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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知识②常用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介绍

近年来我国外汇衍生品不断丰富,目前已覆盖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普通欧式期权及其组合等多种交易品种,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人民币汇率避险产品体系,满足了各类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需求。

1、远期结售汇

远期结售汇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及期限,在约定的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外汇交易。具体而言,企业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企业将外汇收入或支出按照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进行结汇或购汇。

适用范围:适用于有真实交易背景、未来有收付汇且有意愿通过套期保值规避汇率风险的企业。

功能特点:最基础的汇率衍生工具,结构简单,应用最为广泛;较为成熟的产品,企业可以根据未来的外汇收支状况锁定成本或收益,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易于与其他产品进行组合;交割方式灵活,支持全额、差额交割。

应用实例:

实例1、企业3个月后收到一笔100万美元的货款。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与银行叙做一笔交易金额为100万美元,期限为3个月的远期结汇交易,约定汇率6.55。到期时,企业支付银行100万美元,银行支付企业100*6.55=655万元(不考虑手续费)。企业通过远期结售汇交易锁定了汇率价格,避免了汇率波动的风险,使得未来的现金流保持稳定,降低财务成本管理的不确定性。

实例2、企业向银行借入6个月国内外汇贷款1000万美元,预计贷款到期前有外汇收入可用于还款,但存有不确定性。为规避汇率风险,企业与银行签订期限为6个月1000万美元的远期购汇合约,约定远期购汇汇率为6.600,交割方式为差额交割,定盘价为实时。到期时,即期汇率为6.935,交易双方按照事前约定的远期汇率与到期时的结算汇率之差计算轧差损益并以人民币交割,企业可获得差额交割收益(6.935-6.600) *1000=335万元人民币。企业通过差额交割不实际全额收付人民币和外汇本金,节约了资金成本。

2、掉期:包括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

(1)外汇掉期是指交易双方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起息日进行方向相反的两次货币交换。在第一次货币交换中,一方按照约定的汇率用货币A交换货币B;在第二次货币交换中,该方再按照另一约定的汇率用货币B交换货币A。

适用范围:适用于未来有收付汇、跨币种业务投资等需求的企业,可同时锁定资金流入与流出的兑换汇率。

功能特点:灵活调剂本外币资金,满足流动性管理需要;提升资金管理效率,规避汇率风险;交割方式灵活,支持展期、提前交割、到期反平、提前反平、宽限期交割等特殊处理。

应用实例:企业近期收到一笔100万美元外汇,拟结汇满足人民币资金需求,但3个月后因进口原材料需对外支付100万美元。企业与银行签订一笔即期结汇/远期购汇的掉期业务,约定近端结汇汇率为6.55,远端购汇汇率为6.564。到期时,即期汇率为6.62,客户仍以6.564购汇。企业通过掉期交易近端及时获得了美元结汇带来的人民币现金流,同时远端锁定了购汇成本,规避了汇率波动风险。

(2)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两种货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

货币掉期按本金交换方式可分为期初、期末均实际交换本金、仅期末或期初交换本金、以及期初、期末均不交换本金等形式。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可以固定利率也可以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货币掉期和外汇掉期的区别在于,外汇掉期不包含利率的互换,只在期初、期末交换本金,而货币掉期通常每三个月或每半年会交换利息;货币掉期在期初、期末两次本金交换的金额以及使用的汇率均相同,而外汇掉期的期初按照某一汇率交换本金,期末则通常按另一汇率换回本金。外汇掉期是一年以内的短期,并不涉及利率的交换。货币掉期的利息交换能让企业更好地进行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企业应用货币掉期的期限大多是一年以上的中长期。

适用范围:是常用的债务风险管理工具,适用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希望规避汇率、利率变动风险,尤其是承担外币利息负债的企业。

功能特点:同时规避利率与汇率波动的风险;将外币负债的汇兑损益转换成为利息费用,方便企业进行合理的财务处理;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发挥不同币种的贷款优势。

应用实例:企业有两年期人民币融资需求1000万美元,两年期美元融资利率1.2%,企业与银行签订一笔货币掉期业务,约定期初企业以约定汇率结汇,期末企业以相同汇率购汇,期间按季交换利息,企业按1.2%收取美元利息,按3.3%支付人民币利息。

企业若在境内直接办理两年期人民币融资的利率4%左右;而通过办理美元融资,融资成本以1.2%为例,同时通过办理货币掉期锁定利率及汇率风险,企业的综合成本在3.3%,节省资金成本约93.8万元(=CNY6700万*0.7%*2Y)。既保留外币融资价格优势,又有效规避了外币融资的汇率和利率风险。

3、期权

期权是指在未来某一交易日以约定汇率买卖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权利。期权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权利,而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并在买方选择行权时履行义务(普通欧式期权)。有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期权组合。

适用范围:适用于将来有结汇/购汇需求,既希望交易成本确定,又希望同时享受有利市场变动带来收益的企业。

功能特点:兼具确定性和灵活性的风险规避和套期保值管理工具;通过买入人民币外汇期权进行套期保值,把外汇风险的最大损失额度控制在期权费用之内,还保留了可从有利的汇率波动中获取利益的机会;通过卖出人民币外汇期权获取期权费收入,在承担一定程度市场波动风险的基础上,改善结售汇成本;组合期权可实现零成本,减少支出。

应用实例1:企业从银行买入一份合约本金100万美元,执行汇率为6.6的美元看跌期权。(1)到期时,如果市场汇率为6.5,企业选择行权,有权按照执行汇率6.6向银行结汇。(2)到期时,如果市场汇率为6.7,企业选择弃权,可以按照市场汇率6.7向银行结汇。通过买入期权规避市场不利方向变动的风险,可享有市场有利变动的好处。

应用实例2:企业从银行买入一份合约本金为100万美元,执行汇率为6.4850的美元看涨/人民币看跌期权;同时卖出执行为汇率6.41美元看跌/人民币看涨期权,期限均为三个月,期权组合期权费为0。通过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企业将未来三个月的购汇价格锁定在6.41至6.4850之间。

注:文中案例为假设,企业叙做需咨询办理银行。

英联股份(002846):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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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3第三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4第四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5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6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6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7第八章 附 则……………………………………………..7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第六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远期结售汇额度执行,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为:

1、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的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计划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

第四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日常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行使相关职责:

1、负责对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审议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方案,根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3、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财务部:是远期结售汇业务经办部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2、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盈亏核算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及时性等。内部审计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

1、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操作,财务部应加强对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提出开展或中止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建议。

2、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订单预测额,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

3、财务部以稳健为原则,结合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的预测结果,根据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方案,并提交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核。

4、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审核财务部提交的交易方案,评估风险。

5、董事会、股东会在权限范围内审议。

6、财务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向金融机构提交远期结售汇申请书。

7、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8、财务部在收到金融机构发来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检查是否与原申请书一致,若出现异常,由财务总监、会计核算人员共同核查原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董事长。

9、财务部应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10、财务部应每季度将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上报董事长。

11、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内部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

12、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在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财务总监应与相关人员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必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信息。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后需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告形式披露,同时以专项公告的形式说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情况。

第二十条 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

第二十二条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开户文件、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5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及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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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建立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

目前全球经贸关系及经济发展趋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2026年公司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不利影响。该项业务是为满足公司自身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或者具体说明材料。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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