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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通报10例银行外汇违规案例 最高处罚款4266.16万元

央广网北京9月30日消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29日通报10例银行外汇违规案例,10家银行涉及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违规办理贸易付汇、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等多种外汇违规行为。

其中,本次被罚金额最高的是国开行海南省分行,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通报的十起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2: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贸易融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64.89万元人民币。

案例3: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23.17万元人民币。

案例4: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

2018年4月至6月,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83.61万元人民币。

案例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8年4月至11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

案例6: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案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交通银行南京玄武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海运费支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51万元人民币。

案例7: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3月,渤海银行上海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6.85万元人民币。

案例8:中国银行义乌分行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案

2019年3月至11月,中国银行义乌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货物贸易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4.94万元人民币。

案例9: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

2019年4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利润汇出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0.02万元人民币。

案例10: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

2020年1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预付货款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41.97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通报一批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最大罚单超4000万,警示银行合规经营

9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0起银行外汇违规典型案例,涉及10家银行办理的跨境担保、境外直接投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业务。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这10起典型案例均为违规办理资金流出业务案例,违规主体类型涉及广泛,既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也有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以及外资银行。处罚金额有的高达4000多万元人民币,少的也有四十几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金融机构在办理结售汇及外汇收支业务时,应当遵循“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核实客户背景,了解交易目的和性质,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及时报告问题业务。

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21年,外汇检查部门依法对银行各类外汇违规行为处罚没款1.78亿元人民币。银行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体现为,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违规提供跨境担保等业务。为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合规经营水平,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外汇局公开通报一批银行违规典型案例。

例如,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案例——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2017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4266.16万元人民币。

记者发现,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的处罚金额往往较高。除了上述案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97.48万元人民币。罚款金额在本次通报中位居第二。

此外,违规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和结售汇等业务也是银行被罚的重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均有地方分支行吃了罚单。其中,建设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违规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案、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违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付汇案,罚款金额均超百万元人民币。

通报案例中,还有渤海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华夏银行苏州昆山支行违规办理利润汇出案、内蒙古银行二连浩特分行违规办理预付货款案等。

上述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下一步,外汇局将在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的同时,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一是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加大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重点业务的非现场监测与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虚假欺骗性交易;二是对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违法案件“以案倒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跨境通道或服务的行为;三是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指导银行进一步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让更多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真正享受更优质服务。

7天内5次取1万美元 银行为何被罚?

个人客户在银行外汇账户里的钱如果要取现,必须严格按外汇局规定办理,否则银行也将受到相应处罚。12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网站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个人耿某某在7日内从同一储蓄账户5次提取1万美元现钞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对某国有银行承德分行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万。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阅了处罚信息里提及的相应法律条款。《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原文是:“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根据通知,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具有六种特征:

一是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

二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三是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

四是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

五是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或者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六是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

《通知》要求,银行发现个人结售汇行为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特征,都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银行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银行无法直接确认的,可要求个人提交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个人无法提供的,银行应不予办理。银行在事后核查中发现个人涉嫌分拆结售汇的,应注意收集相关线索,避免同一个人再次办理分拆业务,同时于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在地分支局报告。

解读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

单日累计不超1万美元可直接办理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如果是往银行存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外币取现

国家没有总额限制

目前,中国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依然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那么个人提取外币现钞时是不是也要遵守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限制呢?

对此问题,今年6月,国家外汇局青岛市分局曾在官网“外汇知识问答”栏目中进行了回答。外汇局青岛市分局表示,目前对外汇取现没有额度限制,但由于境内禁止外币计价结算,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有相关规定和限额,故一般情况下,不应存在频繁大量提取外币现钞的行为。

因此,对包括年度累计提钞超过一定金额的频繁大额提钞个人,银行可从自身业务需要和内控要求出发,加强对其提钞业务的真实性审核。

走访

各银行对外币取现

年度额度和取现频率有不同规定

北青报记者走访本市多家银行发现,在单日累计外币取现不超1万美元额度的前提下,各家银行对于外币取现的年度额度和取现频率还有不同规定。如果想拿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就直接去银行取外币现钞,最好提前向银行预约,方便银行准备现钞,同时一定要问清楚银行的具体规定。

某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个人客户年度累计提取外币现钞的额度为2万美元,单日累计额度为1万美元,超过这一额度需要提交相关用途证明材料,比如机票、行程单等。在额度之内,一周之内多次去取也可以,但是尽量提前预约,防止网点没有外币库存。

另一家国有大行南城某网点的工作人员表示,在他们网点取现,年度累计额度为3万美元,单日取现在5000美元以下,可直接办理,超过5000美元需要提供真实用途。一个月内客户不能有两次1万美元的取现。超过这些要求的外币取现,系统会自动监控,会要求客户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某股份行东城一家网点的客户经理表示,该行对年度外币取现总额没有具体限制,单日额度为1万美元,但是如果客户七天之内四次提取接近1万美元额度的外币,比如8000、9000等金额,系统就会自动锁定账户。此外,如果客户频繁取现,即使该银行自己的系统没有锁定,但是被外汇局监控发现了,也会让银行冻结账户。因此,不建议客户频繁提取外钞,特别是7天之内连续四次取好几千这种行为一定要避免。

另一家股份行的工作人员则告诉北青报记者,该行的规定是,单日累计不超1万美元,年度累计不超3万美元,一周不能连续取现超过三次。

虽然额度和取现频率要求各不相同,但这些银行的工作人员都提醒客户,去银行提取外币现钞时,一定记得要提前预约,否则当日没有足额的外钞库存,大家会空跑一趟。(记者 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