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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贸易便利化近年来发展情况如何?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回应

近年来,我国跨境贸易的发展情况如何?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13日)发布专栏文章进行解答。

跨境贸易便利化聚焦重点领域

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

专栏文章指出,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加大便利化政策供给,优化银行外汇服务,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有如下几方面特点:

聚焦管理转型,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红利。一是构建银行分级、企业分类的信用激励机制。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统筹结算便利和风险管理,通过构建“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信用管理方式,赋予银行更多审核自主权,推动企业跨境贸易结算简流程、降成本。优质企业通过网银端即可便捷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单笔业务处理时间从数小时缩短至数分钟内,有效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累计办理优质企业便利化业务400余万笔,业务金额近2万亿美元。二是推动银行真实性审核转型升级。更多银行由依赖事中单证审核向事前尽调、事中简化、事后监测转变,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外汇服务,贸易外汇资金跨境结算更为便利。

聚焦普惠金融,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一是引导银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主体贸易结算提供便利。针对跨境电商“小额、海量、电子化”的交易特点,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涉外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出海”。截至2023年9月末,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累计办理跨境资金收付61亿笔,服务小微商户近110万家。二是便利市场采购贸易商户在线自助收结汇。市场采购贸易是我国小商品出口的重要渠道。针对这一贸易方式“多品种、小批量、低货值、环节多”的特点,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支持,在联网信息平台备案的市场商户可在线办理自助收结汇,有效提升资金结算效率。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市场采购贸易项下通过联网平台自助收结汇约400亿美元,惠及市场商户约9万家。

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积极服务重点区域开放创新。在上海、广东等4个省(市)部分区域探索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试点区域内银行在落实展业尽调基础上,为企业真实合规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提供更多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截至2023年9月末,上述试点地区累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近16万笔、超1000亿美元。二是科技赋能便利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线上办理。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推动服务贸易对外付汇实现网上核验税务备案信息,为企业节约“脚底成本”,有效减少付汇办理时间。截至2023年9月末,银行办理服务贸易对外付汇网上核验业务约81万笔,惠及企业超过17万家。

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

接下来还要做什么?

专栏文章指出,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未来将从如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

加大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贸易外汇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营主体差异化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让更多“信用好、规模小、笔数多”的中小企业享受优质外汇服务。二是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贸易新业态结算,丰富贸易结算的渠道和工具,进一步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结算成本。三是加大对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的外汇政策支持。探索实行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助力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着力优化银行外汇服务,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外汇政策传导机制,通过政策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或政策问答等形式,推动银行“主动办、高效办、专业办”,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真实合规的跨境贸易外汇业务需求。二是推动银行转变展业理念,主动适应多元化的跨境贸易发展实际,为企业等主体提供多元适配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提升外汇业务办理和资金结算效率。三是支持银行总行发挥“头雁”作用,持续完善银行客户评估指标和信息支持系统,提升外汇服务区域均衡化水平,实现便利化政策跨区域、跨银行落地“不变形、不走样”。

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一是引导银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增强异常业务过滤拦截能力,守住风险防范“第一道关”。二是提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质效,精准锁定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三是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对虚假、构造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的处置力度,助力对外贸易规范可持续发展。

南沙、横琴将开展两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近期发布通知称,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下称“南沙、横琴片区”)开展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优化外汇NRA账户(境外机构的境内外汇账户)退汇资金流程两项便利化政策试点。

本次在南沙、横琴片区开展的进一步便利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试点,将允许在南沙、横琴片区内的非金融企业资本金、外债项下外汇收入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在遵循真实原则情况下,可用于非关联企业借款。

早在2022年1月,广州南沙自贸片区作为全国首批4个试点地区之一,就已经率先开展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试点。截至2026年一季度末,广州南沙自贸片区已有30家企业合计开展80笔试点业务,试点金额5.46亿美元。珠海横琴自贸片区成为继广州南沙自贸片区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辖内第二个获批开展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试点的区域。

优化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试点,将允许外汇NRA账户向境内账户支付的资金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退回时,结汇银行可将资金暂存内部账户,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仍未解决的再购汇原路退回。退汇资金流程优化后,企业操作更加灵活,可以避免因客观因素退汇带来的汇兑损失。

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光明日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温源)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全国已累计办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超427万笔,金额超1.9万亿美元,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支持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贸易结算,助力经营主体降成本、增效率。2023年1至9月,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办理外汇收支约6.5亿笔。优化市场采购结算渠道,支持联网信息平台备案商户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2023年以来,备案商户在线自助办理收结汇约占70%,惠及中小微商户超9万家。

我国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外汇支持力度。针对中小微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等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允许企业在等值1000万美元或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目前试点区域已覆盖全国约80%、28万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陆续推出8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3个便利化类应用场景,助力以中小企业为主的近10万家涉外企业累计获得融资金额超2900亿美元、付汇金额超1.2万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加强和改善跨境贸易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支持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结算业务,将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扩展至全国,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

《光明日报》(2023年11月17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