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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的通知

期货公司会员: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已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公司遵照《指引》要求,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机制,建立健全压力测试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等,以保障压力测试工作的有效展开。

二、请各公司按照《指引》要求,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每年至少应开展一次年度综合压力测试,并按要求报送压力测试报告,具体测试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符文翔 电话:010-88086242

邮箱:member@cfachina.org

特此通知。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指的压力测试是期货公司采用定量分析为主的方法,分析测算假定的、极端但可能发生的压力情景下期货公司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监管指标、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等的变化情况,评估期货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机制,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压力测试应当全面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各个业务领域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各类风险间的相关性。

第四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包括决策机制、流程和方法、报告程序、结果应用、检查评估等内容在内的压力测试相关制度体系。

第五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压力测试组织体系,应指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压力测试的组织工作,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压力测试的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和参与压力测试工作,为开展压力测试提供便利。

第六条 期货公司应当定期对压力测试工作机制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压力测试保障措施是否健全、流程和方法是否完备、情景假设是否合理、数据质量及数量模型是否可靠有效、测试结果是否得到有效应用和应对措施是否有效可行等。

第二章 压力测试基本要求  第七条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以定量分析为主,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数量模型,以确定和检验压力测试情景参数、风险因子相关性以及具体传导过程。数量模型的建立和修订,应当根据公司决策机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此外,为提高数量模型的有效性,期货公司可运用综合专家经验和判断的定性方法作为补充。

第八条 期货公司应审慎合理地选择压力测试的风险因子、数量模型、情景假设,以利于科学分析各类风险的特征及其对期货公司的影响。

第九条 期货公司开展压力测试,应制定与风险偏好、业务规模、风险复杂程度和净资本要求相适应的压力测试方案,或根据监管机构特定要求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案。

第十条 压力测试方案应包括测试目标、情景设定、风险因子、测试对象、测试方法、测试区间、报告路线等内容。期货公司应在测试方案的框架下开展压力测试。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开展压力测试,应紧密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流程和方法,压力测试结果应能够反映公司风险状况,并可根据测试结果采取有效的措施。

第三章 压力测试方法和流程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应遵循以下流程:选择对象、制定方案;确定方法、设置情景;确定风险因子、收集数据;实施测试、分析结果;制定和执行应对措施等。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包括综合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综合压力测试是指期货公司对其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监管指标和财务指标进行测算,进而对期货公司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做出评估的过程;专项压力测试是期货公司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针对某一预期重大事项或某一突发风险事件的特定风险进行评估和测算的过程。

第十四条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可采用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等方法。敏感性分析是指单个重要风险因子或少数几项关系密切的因子在假设变动情况时对期货公司风险暴露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情景分析是指多个风险因子同时发生变化时对期货公司风险暴露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在设置压力情景时,可采取历史情景法、假设情景法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法。历史情景法是指模拟历史上重大风险事件或重大压力情景,假设情景法是指基于经验判断或数量模型模拟未来可能发生的极端情况。

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的情景假设一般包括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程度。假设的风险因素一般包括:期货市场往不利方向变动、股票市场或利率波动、债券违约、期货成交金额下降等。

第十七条 期货公司在遇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专项或综合压力测试:

(一)可能严重影响净资本、流动性或其他风险监管指标的情形:重大对外投资或收购、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资本性支出、负债集中到期或大额赎回、利润分配、分类监管评级负向调整等。

(二)开展重大创新业务、确定自有资金投资规模限额、确定经营计划和业务规模等。

(三)预期或已经出现重大内部风险状况:资产管理或自有资金投资大幅亏损、经纪业务风险客户骤增或大面积穿仓、政府部门行政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流动性急剧降低等。

(四)预期或已经出现重大外部风险和政策变化事件:期货市场、证券市场大幅波动,佣金率大幅下滑,交易量极度萎缩,突发极端行情等重大风险事件,或监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

(五)其他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压力情景。

期货公司应根据公司实际对上述情形中的“重大”的标准进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实施压力测试后应当形成压力情景下的风险监管指标、财务指标等测试结果,并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评估风险承受能力。

期货公司也可进一步运用反向压力测试方法对导致测试结果超限、预警或重大不利变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研究应对措施。

第四章 压力测试的报告与应用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就压力测试情况形成压力测试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压力测试方案、测试结论、风险问题、相关应对措施等。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压力测试,期货公司应当在每年4 月30 日前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报送年度综合压力测试报告。此外,期货公司还应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按要求报送压力测试报告。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对压力测试结果给予高度关注,并将压力测试结果作为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可能存在导致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监管标准的重大风险时,应当及时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潜在风险超过期货公司承受能力的,期货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业务或补充资本等有效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期货公司违反本指引的,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依据自律规则规定采取纪律惩戒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指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17.11.13,截至2026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2.01

资金头寸管理

资金头寸管理,是商业银行在保证日常支付、满足合理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的调节,实现资产负债总量平衡、结构合理,保证既不因资金脱节发生支付困难,又不因资金闲置而造成浪费,是对资金头寸效用最大化的管理,也是商业银行实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统一动态管理的过程。

资金头寸管理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对头寸进行预测的能力以及不同日期头寸缺口的管理水平。商业银行日间头寸管理的思路是,根据头寸实际余额、当日不同时点跨行来走款等估算当日各个时点的资金头寸,随后通过货币台对资金头寸与头寸留存目标之间的差额进行调剂,及时有效地管控当日即时头寸规模。

资金头寸管理的流程

一般来说,不同银行在资金头寸管理中遵循的原则与方法基本一致,其差别主要在于资金头寸留存大小与资金来源及运用渠道的不同。资金头寸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定头寸留存的目标限额。商业银行应确保日终头寸余额满足监管限额要求和内部管理限额要求。从监管限额要求看,当前我国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已由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按旬考核)。也就是,在维持期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同时,为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存款准备金考核设每日下限,即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准备金考核基数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内。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的变革,极大提升了商业银行资金头寸管理的灵活性。

内部管理限额要求看,管理能力不足、经营保守或者市场融资渠道匮乏的商业银行一般会设定高于监管限额的行内限额,即日终头寸规模高于法定准备金要求;管理能力较强、经营激进或市场融资渠道广泛的银行则可能会将日终头寸限额定为不低于法定准备金要求,或者允许日终头寸突破法定准备金要求。实践中,头寸管理主要针对的是超额准备金规模的管理,对日终超额准备金设定一个目标值。

第二,明确影响资金头寸的因素。在“一点接入一点清算”模式下,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只有总行一个清算账户,行内的资金划拨并不会影响银行头寸变化,因而不在头寸匡算的范围内。所以,商业银行在匡算头寸时只需关注全行所有真实预期的、跨行来走款。

其中,现金流无法准确预测的业务包括存款、贷款、缴存准备金、分红、表外承诺、托管、理财等,因而需要对这些业务引发的跨行来走款进行预报,以便准确匡算当日资金头寸;现金流可以准确预测的业务包括有明确到期日的债券、同业往来等投融资业务,可以直接获取相关现金流的数据。

从业务的具体影响看,客户的取款可使头寸变少,从其他行转进来的存款可使头寸变多;向客户投放贷款可使头寸变少,客户偿还贷款可使头寸变多;银行持有的债券、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理财等资产的利息收入和到期资金回流会使头寸增加;银行增加债券等资产的配置等会使头寸减少。(内容来源:《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2020年10月))。

日间头寸管理的原则

资金头寸管理的原则是:统一调度、头寸集中、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1)统一调度:是指商业银行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全行资金的统一调度、筹集和运作。

2)头寸集中:是指各营业机构在保留满足正常业务所需的头寸后,应将富余头寸及时集中到总行,由总行统一管理。

3)分级管理:是指总行负责全行资金头寸管理及监控;各营业机构负责辖内资金头寸管理。

4)分工负责:是指总行计划财务部、金融市场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金融同业部、公司银行部等各部门及各分支行根据资金头寸管理办法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与协作,在防范资金风险基础上,提高资金效益。

商业银行头寸管理的意义

1、高效的流动性风险反应机制

伴随着日常头寸管理和报送工作的,是各级头寸报送人员、资金管理人员对相关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全方面了解,通过头寸报送体系,最终将全行情况汇总到总行头寸管理员,形成了高效的信息传导和反应机制。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资金头寸报送体系不仅起到业务头寸报送作用,还肩负起流动性风险识别、预警和报告的职能,在全行出现挤兑等流动性风险事件时,资金头寸管理人员往往第一时间发现并反馈,在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地的基础

总行资金管理人员通过汇总各业务条线及分行头寸报送情况,以及对规律性业务发展情况的预判,可以匡算出未来某一期限内全行头寸分布,通过头寸分布情况可以直观了解全行哪一阶段有资金富余、哪一阶段存在资金缺口。资金头寸前瞻性的匡算结果,通过与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广义信贷规模管控、经济资本配置等资产负债管理工具配合,作为全行某一时期资金策略制定基础,实现指导资产负债业务发展的作用。同时,资金头寸管理通过对商业银行往来业务的监测,对业务开展进行事后统计分析、报告,作为资金策略执行效果的评价,绩效考核管理的依据。

3、保障业务允许,实现三性统一

商业银行通过资金头寸管理,除了有效保证全行各类支付需求、支撑各类资产业务的开展之外,还可以通过精细化管理为商业银行带来效益,满足商业银行盈利性的要求。

商业银行通过资金头寸管理,对内可以保障清算的平稳运行和经营可持续性,对外可以满足监管红线的备付金要求。短期来看,可以保障商业银行日间业务正常开展,满足监管和内部管理的要求,同时避免日终备付金过高,出现资金闲置,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如:在满足监管要求情况下,商业银行每年日均超额准备金压降10亿元,按隔夜质押式回购价格2%计算,则每年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2000万的额外收益。中长期来看,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测全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和各个业务条线运行情况,分析关键时点预期资金缺口变动,合理地制定融资计划等。通过对内、对外、短期、中长期不同角度对全行资产负债进行管理分析,将流动性风险或其他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有效地保障了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平稳和健康发展,真正地实现了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地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