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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联股份(002846):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202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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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GuangdongEnpackPackagingCO.,LTD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广东·汕头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3第三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4第四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5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6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6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7第八章 附 则……………………………………………..7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第六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远期结售汇额度执行,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批权限为:

1、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的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计划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授权董事长在批准的权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履行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

第四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日常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日常运作和管理,行使相关职责:

1、负责对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审议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方案,根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3、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 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1、财务部:是远期结售汇业务经办部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2、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盈亏核算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及时性等。内部审计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四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的内部操作流程:

1、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操作,财务部应加强对人民币汇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提出开展或中止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建议。

2、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及订单预测,采购部根据供应商订单预测额,进行外币收(付)款预测。

3、财务部以稳健为原则,结合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的预测结果,根据外汇汇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方案,并提交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核。

4、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审核财务部提交的交易方案,评估风险。

5、董事会、股东会在权限范围内审议。

6、财务部根据经过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向金融机构提交远期结售汇申请书。

7、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价格,经公司确认后,双方签署相关合约。

8、财务部在收到金融机构发来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成交通知书后,检查是否与原申请书一致,若出现异常,由财务总监、会计核算人员共同核查原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董事长。

9、财务部应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10、财务部应每季度将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上报董事长。

11、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内部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

12、审计部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 参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六条 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七条 在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远期结售汇合约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八条 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财务总监应与相关人员商讨应对措施,做出决策,必要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及时公告。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信息。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后需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告形式披露,同时以专项公告的形式说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情况。

第二十条 当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机构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二十一条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0年。

第二十二条 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开户文件、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15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及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中财网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远期结售汇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计划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内控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会计报表为准。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建立了《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

目前全球经贸关系及经济发展趋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2026年公司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不利影响。该项业务是为满足公司自身实际业务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4、以公司名义开立的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5、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同或者具体说明材料。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中财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1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1月,银行结汇14840亿元人民币,售汇1373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6278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5593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银行结汇2095亿美元,售汇1938亿美元。2025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2769亿美元,累计售汇21804亿美元。

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37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11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120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977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545亿美元,对外付款6367亿美元。2025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148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959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结售汇数据_结汇金额_2025年1-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银行结售汇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