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监管政策

银行的个人外汇买卖点差的影响因素?

银行个人外汇买卖点差的影响因素众多,以下为您详细解析:

首先,国际市场汇率波动是一个关键因素。外汇市场瞬息万变,汇率的起伏直接影响着银行的点差设置。当市场波动剧烈时,银行可能会适当扩大点差以降低风险。

银行个人外汇买卖点差影响因素_外汇买卖实习报告_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对银行点差的影响

银行的运营成本也不容忽视。包括人力成本、技术投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开支。为了覆盖这些成本并保证盈利,银行会在点差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市场竞争状况同样会对个人外汇买卖点差产生影响。如果某一地区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为了吸引更多客户,部分银行可能会降低点差。

外汇交易的流动性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对于流动性较好的货币对,点差通常相对较低;而对于流动性较差的货币对,点差可能会较高。

宏观经济形势的稳定程度也会作用于点差。在经济稳定时期,点差可能相对较小;而在经济不稳定或面临重大事件冲击时,银行会提高点差来应对潜在风险。

以下为您以表格形式呈现部分常见货币对在不同情况下点差的大致范围:

货币对市场稳定时点差范围市场波动剧烈时点差范围

欧元/美元

1.2 – 1.5 点

1.8 – 2.5 点

英镑/美元

1.5 – 1.8 点

2.0 – 2.8 点

美元/日元

0.8 – 1.2 点

1.2 – 1.8 点

此外,银行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政策导向也会影响点差。风险偏好较为保守的银行可能会设置较高的点差,而积极拓展外汇业务的银行在一定时期内可能会提供相对较窄的点差。

最后,监管政策的变化也可能导致银行调整个人外汇买卖点差。严格的监管要求可能增加银行的合规成本,从而反映在点差的设置上。

总之,银行个人外汇买卖点差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充分了解这些影响因素,以便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都做了什么?国家外汇管理局权威解读

近年来我国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都做了什么?国家外汇管理局15日发布专栏文章进行了权威解读。

专栏文章指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开放,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渐进式资本项目开放道路,不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目前,已有超过90%的资本项目实现不同程度的开放,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积极进展。

跨境直接投资开放水平持续提高

专栏文章指出,国家外汇局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来华展业兴业。全面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简化直接投资外汇账户管理,取消外汇资本金、保证金、资产变现账户等开户数量限制,放宽资本项目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前期费用额度和有效期等限制。推动存量权益登记制度改革,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持续推进“多报合一”改革,便利外商投资企业数据申报。在深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开展“科汇通”试点,有效满足科研机构引入跨境资金相关外汇政策诉求,助力深港两地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科技产业协作。

国家外汇局优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实施分类管理,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会同人民银行将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3上调至0.5,更好满足企业“走出去”资金需求。同时,积极支持对外投资相关法律服务建设,会同司法部出台与律师“走出去”相配套的外汇举措,便利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国家外汇局稳慎推动跨境股权投资试点,更好支持跨境投资创新发展。在部分区域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外汇管理试点,支持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有序推动区域金融改革开放。

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

专栏文章指出,国家外汇局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已涵盖股票、债券、商品期货等领域,沪深港通、债券通、互换通、“跨境理财通”试点、基金互认等投资渠道不断拓展,基本形成以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和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为主的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模式,一级市场开放水平日益提高,多数二级市场开放渠道已不存在汇兑限制。

国家外汇局加大境内股票及债券市场发行端的外汇政策供给。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逐步统一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相关资金管理规则,简化入市流程,优化账户和汇兑管理,增强境内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的吸引力。配套完善红筹企业境内上市后回购、股东减持等业务的外汇管理政策,满足红筹企业回归境内上市后交易需求。

国家外汇局持续提升跨境证券投资便利化水平。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金汇出比例、本金锁定期、投资额度等要求,扩大QFII投资范围,拓宽QFII/RQFII通过境内外汇市场进行外汇风险管理渠道。会同相关部门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等管理规则。优化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管理,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截至2023年10月末,已向186家机构累计发放1655.19亿美元额度。

跨境融资和资金支付使用更加自主便利

专栏文章指出,国家外汇局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开立多个账户。简化外债登记手续,在全国推广实施企业网上办理外债登记,降低企业“脚底成本”。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4个省(市)部分区域,试点由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办理相关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局便利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海南等多地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并结合试点情况不断拓展试点范围和主体。试点政策有效缓解了“轻资产、高成长”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覆盖了全国约80%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惠及28万家企业。

国家外汇局持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实施本外币合一政策,大幅简化跨国公司相关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有序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促进跨国公司发展总部经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3年10月末,全国共有近千家跨国公司开通跨境资金池业务,涉及1.7万家境内外成员企业。

国家外汇局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事后由银行进行随机抽查,大大缩减了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和时间。截至2023年10月末,全国共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超125万笔,超2000亿美元。

下一步将继续稳步扩大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

专栏文章指出,国家外汇局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快出台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一揽子政策举措,全面推广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在全国推广银行办理本外币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政策。

国家外汇局着力提升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推进境外上市、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等法规修订,稳慎推进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研究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探索支持跨国公司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区域开放创新。

国家外汇局强化开放监管能力建设。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将风险防控与推进改革、扩大开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科技水平,优化系统监测指标,提高系统监测预警效率。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

国家外汇局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持续加强跨境资本流动总量和结构变化的监测分析,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测预警,丰富政策工具箱,切实防范风险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外汇保证金在中国是怎么发展的??

80年代,很多香港外汇经纪商通过在上海设立办事处,开始在中国大陆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成为第一批渗透入中国市场的外汇经纪公司,这些办事处能够为当地客户完成一套完整的开户和交易流程。而当时,因为国内交易者并不了解外汇市场和外汇交易,以及外汇市场对专业人士的缺少,这个阶段属于外汇交易盲目发展的时期,由于市场的不成熟,以及相关立法缺失、市场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最终也导致了大量个人与机构投资者出现巨额亏损。

1994年12月,中国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明令禁止各种外汇保证金交易,此后监管部门对境内外的保证金交易一直持否定和打击的态度。

之后,在1993年底,中国央行开始允许国内银行开展面向个人的实盘外汇买卖业务,即指将所持有的外币现钞或存放在开通了此业务的银行的外币存款,根据该银行提供的报价,通过银行的交易系统兑换成另外一种外币的业务,是一种封闭型外汇交易。自1993年中国银行率先推出个人外汇买卖实盘交易以来,到目前为止,除个别银行外,全国各大商业银行均开通了此项业务。

随着股票市场的规范,买卖股票的盈利空间大幅缩小,于是投资者开始纷纷进入外汇市场,国内外汇实盘买卖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除股票以外最大的投资市场。

当然,外汇保证金业务在国内也并没有因此销声匿迹,在90年代后期,由于互联网的兴起,中国人开始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在线外汇保证金交易成为流行的投资方式,并且以其低资金入门要求和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的国内企业和个人的参与。在线外汇交易的发展,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使得原来必须依赖本地经纪商才能参与外汇交易的个人和小型机构投资者,可以更加方便的进行外汇投资。

2004年,随着中国监管政策的日益放宽,国际上知名的外汇经纪商公司都开始大举进入中国大陆境内,以CMC Markets为首的首批国外外汇经纪商,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准进入了中国市场,并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

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资产或指数,银行可以开展新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需要额外批准。

2006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创新指引》。根据该指引内容,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要求,可通过引入新技术、采取新办法、开辟新市场、构建新组织,开展各项新的活动,

2006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被批准首先推出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外汇期货交易,为国内个人投资者们新的外汇交易途径,而且首次采用了保证金交易模式,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闸门将开始的信号。

同年,交通银行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5倍杠杆的外汇保证金业务“满金宝” ,国内几家商业银行纷纷效仿,推出了外汇保证金业务。之后中国银行(保证金外汇宝)、民生银行(易富通)、招商银行也先后推出了针对国内市场的外汇保证金业务,民生银行杠杆允许客户以最高30倍的杠杆进行外汇交易,并且客户数以每月大约3000个的数量增加。外汇保证金业务在国内大发展的时期似乎已经到来。

但这次尝试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政府就叫停了这个业务。2008年,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在本通知发布前已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再向新增客户提供此项业务,不得再向已从事此业务客户提供新交易(客户结清仓位交易除外)。正式全面叫停了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2015年,中国央行批准首批境外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和国际金融机构注册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这些境外机构包括三家境外央行:香港金融管理局、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匈牙利国家银行。同时,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世界银行信托基金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四家机构也被批准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

总体来看,国内绝大多数的外汇投资者参与的是国内银行的实盘交易,而保证金交易,由于国内尚未全面开放,以及国家的外汇管制政策,国内投资者尚需要待以时日。但尽管如此,全世界范围内仍旧有很多外汇经纪商被这个繁荣而庞大的市场所吸引。

目前,国内已经出现了上千家各类外汇保证金交易的代理商。而在他们的背后,是一批来自全球各地的国际知名外汇保证金交易机构。在中国市场上,外汇经纪商、从业人员和市场规模、投资者数量,正在以井喷的态势,强势崛起。

2017年1月,证监会发布重磅消息称,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三次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主要涉及的品种包括部分贵金属、原油期货交易、邮币卡等,可以预见的是,2017年接下来半年时间,将是行业集中整治的风暴期。

现在中国的投资机构越来越讲究全球投资,全市场全品类捕捉交易机会。外汇市场作为全球金融行业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国内的投资机构早已经跃跃欲试。愈加严苛的政策监管,内盘与投资者的矛盾日益尖锐,形势大不如前。在外汇市场大爆发的当下,很多机构都开始把目光聚焦到外汇交易这一新兴行业,部分机构和资管人才纷纷转型到外盘投资。一些外汇行业内的人士也开始戏称2017是“外汇元年”。

总之,不管中国外汇保证金交易开放程度如何,一旦官方正式表态,给行业的影响将是天翻地覆的,尽管开放后未来形势严峻,但这当中也充满着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