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posts by XM

7月29日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净值增长0.63%,近6个月累计上涨16.18%

金融界2025年7月29日消息,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162607) 最新净值0.4810元,增长0.63%。该基金近1个月收益率9.32%,同类排名1628 4442;近6个月收益率16.18%,同类排名1618 4304;今年来收益率13.71%,同类排名2061 4272。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股票持仓前十占比合计58.26%,分别为:鸿路钢构(7.98%)、雅化集团(7.52%)、三棵树(7.20%)、华友钴业(5.97%)、美年健康(5.57%)、中矿资源(5.24%)、昆药集团(4.84%)、新泉股份(4.78%)、科顺股份(4.73%)、太极集团(4.43%)。

公开资料显示,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基金成立于2006年1月26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规模15.63亿元,基金经理为韩文强。

简历显示:韩文强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2019年8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担任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7月10日起担任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任景顺长城泰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兼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汇发〔2016〕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通知

汇发〔2016〕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现就有关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和完善真实性审核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上年度结售汇业务量等值20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50亿美元;等值200亿至2000亿美元之间的,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20亿美元,非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10亿美元;等值10亿美元至200亿美元之间的,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5亿美元,非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3亿美元;等值1亿美元至10亿美元之间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2亿美元;等值1亿美元以下以及新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0.5亿美元。调整后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动生效。

二、丰富远期结汇交割方式。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在坚持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远期结汇差额结算的货币和参考价遵照执行期权业务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三、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四、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政策,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

五、规范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管理。银行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时,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六、规范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及证明本次利润情况的财务报表。每笔利润汇出后,银行应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该笔利润实际汇出金额及汇出日期。

七、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管理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可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资金单向流动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见附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企业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外汇局可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将其列为B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列入B类后,符合相关指标连续3个月正常等条件的,外汇局可将其恢复为A类。

八、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等以往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风险提示函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感谢您的捐赠

本文链接:https://www.waizi.org.cn/law/10644.html

本文关键词: 汇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 进一步促进, 贸易, 投资, 便利化, 真实性, 审核, 通知

商业银行外汇汇款与清算业务全解析:流程、核算

一直想写一篇文章关于外汇和清算的,今天终于完成了,整整打磨了一周时间,包括了外汇清算体系与外汇汇款全流程实操要点,内容适合金融科技相关产品经理、业务人员、科技研发学习交流。

汇出汇款业务流程_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_外汇清算体系迭代

银行传统会计体系里面,联行外汇往来以前是境内外外汇划转的核心框架,它的模式是手工报单、电传通信、总行集中销账。

现在这种模式没有了,现在采用分层清算模式:境内清算使用境内外币支付系统(CFXPS),跨境通信以SWIFT为核心,最终结算使用CHIPS/CIPS等专属的清算系统。

部分银行在尝试基于区块链的mBridge项目与央行数字货币(CBDC)跨境支付,使用信息流-资金流-指令流分离的分层清算逻辑。

本文将从清算体系底层逻辑、汇款业务全流程、标准化会计核算等方面来说说。

一、外汇清算体系迭代

基本上已经完成从联行直连到分层清算的过程

1.1 核心底层逻辑:三流分离

现代外汇清算体系遵循三流分离原则,交易指令层、报文传输层、资金流层,三层相互协调工作。

外汇清算体系迭代_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_汇出汇款业务流程

1.2 当前主流清算渠道

外汇清算体系迭代_汇出汇款业务流程_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

二、业务核心模式

外汇汇款分为汇出汇款(银行接受委托向境外汇出资金)与汇入汇款(银行接收境外资金并解付境内收款人)两大核心模块。

2.1 汇出汇款

汇出汇款主要分为电汇(T/T)、票汇(D/D)两种,其中电汇占比已经达到超过98%;票汇也逐步升级为电子汇票(区块链存证)。

2.1.1 业务流程图

外汇清算体系迭代_汇出汇款业务流程_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

2.1.2 汇出汇款业务时序图

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_外汇清算体系迭代_汇出汇款业务流程

2.2 汇入汇款

汇入汇款是汇出汇款的反向操作,它的重点要注意的是头寸信息配对与资金精准解付。

2.2.1 业务流程图

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_汇出汇款业务流程_外汇清算体系迭代

2.2.2 业务时序图

外汇清算体系迭代_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_汇出汇款业务流程

三、会计核算

外汇记账采用的是外币分账制记账,也就是按币种独立记账。

3.1 核心核算规则

1、汇出汇款/汇入汇款:负债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减少记借方

2、存放同业/存放境外银行款项: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

3、货币兑换——即期交易:过渡科目,用于不同币种兑换,借贷平衡

4、钞汇差价:现钞汇款需计提,计入手续费收入

5、手续费:由各银行自主定价,无统一标准,通常按笔收取或按金额阶梯

6、汇兑损益: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外币兑换产生的差额(包括钞汇差价、汇率尾差等)

3.2 境内外币清算分录

场景:使用CFXPS系统,客户A(建行宁波分行)向客户B(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境内汇出美元8000元,手续费40美元(汇款人承担),假设汇率为USD100=RMB722.50。

3.2.1 发起行网点(受理端)

借: 个人活期存款—客户A(美元户) 8040.00

贷: 内部资金往来—建行宁波清算中心(美元户) 8000.00

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外汇汇款手续费(美元户) 40.00

3.2.2 发起行清算中心(清算端)

# 接收网点上划资金

借: 内部资金往来—建行宁波网点(美元户) 8000.00

贷: 应付清算款项—CFXPS(美元户) 8000.00

# 扣划CFXPS备付金

借: 应付清算款项—CFXPS(美元户) 8000.00

贷: 存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备付金—CFXPS(美元户) 8000.00

3.2.3 汇入行(解付端)

# 接收CFXPS资金(CFXPS为清算系统,非会计主体,不单独做分录,直接体现银行备付金变动)

借: 存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备付金—CFXPS(美元户) 8000.00

贷: 应付清算款项—CFXPS(美元户) 8000.00

# 解付至收款人账户

借: 应付清算款项—CFXPS(美元户) 8000.00

贷: 个人活期存款—客户B(美元户) 8000.00

3.3 跨境外币清算分录

场景:SWIFT+CHIPS渠道,国内企业C(招行上海分行)跨境汇出欧元12000元给德国供应商,手续费60欧元(汇款人承担),通过纽约梅隆银行中转,假设汇率是EUR100=RMB792.80。

3.3.1 国内发起行(招行上海分行)

借: 单位活期存款—企业C(欧元户) 12060.00

贷: 存放同业款项—纽约梅隆银行(欧元户) 12000.00

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跨境外汇手续费(欧元户) 60.00

3.3.2 境外代理行(纽约梅隆银行)

借: 同业存放款项—招行上海分行(欧元户) 12000.00

贷: 存放同业款项—德国汇入行(欧元户) 12000.00

# 普通跨境汇款通过代理行账户清算,CLS系统仅用于外汇交易PVP结算,不参与此类清算

3.3.3 德国汇入行(解付端)

借: 同业存放款项—纽约梅隆银行(欧元户) 12000.00

贷: 单位活期存款—德国供应商(欧元户) 12000.00

3.4 汇出汇款专项核算

3.4.1 售汇汇款

场景:个人客户D购汇澳元5000元(现汇)电汇澳大利亚,汇费按银行自主定价收取(折合人民币24.79元),假设汇率是AUD100=RMB475.80。

假设澳元购汇金额:5000×4.7580=23790元(人民币)

汇费:按银行自主定价收取24.79元(≥20元,按实际收取)

# 扣收人民币资金(购汇+汇费)

借: 个人活期存款—客户D(人民币) 23814.79

贷: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人民币) 23790.00

贷: 手续费收入—汇费(人民币) 24.79

# 外汇挂账汇出(结售汇业务使用货币兑换科目核算)

借: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澳元) 5000.00

贷: 汇出汇款—现汇(澳元) 5000.00

# 核销汇出汇款(划转境外同业)

借: 汇出汇款—现汇(澳元) 5000.00

贷: 存放境外银行款项—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澳元) 5000.00

3.4.2 套汇汇款

套汇汇款,也就是现钞转现汇,这样就比较好理解。

场景:企业E从港币现钞账户兑换英镑3000元(现汇)汇出,假设汇率HKD100=RMB90.20,GBP100=RMB868.50,汇费20元(人民币),钞汇差价150元(含汇率尾差14.25元,合计兑换损益164.25元)。

# 扣收港币现钞(按买入价0.902折算)

借: 外汇活期存款—企业E(港币-现钞户) 29056.82

贷: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港币) 29056.82

# 港币兑人民币(完成港币与人民币转换)

借: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人民币) 26219.25

贷: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港币) 29056.82(折人民币26219.25)

# 人民币兑英镑(按卖出价8.685折算,兑换3000英镑)

借: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英镑) 3000.00

贷: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人民币) 26055.00(3000×8.685)

# 汇出英镑,核销汇出汇款

借: 汇出汇款(英镑) 3000.00

贷: 存放境外银行款项—巴克莱银行(英镑) 3000.00

# 扣收汇费(人民币)

借: 活期存款—企业E(人民币) 20.00

贷: 手续费收入—汇费(人民币) 20.00

# 结转兑换损益(含钞汇差价150元、汇率尾差14.25元,合计164.25元)

借: 货币兑换—即期交易(人民币) 164.25(26219.25-26055.00)

贷: 汇兑损益 164.25

3.5 汇入汇款专项核算

3.5.1 挂账后解付

场景:本行收到新加坡大华银行电汇新加坡元10000元,收款人F账户在本行,假设汇率是SGD100=RMB535.20。

# 收到头寸,确认资产和负债(汇入汇款为负债类科目,增加记贷方;存放境外银行款项为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

借: 存放境外银行款项—新加坡大华银行(新加坡元) 10000.00

贷: 汇入汇款(新加坡元) 10000.00

# 解付至收款人账户

借: 汇入汇款(新加坡元) 10000.00

贷: 外汇活期存款—客户F(新加坡元-现汇) 10000.00

3.5.2 退汇核算

场景:上述新加坡元汇款因收款人信息错误退汇,按原币种原路退回,通过代理行账户划转资金,不涉及币种转换。

# 退汇按原币种原路退回,冲销原挂账负债,减少境外存款资产,不涉及货币兑换

借: 汇入汇款(新加坡元) 10000.00

贷: 存放境外银行款项—新加坡大华银行(新加坡元) 10000.00

# 注:本案例未考虑退汇手续费,实务中需根据具体情况核算——原汇出手续费通常不予退还,若产生退汇手续费,可从客户账户扣收,分录为:

# 借: 活期存款—客户F(人民币)

退汇手续费金额

# 贷: 手续费收入—退汇手续费(人民币)

退汇手续费金额

3.6 跨境人民币汇款分录

场景:客户G通过CIPS渠道汇出人民币50000元至香港收款人,免汇费(政策优惠),本行为CIPS直接参与者。

# 扣收客户人民币资金

借: 个人活期存款—客户G(人民币) 50000.00

贷: 汇出汇款(人民币) 50000.00

# 通过CIPS系统汇出并清算(直接从CIPS备付金账户划转,无冗余步骤)

借: 汇出汇款(人民币) 50000.00

贷: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CIPS清算账户(人民币) 50000.00

# 注:仅CIPS直接参与者可使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CIPS清算账户”科目;若为间接参与者,需通过CIPS代理行划转,分录需调整为“借:汇出汇款,贷:待清算资金—CIPS代理行”

四、实操案例案例1:境内美元汇款

业务背景:个人客户H(工行北京朝阳支行)向客户I(农行深圳南山支行)境内汇出美元15000元,手续费75美元(汇款人承担),假设汇率USD100=RMB722.50。

关键分录(核心节点)

# 工行朝阳支行(受理端)

借: 个人活期存款—客户H(美元户) 15075.00

贷: 内部资金往来—工行北京清算中心(美元户) 15000.00

贷: 手续费收入—外汇汇款手续费(美元户) 75.00

# 工行北京清算中心(清算端)扣划CFXPS备付金

借: 内部资金往来—工行朝阳支行(美元户) 15000.00

贷: 存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备付金—CFXPS(美元户) 15000.00

# 农行深圳南山支行(解付端)接收资金并解付

借: 存放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备付金—CFXPS(美元户) 15000.00

贷: 个人活期存款—客户I(美元户) 15000.00

# 注:CFXPS为清算系统,非会计主体,不单独做分录

案例2:跨境欧元汇款

业务背景:SWIFT+CHIPS渠道,外贸企业J(中行广州分行)跨境汇出欧元20000元给法国客户,手续费100欧元,通过法国巴黎银行中转,通过远期结售汇工具对冲汇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盈利300元人民币),假设汇率EUR100=RMB792.80。

关键分录

# 中行广州分行(发起端)

借: 单位活期存款—企业J(欧元户) 20100.00

贷: 存放同业款项—法国巴黎银行(欧元户) 20000.00

贷: 手续费收入—跨境手续费(欧元户) 100.00

# 计提远期结售汇对冲公允价值变动(用于对冲汇率风险)

借: 套期工具—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300.00

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人民币) 300.00

案例3:汇入汇款-小币种解付

业务背景:本行收到泰国汇商银行电汇泰铢500000元,收款人K为境内旅游公司,假设汇率THB100=RMB20.10,头寸通过代理行账户划转,因为mBridge项目处于试点阶段,暂不用于常规清算。

关键分录

# 收到头寸挂账

借: 存放境外银行款项—泰国汇商银行(泰铢) 500000.00

贷: 汇入汇款(泰铢) 500000.00

# 解付至收款人账户

借: 汇入汇款(泰铢) 500000.00

贷: 外汇活期存款—旅游公司K(泰铢-现汇) 500000.00

六、结语

时代在发展,未来,央行数字货币(CBDC)与区块链清算网络(mBridge)的结合运用,将会进一步打破跨境清算壁垒,实现实时、低成本、全合规的跨境资金划转。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需同步升级系统架构、标准化核算流程、强化合规管控,才能适配新的清算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的跨境金融服务。

对于我们金科人员而言,要实时关注发展,要与时俱进,做一个懂业务的科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