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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市场韧性持续增强

“十四五”以来,跨境收支规模稳步扩大、人民币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外汇市场韧性持续增强

外汇市场交易量2024年达到41万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37.4%;跨境收支规模2024年为14万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64%;2021年到2025年上半年,外商来华各类投资净流入7400多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一系列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韧性持续增强。

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目标,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对于促进经济内外部均衡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以来,中国国际收支总体情况如何?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负责人近日介绍,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稳步增加,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3.2万亿美元以上。具体看,呈现3方面特点:

跨境贸易呈现较强韧性,经常账户顺差持续处于合理区间。2021年至2024年,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进出口年均规模接近6万亿美元,较“十三五”年均规模增长近43%。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较“十三五”年均规模增长26%。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协同发展,贸易伙伴呈现多元化格局,共同推动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稳定在国际一般认为的合理区间。

跨境双向投融资日益活跃,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外商来华各类投资净流入7400多亿美元,境内主体对外投资净流出亦较快增加。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超过11万亿美元,对外负债超过7.2万亿美元,分别较2020年末增长25%和10%;对外净资产为3.8万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三位。

外汇市场韧性增强,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提升。持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由2020年的17%上升至30%左右,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占比由16%上升至近30%,企业等主体外汇风险敞口明显降低。

高效配置外汇资源

“十四五”以来,外汇市场功能更加完备,市场深度拓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外汇市场有足够的容量承接各类交易,为高效配置外汇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从产品体系看,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已具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成熟外汇市场产品体系,银行柜台外汇市场的挂牌货币超过40种,能够满足市场多样化的资金汇兑和汇率避险需求。

“在参与主体方面,截止到今年6月末,已经有703家银行和115家非银机构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其中包含了296家外资机构,交易范围已经涵盖了主要的币种,更好满足多层次主体的交易需要。”朱鹤新说。

同时,人民币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2025年9月末,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的三年一度全球外汇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人民币继续保持全球第五大交易货币地位,人民币全球交易份额占比8.5%,较2022年上升1.5个百分点,是全球占比增幅最大的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推动外汇市场高水平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不断提高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惠企利民增加获得感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惠企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持续推动包括对外贸易在内的经常项目便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推进高水平便利,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2021年以来,对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上海、江苏等重点区域高水平便利化政策先行先试,实施按展业原则自主办理资金收付、扩大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等经常项下资金结算便利化举措,截至2025年9月末,全国共办理上述便利化业务约4.7万亿美元。

精简许可,“一站式”服务实现企业“少跑路”。2024年,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各地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企业可在银行享受名录登记、账户开立、收支结算一站式服务。

数字赋能,电子化服务跑出“加速度”。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完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十四五”以来,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核验惠及超12万家企业,涉及业务金额2万多亿美元。

“我们将继续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助力外贸保稳提质。”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说,将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均衡发展,动态评估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情况,适时升级试点政策。进一步畅通政策传导路径,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介政策理念及内涵,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记者 邱海峰)

东莞打出稳外贸金融“组合拳”

外贸企业 贸融易_模具不出口怎么收汇_东莞稳外贸 金融支持

获得金融支持的拓斯达公司正积极开拓东南亚、北美等国际市场。南方日报记者 孙俊杰

外贸企业 贸融易_模具不出口怎么收汇_东莞稳外贸 金融支持

“没想到没有任何抵押,仅凭借几张出口收汇数据,动动手指就批了我们的贷款。”东莞市益存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沛言兴奋地说。蔡沛言在东莞经营一家货物进出口企业,由于上下游企业账期问题,导致其资金一度告急。于是,蔡沛言申请办理了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一款名为“贸融易”的创新产品,申请后银行几分钟就批出了180万元的“出口贷”。

东莞市益存进出口有限公司获得的金融支持,是东莞稳外贸的一个缩影,也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表现。

东莞是中国经济外向度最高的城市之一。面对挑战,东莞各个部门通力合作全力稳外贸,其中金融领域,由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联合组成的市金融调度组,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在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督导开展银企对接、联动地方金融政策等方面形成“组合拳”,精准施策帮扶外贸企业。仅金融领域,今年上半年,东莞市各银行支持外贸企业各项贷款余额1434.78亿元,同比增长63.1%。

一系列举措为东莞外贸企业注入信心,为稳企、稳外贸赋能。据东莞市统计局数据显示,6月当月,东莞全市进出口总额增长4.9%,疫情以来实现首次转正。其中进口增长3.5%,出口增长5.8%。

南方日报记者 叶永茵 戴双城

用好货币政策工具

发放支小再贷款近90亿元助企渡难关

在茶山镇广东某卫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里,机器人正在开足马力生产,一批批出口国外的口罩从车间里“诞生”。然而,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企业经营成本迅速上升,该企业在东莞也没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也不足,导致该企业一度面临“停工”的风险。

东莞农商银行组成的调研小组了解到企业困难后,主动联系广东某卫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管,向其提出融资纾困解决方案,并启动授信“绿色通道”,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在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助企业获得119万元的贷款,保证了企业产能,有效解决了应急物资扩产难题。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迅速推出了“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通过巧用货币政策工具,灵活适度地调控货币信贷政策,推动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缓解疫情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外贸企业的冲击。

近期,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成功向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发放支小再贷款12.6亿元,惠及市场主体515户,企业获得贷款平均利率低至4.84%。这已是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发放的第7批支小再贷款,为稳企业保就业持续提供了低成本的政策资金,助力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度过疫情难关。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已发放多批次支小再贷款合计88.44亿元,支持辖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向3755户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平均利率仅4.62%。

在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后,金融业依然持续为企业输血供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场”直接购买小微企业贷款——创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7月初,广东省首笔支持计划贷款落地东莞。7月2日,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成功向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黄江珠江村镇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资金合计8813万元,给予这些银行1年期零成本政策资金支持,惠及企业主体235户,众多外贸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低至5.61%。

缓解出口风险

服务企业超过5400家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恢复外贸生产运营秩序,东莞打出一系列金融政策“组合拳”,为企业复工复产持续“输血”。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签署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规划今后3年内在东莞落实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用于支持东莞市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资源、技术和设备进口项目,海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和对外承包工程等“走出去”项目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以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重点行业领域。

在广东省商务厅的指导下,建设银行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下称“中国信保”),政银保携手推出“贸融易”普惠融资服务。该产品以全线上、纯信用、低利率为特点,是为破解广大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而推出的专门解决方案——对于年进出口总额不超过6500万美元且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的中小外贸企业,还可以获得全额或部分的保费补贴,尤其是对于年出口额小于300万美元的企业,将给予保费全额补贴。

从事加工出口销售电脑周边设备、模具、五金产品的东莞某五金模具公司,由于疫情原因面临着融资难问题,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了后续经营发展。当企业创始人踌躇之际,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为其送来了政策的红利——“贸融易”。“没想到动动手指,两步走就完成了融资申请,获得百万元的融资,还随借随还,太方便了。”该创始人在与中国信保、建行签订协议后,通过线上申请就拿到了百万元的资金。

出口信用保险为出口企业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政治等风险遭受损失而承保,也是作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支持企业贸易融资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

除了保险公司的行动外,记者了解到,为了切实解决企业难题,支持企业接单,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逆周期调节作用,省市为外贸企业提供保费补贴,资助幅度可达70%以上。

在近日拨付的东莞市2020年第一批外贸企业申报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专项资金中,19家企业共计获得420.37万元资助。

佳禾智能是此次获得资助的19家企业之一,获得资助近35万元。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东莞对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补贴上调了不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投保,大大降低了企业出口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让外向型企业复工复产吃下了“定心丸”。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东莞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保障企业外贸出口规模超过57亿美元,同比增长11%;服务企业超过5400家,同比增长8%;累计投放“贸融易”3810万元,增长14.45%,有效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减少“脚底成本”

让企业足不户办理金融业务

在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的3D数字大堂里,王明在业务人员的逐步指引下轻点智能化操作界面,两分钟就办妥了来自美国贸易伙伴的外汇收款手续。王明所经营的东莞市品一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也成为全国首家体验“广交结算通”线上收汇的公司。

“足不出户就能下订单、做生意、支付首付款,还能实时查询收汇情况,大大减少聚集风险,对企业来说是非常便利的”。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交结算通”能实现线上跨境结算,助力外贸企业在云端进行结算。

随着疫情在全球蔓延,国际外汇市场震荡加剧,时间就是金钱,东莞积极通过线上渠道帮助外贸企业规避外汇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助力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比如,东莞目前积极推广网络化远程服务,建立疫情期间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和特事特办机制,取消企业向所在外汇管理局东莞中心支局报告辅导期业务的要求,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实现网上办理,无需到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现场报告,减少了企业“脚底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今年前5个月,东莞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银行代办、电子邮箱或邮政快递接收材料等多种“非现场”“非接触”渠道,便捷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变更注销业务819笔。

同时,东莞大力推动(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功能建设,这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外贸回稳向好、改善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措施。

“办理一笔进出口业务,以前手续繁琐、费时费力,要在多个口岸之间来回跑,现在只要登录广东‘单一窗口’,开户、融资、结算、缴税、投保以及各类银行业务都可以一站式办理,还能提供纯信用融资,真是太省心了。”东莞一出口贸易企业主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东莞辖内共有10家银行保险机构链接“单一窗口”平台。上半年,东莞累计通过“单一窗口”服务企业户数1176户,累计融资发生额已达去年全年总量的1.2倍。

几类常用对公外汇账户简析

外汇账户是银行提供国际金融服务的基础,也是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先决条件。按照资金的来源和性质,外汇账户可以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本文就日常业务过程中最常涉及的9类外汇账户展开探讨。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是涉外企业最常接触的一种账户,主要用于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的跨境资金收付。外管局现已不对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的开立和变更进行事前审批,账户一般不得提取现钞(除了银行汇路不畅、向战乱国家支付外汇等特殊情况)。开立此类账户,企业需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为授权办理,需提交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书;

4、《单位基本情况表》;

5、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6、印鉴卡;

7、当地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

NRA账户,即NON-RESIDENT ACCOUNT,为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境内机构在编制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NRA”。NRA账户不得存取现钞。境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应当审核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证明文件等开户资料为非中文的,还应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除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外,不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批准。

NRA账户有利于“走出去”企业在境内银行进行资金管理,以保障资金安全,提高银行、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与NRA账户之间的外汇收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银行按照跨境交易原则审核背景真实性(NRA账户以办理经常项下收支为主)。

三、资本金账户

资本金账户主要用于存放境外投资者汇入的外汇资本金,账户内资金不得以现钞存入。企业可在不同银行开立多个资本金账户,并可根据实需原则,在异地开立资本金账户。银行凭企业提交的申请书、业务登记凭证、资本金流入控制信息表为企业开立账户。企业境外汇入的资本金投资人与缴款人不一致的,银行应在出资入账登记中将“投资人与缴款人是否一致”一项勾选为“否”。

企业资本金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遵循真实、自用原则。并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

2、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结果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

3、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经营范围明确许可的情形除外);

4、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的企业除外)。

四、结汇待支付账户

结汇待支付账户主要用于存放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企业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各类支付手续。银行凭业务登记凭证为企业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企业在同一银行网点开立的同名资本金账户、外债专用账户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性质的资本项目账户,可共用一个结汇待支付账户。

企业按支付结汇原则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通过结汇待支付账户进行支付。结汇待支付账户内的人民币资金不得购汇汇回资本项目账户。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直接投资和外债资金)结汇用于关联企业借款的,偿还本金须划回结汇待支付账户。

符合条件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采用便利化措施,凭《资本项目收入支付(含意愿结汇)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自行评估,根据企业资质,如一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货物贸易A类企业等,判断是否将企业纳入便利化措施范围。)

五、资本项目结算账户

资本项目结算账户主要用于接收股权转让对价、境外上市首发募集资金、境外投资企业减资所得等。银行凭业务登记凭证、控制信息表为企业开立账户。企业可在不同银行开立多个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并可根据实需原则,在异地开立账户。账户内资金不得以现钞存入。

资本项目结算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开户主体凭相关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因出让环境权益开立账户的无需提供业务登记凭证)。经常项目支出按照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原则办理;资本项目支出需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

六、外债账户

外债账户用于存放境内企业向境外借入的资金款项。银行凭业务登记凭证和《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为企业开立外债账户(除试点地区可在银行办理外债登记外,其余地区的企业需到外管局办理外债登记)。一笔外债可开立多个外债账户,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可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新登记外债可通过已有的或新开立的外债账户办理资金收付。确有合理需求的,企业可在异地开立外债账户,无需事前核准。

无合理原因的,外债提款项下境外汇款人应当与债权人一致,外债还款项下境外收款人应当与债权人一致。外债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须保持一致,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与签约币种不一致。提前还款时,应当审核贷款合同中关于提前还款的条款,且债权人、债务人均同意提前还款,并由债务人提出申请。企业可自行与银行办理外债本息的套期保值业务。

七、境外放款专户

企业向境外融出的资金需通过境外放款专户划转。企业在外汇局办理完境外放款登记后,可在注册地银行凭业务登记凭证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多笔境外放款可共用一个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一笔境外放款也可以开立多个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新登记境外放款可通过已有的或新开立的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办理资金收付。

企业办理境外放款,需提供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证明、境外借款人的资金使用计划等。银行应核对境外放款资金额度控制信息表中跨境流出控制信息,如企业本次汇出金额超过尚可汇出金额的,银行不得为其办理汇出业务。境外放款还款资金汇回后,可直接结汇、保留外汇或对外支付。

企业可到所属省级分局辖内银行办理境外放款额度注销登记。

八、国内资金主账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7号)等相关文件,跨国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选择一家境内企业作为主办企业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开展集中外债额度、集中境外放款额度、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中的一项或多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应在取得备案通知书一年内开立。

国内资金主账户可以是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开户数量不予限制,但应符合审慎监管要求。国内资金主账户允许日间及隔夜透支,透支资金只能用于对外支付,收到资金后应优先偿还透支款。国内资金主账户收支范围主要包括:集团经常项目资金收付、集中额度内的外债和对外放款本息收付、与成员企业间的资本和经常项下资金划转、结售汇资金划转等。

九、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国内外汇贷款账户主要用于存放境内企业国内外汇贷款与外汇委托贷款(以下统称“国内外汇贷款”)资金及还款资金。一笔国内外汇贷款可开立多个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多笔国内外汇贷款也可共用一个国内外汇贷款账户。银行凭国内外汇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为融资企业开立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已经进入国内外汇贷款账户且按照规定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如货物贸易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债务人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境内外汇贷款,应由债务人通过购汇银行向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部门办理购汇偿还已结汇使用的国内外汇贷款核准后(事前核准),方可办理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