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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下调192个基点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0日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今日,人民币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854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调192个基点。前一交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662元。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21年9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4854元,1欧元对人民币7.5247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7929元,1港元对人民币0.83306元,1英镑对人民币8.7103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4.6574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4558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7632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9416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0852元,人民币1元对0.64535马来西亚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11.2426俄罗斯卢布,人民币1元对2.3414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82.91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632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832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47.8579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61538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883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3570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3518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1.37590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3.1626墨西哥比索,人民币1元对5.2325泰铢。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合规高效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提升银行数字化服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可按照规定通过线上审核电子单证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称经营主体)办理相关资本项目业务(以下称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本通知所称电子单证,是指经营主体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被银行认可且可以留存的电子形式的行政许可文书、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其形式包括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单证和纸质凭证的电子扫描件等。本通知所称相关资本项目业务,是指银行在线下有权限直接办理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

二、银行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一)建立完备的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业务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等。

(二)具备传输、存储电子单证的技术平台或手段,且相关技术能够保证传输、存储电子单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安全性。

(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银行应统筹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风险,根据各地区业务风险、内部合规和风险控制等具体情况,组织授权境内分支行依法依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三、银行应考虑经营主体办理资本项目业务的合规和信用状况,原则上不得为以下经营主体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

(一)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以下(不含A类)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

(二)列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管控名单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的经营主体。

(三)近一年有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境内机构,自成立之日起至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日有外汇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主体。

四、经营主体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应当向银行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被银行认可且可以留存的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单证。

经营主体不得篡改或违规重复使用电子单证。

五、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应当采取同线下方式办理相关资本项目业务相当的尽职审查措施,严格遵守展业原则、相关资本项目业务审核原则和档案管理要求等,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银行应要求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经营主体提交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且与原始交易单证一致的电子单证。

(二)银行应按规定对经营主体提交的电子单证是否符合本通知第四条规定进行合理审核;对于经营主体提交的电子单证无法证明其交易真实合法合理的,应要求其转为线下办理,并提交原始交易单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银行应采取必要的技术识别等手段,避免不应重复使用的同一电子单证以及与其相应的纸质凭证被重复使用或篡改。

(四)银行发现有伪造、变造或违规重复使用电子单证的,应自发现之日起,停止为该经营主体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

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六、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时,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3版)〉的通知》(汇发〔2022〕13号)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跨境收支、账户、境内划转、账户内结售汇等信息。

涉及跨境收支信息报送,应在“交易附言”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账户开销户信息报送,应在“备注”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境内划转信息报送,应在“交易附言”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结汇信息报送,应在“结汇详细用途”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购汇信息报送,应在“填报人”栏标注“CADS”字样;涉及资本项目业务登记,应在各类协议登记“备注”栏标注“CADS”字样。

银行办理涉及人民币跨境收付的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时,还应根据《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数据。

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对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开展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银行和经营主体违反本通知及相关资本项目业务管理规定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外国银行(港、澳、台地区银行比照适用)境内分行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20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反馈。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我国外汇储备增至33433亿美元 央行黄金储备连续增持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统计,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达到33433.43亿美元,较9月末的33386.58亿美元上升了约47亿美元,增幅为0.14%。这标志着我国外汇储备连续第23个月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外汇储备的增长主要受到汇率折算及资产价格变动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

黄金储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在10月连续第12个月增持黄金,10月末黄金储备达到7409万盎司(约2304.457吨),环比增加3万盎司(约0.93吨),前一个月的黄金储备为7406万盎司。这一增持反映出央行在全球经济形势变化中,继续增强黄金作为安全资产的配置。

数据显示,2025年前十个月,我国外汇储备保持了连续增长的态势,除了7月份出现了252亿美元的环比下降,其余月份均呈现增长态势,具体增幅分别为66.79亿美元、182亿美元、134.41亿美元、410亿美元、36亿美元、322亿美元、299亿美元、165亿美元和47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出,10月份外汇储备的上升不仅得益于汇率变化,同时也与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及相关宏观经济数据的影响密切相关。

随着美元指数的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普遍上扬,外汇储备保持基本稳定的条件依旧良好。国家外汇管理局强调,随着我国经济基础稳固、优势突出、韧性增强及潜能巨大,外汇储备的基本趋势向好,能够为外汇储备的持续稳定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全球央行的黄金购买热潮仍在延续。宝盛集团的分析师Carsten Menke表示,新兴市场央行的黄金购买行为预计将持续3至5年,其背后的原因在于新兴市场央行黄金配置的目标比例应达到20%至25%,这一指标与全球央行黄金配置的平均水平相当。

在全球黄金ETF市场方面,世界黄金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全球黄金ETF在10月份实现连续第五个月的资金净流入,10月吸引资金82亿美元,使得其总资产管理规模增长6%,达到5030亿美元,创下月末新高。同时,黄金ETF的持仓量环比增加1%,上升至3893吨。10月份,北美和亚洲分别引领全球资金流入,流入金额为65亿美元和61亿美元,而欧洲则是唯一出现资金外流的地区,流出金额为45亿美元。

在交易量方面,黄金市场的活跃度持续攀升,10月份的日均交易额达到了5610亿美元,创下历史新高,环比增长45%。尽管近期黄金价格波动较大,现货黄金价格在11月7日下午一度触及4010美元/盎司,随后回落至4007.34美元/盎司,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76%。

纽约期金的价格同样表现强劲,报4013.1美元/盎司,日内上涨0.55%。道富环球投资管理公司对黄金价格的基准预测也进行了上调,预计未来黄金价格将在3700至4100美元区间内波动,其中看涨情景的概率为35%,预测范围在4100至4500美元,预期下行情景的区间为3300至3700美元,15%的概率指向该区间。

中国 外汇储备_中国外汇储备增长趋势_黄金储备增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