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5年12月5日

单位外汇活期存款

产品定义

单位外汇活期存款是指我行吸收境内外依法设立的单位、驻华机构外汇资金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在我行开立单位外汇存款账户的业务,可为客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功能和特色

方便客户外汇支付与结算;不仅能够保证客户外汇资金的安全,而且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一)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1、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单位可以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经有权管理

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

2、境内单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需提供申报材料:

(1)开户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驻华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构的文件。

(2)工商登记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无误后,向境内单位核发“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向驻华机构开出《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备案表》。

3、中资境内单位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我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后10天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第四联送开户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并申领《外汇账户使用证》。

外商投资企业凭“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到我行办理开户手续。

驻华机构凭《驻华机构外汇账户备案表》到我行办理开户手续。

4、境内单位原则上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相同性质、不同币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核准。

在已经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符合开户条件的境内单位可根据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开立多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在开户个数、开户银行方面不受限制。

(二)开立资本项目外汇账户(B 股交易账户除外)

1、境内单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开立资本项目外汇账户,需提供申报材料:

(1)开户报告。

(2)开立贷款专户和还贷专户,持借款合同正本、外债登记证或者《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开立发行外币股票专户,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开立资产变现专户,持有权批准机构的文件、协议、资金使用计划等。

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金账户,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开户报告。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其他材料。

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申请开立临时专户,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开户报告。

(2)汇款凭证或签订的投资意向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无误后,开出“开户通知书”。

2、单位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到我行办理开户手续。

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和流程

为提升外汇管理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行政许可办理服务,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梳理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线上办理渠道和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减轻经营主体往返外汇局的“脚底成本”。

二、“网上办”

1.是什么。

经营主体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访问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在线实时查询资本项目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报材料等信息;对拟申请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申请材料提出预审;提交行政许可业务申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等。

2.办什么。

可实现“网上办”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项目清单

序号

行政许可业务项目名称

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查询和下载

非银行债务人借用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经营主体可在(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2021/1028/2143.html)查阅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办事指南;在(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2019/0321/1350.html)下载相关业务申请书和申请表格。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或发行境外存托凭证新办、变更、注销登记

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新办、变更登记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新办、变更、注销登记

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新办、变更、注销登记

3.怎么办。

(1)注册登录(登录网址:http:/zwfw.gov.cn/asone;或扫描二维码,先完成法人注册(政务服务业务)后登录)。

(2)业务办理(填写相关信息并在对应材料栏上传已扫描成图片或PDF格式的电子版申请材料)。

(3)业务跟进(实时跟进查看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状态,查看此前已办结及评价的行政许可事项)。

(4)业务评价(对已办结的事项进行评价)。

经营主体可在“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版)“常用下载”栏目查阅具体系统操作指南。

三、其他线上办理途径

对于不便于“网上办”或暂未实现“网上办”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经营主体还可以选择“邮寄办”“传真办”或“电子邮箱办”等方式远程办理。经营主体可拨打所在地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经工作人员指导后选择合适方式办理事项。

广州地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远程办理途径:

邮寄办: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邮编:510120)。

传真办:将申请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传真至外汇局,外汇局将在收到传真材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传真号码附后表)。

电子邮箱办:将申请材料正本扫描件(PDF格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外汇局邮箱(gdzbxmgl@163.com)。

通过远程办理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外汇局将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将业务受理回执以及业务办理结果发送至申请人,如有需要也可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送达。外汇局将视申请材料完整情况通知有关经营主体携带原件到外汇局完成现场核验。

广州地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咨询电话

业务类型

咨询电话

传真电话

直接投资业务

020-81883195

020-81886740

移民、继承财产转移业务

外债、跨境担保、

境外放款业务

020-81882947

资本市场业务

020-81322918

020-81888625

个人网上银行

进口信用证是我行根据客户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保证规定时间内收到满足信用证要求单据的前提下,对外支付信用证指定币种和金额的结算方式

出口信用证是我行作为出口商银行,根据进口商银行开来的跟单信用证,为客户办理的信用证结算业务。

信用证保兑是指农业银行受贵公司(受益人)或开证行委托,在开证行之外,对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受益人独立承担付款、迟期付款、承兑或议付责任的一项确定承诺。

进口代收业务是指农业银行作为代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按照托收行的指示,向贵公司提示单据,要求付款或承兑赎单的业务。

出口跟单托收是指我行作为托收行,代客户将汇票连同商业单据一起交进口商银行,委托其代为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汇出汇款是指农业银行按照贵公司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外汇款项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款方式包括电汇、信汇和票汇,目前常用的是电汇和票汇。电汇是指农业银行按照贵公司的申请,以SWIFT方式,将外汇款项汇到贵公司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

出口跨境电商银行直接结算

出口跨境电商银行直接结算业务,是指我行按照相关规定,获取并审核有关交易电子信息及电子单证(如需),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直接为出口跨境电商经营者提供经常项目项下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