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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6年9月20日 财税〔2016〕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

(一)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二)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下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境内居民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3激励标的应为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股权奖励的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激励标的股票(权)包括通过增发、大股东直接让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

4激励对象应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

5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上述时间条件须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列明。

6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至行权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

7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见附件)。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

(三)本通知所称股票(权)期权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权)的权利;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只有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以处置该股权;所称股权奖励是指企业无偿授予激励对象一定份额的股权或一定数量的股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所列内容不同时满足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全部条件,或递延纳税期间公司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第一条第(二)款第4至6项条件的,不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一)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二)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款的计算,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股权奖励应纳税款的计算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二)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三)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四)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四、相关政策

(一)个人从任职受雇企业以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取得股票(权)的,凡不符合递延纳税条件,应在获得股票(权)时,对实际出资额低于公平市场价格的差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因股权激励、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股权后,非上市公司在境内上市的,处置递延纳税的股权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征税规定执行。

(三)个人转让股权时,视同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股权优先转让。递延纳税的股权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不与其他方式取得的股权成本合并计算。

(四)持有递延纳税的股权期间,因该股权产生的转增股本收入,以及以该递延纳税的股权再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当期缴纳税款。

(五)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适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五、配套管理措施

(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以实施股权激励或取得技术成果的企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在每个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递延纳税有关情况。

(三)工商部门应将企业股权变更信息及时与税务部门共享,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工商部门应在股权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与税务部门共享。

六、本通知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6年1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发生的尚未纳税的股权奖励事项,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按本通知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证监会、工商总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浙江杭州的地产股票有哪些?代码是什么?

浙江杭州地产上市公司有莱茵体育、广宇集团、滨江集团、*ST嘉凯、*ST宋都、顺发恒业、祥源文旅、ST数源等8家。以下是趋势选股系统为您整理的浙江杭州地产上市公司的详细介绍。

杭州股票_杭州地产上市公司分析_浙江杭州地产上市公司名单

1、莱茵体育(000558)

公司主营业务为体育运营、房地产销售及租赁、能源及贸易销售。

财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8383.93万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640.32万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0.59%;毛利率47.84%,每股收益0.01元。截止收盘,莱茵体育报3.270元,涨1.87%,总市值42.16亿元。

2、广宇集团(002133)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商业物业经营。

财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6.82亿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8346.62万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2.07%;毛利率17.21%,每股收益0.11元。7月24日广宇集团开盘消息,7日内股价上涨7.2%,今年来涨幅上涨4.8%,最新报3.750元,涨0.81%,市值为29.03亿元。

3、滨江集团(002244)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

滨江集团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100.86亿元,同比增长63.13%,归母净利润5.6亿,同比145.89%;每股收益为0.18元。7月24日开盘消息,滨江集团最新报8.780元,涨0.57%。成交量2344.29万手,总市值为273.18亿元。

4、*ST宋都(600077)

公司业务有房地产业务。

财报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4亿元;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6136.43万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8.26%;毛利率23.48%,每股收益-0.05元。7月24日开盘消息,ST宋都最新报0.410元。总市值为5.49亿元。

5、*ST嘉凯(000918)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6、顺发恒业(000631)

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运营。

顺发恒业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5915.37万元,同比增长-14.48%,归母净利润1836.66万,同比-55.91%;每股收益为0.01元。7月24日开盘消息,顺发恒业最新报2.950元,跌0.67%。成交量564.14万手,总市值为71.76亿元。

7、祥源文旅(600576)

公司业务有动漫创作、动漫衍生品研发生产、互联网金融、游戏、电竞。

祥源文旅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168.31%,归母净利润2483.19万,同比585.88%;每股收益为0.02元。7月24日开盘消息,祥源文旅5日内股价上涨0.38%,今年来涨幅上涨3.77%,最新报7.960元,跌1.12%,市盈率为398。

8、ST数源(000909)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信息类业务。

ST数源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财报,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23.46%,归母净利润1427.7万,同比193.03%;每股收益为0.03元。7月24日开盘最新消息,截至14时39分,该股跌1.48%报6.020元。

本文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晚间公告丨干货!今日晚间重要公告速读(更新中)

5月17日晚间,沪深两市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重要公告摘要,供投资者参考:

【定增重组】

海陆重工:拟逾17亿元控股光伏企业江南集成

海陆重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7.79元/股的价格发行9750.96万股,并支付9.96亿元现金,合计作价17.56亿元收购江南集成83.6%股权,同时拟募集不超过7.6亿元配套资金。江南集成100%股权的估值为21亿元,其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EPC业务。交易对方承诺江南集成2017年-2019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23亿元。

华贸物流:股权无偿划转 中国诚通成间接控股股东

华贸物流公告,中国旅游集团公司拟与中国诚通及中国国新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将中国旅游集团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46.1%)无偿划转至中国诚通持有,将中国旅游集团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4984.11万股无偿划转至中国国新持有。划转完成后,中国旅游集团将不再持有华贸物流股份,中国诚通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委作为实控人未发生变化。

中科新材:拟筹划收购股权 明起停牌

中科新材晚间公告,公司拟筹划收购股权,公司股票自5月18日起停牌。

沙钢股份:拟收购两家公司 6月15日前复牌

沙钢股份晚间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卿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或控股权,同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约2亿元。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7年6月15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宏大爆破:重组批文到期失效 未能完成3.94亿元募资

宏大爆破晚间公告,自2016年5月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来,公司股票价格大部分时间较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有一定差距,批复到期自动失效。公司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完成办理,但未能实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宏大爆破原拟募集配资不超3.94亿元,经多次调整后,拟募资价格为不低于11.12元/股。

美锦能源:无法按期披露重组预案 股票复牌并继续推进重组

美锦能源公告,因公司无法于5月19日前按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且无法确定交易双方能否按期签署正式协议并披露交易草案等相关信息;公司股票拟5月18日起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美锦能源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为一家海外通信公司,初步计划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桂发祥:终止筹划收购资产 股票复牌

桂发祥公告,因交易双方就交易价格、业绩承诺、锁定期等关键交易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公司股票5月18日复牌。桂发祥筹划本次重大收购事项原旨在并购整合互联网食品销售与服务的优质标的。 ​​​​

【增减持】

南都电源:董事长拟增持不超1000万元

南都电源董事长王海光计划于2017年5月18日起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

爱建集团:被华豚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举牌暨继续停牌

爱建集团正陆续收到举牌方涉及后续工作的相关文件,鉴于相关文件尚不齐备,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核查,待相关文件齐备、内容核查完毕、对外披露并具备复牌条件后,公司将申请股票复牌。公司股票自5月18日起继续停牌。截至4月14日,爱建集团股东华豚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基金国际增持公司股票71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触及举牌线。

冠福股份:拟在股价4元以下回购不超1亿元股份

冠福股份公告,公司决定用自有资金,拟以不超4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2500万股(占总股本的0.95%)。今日收盘,冠福股份报4.08元/股。 ​​​​

勤上股份:控股股东增资扩股募资以应对平仓风险 25日前复牌

勤上股份公告,为应对质押股票接近平仓线的情况,控股股东勤上集团以增资扩股形式募集资金,用于降低其相关质押公司股票的平仓线。勤上集团本次增加注册资本8176.65万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增资扩股已办理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鉴于目前新增股东用于认购新增股本的相关资金暂未实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5月25日前(含当日)复牌。

洪涛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

洪涛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配偶陈远芬女士于2017年5月17日增持3,035,318股,增持均价6.62元/股,占总股本的0.2439%。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7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占总股本的1.0257%。

华远地产:股东天津浩利拟减持不超5348万股

华远地产晚间公告,持股9.12%的股东天津浩利,未来6个月内计划减持不超过5347.7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8%。

潜能恒信:第二大股东接盘两位股东所减持292.6万股

潜能恒信公告,2017年5月17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海涛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将公司1,148,000股股份转让给第二大股东周子龙;郑启芬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将公司1,778,000股股份转让给第二大股东周子龙,郑启芬自2016年7月13日至2017年5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已减持股份共计4,778,000股(占总股本的1.49%)。

利君股份:股东魏勇减持900万股

利君股份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魏勇于2017年5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78%。 ​​​​

焦点科技:控股股东减持123.85万股

焦点科技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锦华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38,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减持后,沈锦华持有公司股份65,371,761股,占总股本的55.64%。 ​​​​

远方光电:员工持股计划完成 买入56万股略有浮亏

远方光电公告,截至5月17日,公司“远方长益2号”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为56.01万股,成交金额为1051.38万元,成交均价18.77元,买入股票数量约占总股本的0.19%。公司最新收盘报18.63元,目前该员工持股计划略有浮亏。

【高送转】

苏 泊 尔:实施10送3派7.7方案

苏泊尔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7.7元人民币现金;同时,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5日。 ​​​​

云海金属:实施10转增10派1方案

云海金属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6日。 ​​​​

智光电气:实施10转增10派1.8方案

智光电气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5日。 ​​​​

金利科技:实施10转增6方案

金利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转增6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5日。 ​​​​

德展健康:实施10转增5方案

德展健康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转增5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24日。

【重大事项】

*ST金源: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ST金源公告,根据审计报告,*ST金源2016年营收26.03亿元,净利9.12亿元,截止2016年末净资产59.58亿元。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并于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

坚瑞沃能:签署28.62亿元磷酸铁锂电池组销售合同

坚瑞沃能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玛近日与成都大运汽车签署销售合同,拟向后者销售磷酸铁锂电池组1.5万组,合同金额28.62亿元。沃特玛2016年向大运汽车及其关联公司销售的金额为7.15亿元。坚瑞沃能2016年度营收44.67亿元,公司称合同实施后预计将对2017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美克家居:筹划股权激励 暨停牌

美克家居公告,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鉴于该事项尚在筹划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18日起停牌。

长信科技:近期将开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停牌重组等事项

长信科技公告,因本次重组停牌时间已达8个月,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审议因本次重组需对公司股票继续进行停牌等事项。此外,公司将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二)》。长信科技2016年8月9日起停牌,后披露拟67.5亿收购比克动力75%股权,公司称该重组涉海外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回归A股上市,其相关政策尚未明确。

亨通光电:下属公司中标1.23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亨通光电下属子公司亨通特导于近日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来的2份《中标通知书》,确认亨通特导中标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输电线路材料导地线第二次集中招标项目,中标金额共计1.23亿元。 ​​​​

平高电气:中标7.86亿元国家电网项目

平高电气公告,公司中标国家电网公司项目,中标金额合计为7.86亿元。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88.7亿元,此次中标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

国新能源:未参与石家庄考察 未与相关单位接触

国新能源发布媒体报道澄清公告,国新能源集团此次随行赴石家庄,就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合作事宜进行洽谈仅为随行考察,并未签署具体战略合作框架或协议。公司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经营决策保持独立性。公司未参与此次考察,且未与相关单位接触,未来是否进行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兴源环境:预中标12.83亿元新疆特色小镇项目

兴源环境公告,公司成为新疆温宿县托甫汗镇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的第一中标社会资本方,工程投资估算额为12.83亿元。

恒泰艾普:签订重大合同

恒泰艾普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近日和永華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刚果共和国佳柔油田钻井、录井、定向井技术服务合同》,并已经由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同总价约为136,000万元。 ​​​​

京能置业:目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没有土地储备项目

京能置业晚间公告,股价异动,公司目前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没有土地储备项目,也无在施在建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四合上院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仅有1910平方米库存量,尾盘销售对公司利润贡献有限。

新奥股份:目前未向雄安新区供应LNG产品

新奥股份公告,近日,因受“雄安新区将用上山西煤层气”等相关消息影响,新奥股份股票5月17日发生较大幅度上涨,相关消息涉及公司在山西沁水业务事项。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相关部门尚未出台向河北省供应煤层气的具体政策,公司在山西没有任何煤层气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沁水新奥主要生产的是LNG,目前没有向雄安新区供应LNG产品的业务,媒体报道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

太空板业:涨幅异常 雄安新区影响不确定

太空板业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雄安新区的相关政策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雄安新区的设立及建设将带动相关建材的需求,但是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雄安新区的建设具体时间、周期及规划等文件,对公司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巨力索具:控股股东3050万股股票解除质押

巨力索具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巨力集团将其持有的质押给银河证券的3050万股公司股票提前办理了购回手续。截至5月17日,巨力集团共持有1.92亿股,占总股本的20.03%;累计质押1.62亿股,占所持股份的84.14%,占公司总股本的16.85%。

中体产业:实际控制权或变更 18日起停牌

中体产业晚间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基金中心拟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报国家体育总局及财政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鉴于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5月18日起连续停牌,最长不超过10个交易日。

*ST珠江:5月19日起脱星摘帽

*ST珠江公告称,公司股票自5月19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珠江”变更为“珠江控股”、“*ST珠江B”变更为“珠江B”,5月18日停牌1天。

外运发展:出售1610万股中国国航股票 获利近1亿元

外运发展晚间公告,2017年5月5日-5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出售中国国航161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11%。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持有中国国航股票5970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41%。公司本次交易获得投资收益约0.99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归母净利的9.96%。

明牌珠宝:收到苏州好屋4597.45万元业绩补偿

明牌珠宝公告,因参股公司苏州好屋2016年实际盈利未达业绩承诺,需向明牌珠宝支付4597.45万元业绩补偿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该补偿款,并将列入投资收益,公司2017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告存在修正可能,公司原预计上半年净利0.45亿至0.55亿元。 ​​​​

中国建筑:前4月地产业务销售额同比增52.5%

中国建筑公告,2017年1-4月,公司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5850亿元,同比增长18.8%;公司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725亿元,同比增长52.5%。

美尚生态:签订9亿元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美尚生态晚间公告,5月16日,公司与武陟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河南省武陟妙乐国际禅养小镇一期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亿元。

诚志股份:拟非公开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

诚志股份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