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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发现多笔异常存款问题,光大证券接380万港元反洗钱罚单

财联社6月17日讯(记者封其娟)在A股、港股股价接连遭受重击后,来自香港证监会的谴责和大额罚单,接踵而至。*

因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香港证监会谴责光大证券香港公司并处以380万港元罚款。对此,光大证券已公开表示,该监管措施是香港证监会对光大证券香港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进行反洗钱合规性调查的结果。目前,光大证券香港公司已认真对照监管要求,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实施有效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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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多方消息指出,光大集团旗下3家在港公司完成高层人事调整。同为“光大系”,光大证券高层的人事调整在历时两个月后,也终于尘埃落定。光大证券新任董事长和新任监事长正式上任。

近年来,光大证券长期受困于人事之累,震荡不断。而券商人事调整通常与业务违规或高层违法关系密切,尤以“MPS”跨境收购案、“乌龙指”事件为代表。时至今日,“MPS”风险仍在出清中。

光大证券遭遇香港监管处罚

因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香港证监会谴责光大证香港公司并处以380万港元罚款。

香港证监会指出,在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光大证券没有实施充足及有效的制度和管控措施,以防范及减低与第三者存款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包括对光大证券于有关期间收到的存款进行抽样检视,过程中发现光大证券未能识别178笔透过光大证券在某家本地银行开立的多个子帐户作出的第三者存款,金额超过2.5亿港元。

而尽管出现了以下预警迹象,光大证券未能侦测某些客户帐户内的可疑存款,也没有作出适当的查询:

1)11名客户从多名与其关系不明的第三者收到5笔或以上的存款;

2)7名客户收到的存款淨金额与他们的估计净资产不相称;

3)5名看来互不相关的客户在4天内收到来自同一名第三者合共约500万港元,而该5名客户使用有关资金买卖同一只股票。

证监会认为,光大证券的行为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和《操守准则》。

对于光大证券而言,受到来自香港证监会的谴责和大额罚款,并非头一遭。

2020年9月28日晚间,香港证监会在官网披露了光大证券的一则处罚决定。相关公告指出,在未经有效授权下,光大证券香港公司将客户证券质押予银行以获得财务通融,遭香港证监会谴责并罚款250万元。

经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大约6841名客户给予光大证券香港公司的常设授权有效期已于2018年3月31日届满,但在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间,光大证券香港公司仍依赖这些授权质押客户的证券,作为获取三家香港银行信贷额度的抵押品。

据悉,光大证券香港所质押的证券总市值为1.89-12.14亿港元,包括属于受影响客户的证券以及属于其常设授权仍然有效的客户(不受影响客户)的证券。

在欠缺有效授权下质押客户证券,光大证券香港公司违反了《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客户证券规则》)及《操守准则》。

光大人事调整尘埃落定

6月15日多方消息显示,光大集团更新了在香港的人事布局。下属公司中,光大环境、中国光大控股董事会主席将易人,光大银行香港分行行长亦将换将。

调整结果显示,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黄海清将接任光大环境董事会主席;光大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法昌将兼任中国光大控股董事会主席;光大银行数字金融/云生活事业部联席总经理蔡明杰,将出任光大银行香港分行行长。

同为“光大系”,光大证券高层的人事调整在历时两个月后,也终于尘埃落定。

就在前一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赵陵为公司新任董事长的议案,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另外,公司监事会选举梁毅为公司新任监事长,并补选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开资料,赵陵与梁毅分别在光大银行、光大集团任职超二十年,是光大的“老兵”。

现年50岁的赵陵于2021年11月起任光大银行副行长,2021年7月起任该行党委委员。自2001年加入光大银行,赵陵历任总行资金部职员、投资交易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此外,赵陵还曾出任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董事。5月27日,因工作调整的赵陵已辞去此前担任的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较赵陵年长6载的梁毅,2000年加入光大集团,历任法律部法律处副处长、处长、法律部副主任、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部/法律部副总经理。现任光大集团风险管理与内控部/法律部资深专家、总部机关纪委委员,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今年4月,光大证券董事长闫峻被撤销党内职务,6名党委委员被问责。实际上,工行出身的闫峻当初可谓临危受命,于2019年出任光大证券董事长。

“MPS”连锁反应持续,风险尚未出清

一场跨境收购案,让光大证券筋骨大伤,至今未能“满血复活”。

2018-2021年的4年时间,光大证券一共为“MPS”暴雷事件计提损失52.84亿元。截至2020年末,光大证券因MPS项目合计承担的债务高达45.52亿元。

2021年,光大证券投资交易集群业务亏损4亿元,营收比上年同期下降122%。光大证券指出,主要是权益自营投资业务受到市场下跌影响,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同年,光大证券资管业务收入亦同比减少13%。

2021年,光大证券营收167.07亿元,仅比上年增加8.41亿元;而上一年,光大证券营实现营收158.66亿元,同比增长约58%。

2016年,光大证券子公司光大资本联合暴风集团成立浸鑫基金,收购英国体育传媒公司MPS的65%股权。收购后,MPS陷入危机,被破产清算,没能按计划推出的浸鑫基金,让光大证券的业绩大大受损。

此外,“MPS”还引发来光大证券的反腐风暴,带来了人事地震。2019年4月,光大证券董事长薛峰辞职,后被带走调查。光大证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业务总监也先后离职。其中,不乏在光大证券任职超过10年的老将。

上任董事长后,闫峻对内部各个业务负责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换血”。而最终,被降予大任的闫峻在费用管理上栽了跟头。

追溯起来,2016年从光大集团空降至光大证券,薛峰也是临危受命。而所谓的危机,便是轰动业内的“乌龙指”事件。这一事件同样给光大证券带来持续阵痛。

光大证券“乌龙指”的轰动性在于,该事件是沪深股市自开市以来因证券公司操作失误引起的最大一次市场异动。

反洗钱小课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系列展播③

洗钱罪

与贪污贿赂罪简介

依据《刑法》191条规定,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或者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或者跨境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贪污贿赂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罪名。

涉贪污贿赂洗钱罪

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A项目被深圳某区政府整体收购为人才保障房。在此过程中,该房地产公司法人甲某请托时任深圳某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乙某帮忙推进该收购项目。为感谢乙某关照,甲某准备将一处房产赠予乙某。

被告人丙某在乙某的示意下,接收甲某交予的50万元购房定金。后因乙某不想要此房,丙某办理了退房退款手续,原购房定金退回被告人丙某银行卡内。甲某将此房折算人民币350万元,并于2016年1月,将剩余的300万元现金交予丙某代收。

按照乙某要求,丙某将30万元现金交给乙某,70万元用于老家建房,250万元于2016年2月至4月陆续存入本人银行卡内。后又应乙某要求,丙某于2016年2月开立股票账户,陆续购入价值约250万元股票。

丙某在明知相关资金是乙某贪污贿赂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乙某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2022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判,认定丙某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洗钱主要手法

(一)提供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受贿所得资金

2015年11月,丙某办理了退房退款手续后,用本人银行卡收取了退回的50万元购房定金。2016年2月至4月,丙某陆续将代乙某收取的250万元现金存入本人银行卡内。

(二)将受贿犯罪所得资金转化为有价证券

丙某应乙某要求,以本人名义开立股票账户,并于2016年2月开始陆续购入价值约250万元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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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涉贪污贿赂犯罪领域

洗钱入罪主要做法

(一)“一案双查”深挖洗钱线索

监察部门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坚持一案双查,对查办的每一宗职务违法案件进行洗钱问题专项核实,对涉案人员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发现涉嫌洗钱犯罪线索的,及时商请公安部门依法办理,协同打击职务犯罪领域洗钱违法犯罪。

(二)反洗钱调查协助查清犯罪事实

人民银行发挥反洗钱调查的职能优势,通过调取涉案账户开户信息和资金交易流水,分析研判资金路径,协助监察部门梳理职务犯罪领域洗钱违法犯罪资金链条,做好调查取证,全力推动洗钱案件查办。

温馨提示

(一)不要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盗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犯罪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您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受损。

(二)不要出租或出借银行账户、银行卡和收付款二维码

银行账户、银行卡和收付款二维码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和方式,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诈骗分子、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犯罪分子都可能利用您的银行账户、银行卡和收付款二维码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银行卡和收付款二维码既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安全,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真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本资料仅用于客户服务,不属于任何产品的宣传推介材料。本资料中提供的意见与评述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的任何操作建议或推荐,依据本资料相关信息进行投资或行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资料中所有关于基金业绩之信息,均为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的预示或预测。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答疑:微信零钱连续10天超5000元 用户需上传身份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互动平台上提问,收到微信支付的“上传身份证照片以正常使用微信支付功能”的消息,是真是假?

微信支付上传身份证照片要求_支付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_微信支付 外币

提醒原因指出,根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个人身份证名下全部账户零钱余额连续10天超过5000元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

中国经济网就此查询回复:

据悉,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指出:网络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通过合理手段核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客户为单位客户的,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客户为个人客户的,出现下列情形时,应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一)个人客户办理单笔收付金额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支付业务的;

(二)个人客户全部账户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三)个人客户全部账户资金余额连续10天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

(四)通过取得网上金融产品销售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买卖金融产品的;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