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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三部门所有人:非法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 小心你的财产损失!

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提示,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上述提示指出,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提示,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8月3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对此发布过提示。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孙天琦在出席一场峰会活动时介绍,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实际经验看,跨境非法金融活动涉及两个方向。一个是从境外到境内。比如境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跨境在我国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易在我们国家目前是禁止的;比如通过互联网平台在我国进行ICO交易;又比如,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一个公司,披着“洋皮”然后返程通过互联网向国内提供金融服务。 另一个是境内到境外。一些境内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境外开展现金贷交易。

从违法违规角度看,孙天琦表示,跨境非法金融活动的其中一类就是以交易之名掩盖违法犯罪之实,在我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平台实际上是非法集资诈骗。

每日经济新闻

70万炒外汇保证金打水漂,血泪教训教你如何防范投资欺诈!

70余万炒外汇保证金,一年后投资者竟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这个真实的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投资陷阱的危害。本文将通过分析这个案例,揭示投资者应当如何防范类似风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案例回顾:

张先生听信某理财公司的虚假宣传,投入70余万炒外汇。然而,一年过去了,他未收到任何回报。更令人气愤的是,当他试图联系理财公司负责人时,竟被拉黑。张先生陷入了无尽的焦虑和无助之中。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中的理财公司明显存在欺诈行为。首先,该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其次,负责人逃避责任,进一步证明了其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教训: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应该吸取以下法律教训: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应谨慎评估风险。对于高风险投资产品,需要充分了解市场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盲目跟风。投资者应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其背景、信誉和业绩。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投资者应定期关注投资进展,确保资金安全和收益稳定。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约的理财公司,投资者应通过合法途径寻求维权,如向相关部门举报、寻求法律援助等。同时,应将此类公司列入黑名单,避免更多人遭受损失。

总结:

投资者在选择外汇投资时应充分了解风险,对投资公司进行深入调查。在签订合同时,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在发现违约行为时,应采取合法措施寻求维权。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理财公司的监管,保护投资者权益。只有投资者和教育大众充分认识到风险,并积极寻求法律保护,才能确保外汇投资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