经济长期处于顺差,则美元就无法发到世界上去,也就成为不了世界货币。

以美国和中国两国而言,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对于今后的进出口影响自不必说,最狠的一招还在后面。

美国和日本指责中国政府干预外汇市场。其要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人民币要升值,一个是资本市场管制要放开,也就是说资本可以自由兑换。这两个要求足以对中国经济构成致命的杀伤力。

使用外汇储备进行干预是利是弊

就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如果现在中国放开外汇管制,大量国内资金或将寻求海外避险,届时外汇市场上人民币的供给会大幅增加。

如果中国政府不使用外汇储备进行干预的话,人民币将面临贬值风险,货币的贬值也许会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近两年以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一直是中央工作的重点,也在中央经济会议中被反复强调。

如果中国使用外汇储备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那么宝贵的外汇储备会被大量消耗,如果金融危机真的爆发,那么中国政府手中的筹码就会捉襟见肘。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一直把外汇储备看作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并实施外汇管制的原因。

中国外汇局势:

1、总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多次表示大力开发外汇市场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在2015年3月22日出席中国国务院主办的2015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指出,2015年是中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中国的资本市场将更加开放,包括债券和股票发行者都将有更大的自由度,同时,还进行了《外汇管理条例》的修改,也表明了中国外汇市场将进一步开放。

2、只用40年,外汇市场日交易额6万亿美金,跃居世界金融市场首位,外汇市场已成为全球利润最高的行业

外汇市场作为一个国际性的投资市场,时间要比股票、黄金、期货、保险等市场短得多,然而,他却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今天,外汇市场每天的交易额已达6万亿美金,40年间跃居世界市场首位,其规模已远远超过股票,期货等金融商品市场,已成为当今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每天股票的交易额只有几百亿美元,可见,外汇市场不仅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也可以说是全球最大的商品市场,外汇市场已经成为全球利润最高的投资理财产品。

央行整顿债券代持,机构:短期有冲击,债市去杠杆进入中后期

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302)》(下称“302号文”),该文着力规范债市交易,整顿债券代持、高杠杆等乱象,再次重申了针对市场参与者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相互租借账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规避内控或监管等。

302号文规定,参与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应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将交易纳入机构资产负债表内及非法人产品表内核算,计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科目;此外还要求控制债券杠杆的比例。中债研发中心主任宗军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302号文体现了监管部门统一规范各类债券市场的交易行为,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去杠杆,是央行去杠杆的又一重要举措。

不过,《通知》亦指出将给予债券市场参与者一年的整改时间,1年内未完成整改的,将不得新开展各类债券交易;因纳入表内造成相关交易规模、杠杆、集中度等指标不达标的,1年之内予以豁免。一位债券市场人士向澎湃新闻指出,该文出台对市场的冲击并不大,自2013年债市出现巨幅波动以来,监管风暴就开始了,302号文的细则符合市场对监管的预期,也给了1年的整改过渡期,允许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平稳过渡。

2013年的中国债券市场可谓多事之秋。先是5月的债市扫黑风暴揭露出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丙类账户的利益输送行为;紧接着6月出现“钱荒”,融资利率飙升。在此之后,无论是地方债务审计的正式启动,还是以贷款利率放开为标志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深化,都在不断触动债市愈发敏感和脆弱的神经,市场欲振乏力。

宗军称,在2017年的“国海事件”之后,302号文更加强化了“行为监管”的大方向。2016年12月13日,国海证券发生债券风险事件,该公司原员工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国海事件暴露出了合规风险,302号文的出台无疑将提高债券市场的合规制度和合规文化。”宗军表示。

中信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明明认为,2017年政策层面对于债市的影响显著,2018年“去杠杆”仍将是金融市场政策层面的主要目标,去杠杆过程的具体路径将是影响2018年债市的主要因素,且完善“双支柱”将是达到去杠杆目标的主要途径。

上述债市人士表示,监管政策对债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季末MPA考核方面,2017年同业资产正式纳入MPA考核,限制了债务市场在场外加杠杆,而同业存单是杠杆的主要风险点。而一位券商资管部人士向澎湃新闻指出,302号文虽然对债券二级市场影响较大,整体来看去杠杆的节奏较为温和。

人民银行就该文答记者问时称,金融机构的总杠杆水平往往由多种金融产品和交易共同构成,债券回购是常用的加杠杆工具之一;《通知》将债券交易的杠杆比率主要作为监测整体杠杆的观测指标,要求市场参与者的债券交易杠杆比率超过一定水平时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以引导市场参与者审慎经营。

宗军表示,一行三会编制了一套去杠杆的严密的网络,体现了监管机构监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302号文的出台在近期会有一定冲击,但长端利率的水平不会出现戏剧性的变化,债市去杠杆已经进入到中后期。

银行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模版.docx

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分级授权审批与热线查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防控金融风险,规范大额资金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保障客户和银行资金安全,防范洗钱风险,维护正常金融秩序,根据《xx银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分级授权审批与热线查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大额资金交易是指客户使用银行卡/折、存单、支票、业务委托书、本票、汇票等办理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支出、款项划转业务。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是指对于超过或等于规定限额的现金支出、款项划转业务,必须按照规定权限进行授权审批。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热线查证制度是指营业网点查证人员对超过或等于规定限额的现金支出、款项划转业务,须按客户预留的查证联系人、查证联系电话与客户证实交易真实性,并留有记录。第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xx银行温州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符合本细则相关规定的现金支取、款项划转业务,均应严格按照本细则规定,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和热线查证制度。第二章 分级授权审批制度第六条 各级授权审批人员应认真履行审批职责,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人民币大额资金业务进行授权审批,不得越级授权审批。第一节 人民币大额现金支出第七条 各营业网点办理大额现金支出业务,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其现金用途和范围,采用“逐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大额现金支付逐级审批工作。严禁先支取,后集中审批。第八条 单位大额现金支出(一)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5万元(含)至20万元之间的现金支出业务,由临柜授权柜员通过授权方式审批,临柜授权柜员须在授权业务相关凭证上签章。(二)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20万元(含)至50万元之间现金支出业务,须由会计主管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三)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5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现金支出业务,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四)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现金支出业务,须使用《xx银行大额资金交易业务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和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且会计主管与支行行长须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表应作为该笔现金支出业务的附件,随当日传票交由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监督。(五)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出业务,须使用审批表。审批表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行行长逐级签字审批,且会计主管与支行行长须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表应作为该笔现金支出业务的附件,随当日传票交由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监督。第九条 个人大额现金支出(一)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5万元(含)至20万元之间的现金支出业务,由临柜授权柜员通过授权方式审批,临柜授权柜员须在授权业务相关凭证上签章。(二)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20万元(含)至50万元之间现金支出业务,须由会计主管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三)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5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现金支出业务,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四)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出业务,须使用审批表。审批表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和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且会计主管与支行行长须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表应作为该笔现金支出业务的附件,随当日传票交由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监督。第二节 人民币大额款项划转第十条 单位客户大额款项划转(一)单位客户(不含同业客户)通过柜面提交转账支票、业务委托书等凭证,要求银行办理超过或等于规定限额的款项划转业务,须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二)单位客户大额款项划转分级审批权限1.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由临柜授权柜员通过授权方式审批,临柜授权柜员须在授权业务相关凭证上签章。3.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之间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4.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至2亿元之间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使用审批表。审批表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和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且会计主管与支行行长须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表应作为该笔款项划转业务的附件,随当日传票交由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监督。5.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使用审批表。审批表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行行长逐级签字审批,且会计主管与支行行长须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表应作为该笔款项划转业务的附件,随当日传票交由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监督。第十一条 个人客户大额款项划转(一)个人客户通过柜面提交个人业务凭证、个人业务委托书等凭证,要求银行办理超过或等于规定限额的款项划转业务(不包括同一客户号下的卡折互转、定活互转等),须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二)个人客户大额款项划转分级审批权限1.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由临柜授权柜员通过授权方式审批,临柜授权柜员须在授权业务相关凭证上签章。2.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由会计主管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3.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之间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4.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含)以上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使用审批表。审批表须由会计主管、支行行长和分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且会计主管与支行行长须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审批表应作为该笔款项划转业务的附件,随当日传票交由事后监督部门进行审核监督。第三章 热线查证制度第十二条 单位客户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需指定本单位两名以上主管作为热线查证联系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热线查证联系人之一须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热线查证联系人为客户本人,个人客户开户时应预留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于及时进行热线查证。第十三条 热线查证联系人的指定和变更需填写《xx银行单位热线查证联系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应妥善保管,定期装订、专夹保管(连同查证联系人身份核查记录)或随同账户资料一起保管。第十四条 热线查证联系人或热线查证联系方式变更时,客户应及时告知开户行。若因热线查证联系人或热线查证联系方式变更未告知银行,导致账户资金出现风险的,一切责任由客户自己负责。第十五条 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2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现金支出业务,以及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之间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由银行两名查证人员与客户指定的不同查证联系人分别进行热线查证。第十六条 单笔或当日累计办理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出业务,以及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单笔款项划转业务,须由银行会计主管和查证人员与客户指定的不同查证联系人分别进行热线查证。第十七条 热线查证需要核实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办人信息以及支付凭证票面要素等。第十八条 热线查证工作须在大额资金业务当日且业务办理之前进行。第十九条 各营业网点应对热线查证工作采用电话录音方式进行记录,电话录音应定期导出保管,且应保留3个月以上。第二十条 各营业网点在执行热线查证时;应在相关业务凭证空白处(背面)加盖“已热线查证”戳记(模板见附件3),对热线查证事项进行记载。第二十一条 “已热线查证戳记”记载内容应由营业网点查证人员填写查证时间、企业查证联系人及其查证电话,在查证结果栏填写客户答复的结果,并由营业网点查证人员签章确认。第二十二条 单位热线查证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账户主管等)亲自办理大额资金业务的,由营业网点经办会计人员在相关业务凭证空白处加盖“查证联系人亲自办理”戳记(模板见附件4),由单位热线查证联系人签字确认,会计主管应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同时营业网点查证人员须与客户指定的其他查证联系人进行热线查证。第二十三条 个人客户亲自办理大额资金业务的,由客户本人与会计主管同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确认即可办理。代理人办理个人大额资金业务的,须执行热线查证制度。营业网点查证人员应与被代理人进行热线查证。第二十四条 热线查证联系人通讯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故障、手机换号或是关机、通讯网络问题等),导致无法查证的(10分钟内反复拨打无法通讯或是首次拨打无法通讯、隔10分钟后再次拨打仍无法通讯),视为企业同意办理业务。第二十五条 会计主管应对查证人员无法热线查证的大额资金业务进行热线核实。对于可以热线查证(电话已通等)的业务,返查证人员进行查证;对于确实无法热线查证的业务,会计主管应在相关业务凭证上签字确认,然后交由会计人员据实办理。第二十六条 经办会计人员对有疑问的大额资金业务(新开户单位的现金支出和款项划转、资金变化较大或现金支出与其经营性质不相符等),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热线查证。第四章 相关规定第二十七条 对于以下情形,可视具体情况不需分级授权审批和热线查证:(一)同一营业网点内同户名账户之间资金划转业务。(二)保理、贷款、贴现的出账及客户归还xx银行到期的贷款本息。(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扣划和付款、信用证到期付款。(四)税款的收缴。(五)客户大额入账业务。(六)代发工资业务。(七)在有权查询冻结扣划机关对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进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时,营业网点负有保密义务的,不进行分级授权审批。(八)其他不需分级授权审批和热线查证的业务。第二十八条 凡是大额资金业务,均需双人核验预留印鉴。经办会计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办理业务,对加盖在大额资金业务相关凭证上的预留印鉴进行核验。第二十九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指定或变更热线查证联系人或热线查证联系方式的,营业网点应对《xx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热线查证联系人登记表》上加盖的单位印章进行双人核验并签章确认。第三十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在核对手续完备后,应及时为客户办理大额资金业务,不能以本细则为由故意拖延积压客户资金的使用,对客户做好解释工作。第三十一条 对于各级授权审批人员或热线查证人员办理大额资金业务的,营业网点应按以下原则办理相关业务:(一)前台柜员不允许办理自己业务。(二)严格按照本细则有关分级授权审批和热线查证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为明确责任、防范支付结算风险,本细则对需要分级授权审批和热线查证的运营条线业务进行了规定。对于未达到本细则分级授权审批和热线查证条件要求的运营条线业务,或是运营以外条线业务,请严格按照我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十三条 大额存单的签发和支取参照以上大额分级授权审批和热线查证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各级授权审批人员因出差、休假等原因离岗,须严格按照我行授权、转授权相关制度规定,将分级授权审批权限进行授权或转授权,确保业务稳健开展。第三十五条 对未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和热线查证制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将按照《xx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失职行为处理办法》、《xx银行案件问责工作管理办法》、《xx银行合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未严格执行规定,导致违规行为或是违规事件发生;(二)违规行为或是违规事件给我行造成声誉风险;(三)违规行为或是违规事件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四)违规行为或是违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案件;(五)其他违规情况。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由xx银行温州分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