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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聊城分行:零币存兑有妙招,金融服务有温度

零币存兑有妙招,金融服务有温度

——招商银行聊城分行零币兑换工作纪实

“手里有许多零币应该去哪里换?银行可以兑付零钱吗?”很多人有此困惑。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市场受数字化转型、成本管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众的现金使用意愿下降,现金使用环境受到冲击。硬币兑换工作一直是银行工作的难点及痛点,零钱兑换确实费时费力,但金融服务无小事,招商银行聊城分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传递银行服务态度的同时,全力提高客户满意度,全心全意客户服务

近日,一位女士抱着一大袋零钱来到东昌府支行柜面办理存款业务。经柜员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到,王女士是招商银行的忠实客户,不仅在招行开立定期存单、购买理财,也曾在该支行办理小面额零钱兑换业务。客户表示该行业务效率高,服务态度好,每次来东昌府支行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总能耐心地为她解决问题。这次想将家中存钱罐的中零钱进行清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招商银行。

柜员了解到王女士的需求后,一面感谢客户对我行的信任,一面确实犯了难。由于积攒时间长,部分现金老化,还有粘连和霉味,只能进行人工清点。当时正值业务高峰期,支行运营主管立即响应,迅速分流厅堂客户,为王女士开通绿色通道,避免影响其他窗口的业务办理。同时,支行工作人员不论岗位,齐齐上阵,明确分工。主管整理现金褶皱与粘连,挑出残损硬币,柜员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历时一个小时,将客户带来的纸币与硬币全部清点完毕。虽然金额不大,但着实解决了客户的难题。王女士对东昌府支行工作人员真诚和敬业的精神竖起了大拇指,连连道谢:“招行的服务真让我佩服,我要将招行有温度的服务告诉周边的朋友,让大家了解招行,认识招行!”

招行聊城分行零币兑换服务_招行东昌府支行零钱兑换案例_招商银行可以兑换哪些外币

服务无小事,兑换暖人心。客户的一句谢谢、一个微笑是对银行服务的高度肯定,更是银行从业者持续做好服务工作的不懈动力。招商银行聊城分行将继续践行“因您而变”的服务理念,做好小面额兑换、零币兑换工作,为客户办实事、解难题,满足周边居民的现金兑换需求,为优化现金使用环境贡献招行力量。(王旭奎)

7月29日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净值增长0.63%,近6个月累计上涨16.18%

金融界2025年7月29日消息,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162607) 最新净值0.4810元,增长0.63%。该基金近1个月收益率9.32%,同类排名1628 4442;近6个月收益率16.18%,同类排名1618 4304;今年来收益率13.71%,同类排名2061 4272。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股票持仓前十占比合计58.26%,分别为:鸿路钢构(7.98%)、雅化集团(7.52%)、三棵树(7.20%)、华友钴业(5.97%)、美年健康(5.57%)、中矿资源(5.24%)、昆药集团(4.84%)、新泉股份(4.78%)、科顺股份(4.73%)、太极集团(4.43%)。

公开资料显示,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基金成立于2006年1月26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LOF)A规模15.63亿元,基金经理为韩文强。

简历显示:韩文强先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2019年8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2020年4月29日担任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0年7月10日起担任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任景顺长城泰源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兼任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汇发〔2016〕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通知

汇发〔2016〕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现就有关促进外汇管理便利化和完善真实性审核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上年度结售汇业务量等值2000亿美元以上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50亿美元;等值200亿至2000亿美元之间的,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20亿美元,非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10亿美元;等值10亿美元至200亿美元之间的,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5亿美元,非做市商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3亿美元;等值1亿美元至10亿美元之间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2亿美元;等值1亿美元以下以及新取得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头寸下限调整为-0.5亿美元。调整后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自动生效。

二、丰富远期结汇交割方式。银行为机构客户办理远期结汇业务,在坚持实需原则前提下,到期交割方式可以自主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远期结汇差额结算的货币和参考价遵照执行期权业务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

三、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四、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结汇管理政策,中资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按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外债管理规定结汇使用。

五、规范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管理。银行为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收支业务时,应逐笔审核合同、发票、真实有效的运输单据、提单仓单等货权凭证,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应在同一家银行网点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暂停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

六、规范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及证明本次利润情况的财务报表。每笔利润汇出后,银行应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该笔利润实际汇出金额及汇出日期。

七、规范货物贸易风险提示函管理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可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资金单向流动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见附件),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企业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外汇局可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等规定,将其列为B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列入B类后,符合相关指标连续3个月正常等条件的,外汇局可将其恢复为A类。

八、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5〕20号)等以往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并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支)局风险提示函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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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汇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 进一步促进, 贸易, 投资, 便利化, 真实性, 审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