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国际贸易

购汇指境内个人或机构用人民币向金融机构购买外汇的行为,属于转账交易形式,主要用于

购汇是指个人或者企业按照银行提供的汇率,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行为。对于个人而言,购汇主要用于出国留学、旅游、海外就医等;对于企业而言,购汇则用于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原材料采购、设备引进、技术合作等经济活动。

购汇属于转账交易,兑换后的外币资金通常存入个人或企业的外汇账户,或直接用于跨境支付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目前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在额度内购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办理 。

购汇时所适用的汇率(购汇汇率)受宏观经济状况、国际收支、货币政策、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

发展历程播报

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中国外汇储备短缺,个人购汇受到很大限制。1994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外汇留成,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 。2005年7月,启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

自2007年开始,对个人结汇、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2013年,改革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2015年,将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推广至全国,大幅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 。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中国先后于2012年4月和2014年3月调整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的浮动幅度 。

影响播报

购汇汇率波动直接影响个人和企业的跨境交易成本与收益,当本币贬值时购汇成本上升,利于出口。个人购汇实行年度额度管理,这有助于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国家金融秩序。

购汇的规模和频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贸易状况,大量的购汇可能意味着进口需求旺盛。限制购汇有助于维持国家的外汇储备规模、遏制资本外逃、稳定本国货币的汇率,但也可能增加合规企业与个人的交易成本。

购汇汇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宏观经济状况、国际收支状况、政治局势、货币政策及市场预期。

合理利用购汇汇率的方法包括关注经济数据和政策以预判汇率走势、分散购汇以降低汇率风险、利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以及比较选择不同的购汇渠道。

2026年2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企业等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购汇需求基本稳定,市场预期总体平稳。从3月以来的情况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基本均衡,供求较为平衡。 2026年5月,企业等外汇支出购汇率环比基本持平,显示购汇意愿稳定,市场预期平稳。

相关研究播报

2011—2016年期间,个人购汇用途集中于因私旅游和自费出境学习,两项合计占全部购汇金额的89%,购汇币种与资金汇出国家高度对应,其中美元占全部购汇金额的47%。个人通过电子渠道办理购汇的占比从2011年的18%上升至2016年的70.6%,购汇后资金主要存放于个人账户,该方式占购汇总量的87.3% 。

个人购汇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因素、需求因素、价格因素、环境因素、政策因素和季节因素。政策因素方面,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中国先后于2005年7月21日、2007年5月、2012年4月、2014年3月17日和2015年8月11日推进了五次汇率改革 。

个人项下外汇资金流出的主要风险包括需求错位风险、调控冲突风险和违法洗钱风险。当前个人外汇监管的难点在于事后监管效果欠佳、电子渠道外汇业务监管难度较大、个人外汇业务核查及违规处罚难度较大以及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

加强个人外汇业务监管的建议包括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力度、加强技术监管手段、推动部门联合协调机制的合作以打击个人非法交易活动,以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正确引导公众预期 。

何谓外汇和外汇市场?

什么是外汇?

外汇原指货币兑换率(Exchange Rate)。简单来说,是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别国的货币称为外汇;即国家与国家之间,因贸易、投资、旅游等经济往来,引起货币间支付的关系。由于各国货币不同,在国外支付时,必须先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国货币,或是收到外国的货币,兑换成本国货币才得以在国内流通,从而产生了货币兑换的关系。也就是说,只要有国际贸易的存在,便有外汇交易的产生。

外汇市场定义

外汇市场是外汇投资者进行交易的场所,世界金融业发达的国家都拥有自己的外汇交易市场。目前全世界最大的外汇交易场所主要有:伦敦外汇交易市场、纽约外汇交易市场、法兰克福外汇交易市场和东京外汇交易市场。另外还有其他规模较小的外汇交易市场在世界各地运作,所以外汇交易买卖是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进行的。

外汇市场拥有一个先进的电讯网路,不受时空限制,透过电子通讯设备进行买卖。汇市是一个庞大的国际化交易市场,外汇价格会因市场对不同货币的供求而变化,不易受人为操纵,全天24小时均可交易。

外汇交易基础知识_外汇交易市场_外汇市场英文

外汇市场组成部分

中央银行:负责发行本国货币,制定货币供给额,持有及调度外汇储备,维持本国货币对内及对外的价值。在浮动汇率制度下,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经常被迫买进或卖出外汇来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本国市场秩序。

银行:在任何一个地区,不管该地区是否是一个外汇兑换的主要市场,一般的少量现钞买卖,支票兑现基本都是由当地银行垄断。

外汇经纪商:外汇市场与股票市场一样,任何活跃的市场都有不少的经纪商,在美国成为经纪商(Exchange Dealer)角色,仅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客户代洽外汇买卖的汇兑商定,在买主与卖主之间,拉拢撮合,透过与外汇经纪人的接洽,直接或间接买卖外汇。

外汇供需者:由于各国贸易往来,进出口商在商品输出或输入后贷款的结算,以及运输、保险、旅行、留学、国外公债、证券、基金的买卖、利息的支付等而产生的外汇供给者与需求者。

外汇投资者:所谓外汇投资者,即为预测汇率的涨跌,以现汇(Spot)、远汇(Forward)或者期货外汇(Futures)的交易途径,以少数的保证金从事大额外汇交易的投资者。

外汇市场产生的原因

外汇市场,是指从事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或者说是各种不同货币相互之间进行交换的场所。外汇市场之所以存在,是因为:

– 贸易和投资

进出口商在进口商品时支付一种货币,而在出口商品时收取另一种货币。这意味着,它们在结清账目时,收付不同的货币。因此,他们需要将自己收到的部分货币兑换成可以用于购买商品的货币。与此相类似,一家买进外国资产的公司必须用当事国的货币支付,因此,它需要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当事国的货币。

– 投机

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会随着这两种货币之间的供需的变化而变化。交易员在一个汇率上买进一种货币,而在另一个更有利的汇率上抛出该货币,他就可以盈利。投机大约占了外汇市场交易的绝大部分。

– 对冲

由于两种相关货币之间汇率的波动,那些拥有国外资产(如工厂)的公司将这些资产折算成本国货币时,就可能遭受一些风险。当以外币计值的国外资产在一段时间内价值不变时,如果汇率发生变化,以国内货币折算这项资产的价值时,就会产生损益。公司可以通过对冲消除这种潜在的损益。这就是执行一项外汇交易,其交易结果刚好抵消由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外币资产的损益。

外汇市场的特点

近年来,外汇市场之所以能为越来越多的人所青睐,成为国际上投资者的新宠儿,这与外汇市场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外汇市场的主要特点是:

(1)有市无场

西方工业国家的金融业基本上有两套系统,即集中买卖的中央操作和没有统一固定场所的行商网络。股票买卖是通过交易所买卖的。像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分别是美国、英国、日本股票主要交易的场所,集中买卖的金融商品,其报价、交易时间和交收程序都有统一的规定,并成立了同业协会,制定了同业守则。投资者则通过经纪公司买卖所需的商品,这就是”有市有场”。而外汇买卖则是通过没有统一操作市场的行商网络进行的,它不像股票交易有集中统一的地点。但是,外汇交易的网络却是全球性的,并且形成了没有组织的组织,市场是由大家认同的方式和先进的信息系统所联系,交易商也不具有任何组织的会员资格,但必须获得同行业的信任和认可。这种没有统一场地的外汇交易市场被称之为”有市无场”。全球外汇市场每天平均上万亿美元的交易。如此庞大的巨额资金,就是在这种既无集中的场所又无中央清算系统的管制,以及没有政府的监督下完成清算和转移。

(2)循环作业

由于全球各金融中心的地理位置不同,亚洲市场、欧洲市场、美洲市场因时间差的关系,连成了一个全天24小时连续作业的全球外汇市场。早上8时半(以纽约时间为准)纽约市场开市,9时半芝加哥市场开市,10时半旧金山开市,18时半悉尼开市,19时半东京开市,20时半香港、新加坡开市,凌晨2时半法兰克福开市,3时半伦敦市场开市。如此24小时不间断运行,外汇市场成为一个不分昼夜的市场,只有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各国的重大节日,外汇市场才会关闭。这种连续作业,为投资者提供了没有时间和空间障碍的理想投资场所,投资者可以寻找最佳时机进行交易。比如,投资者若在上午纽约市场上买进日元,晚间香港市场开市后日元上扬,投资者在香港市场卖出,不管投资者本人在哪里,他都可以参与任何市场,任何时间的买卖。因此,外汇市场可以说是一个没有时间和空间障碍的市场。

(3)零和游戏

在股票市场上,某种股票或者整个股市上升或者下降,那么,某种股票的价值或者整个股票市场的股票价值也会上升或下降,例如日本新日铁的股票价格从800日元下跌到400日元,这样新日铁全部股票的价值也随之减少了一半。然而,在外汇市场上,汇价的波动所表示的价值量的变化和股票价值量的变化完全不一样,这是由于汇率是指两国货币的交换比率,汇率的变化也就是一种货币价值的减少与另一种货币价值的增加。比如在22年前,1美元兑换360日元,目前,1美元兑换112日元,这说明日元币值上升,而美元币值下降,从总的价值量来说,变来变去,不会增加价值,也不会减少价值。因此,有人形容外汇交易是”零和游戏”,更确切地说是财富的转移。近年来,投入外汇市场的资金越来越多,汇价波幅日益扩大,促使财富转移的规模也愈来愈大,速度也愈来愈快,以全球外汇每天1.5万亿美元的交易额来计算,上升或下跌1%,就是1500亿的资金要换新的主人。尽管外汇汇价变化很大,但是,任何一种货币都不会变为废纸,即使某种货币不断下跌,然而,它总会代表一定的价值,除非宣布废除该种货币。

全球主要的外汇市场

伦敦市场:伦敦是全球老牌金融中心,各国银行习惯在伦敦外汇市场开盘后,才开始进行大宗交易。因此,全球外汇市场—天的波动也就随着它的开盘而开始加剧,个人投资者在这个时段的机会也将逐渐增多。欧洲央行利率决议、德国IFO景气指数、欧元区国家GDP、欧元区国家消费者价格指数等因素,也将在此间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纽约市场:由于美国股市是全球最大的资本流动中心,因此纽约外汇市场也是全球最活跃的外汇交易市场,其高度的活跃性也就意味着投资者盈利机会的增多。在纽约外汇交易市场,美国GDP数据、利率变化、生产价格指数、消费价格指数、失业率以及美联储公开的言论等一系列基本面数据,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悉尼外汇市场:北京时间6:00-14:00。通常汇率波动较为平静,交易币种以澳元、新西兰元和美元为主。

惠灵顿外汇市场:最早开市的市场,时间是新西兰早上7:00(北京时间04:00),但是交易量很小,标志着全天的外汇市场开始进入交易。

东京市场:东京外汇市场是亚洲最大的外汇交易市场,但在三大外汇市场中却是规模最小的。东京外汇市场在其交易的时段内,日元出现波动的概率会大一些。因此,习惯于做日元交易的投机者,往往都是开始交易的。

新加坡外汇市场:随着亚洲美元市场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是全球第四大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仅次与东京。新加坡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商业客户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外汇市场上,银行间的交易都通过经纪人进行,但外汇经纪人只获准作为银行的代理进行外汇交易,不能以本身的账户直接与非银行客户进行交易。新加坡的银行与境外银行的外汇交易一般直接进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作为监督和管理外汇银行、干预外汇市场而参加。

法兰克福外汇市场:分为订价市场和一般的市场。订价市场由官方指定的外汇经纪人负责撮合交易,它们分属法兰克福、杜赛尔多夫、汉堡、慕尼黑和柏林五个交易所,它们接受各家银行外汇交易委托,如果买卖不平衡,汇率就继续变动,一直到买和卖相等,或中央银行干预以达到平衡,订价活动方结束,时间大约是中午12:45。德国联邦银行派专业人员参加法兰克福外汇市场的交易活动,以确定马克的官价。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主要业务是美元对马克的交易,其中70%为即期外汇,30%为远期外汇,有时也对外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变动进行干预。

这些“提单”你认识几种?

提单BILL OF LADING(B/L)就代表货物,一定要对提单有足够的了解。

基本知识和注意点

1. 提单通常是3正3副,也有2正3副的。假如信用证有要求的话,要和货代特别说明。

T/T付款方式时,理论上只需要一张正本就可以了(提货后其他正本自动失效,副本不能提货),T/T收到全部货款后,给客人寄正本时可以考虑给自己留一张正本,其他全部寄给客户(以免提单在寄件路途中丢失)。

2. 提单正面要显示承运人(全名)。这是知道了解到的内容,实际在做信用证的时候,银行告诉我提单上没有显示承运人后仍安全交单收款(因此理论上应该是要显示的)。

正面显示承运人的则右下角直接由承运公司盖章签字。

正面没有显示承运人的并且是由运输行签署提单时,则在签署提单时注明签署人身份。

正面有显示承运人的全名但运输行签署的提单,在签署时应注明运输行的身份。

3. 已装船提单和备运装船提单:

已装船提单:货物装船后签发的提单。

备运装船提单:货物在未装船时签发的只代表承运人接管托运人所交的货物,因此该提单无法证明货物的装船时间(备运装船提单日期并非装船期)。

当备运装船提单上加盖“已装船”同时注明装船时间后才能转变为已装船提单。

4 提单不能有不清洁批注。

5. 提单的收货人和通知人必须严格按照信用证填写。

6. 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

7.对于提单上印有船公司(承运人)名称的,一般上边货代会打上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如果提单上没印船公司名称,就要有船公司的盖章签字了(你那票应该是由承运人签字的船公司提单吧)

8.信用证与提单有关的不符点:提单上未显示承运人。查了一下,官方解释是这样的: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海运提单必须在表面注明承运人的名称,并由承运人或者作为承运人的具名代理人或者代表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证实,或者由船长或作为船长的具名代理人或者代表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证实。

9.提单的签发人不同可分为:FREIGHT FORWARDER B/L 指的是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但又不拥有船舶这样的运输公司签发的提单。ORIGINAL BILL OF LADING,俗称海单。

L/C支付条件下各个单证制作时间顺序

合同--->信用证开证--->发票(发票日期要注意早于交单日和信用证有效期,商业发票上的日期不能早于信用证上的开证日期,且发票日期在各单据之首)--->产地证(产地证的日期是要和自己做的发票上的日期要一致的。申请产地证可以在发票做成当天或之后申请,签发的日期也就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了)、保险单、箱单、出口许可证、商检、其他检验证书---> 船公司证明(如果需要的话)--->提单日--->汇票(汇票日期注意要早于信用证交单日和有效期)、受益人证明(有的信用证没有受益人证明,单据要求里面涉及)、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反正需要交单的那些单据资料日期都得早于交单日。

以上时间顺序基本上与整个外贸流程相符,完整地做过一单之后就清楚整个流程的细节要点了。

提 单 分 类

提单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是海运货物向海关报关的有效单证之一。下面小编给你们列举的九大类,具体如下:

1、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

①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在提单(straight)上收货人(consignee)一栏内具体填写某一特定的人或公司名称的提单。指定的收货人在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交出一份提单正本时则取得交付的货物。尽管记名提单是一种权利凭证,但它是不可流通的。在中国,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记名提单在国际海运贸易中使用并不广泛,一般只在运送个人物品、展览品时用。(第一单TT 收货人就直接是客户的名字,没意识到潜在的危险性:在没有收款保障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做记名提单。)

在许多国家,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控制力。就像空运提单一样,收货人只要凭身份证明就可以提货。即便是信用证结算,开证行都不愿意接受记名提单,所以一般信用证都规定为:TO ORDER这样的空白抬头的提单,由此来控制和掌握货权。

因此,不能只片面的记得记名提单的不可转让特质,还要记住“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因此提单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货权的作用。”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概念一定要记得全面,才不会给工作带来差错和损失。所以,假如只收30%货款,且是后T/T 70%的收款方式,做成指定收货人提单,即记名提单的话,一旦客户信誉不好不付款,将有可能遭遇款、货两空的境地。当然,如果对客户有信心和收款有把握,则另当别论。

②不记名提单(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即提单收货人栏内不列明姓名。此类提单无须背书即可转让,承运人凭单放货。不记名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 提单上在收货人一栏注明的是:To the order。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是指向无论是谁只要是提单持有人的人交付货物的提单。若提单1、明确指出它是不记名提单;2、它将收货人指为不记名;3、它作为指示提单但未能表明根据谁的指示;4、它是空白背书的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③指示提单(Order B/L):即按提单载明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是当前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提单。 是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the Order of)字样的提单。前者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后者叫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1、凭银行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凭收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3、凭发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而所谓无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行为。

目前,对于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放货,无论货物放给哪一方,正本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向承运人追究无单放货的违约责任。这点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都是统一的。但在记名提单的情况下,如果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将货物交付给记名人,记名提单的合法持有人能否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呢?目前理论和实践都存在否定的倾向。

综上所述,各国内货主单位应当充分认识记名提单的危险性,对贸易买方要求签发以其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不能随意答应,以确保在信用证等方式结汇受阻的情况下,对承运人无单放货追究其违约责任。

2、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①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r On Boar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如果承运人签发了已装船提单,就是确认他已将货物装在船上。

②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承运人在收到托运人交来的货物但还没有装船时,应托运人的要求而签发的提单。

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

①清洁提单(Clean B/L):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②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则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如水湿、油渍、污损、锈蚀等批注的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

①直达提单(Direct B/L):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②转船提单(Transhipment B/L):是指货物须经中途转船才能到达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

③联运提单(Through B/L):指须经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海陆、海河、海空、海海等)联运的货物,由第一承运人(第一程船运输的承运人)收取全程运费后,在起运地签发到目的港的全程运输提单。联运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签发提单的各程承运人只对自己运输的一段航程中所发生的货损负责,这种提单与转船提单性质相同。

④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

①全式提单(Long Form B/L):相对于简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由于条款繁多,所以又称”繁式提单”。

②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or Simple B/L):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

6、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①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②顺签提单(Post-date B/L):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或者船代应货主的要求,以晚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

③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结汇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或由于船公司的原因船舶未能在装运期内到港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提单签发人承担。

④过期提单(Stale B/L):指出口商取得提单后未能及时到银行,或过了银行规定的交单期限未议付而形成过期提单,习惯上也称为滞期提单。

7、按收费方式划分

①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成交价格中CIF、CFR条件为运费预付,按规定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在运费预付情况下出具的提单

②运费到付提单(Freihgt to Collect B/L):指表明运费在目的港由收货人支付的提单,并且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否则不能对抗收货人.

③最低运费提单(Minimum B/L):指对每一提单上的货物按起码收费标准收取运费所签发的提单。

8、按提单签发的不同划分

①船公司签发的提单 :通常为整箱货签发提单

②无船承运人所签发的提单(NVOCC B/L):货代公司或者物流公司以自己作为承运人,和发货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而签发的提单。

9、特殊提单

①合并提单(Omnibus B/L):指应托运人要求将不同种货物合并在同一提单上的提单。

②并装提单(Combined B/L):指将两批或两批以上的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并装于1同一液体货舱内而分别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签发的,其上加盖有‘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

③分提单(Separate B/L):指将装货单上同一批货细分成两批以上分别签发的提单。

④交换提单(Switch B/L):指凭原提单换发的另一套提单。在直达运输的条件下,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承诺,在某一约定的中途港凭在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

⑤舱面货提单(On Deck B/L):又称甲板货提单。这是指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并于提单注明”装于舱面”(On Deck)字样的提单。

⑥包裹提单(Parcel Receipt B/L):指以包裹形式托运的货物而签发的提单包裹形式托运的货物而签发的提单。这是承运人根据贸易上的特殊需要而设定的一种提单,重量不得超过45kg。

⑦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指为装运集装箱所签发的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下主要的货运单据,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而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提单发放形式

1. 电放:需要提供正本“电放保函” 。

保函就是出具一份申明说这批货什么东西放给你的哪位客户,然后下面加盖公章,传给货代,剩下的就不用操心了。(当然电放的前提是安全收款!一般都是前TT收到钱才电放),提单确认,出货,等着货代把提单副本传回,再传给客户就可以了。

2. 分单:开船后3-4天(当客户在我们和其他工厂定了同一个柜,方便起见也为了安全,可以分提单,各自给客户寄过去。)

3. 并单:同上

4. 异地放单: 要经过船公司同意 。

装箱情况

1. 门到门:就是向货代定舱,约好时间,然后货代会派车队到你的工厂,或者指定地方装货,再回到港口。

2. 内装:指工厂直接把货发到货代的仓库,然后再由他们帮你拉进港区,货主无权直接送进港区。

常见问题

1、为什么有时候外商无需提单即可提货?

我们知道,提单理论上应该是“物权凭证”,即谁“合法取得”提单,谁就等于拿到了货物。

提单上有发货人(出口商)Shipper、承运人(货代/船东)Carrier、收货人Consignee、通知方Notify Party四方。其中“收货人Consignee”决定了货物的归属。

“收货人Consignee”通常有两种填写方式:

一是“凭指示(TO ORDER或TO ORDER OF…)”,即收货人是谁还未定,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原持有人在提单背面签字,表示转让)自由转让,比较贵重—–因为谁“合法”拿到提单,货物就是谁的。这样的提单就是“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的操作中,外商拿不到正本提单就无权提货(除非货代和船公司乱来,违法无单放货),很保险,推荐大家使用。信用证项下,银行通常也会要求出具这样的提单。

另一种就是记名提单,即“收货人Consignee”栏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公司名址(通常是外商),只有这家公司才能提货。因为具体规定了收货人,所以别人即使拿到提单也没用,此提单也无法转让。另一方面,正因为规定死了提货人,只有他才能提货,所以一些国家就认可这个收货人即使没有正本,只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就能提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业务中会碰到外商没拿到正本提单也能提货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把货物交给货代开出记名提单,几乎就等于直接交货给外商。如果此时没有收回货款,就有一定的风险,付款与否就靠外商自觉了。记名提单也就失去了“物权凭证”的效力。

2、哪些国家可以无需记名提单正本即可提货?

并非所有国家都可以无(记名提单)正本提货的。

目前世界上主流的法律体系有两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中只有英美法系,过去认为记名提单不是物权凭证。所以英美法系的国家容易发生记名提单下私自提货的现象。

英美法系国家有:

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香港、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哈马、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塞浦路斯、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莱索托、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尼日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南非、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等。

有疑虑时,大家可以在网上查查此外商是否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不过,即便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包括英国),最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判例,认为记名提单也是物权凭证。英美法系中是判例即法律的,可以看成是一种转机。虽然如此,还是要谨慎,毕竟预防为主,一旦出事,哪怕打官司赢了,对绝大多数中小出口企业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还不一定打得赢,老手些的外商很容易把诉讼变成商业纠纷,扯皮几年。

所以,对于不熟悉的外商,尤其是D/P的,最好慎用记名提单。实际上记名不记名的,在正经的生意操作中不会给外商带来太多不便。

3、货代提单和船东提单是一回事吗?

咱们在实际操作中,会碰上两种类型的提单: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船东,就是自己有远洋货轮的货运公司。一条远洋货轮的造价不菲,拥有自己的远洋船队的公司自然是实力雄厚。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样的公司也比较可*,因为他们做长久生意的比较注重声誉,不会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名节,相对来说操作上就比较正规。另一种货运公司就是货运代理,简称货代。货代自己没有船,某种意义上性质与普通贸易公司差不多。他们招揽货物以后,再一起拿到船东那里去订舱。咱们不妨把船东和货代的区别和关系看成批发商和零售商,商品就是远洋货轮的“舱位”。船东把舱位批发给货代,货代把舱位零售给咱们。

不难想象,船东虽然稳妥,但毕竟难免“店大压客”一些,在服务的灵活性和殷勤程度上往往比不上货代。货代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与咱们做外贸的沟通起来非常方便,也比较愿意配合咱们的操作,特别是上面提到的类似于“倒签提单”这样的特殊运作。所以,实际工作中咱们跟货代打交道更为普遍。

表面上看,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效力相似,咱们把正本提单卖给外商,外商凭提单取货。而实际上还是有差别的。首先,提单本身就是一种“运输契约”,货运人把提单开给咱们,就等于签了一份承运合同。船东提单,是咱们与船东间的合同,而货代提单就不是。咱们把货物交给货代,货代再交给船东,货代与船东间有承运协议,船东只对货代负责而不会对咱们货主负责,因为在货代提单的操作下,对于船东来说,货代才是“货主”。.

因此,凭船东提单,到了目的港可以直接提货;而货代提单则不行,需要把货代提单拿到港口代理人那里“换单”,也就是根据货代提单开出提货通知,再去提货。当然,对于咱们提货人而言,这表面上就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不影响提货的,不算什么风险。恰恰相反,咱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更好地控制物权。比如,咱们把货代提单交给客户以后,突然发现客户有欺诈行为,可能会不给钱,这时咱们就可以请货代帮忙,通知目的港代理“扣住”货物,让外商即使拿着货代提单也暂时提不到货,给咱们争取宝贵的时间(无正式理由,目的港也不便强行扣货,只能拖延数日,不过对于外贸纠纷而言,这种拖延非常有利于出口商)。

简言之,如果货物运输本身不幸出了事,咱们追究货运公司责任的时候,显然实力雄厚的船东比普通的货代更有能力负责。平时货代则比船东能配合咱们的工作,在灵活处理提单和防范商业欺诈上,货代的帮助至关重要。此外,货代的运输价格也很有优势,常有折扣。

MBL与HBL的操作区别:MBL为船公司的提单;HBL为货代的提单。

1. SHIPPER 把托运单传给FORWARDER,写明整箱还是拼箱。

2. FORWARDER 向船公司定舱,船ON BOARD后。船公司签发MBL给FORWARDER。MBL的SHIPPER 是起运港的FORWARDER,CNEE一般是FORWARDER目的港的分公司或代理。

3. FOWARDER签HBL给SHIPPER。HBL的SHIPPER 是真正的货主。CNEE一般做信用证的是TO ORDER。

4. CARRIER 在船开后将货物运达目的港。

5. FORWARDER 将MBL通过DHL/UPS/TNT等寄往目的港分公司。(INCLUDING:CUSTOM CLEARANCE DOCS)

6. SHIPPER拿到提单后,在交单期之内向国内议付行交单,结汇。如果做T/TSHPPER直接寄单据给国外客人。

7. 议付行把全套单据向开证行结汇。

8. CNEE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9. FORWARDER 拿着MBL向船公司换单提货,清关。

10. CNEE拿着HBL向FORWARDER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