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法律法规

股票市场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国的股票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就是一张以《证券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为基石,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交易所/协会自律规则的四级金字塔。这张网的核心目的只有一个:让从发行、交易到退市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则可依,并通过“全链条追责”让违法成本高到难以承受 。

基石在哪,找那两部法律

整个体系的头脑,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两部法律。

《证券法》是资本市场的基本法。 它确定了一个根本原则: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从事证券经纪、融资融券等核心业务 。这就像开车必须有驾照,无照就是违法。

那些被取缔的非法跨境券商,正是直接撞在了这道高压线上——在境外拿的牌照,在中国境内完全没有经营效力 。

《期货和衍生品法》补上了监管的真空地带。 这部2022年出台的法律,首次把过去游离在监管之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纳入了法治轨道,并授权证监会制定具体规则 。可以说,它为后面更严的细化规定铺平了法律的道路。

规则怎么落地,看这三级配套

有了顶层法律,具体的“杀伤力”来自下面三级规则的层层加码。

行政法规负责搭桥。 以国务院制定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为例,它把《证券法》的原则细化为具体要求,比如明文规定境外机构想在境内开展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核准 。这是打击非法跨境展业时,除了《证券法》外被反复引用的依据 。

部门规章则是真正的利器。 2026年5月,证监会发布了衍生品行业的首部部门规章——《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11月施行。记住这3个关键点:

交易所与协会守住一线。 深交所光是2026年5月的一周内,就对229起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证券业协会则从人的源头下手,修订培训细则,要求从业人员每年在廉洁、合规方面的培训学时占比不低于35%,不学够就别想上岗 。

追责链条,到底有多长

目前的监管,早已不是“罚单一开了事”。

对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中国已经形成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三位一体的立体惩戒体系。金通灵财务造假案是一个典型案例:公司高管被判刑不说,签字会计师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直接被判构成单位犯罪 。

你可能想问,那投资者怎么要赔偿?目前,特别代表人诉讼等集体维权机制正在推开。最高法也已明确表态,将尽快制定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让受害的中小投资者维权有更清晰的路径 。

总之一句话,这个体系的逻辑就是确立规则、严格执行、全链条追责。无论什么主体、在哪个环节违规,这套体系里都有一个对应的惩戒在等着他。

屡曝投资骗局 几个“婆婆”才能管住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原题:

屡曝投资骗局 被指非法交易

几个“婆婆”才能管住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政府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造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并存。阶段性的清理整顿过后,明确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主体、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便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地铁上喝农药——2016年8月25日,在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和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遭遇巨额资金损失的唐某和曾某,用“自杀”来博取社会各界对现货交易骗局的关注。

打着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名号,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近年来,这类投资骗局屡有曝光,共同点是没有实物交割、客户资金没有第三方存管、后台设置模拟盘并操纵交易行情,实质上成为交易平台与投资者的赌博游戏。

2月17日,因涉嫌诈骗罪,深圳数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遭当地警方突击调查,涉案公司多名员工被警方带走查问。这是自1月9日,由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牵头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后,执法机构的第一次落地行动。

根据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后发布的公告信息,经摸底调查,全国共有三百多家涉嫌非法期货交易、“类证券”投机交易等违规交易场所,约占交易场所总数量的27%。

专家认为,对于现货平台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因噎废食一刀切;在开展清理整顿活动之外,还应在顶层设计上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虚构交易数据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据了解,此番由深圳市经侦局牵头指挥的调查行动中,被查公司至少有四家,分别为:广东国龙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龙贵金属”)、深圳国银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兰州富国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和浙江万心齐利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心齐力公司”)。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发现,以上四家公司曾是或仍是地方交易所的会员单位。例如,国龙贵金属是广东省贵金属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贵交易中心”)的综合类会员、万心齐利公司是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综合会员。

2月24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广贵交易中心和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但广贵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也未回应采访。

“这些人都是在股票等金融类QQ群上向投资者宣传,发送一些盈利的截图,通过夸大收益、隐瞒投资风险等手段,诱骗你开户做投资,只要把身份证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发送给业务员,远程操作就开户了。”曾于2016年8月,在国龙贵金属开户投资现货白银的孙莹(化名)说。

“可是,操作几次就会发现有太多猫腻,这根本就是在从事非法期货交易。”孙莹说,“一手钱一手货才是现货交易,而我在交易软件里操作买卖的粤贵银,根本就没有真实的货物,没有仓储、物流,没有买卖交割单,完全就是虚拟交易,是一个没有交易对手的封闭市场。”

孙莹透露,在向广东省经信委咨询后,他们才得知广贵交易中心经营现货白银、原油的交易软件并未在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登记,该平台使用的电子软件都是自制盘,也没有列入公安监控体系。

“在该平台的电子盘里面操作,实际交易盘上的数据都是虚构的,只是模拟数字,无论买多卖空都不影响国际价格;价格成为一个用来确定内部胜负的指标,即会员单位与个人投资者,形成了对赌的交易模式,所以,会员单位里那些‘老师’,就频繁地诱导我们大量做单、做反向单,使我们遭受损失,他们盈利。”孙莹说。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卫平表示,关于现货交易的合法合规性,重点要看平台的交易是不是以现货交割、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若是打着现货的名义,以投机牟取差价、投机炒作为目的,显然违反现货交易“实物交付”的本质要求,不管是不是非法期货交易,这种方式都已经违规。

深圳证监局副处长杨梅介绍,目前来看,在深圳的炒原油、白银、贵金属以及大蒜等大宗商品的交易场所都是非法的;现货市场按规定是要有现货的,任何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的现货交易活动,都是违规的。

“四不管”地带监管缺位一直存在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不只国龙贵金属,广贵交易中心旗下的诸多会员单位都遭到投资者大量投诉,包括广东金成路贵金属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维权人数超过千人。

针对诸多投诉的问题,广贵交易中心曾对外回应,对于违规的会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广贵将从严查处,要求会员单位按责通过赔偿等措施合理应对投诉,并责令整改。

广贵交易中心维权群的一位投资者介绍,贵金属公司向广贵交易中心交一定的保证金就可以成为平台会员;2016年3月,有部分维权的投资者向广贵交易中心追讨自己亏损的资金,存在违规行为的会员单位进行了部分赔偿。

据了解,广贵交易中心2010年注册于广州,由广东省属国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发起,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由广东省经信委批复成立,现由广东省商务厅监管。作为地方交易场所,广贵交易中心有政府部门做背书,博得投资者信任。然而,投资者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后,投诉举报往往遇到多头监管者“互踢皮球”。

2017年1月,广东省经信委在官网回应投资者对其批准广贵交易中心的质疑。广东省经信委披露称,其仅是批复同意广东省贵金属中心“试运营”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平台,该交易中心的正式设立及正式运营,仍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记者了解到,2014年起,广东省经信委的商贸流通管理职责划入广东省商务厅,相应监管职能亦转移至广东省商务厅。随后,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书面明确,目前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由广东省商务厅监管,因此,广东省经信委不再承担监管职能。

于是,很多维权的投资者纷纷在广东省商务厅发帖投诉,而广东省商务厅在回应投资者举报时称,广贵中心相关情况应向广东省国资委及广晟公司反映,如涉嫌诈骗,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交易场所会员单位的监管,向来处于公安、工商、商务、证监“四不管”的空白地带,监管缺位问题一直存在。

搜索发现,对于贵金属交易所的投诉比比皆是,例如,承德大宗富汇燕兴贵金属交易所被疑诈骗、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指导刷单、天津市矿产资源交易所疑骗上百亿等。

“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和监管主体缺位,是国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本原因,这也导致了政府的监管措施缺乏针对性,没有抓住重点。”中物联大宗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旭表示,一方面,应鼓励发展的创新被抑制了,如何运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爱基,净值,资讯)?传统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也迷失了方向;另一方面,应重点加强监管的违规交易场所却未得到应有的惩处,风险事件频发。

周旭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必然产物,国内的相关理论研究和政府监管,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二是大宗商品事关国计民生,所涉及的行业也非常广泛,包括能源、化工、金属等行业,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也包括发改委、银监会、证监会等,多达19个部门,这种政府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也造成了大宗行业“多头管理”和“无人管理”的现象并存。

潘卫平认为,因为条块分割的割据局面,地方性金融平台往往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出现“谁生的孩子谁抱”“护犊子”等现象;另外,有些地方性交易所,表面看是省政府审批,甚至有国有企业参股,但其实是国企和民企,或者自然人合资,拿国企“拉大旗作虎皮”,实质上还是私人在经营;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利益驱使、腐败问题都会导致乱象丛生。

法律缺失阻碍长效监管机制建立

今年年初,证监会等部委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对下一阶段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作出动员和部署,将部分交易所业务直接表述为涉嫌非法期货、聚众赌博等,此次监管力度之大远超前两次部际联席会议牵头的清理整顿,因而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监管层近年来的“最严整顿”。

2月1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曾表示,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之一,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要限期整改,2017年6月30日未能整改规范将关闭。

“对各类交易场所,我提倡‘关停并转’。”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谈道,“关”就是关掉违法违规的交易场所,“停”是停掉邮币卡等交易模式不适合的品种,“并”是推动交易场所的股权融合,“转”是往服务现货市场转变,立足现货、提升现货、服务现货、回归现货。

“第三次部际联席会议通告中已明确指出交易场所种种乱象,以及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果不良交易场所在本轮清理整顿的半年时间里不及时‘关’‘停’‘转’,下一步可能就要面临‘抓’了。”胡俞越表示。

胡俞越认为,“回头看”清理整顿能够打压违规交易活动泛滥之风,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不容易;目前还没有规范地方交易平台发展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国办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作为国务院、国办的指导性意见,并不能作为量刑的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可能影响对有关不法人员的量刑处理。在国务院层面没有主管机构,行业处于多头监管却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建立长效机制需要“有人管、有法管”,才能落到实处。

“当前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行业的发展,亟待补齐为市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监管短板。”周旭表示,首先,应加强法制建设和司法协作,研究制定和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其次,应明确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主体,加快建立由政府、行业协会和商品交易市场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

【摘要】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小编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

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 期货的概念

期货与现货相比,期货是现在进行的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个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者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对期货进行投资或投机

期货特征

期货交易建立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是一般契约交易的发展,为了使期货合约这种特殊的商品便于在市场中流通,保证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所有交易都是在有组织的期货市场中进行的,因此,期货交易便具有下列一些基本特征 :

(1) 合约标准化

(2) 场所固定化

(3) 结算统一化

(4) 交割定点化

(5) 交易经纪化

(6) 保证金制度化

(7) 商品特殊化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由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整理发布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汇总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证券从业《基础知识》单选专项练习汇总

【摘要】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为帮助各位考生备考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小编整理《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

证券从业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 期货的概念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期货交易所的职责如下:

(1) 提供期货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 设计期货合约、安排期货合约上市

(3) 组织、监督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

(4) 保证期货合约的履行。

(5) 制定和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期货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4) 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设施。

(6) 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7) 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笔记三十三:期货的概念”由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整理发布供各位考生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环球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频道或论坛,我们愿与广大考生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编辑推荐: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汇总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证券从业《基础知识》单选专项练习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