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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新型外汇衍生产品与市场需求接轨——湖北省首笔亚式期权(组合产品)落地

2023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更加显著,企业汇率避险需求上升,市场对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的丰富度和适用度有更高的需求。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因地制宜充分引导辖内银行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外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指导浙商银行武汉分行落地首单“亚式期权与欧式期权”的组合交易,缓解了当期中小外贸企业套期成本高、汇率管理难的痛点。

案例分析

一、企业背景

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医药原料、医药器械等,年出口量约2000万美元,与境外客户结算均有账期,有融资及汇率避险的需求。

二、产品应用背景

2022年随着美联储不断加息,中美利差逐渐倒挂,人民币兑美元从升水转为贴水,出口企业销售人员始终采用即期汇率签单,企业汇率管理的难度加大。在当前汇率市场行情下若通过普通远期交易锁定汇率风险,人民币兑美元远期贴水,锁定汇率低于目标汇率;若通过“买入欧式看跌期权+卖出欧式看涨期权”的组合交易,将支付一定的财务成本;若通过“普通远期+卖出欧式看涨期权”的组合交易,将无法完全锁定汇率风险敞口。综合考虑客户想“零成本”“无风险”锁定“目标汇率”的要求,浙商银行武汉分行为客户设计“买入亚式看跌期权+卖出欧式看涨期权”的组合交易。同时,为降低该企业的套保成本,该行通过外汇局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平台,利用企业出口大数据信息,直接给予企业衍生品交易保证金专项额度用于减免交易初始保证金。该企业近一年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办理远期及期权交易81笔,金额合计1607万美元,累计减免保证金403万元人民币,节约资金成本逾20万元人民币。

三、具体套保方案

2023年3月2日,该企业与境外签订一笔出口合约,金额10万美元,分批次回款,签单时汇率6.88,即企业办理汇率避险的目标汇率为6.88。签订出口订单后,浙商银行武汉分行为该企业通过减免初始交易保证金的方式办理“买入亚式平均价格看跌期权+卖出欧式看涨期权”的组合交易,将结汇区间锁定在6.89-6.92,价格优于当期远期报价(3月2日USD/CNY2个月远期报价仅为6.86)。

通过该笔业务,企业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多笔美元收汇进行套保,精准规避汇率风险,满足企业实际资金收付的锁汇需要,且相较于同期限同执行价的普通欧式期权,亚式期权的期权费可节省约50%,大幅降低了套期保值成本,同时,能满足企业分散结售汇的需求,缓解资金流动性压力。

下一步,外汇局湖北省分局将继续指导辖内银行推广宣传新型衍生产品,提升服务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帮助企业精准管理汇率风险,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套保需求。

银行的外汇汇率波动对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银行外汇汇率波动对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影响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银行外汇汇率的波动成为了进出口贸易企业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这种波动会在多个方面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企业面临的外汇风险_银行外汇汇率波动对进出口贸易企业的影响_进出口企业汇率波动应对策略

首先,从成本角度来看。对于进口企业而言,当本国货币贬值,以外币计价的商品价格相对上升,进口成本增加。反之,本国货币升值时,进口成本降低。以一家进口电子元件的企业为例,若人民币贬值,原本 100 美元的电子元件可能从 650 元人民币上涨至 700 元,增加了企业的采购成本。

对于出口企业,汇率波动同样影响显著。当本国货币贬值,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更具竞争力,有助于扩大销售。例如,原本 100 美元一件的服装,在人民币贬值后,国内企业收到的人民币货款增加,利润上升。但若本国货币升值,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上涨,可能会削弱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其次,在利润方面。汇率波动可能导致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进口企业在支付货款和销售产品之间的汇率变化,可能影响最终的利润。出口企业在签订合同到收到货款期间,汇率变动可能使预期利润发生变化。

再者,是企业的财务决策。汇率波动会影响企业的融资决策。当预期本国货币贬值,企业可能更倾向于提前偿还外币债务,以减少未来还款的成本。反之,则可能选择推迟还款。

另外,在风险管理方面。进出口贸易企业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来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常见的有使用远期合约、期权等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

下面通过一个简单的表格来对比汇率波动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

本国货币贬值本国货币升值

进口企业

进口成本增加,利润可能减少

进口成本降低,利润可能增加

出口企业

出口竞争力增强,利润可能增加

出口竞争力减弱,利润可能减少

总之,银行外汇汇率的波动给进出口贸易企业带来了诸多挑战和机遇。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汇率动态,灵活运用各种策略和工具,以降低风险,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1.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持有标准仓单对应的仓储费,由交易所、会员代收的,结汇应如何办理?应使用何种结汇代码?如何进行结汇数据报送?仓储费相关的资金划转,应当如何进行涉外收付款申报?应使用何种涉外收支交易编码?

答: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持有标准仓单对应的仓储费,属于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相关的款项。仓储费由会员、交易所进行代收代转的,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根据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会员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的实际结果,办理交易涉及仓储费结汇,结汇的时限和方式遵从现行期货交易结算制度和规则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35号)政策问答(第一期)中第五条的要求,进行结汇数据报送。

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经纪机构通过银期转账将其资金从境内专用期货结算账户(NRA)划入境内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时,境内会员期货公司收到的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交的仓储费,如能够单独区分,应申报为“228050-货物或服务交易佣金及相关服务”。

2.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参与多个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时,不同特定品种之间的盈亏是否可以办理轧差结售汇?

答:通过同一境内期货公司会员交易境内多个特定品种的同一境外交易者或境外经纪机构,该境内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为其在不同特定品种间的交易盈亏、手续费等进行净额结算,并根据实际结果办理结汇、购汇;有关净额结算、结汇、购汇的时限及方式、补足资金缺口的操作等遵从期货交易结算制度和规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