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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律师需要什么条件

从事证券律师需要哪些条件,是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的,是需要满足对应的法律条件,从而能够让其获得对应的律师执业资格。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从事证券律师需要什么条件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从事证券律师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从事证券业务资格是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规定。凡欲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省、市、自治区司法厅 (局) 审核报司法部,然后由司法部会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申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有一年以上从事经济、民事法律业务的经验,熟悉法律业务; 或有两年以上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研究、教学工作经验。

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三年内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③经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或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指定或委托的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门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司法部、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违规者吊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或停止其一年至三年从事该业务的资格。

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_证券从业资格如何获取_从事证券律师需要什么条件

二、证券从业资格如何获取

1、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7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为了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2、进入证券公司工作,要考证券从业资格证,这是入门证,是这几年才有的要求,考试总共是五门,其中一门是基础,为必考科目,其他四门可以考交易,交易这门相对那些科目来讲相对简单些,下半年报名还有两次,一次是8月2号到12日,另一次是10月19号到28号,对应的考试时间为10月23.24号和12月4.5号,报名是在证券从业协会网站上报名,上面有报名系统考这个证主要是成绩单,然后证券公司帮助你换证券执业资格证考试只是机考,分单选,多选,还有判断。

三、证券转户的操作流程

1、T日在交易时间,将原券商资金帐户中的所有余额转入绑定的三方存管银行。

2、持有的股票不需抛售。在交易时间带好身份证、股东卡去原券商办理撤销手续。

3、如只持有上海股票,只需要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所有股票会自动转入所转证券;若有深圳股票,在办理手续时候需要办理转托管手续,填表中填入全称。

4、办理好以上手续后,请先联系预约,在交易时间到当地证券营业部即可办理开户手续(现场可以办理招商银行存管手续),或者到其它银行办理3方存管手续,完成整个转户流程。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从事证券律师的时候,就是需要根据其对应的条件来才可以有效。好了以上就是从事证券律师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期货业,一大波罚单

期货业,一大波罚单

日前,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中期协”)陆续发布了6份对于期货从业人员或子公司人员的纪律惩戒决定,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其中情节严重者被给予“撤销期货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

海证期货原从业人员王婧

被撤销从业资格、3年内拒绝受理从业资格

《关于对王婧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王婧作为期货从业人员期间,存在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于2023年6月8日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期协认为:王婧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协会的自律规则和执业行为规范,严格合规执业。王婧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触碰了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底线,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相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王婧“撤销期货从业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

安粮期货原从业人员束柬

被撤销从业资格、1年内拒绝受理从业资格

《关于对束柬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束柬因在安粮期货任职期间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属于《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禁止的行为,于2023年4月26日被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期协认为:束柬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忠实于交易者的利益,小心谨慎地为交易者提供专业、合规、适当的服务,其为配资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触碰了期货从业人员的执业底线,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相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束柬“撤销期货从业资格并在1年内拒绝受理其期货从业资格申请”的纪律惩戒。

记者注:《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规定,会员单位不得从事或以任何形式参与配资业务。一旦发现会员单位参与,期货业协会应按照自律监管规则对违规会员进行惩戒。

国元期货原从业人员侯伯双

被暂停期货从业资格6个月

《关于对侯伯双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侯伯双因在国元期货任职期间,以他人的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于2023年6月5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期协认为:侯伯双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守协会的自律规则和执业行为规范,严格合规执业。侯伯双以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触碰了期货从业人员执业底线,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相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侯伯双“暂停期货从业资格6个月”的纪律惩戒。

记者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国金期货原从业人员王传海被公开谴责

《关于对王传海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经查明,王传海在国金期货从业期间,于2018年9月至今在某公司任监事,2018年10月至2022年8月该公司与国金期货存在居间合作关系,在此期间王传海分别从国金期货、该公司获取报酬。

中期协认为,王传海作为国金期货从业人员,未经国金期货同意,兼任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与现任职务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组织的职务,并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对于王传海不知情、未履职的申辩理由,协会不予采纳。王传海在执业过程中,合规意识淡薄,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王传海“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记者注:《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得获取不正当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应当退还;除所在机构同意外,从业人员不得兼任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与现任职务产生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其他组织的职务。

广州金控期货原从业人员周芹昌被训诫

《关于对周芹昌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周芹昌因在广州金控期货福州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私自向客户推介购买私募基金,并签署协议承诺保本的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于2023年4月28日被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中期协认为:周芹昌作为期货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以专业的技能,以小心谨慎、勤勉尽责和独立客观的态度为交易者提供服务,其在广州金控期货任职期间,私下向客户推介购买私募基金并签署协议承诺保本的行为,违反了协会《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依据相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周芹昌“训诫”的纪律惩戒。

记者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银河德睿原工作人员刘旭被训诫

《关于对刘旭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显示,经查明,刘旭在银河德睿工作期间,将个人资金通过其配偶转账给许某,再由许某转给商某进行期货交易。刘旭在商某期货交易过程中提供了建议和指导的积极作用。2021年12月,商某将刘旭投入的本金及盈利分红转账至刘旭配偶的银行账户。

中期协认为:刘旭在商某进行期货交易时,通过配偶进行出资、探讨策略、提供指导建议并获得盈利分红的行为,已实质上构成了从事期货交易。关于刘旭是否直接操作商某期货账户、期货交易是否由刘旭发起、是否主动拉拢客户参与其发起的期货交易的申辩意见不影响对其违规行为的定性。对于刘旭的申辩意见,协会不予采纳。刘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协会《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依据相关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刘旭“训诫”的纪律惩戒。

记者注:《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四十四条规定,风险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本人及其配偶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公司及其期货公司发现涉嫌违规交易行为的,应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