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名录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政策问答

问题一:请问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如何实施?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是指在前期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范围和业务范围。与前期试点方式相同,此次扩大试点政策,将由各试点分局根据所在地实际需求制定试点方案,并对外公布试点的条件、程序和管理要求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规定向外汇局进行试点备案,并开展相关试点业务。

问题二:请问《通知》第五条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如何把握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这一要求?

答:支付机构或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汇发〔2019〕13号)为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可按照以下原则把握:一是通过支付机构或银行自身电子化业务系统监测跨境电商企业在本机构年度内办理的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情况,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不要求其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二是外汇局将按月向支付机构和银行通知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支付机构和银行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核对,并提示从事货物贸易跨境电商的企业客户在公布名单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未来,支付机构和银行可通过接口等方式与外汇局联网,实现非名录企业名单通过系统自动传输。

问题三:请问《通知》第八条规定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实现网上办理,具体是指哪些业务报告?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对于“贸易信贷业务”、“贸易融资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差额业务”和“其他特殊交易业务”,符合报告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自2020年1月1日起,无论企业业务发生之日与实际报告日之间间隔是否超过30天,上述业务报告均可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实现网上办理。上述业务报告的法定报告时限仍按照38号文执行,如对于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之日起30天内,报告预计的付款信息。

问题四:请问《通知》第九条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后,A类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是否仍需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

答:《通知》第九条已明确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收入,可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此条适用于货物贸易分类结果为A类的企业离岸转手买卖和退汇收入以及B/C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银行需按现行法规规定对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

问题五:请问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提交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相关材料)中是否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答:企业分支机构根据《通知》第十条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时,相关材料中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也可以是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负责人签字。

农业银行长沙芙蓉区支行成功落地全省银行首笔外汇贸易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2.jpg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长沙分行党委书记梁宏群(中)、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金融部负责人刘子杨(右一)现场与客户进行交流。

22.jpg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刘子杨(左一)、湖南省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处负责人(左三)现场指导全省银行首笔外汇贸易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落地。

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讯(通讯员 李贝芳)为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从6月1日起“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

6月1日新政施行当日,农业银行长沙芙蓉区支行成功办理全省金融机构首笔外汇贸易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长沙分行党委书记梁宏群、湖南省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处负责人全程现场指导,与首个新政后落地客户面对面交谈,了解客户业务办理体验和金融服务需求。

“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改由银行直接办理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所推出的重要举措。农行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导向,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源高度重视并专题组织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要求,在内控制度、应急预案、政策传导、对客宣传等方面细化措施,扎实做好“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承接工作。

作为新政实施后的首批业务体验者,客户高度赞扬了外汇管理局为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便利经营主体跨境贸易业务办理推出的各类便民金融服务举措,并对农业银行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出了表扬,表示未来将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为新起点,在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等领域持续拓展与农业银行的全面业务合作。

6月1日上午,湖南省内共有7家银行成功办理了30笔企业名录登记业务,其中农行长沙芙蓉区支行、永州分行和娄底分行3家分支机构共办理4笔业务,均为当地新政实施后首批业务落地行。下一步,湖南农行将紧跟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关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政策导向,坚持把以客户为中心作为金融服务的价值坐标,为全省外贸企业提供更优质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