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为外汇投资主力军,ELM英伦国际口碑飙升

中国成为外汇投资主力军,ELM英伦国际口碑飙升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大量外汇交易平台开始进入境内,吸引客户“以小搏大”,参与境外的外汇保证金交易。近年来,各外汇平台主要通过网络参与境外外汇市场交易。初步估计,我国已有近千家境外外汇平台在境内提供这样的外汇交易业务,其中,ELM英伦国际已经在中国立足13年,是为数不多的老牌外汇平台。

中国成为外汇交易主力军

外汇投资者估计已超过500万人,交易规模仅次于股市,其45%的交易额来自亚洲,尤其是中国内地的投资者。据某金融机构调研,全球前十大交易平台几乎一半的收入来自中国投资者,中国和印度大约1%的成年人参与外汇保证金交易,个人参与的零售外汇交易大约占全球外汇市场交易额的7%至8%,日均近4000亿美元。国际清算银行估计3.5%,日均约1871亿美元,我国投资者份额估计在10%至30%之间。

ELM英伦国际口碑飙升

在我国能够提供外汇业务的规模比较大的境外外汇平台有100家左右,主要来自英国、塞浦路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地。外汇平台良莠难分,正规的平台会将客户资金汇到境外,以国际市场上实时实际价格,真实参与境外外汇市场交易,客户头寸通过银行间市场平盘,只赚取客户买卖点差,就像国内银行一样。但是,一些虚假平台,资质不够,并不把客户资金真正汇到境外,不对客户头寸风险管理或者对冲,为客户提供虚假行情,操纵客户盈亏。很多“假”平台往往只经营几个月,就陷入严重亏损而不得不“跑路”。

所以真正做大做强,稳定经营,能够为客户服务多年的外汇平台,在中国就屈指可数了。然而,同样是平台,什么才是竞争力?像ELM英伦国际这样能够在中国稳扎稳打多年的外汇平台,依然在不断思索如何才能更好地发展,怎样在互联网时代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持,这样专业又创新的精神,使得ELM英伦国际外汇投资平台在中国投资者中口碑飙升。

怎样选择外汇投资平台呢?

笔者认为,除了注意最基本的监管、银行背景等,还要看三点。

首先,看经营年份。随着我国汇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汇率波动幅度将越来越大,频率也越来越高,避险和投机需求将会不断增加。一般实力不佳、交易产品缺乏竞争力的外汇平台,因无法有效满足投资者的避险和投机需求,通常在很短时间内就倒闭破产或者“跑路”,能经营10年以上的交易平台,就多了一份保障。例如,进入中国外汇市场13年的ELM英伦国际等。

其次,看平台的使用情况。现在国际上惯用的是MT4平台软件,专业正版的MT4软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更新,避免损失。拥有移动终端的平台,可以随时随地做交易,并且实时掌控持仓情况。平台清晰的图表展示,实时的交易价格,不同分析工具,简单的操作步骤,这些都是方便日后交易的重要基础。

最后,看交易平台的服务。服务好的平台才是真的好平台。除了提供其他大牌平台提供的服务以外,ELM英伦国际靠真诚细致的服务为自己赢得了好口碑!在互联网时代,ELM英伦国际通过亲切的方式与渠道,请来外汇专家通过QQ课堂教授外汇知识,周一至周五每天20:00开始从不失约,笔者特意通过官方微博要来群号进行验证,内容刚好满足广大外汇投资者的学习要求。

在外汇投资中,提高外汇投资知识,理性投资,防范群体性风险,才能真正减少风险获得收益。当前外汇的风险,既与高杠杆有关,也与投资者的不良投机心态有关。提高辨别能力,培养理性投资理念,才是进行外汇投资的关键。

国家外汇局: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 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

三是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完善以风险评估为导向的分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四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前瞻性的做好战略配置,动态优化投资组合。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五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深入研究“十四五”时期外汇管理改革思路,推进“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完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六是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

会议认为,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外汇管理部门结合疫情防控更加突出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改革开放和防范化解风险,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维护了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一是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快速反应建立防疫外汇“绿色通道”,有力支持了疫情早期进口防疫物资资金汇兑的需要。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丰富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全力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再次看一下,欢迎光临!!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尽快完成对所辖支局、银行的业务操作培训,并公布政策解答专线电话;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附件:《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OO七年一月五日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第五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实性审核,不得伪造、变造交易。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 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八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

第九条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可以将个体工商户的收账通知作为核销凭证。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合国家规定;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家规定;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

(六)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七)职工报酬:雇佣合同及收入证明;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九)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以下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一)房租类支出: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费类支出:合同或发票;

(三)就医、学习等支出: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

(四)其它:相关证明及支付凭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购汇。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第十四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办理。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汇出境外,按以下规定在银行办理:

(一)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 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办理相应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应通过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统一向外汇局申请获准后办理。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应持保险合同、保险经营机构付款通知书办理购付汇手续。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个人外汇账户及外币现钞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外应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八条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第三十条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第三十三条 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系统接入申请。外汇局在对银行申请验收合格后,予以准入。

第三十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一)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

(三)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

(四)境外卡通过自助银行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

(五)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二)按规定审核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上逐笔录入结售汇业务数据;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作为会计凭证留存备查。

第三十七条 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十九条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7年 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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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下跌别老怪谢国忠,罗杰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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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纲:外汇管理改革 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进一步全面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工作要点

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紧紧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一战略目标,大胆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大力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不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坚持把推进改革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要紧扣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中长期工作规划,对外汇管理各项重要任务进行梳理,确定实施步骤、时限以及分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改进和完善外债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深入研究“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价格调节手段,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金流出入。扩大外汇市场开放,放宽交易范围,增加交易主体,丰富避险保值产品,逐步建成一个成熟发达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体系。

坚持把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关键。要密切跟踪形势变化,针对潜在风险,加快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平台和指标体系,充实以逆周期调节为主的政策预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监管协调,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协调的合作形式和机制,着力形成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的监管合力。坚持多元化和分散化投资,管好和用好外汇储备,加大优质资产配置,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经营目标。

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增强服务意识,善于换位思考,促进政策调整与市场主体商业运作模式相衔接,为守法合规市场主体尽可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优化流程和手续,通过改进服务来深化改革,切实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降低外汇管理的社会成本,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对于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试点等方式,鼓励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创新。

坚持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着力加强外汇管理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大法规清理力度,切实推动管理重点从 “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深入推动政务公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外汇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八大外汇交易者应该考虑的交易风险

目前外汇交易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外汇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必然存在风险。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规避风险。今天,让我们介绍一下外汇交易中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1、高杠杆风险

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中使用了杠杆比例,因此损失金额增大。特别是当使用高杠杆时,即使是与头寸相反的微小变动也会带来巨大损失。

2、市场风险

外汇市场每天24小时运作,走势没有限制。当波动剧烈时,你可以在一天内体验到天上到地下的区别,因为影响外汇走势的因素很多,没人能够准确的判断外汇汇率走势,因此外汇交易存在着市场风险。

3、汇率风险

最简单的汇率风险是货币价值动态变化引起的风险敞口,特别是贬值风险。当一个国家故意调整本国货币相对于另一国货币的汇率时,货币贬值就会发生。

货币贬值是固定汇率的国家将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货币贬值由发行货币的政府决定。一国货币贬值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防止贸易失衡。当一国货币贬值时,其出口价格相对下降,使其出口产品在全球公开市场上更具竞争力。如果一国货币贬值,该国可能必须提高利率以控制通货膨胀。

此外,与一国货币贬值相关的另一个主要外汇风险是心理风险。货币贬值可以被视为经济疲软的迹象,这可能危及一国的信誉。有时,贬值可能导致其他国家货币贬值,以应对邻国货币贬值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这种情况只会加剧全球市场的经济问题。

4、利率风险

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如果一国的利率上升,其货币就会升值,因为货币越坚挺,回报越高,该国的资产将吸引投资流入。相反,如果利率下降,投资者开始撤回投资,该国货币将贬值。

值得注意的是,一国的利率和汇率往往密切相关。通过仔细监控利率的变化,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大型机构都专注于利差交易。一般来说,较高收益率的货币对会有更大的需求。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特定交易的交易商或经纪商无法支付的风险,这可能是由于一方违约或破产造成的。在外汇交易中,交易所或清算所没有担保。如果市场剧烈波动,经纪商可能无法或拒绝遵守合同。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减轻这些风险。交易时,交易员应详细了解外汇经纪商规则和规定。外汇经纪商是否保持适当的储备金,以防发生状况来弥补交易者的损失。

6、交易风险

外汇保证金交易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由于互联网的特点,它可能无法连接到外汇交易商的系统的现象,这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而外汇交易商对此不负责。

7、经纪人风险

在中国,外汇交易需要通过外汇经纪商的平台进行操作。因此,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找到一家信誉良好的外汇经纪商。一些外汇经纪商没有受到监管,因此交易员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一些大型外汇经纪商受到主流监管机构的监管,也有一些较小的外汇经纪商选择离岸监管机构监管。

一些外汇经纪商选择离岸监管经营业务的一个原因是,经纪商可以显著降低总体运营成本。因为获取和维护监管许可证的成本可能很高。此外,监管机构设定的资本要求可能会为许多无法筹集必要资本的经纪商制造了一个进入壁垒。

般来说,最好选择主流外汇监管机构监管的外汇经纪商合作

8、欺诈风险

作为外汇交易者需要了解的一种风险就是欺诈风险。在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早期,欺诈行为在外汇行业十分猖獗。近年来,随着全球金融监管的收紧,在消除不道德经纪商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为了减少与不道德经纪商合作的机会,交易者应该对想要合作的外汇经纪商做好尽调。

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特点在于成本小、利润大。正是由于这一特点,投资者在追求利润时往往忽视风险。提醒外汇投资者外汇市场存在风险,投资需要谨慎。

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风险与收益有关,所以不要害怕风险。找到一种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的方法是很重要的。我希望大家能成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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