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2025年11月1日

简单看懂基差与现货对期货走势的作用

一、基差是现货与期货的“温度计”

基差 = 现货价格 – 期货价格

差走强(变大)现货涨得比期货快,或现货抗跌,说明当前市场缺货(供不应求),容易推动期货跟涨。

差走弱(变小)现货跌得比期货快,或期货涨得猛,可能预示期货价格“虚高”,有回调风险。

二、现货是期货的“地心引力”

1. 短期看期货,长期看现货

– 期货炒作资金可能短期拉高价格,但如果现货供需不支持(比如库存堆积、需求差),最终价格会向现货回归。

比如:某农产品期货被炒高,但现货市场滞销,最终期货大跌。

2. 现货异动是期货变盘的信号

– 现货突然大涨/大跌,期货通常会在1-3个交易日内跟随。

例如:铜现货因矿山罢工涨价,期货次日跳空高开。

三、基差指标如何辅助交易?

1. 趋势验证

– 期货突破关键价位时,若基差同步扩大(现货更强),趋势更可信;若基差缩窄(现货拖后腿),可能是假突破。

2. 套利机会

– 基差过大时(比如现货比期货贵很多),可“买期货卖现货”套利;基差过小时(期货虚高),反向操作。

3. 风险预警

– 基差达到历史极值时(比如期货比现货贵30%),往往预示行情即将反转,避免追涨杀跌。

一句话总结

现货是期货的“锚”,基差是两者关系的“尺子”。期货短期可能脱离现货炒作,但最终会向现货靠拢,盯住基差变化,能提前发现机会和风险。

中国外汇市场韧性持续增强(锐财经)

外汇市场交易量2024年达到41万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37.4%;跨境收支规模2024年为14万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64%;2021年到2025年上半年,外商来华各类投资净流入7400多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一系列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韧性持续增强。

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目标,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对于促进经济内外部均衡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以来,中国国际收支总体情况如何?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负责人近日介绍,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稳步增加,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3.2万亿美元以上。具体看,呈现3方面特点:

跨境贸易呈现较强韧性,经常账户顺差持续处于合理区间。2021年至2024年,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进出口年均规模接近6万亿美元,较“十三五”年均规模增长近43%。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规模超过8600亿美元,较“十三五”年均规模增长26%。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协同发展,贸易伙伴呈现多元化格局,共同推动经常账户顺差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稳定在国际一般认为的合理区间。

跨境双向投融资日益活跃,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外商来华各类投资净流入7400多亿美元,境内主体对外投资净流出亦较快增加。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超过11万亿美元,对外负债超过7.2万亿美元,分别较2020年末增长25%和10%;对外净资产为3.8万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三位。

外汇市场韧性增强,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提升。持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由2020年的17%上升至30%左右,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占比由16%上升至近30%,企业等主体外汇风险敞口明显降低。

高效配置外汇资源

“十四五”以来,外汇市场功能更加完备,市场深度拓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表示,外汇市场有足够的容量承接各类交易,为高效配置外汇资源创造良好条件。

从产品体系看,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已具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国际成熟外汇市场产品体系,银行柜台外汇市场的挂牌货币超过40种,能够满足市场多样化的资金汇兑和汇率避险需求。

“在参与主体方面,截止到今年6月末,已经有703家银行和115家非银机构参与到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其中包含了296家外资机构,交易范围已经涵盖了主要的币种,更好满足多层次主体的交易需要。”朱鹤新说。

同时,人民币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2025年9月末,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的三年一度全球外汇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人民币继续保持全球第五大交易货币地位,人民币全球交易份额占比8.5%,较2022年上升1.5个百分点,是全球占比增幅最大的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深化发展,推动外汇市场高水平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不断提高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惠企利民增加获得感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惠企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持续推动包括对外贸易在内的经常项目便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推进高水平便利,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2021年以来,对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上海、江苏等重点区域高水平便利化政策先行先试,实施按展业原则自主办理资金收付、扩大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等经常项下资金结算便利化举措,截至2025年9月末,全国共办理上述便利化业务约4.7万亿美元。

精简许可,“一站式”服务实现企业“少跑路”。2024年,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各地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企业可在银行享受名录登记、账户开立、收支结算一站式服务。

数字赋能,电子化服务跑出“加速度”。会同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完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十四五”以来,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核验惠及超12万家企业,涉及业务金额2万多亿美元。

“我们将继续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助力外贸保稳提质。”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说,将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均衡发展,动态评估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落地情况,适时升级试点政策。进一步畅通政策传导路径,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介政策理念及内涵,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本报记者 邱海峰)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年10月18日 第 03 版)

中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_跨境收支规模增长_中国外汇储备分布

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

核心内容: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包括了哪些内容?它包括了在风险管控方面,调整境外投资专业人员资质要求,还有适当拓宽境外投资范围,给予保险机构更多的自主配置空间。法律快车为您一一介绍。

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有关政策的通知

保监发〔2015〕33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监管,进一步扩大保险资产的国际配置空间,优化配置结构,防范资金运用风险,同时为适应相关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政策的变化,我会决定调整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相关规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的专业人员数量和资质的要求,调整为应当配备至少2名境外投资风险责任人,风险责任人包括行政责任人和专业责任人,其责任内容、资质条件、履职和培训要求、信息报告和处罚事项等参照《关于保险机构投资风险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3〕2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受托管理集团内保险机构的保险资金开展境外投资时,投资市场由香港市场扩展至《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监发〔2012〕93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所列的国家或者地区金融市场。

三、保险资金投资境外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性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时,计价货币不限于国际主要流通货币,应具备的信用评级由“发行人和债项均获得国际公认评级机构BBB级或者相当于BBB级以上的评级”调整为“债项获得国际公认评级机构BBB-级或者相当于BBB-级以上的评级”。

四、保险机构投资境外的股票由《细则》附件1所列国家或者地区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扩展为上述主板市场和香港创业板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

五、保险机构申请境外投资委托人资格应当具备的“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条件,调整为“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相关资格”;申请境外投资委托人资格需要提交的“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材料,调整为“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自有资金开展境外投资参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保监会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