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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拳:富途、老虎“无证驾驶”被整治

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进行整改。证监会表示,富途控股、老虎证券未经证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富途控股、老虎证券是知名度很高、用户数活跃的互联网券商,其跨境业务以中国投资者为主,在过去几年迅速发展,却也处于监管和法律的灰色地带。

在全球市场中,随着中国企业不断在境外上市,关注境外股市并参与其中的中国投资者逐渐增多,美股、港股近年来也吸引了不少中国股民。

证监会要求,按照“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进行整改,责成相关派出机构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进行现场核查、督促整改,并视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监管大棒落下,但不确定性仍然很多。对于投资者而言,监管要求下,账户能否顺利出金?加仓是否会面临困难?而对于跨境互联网券商来说,未来何去何从?

股民面临“出金”难题

2020年,随着多家中国企业赴港、赴美上市,也在中国投资者中掀起了一股港股、美股的打新风潮。刘月就是其中之一。

2020年底,蚂蚁集团准备IPO前,一位长期炒股的朋友向刘月推荐了“富途牛牛”和“华盛通”App,用来打新。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散户从法理上不能参与境外股市交易,但当时仍有很多方法供投资者选择。

炒港股、美股两年,刘月并没赚到钱。在蚂蚁集团宣布推迟上市后,她也买过一些美股,但“甚至还不如港股”,之后一年多,她的资金就一直放在账户中。2022年12月中旬,她发现华盛通不能再通过SIB出金(资金由交易账户划入银行账户),只能通过CBI(美国富港银行)出金,并且只能到当年12月31日,2023年的政策还不确定。

此时,刘月发现富途也不能再通过SIB出金,甚至也不能通过CBI出金。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去年7月,SIB宣布暂停接收行外券商账户出金。有互联网券商人士透露,富途去年出于风控考虑,停止与SIB、CBI合作,加强对入金的审核。

为了尽快把钱取出来,防止政策变动导致资金封锁在账户中,刘月在各个平台上寻找出金方法。最后,她将富途的股票转仓到华盛通,再兑换美元提取到CBI。CBI目前可以选择闪电速汇、钱包速汇、美薪速汇三种方式,由于闪电速汇单笔不能超过3000美元,刘月最后通过“钱包速汇”的方式实时速汇到支付宝账户,每笔手续费1%,成功出金21627.21元人民币。

同样在出金上十分坎坷的还有韩榕。多年前,韩榕丈夫工作的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作为员工投了一笔钱购买原始股,此后,他们一家人开启了研究美股之旅。韩榕用的是老虎国际App,12月中旬,由于家里需要用钱,她打算收回账户中的钱,但多种方式尝试无果。

韩榕首先通过老虎综合账户直接出金到中国建设银行,被拒绝。此后,她注册SIB、CBI申请银行卡,但由于入金失败,无法激活账户,也被拒绝。最后,她让朋友帮忙申请香港渣打银行卡,但渣打银行转账内地需要提供存款或打款证明。多方询问后,她发现渣打银行卡可以在某些内地银行的ATM机上取款,但提供服务的银行网点极少。多次尝试后,她找到老家的一家银行取款。出金成功后,韩榕卸载了老虎国际App,跨境炒股也告一段落,“收手了”。

也有选择继续投资的中国境内投资者。方勇在去年8月“抄底”港股互联网公司,在腾讯股价跌到300多港元/股时买入,又在跌到200多港元/股时加仓。在富途牛牛APP的年终总结中,他在港股盈利46.9%。不过,他买的美股则亏损了32.36%。方勇有香港银行卡,在开户时十分顺利,现在也可以将出金直接转到香港银行卡。

据了解,目前富途牛牛只能通过投资者本人的香港或其他海外银行卡出金。中国投资者已经不能再通过富途、老虎等境外互联网券商平台开展跨境投资。老虎证券App显示,已关闭对中国境内投资者的开户服务。

按照证监会“有效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的思路,一方面,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依法取缔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为维护市场平稳,允许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通过原境外机构开展交易,但禁止境外机构接受违反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的增量资金转入此类投资者账户。

12月30日晚间,富途控股回应称,将严格按照监管的要求配合相应整改工作,同时亦会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全力服务好所有存量境内投资者,继续为大家提供优质的交易服务。老虎证券也回应称,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继续依法合规服务存量客户,积极配合核查,遏制境内投资者增量,全面做好整改工作。

市场认为,这是监管层对跨境炒股业务的“定性”。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近几年针对金融科技创新类业务,监管都秉承消化存量风险、稳妥发展,确立监管标准和原则,引导企业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在富途、老虎证券的措施上,也贯彻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包括大型科技平台专项整治的统一思路。

“在解决金融风险时始终保持的态度是,已经发生的问题,不能完全归结于行业的发展,必然也有监管的真空。”尹振涛说,“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鲜事物,需要市场和监管去消化。一刀切、冷处理、硬着陆,是不符合监管原则,也不符合化解风险的原则,也不利于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这是为规范交易、保证市场健康运行采取的理性方式,既让已有的投资有序化解,也防范未来可能产生的风险。”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王营认为,这有利于投资者保护,如果把两家企业的跨境业务直接砍掉,已出资的中国境内投资者权益恐难以保障,跨境追索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跨境炒股不再处于灰色地带

富途控股2014年在开曼群岛注册,老虎证券上市主体也注册于开曼,服务器和交易业务都在境外。

根据中国《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尹振涛表示,跨境互联网券商面临的主要风险,一方面是是否违规展业,另一方面是资金往来是否符合外汇要求。富途控股和老虎证券都获得了境外一些地区证券从业资格的牌照,但并未在内地取得相应牌照,却吸引了大量中国内地的投资者。内地的投资者将资金通过境外牌照的互联网券商流向境外股市,会涉及相应的外汇风险。

在此之前,证监会就对跨境炒股业务发出风险投资提示。2016年7月,证监会表示,中国《证券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此外,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境内经营证券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目前除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沪港通”机制外,未批准任何境内外机构开展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证券交易提供服务的业务。

不过,2016年时,证监会并未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有进一步整改要求。直到2021年10月15日,中国证监会表示,富途控股、老虎证券等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跨境证券业务不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予以规范。2021年11月11日,证监会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高管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了监管态度,要求其依法规范面向境内投资者的跨境证券业务。

王营认为,证监会要求的变化也与《证券法》的修订有关。在2019年《证券法》修改前,中国证监会对于海外的证券交易、证券发行是没有管理权、执法权的,因此2016年对相关平台证券交易认为不合法,只以警告投资者理性投资为主要内容。

在2019《证券法》出台之后,第二条最后一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故对网络平台吸引境内投资者的证券交易,监管机构有了执法依据,可以行使监管职能。

相比于非法展业,王营认为富途和老虎更可能涉嫌的问题是“扰乱境内市场秩序”。“富途和老虎在中国大陆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数年,吸引了大量中国境内投资者,若出现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的情况,是有可能对境内金融、货币管理秩序造成影响的。”王营说。

此前,一直有中国投资者通过谎报换汇目的,将人民币换汇后打入境外账户,对于跨境券商平台来说,也难以监管。富途控股创始人李华曾表示,富途控股香港主体中,客户入金的资金都来自海外,但并不了解客户通过何种方式将资金转到海外银行账户。

富途控股原本计划于2022年12月30日以介绍方式于香港主板上市,但在12月29日晚,宣布推迟上市。尹振涛表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若存在政策瑕疵,对投资人来说是不负责任的,监管部门在上市前提出整改意见,也有利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应受访者要求,刘月、韩榕、方勇为化名)

“非法荐股”“场外配资”“违规基金推介”……这些非法证券活动要警惕

近期,四川省委网信办、四川证监局持续深入开展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专项治理,并在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www.scjb.gov.cn)开设“涉非法证券活动举报”专区,受理各类网上非法证券活动举报。结合专项治理情况,两部门剖析了8种典型非法证券活动,总结了识别防范技巧,以便帮助广大网民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非法证券活动是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当前,非法证券活动点多面广,网上作案、团队作案、专业化作案特征明显,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误导性,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场外配资、非法荐股、股市黑嘴、非法发行股票等是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重点领域。

投资理财不受骗,查清资质是关键。速来了解【8种典型非法证券活动】大合集,掌握识别防范技巧,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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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关键是要学会查询并核实相关机构、人员的身份和资质。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核实相关机构是否获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包括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和相关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一是登录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在“合法机构”名录中查询相关机构是否为合法机构。

二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相关人员是否获得从业资格,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查询私募基金是否登记备案。

三是通过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实相关机构或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通过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包括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官方咨询渠道核实相关业务、人员的真实性。

光大证券被罚5亿 “乌龙指”三大谜团待解

“乌龙指”事件仅仅过去半个月,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处理结果已经公诸于众。

8月30日下午,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顶格处罚,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市场禁入措施,罚没款金额总计高达5.23亿元。另外,对公司总裁等4名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

光大证券可能早已预料到这次事件的严重后果。在8月23日发布的半年报中,公司就指出,由于“8·16”事件,公司三季度业绩可能会亏损。

光大证券虽然已被处罚,但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证监会8月30日的通报中发现,光大证券仍然给市场留下了许多待解之谜。

谜团一:该向谁追究责任?

首先,是关于这款惹祸的系统之谜。通报显示,光大证券策略交易部自营业务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包括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均存在严重的程序设计错误。

综合8月18日光大证券前总裁徐浩明在发布会上的说法,以及证监会8月30日的通报,惹祸的这款套利系统中,订单生成系统是光大自己研发的。其中ETF套利模块的设计由策略投资部交易员提出需求,程序员一人开发和测试。它的主要错误是ETF套利模块的 “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报),在设计时错将“买入个股函数”写成“买入ETF一篮子股票函数”。而订单执行系统是从铭创软件外购的。它的主要错误是将市价委托订单的股票买入价格默认为“0”,系统对市价委托订单是否超出账户授信额度不能进行正确校验。策略交易系统于2013年6月至7月开发完成,7月29日实盘运行。

这款系统既然存在重大缺陷,那么光大证券为何在实盘运行之前没有发现?在程序员设计出错时,为何没有进行检验?程序员所在的部门应该负什么责任?铭创软件是否有责任?

另外,本次受到处罚的4个责任人,原总裁徐浩明与原总裁助理杨赤忠属于高管,而沈诗光和杨剑波的职位分别是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和策略交易部门总经理。但究其根源,其中最大的问题在于“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长期没有纳入公司的风控体系”(证监会通报),那么光大证券的风控部门该负什么责任?换句话说,光大证券应该向谁追究责任?

根据有关资料,光大证券目前合规总监是陈岚女士,法学博士出身。目前还兼任光大证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光大资本监事;而副总裁熊国兵先生现任光大证券纪委书记、稽核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谜团二:自营盘如何处置?

证监会停止了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固定收益证券除外),公司将如何处置现有的自营盘持仓?

今年上半年,光大证券实现投资业务收入3.16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3.20%。其中,固定收益类投资实现收入1.3亿元。可以看出,被停止自营业务,对光大证券收入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光大证券现有权益类持仓怎么办?

6月30日,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光大证券有市值10.58亿元股票,这部分初始投资成本为11.47亿元,亦即在6月底浮亏8947.18万元。有市值2.51亿元股票被列为融券专用证券,初始投资成本2.79亿元,亦即在6月底浮亏2684.47万元。另外,公司已经融出了价值2.24亿元股票(6月30日),这部分初始投资成本为2.70亿元。

而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6月30日股票市值为28.87亿元,另有市值2.34亿元融券专用证券。也就是说,光大证券在6月30日至少有市值39.45亿元自有股票,还有约5亿元股票已经用于融券业务。

在被停止自营业务后,光大证券这40亿的股票是否会在短时间内被悉数抛出?公司未来融券业务将如何开展?这也是一个悬念。

谜团三:股价会否继续寻底?

8月30日,光大证券“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当天下午,证监会通报了对光大的处罚结果。而另一个问题是,光大证券复牌后走势如何?从8月20日复牌后,光大证券跌幅已经达到16.91%。但在8月26日,公司曾经一度反弹4.17%。目前光大证券股价已经接近历史低点,面对证监会的重拳处罚,公司股价是否还会继续寻底?

值得一提的是,在曝出“乌龙指”事件后,多家券商对光大证券下调了评级。安信证券直接将该公司评级下调至“中性-A”,指出“8·16”事件对公司间接影响巨大;“平安证券由于保荐问题今年分类评级由A类降到C类,明年光大证券评级有下调可能性,将影响公司净利润约2%。”

无论如何,这一次直接受害的仍然是光大证券的中小投资者。截至6月30日,公司共有10.61万名股东,平均每名股东持有3.2万股。证监会指出:“对于因光大证券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这次事件之前,公司中小投资者对于光大证券内控存在的缺陷无法知情,那么他们是否该为公司的失误买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