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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68,499,672.26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736号)文件核准,公司配股已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发行。本次配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8元,实际配售股数1,076,601,364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61,893,01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8,493,427.4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943,399,592.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327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 月17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配股方案中的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说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8,499,672.26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36840号),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华安证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华安证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中的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168,499,672.26元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华安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华安证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36840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永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李永良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李永良先生已确认与公司监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让股东知悉的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永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申请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李永良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选举新任监事。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李永良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736号文)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完成了配股发行工作,发行数量为1,076,601,364股,发行价格3.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1,893,019.52元。扣除发行费用18,493,427.4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3,399,592.0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3276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0,000,000.00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余额448,636,735.2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6月,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文化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34050146480800002582)、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58010078801800002882)、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账号:341301000013001092858)。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8,499,672.26元。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68,499,672.2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36840号《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168,499,672.26元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2.7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安徽华安证券公益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会议同意向安徽华安证券公益基金会捐赠800万元,待安徽省国资委批复许可后实施。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7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8月25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168,499,672.26元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会议认为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方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方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9月,管理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期间于浙江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挂职)、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现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60091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钛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负责金天钛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联席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二、联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联席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领域。为满足前述应用领域复杂且极端的使用条件,下游客户对钛合金材料化学成分、尺寸、使用温度、力学性能等综合性能指标严苛,导致该类钛合金材料加工工艺复杂且技术难度较大。对相关生产商在钛合金材料研制过程中化学成分均匀性和稳定性控制、组织均匀性控制及性能匹配性控制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迅速发展,下游客户将对高端钛合金材料的性能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未来,公司必须紧跟生产工艺、技术发展的最新方向,结合新型飞机、发动机等高端装备对钛合金材料的最新要求,持续增加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质量,积极参与型号装备研制和配套,并通过考核评审后成为配套供应商,才能保持市场竞争力。但不排除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出现其他替代产品和技术,从而使公司的产品和技术失去竞争力,无法通过下游客户的考核评审,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风险

我国航空航天行业高度集中的经营模式决定上游供应企业普遍具有客户集中的特征。公司通过参与高端装备型号项目的研制和配套,并经过工艺评审、材料评审、地面试验及装机试验等一系列考核评审后,成为相关型号用材料的合格供应商后进行批量供货。公司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已与航空工业、中国航发、中国船舶、中国兵器等众多国家大型集团和三角防务(300775)(300775.SZ)、派克新材(605123)(605123.SH)、航宇科技(688239.SH)等知名上市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现有客户因国家国防政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或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将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供应商集中度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海绵钛、中间合金,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比重较大,原材料供应商较为集中。

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因各种原因无法保障对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原材料供应紧张、采购成本增加及重新建立采购渠道等问题,将对公司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高端装备市场开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装备产品收入稳步增长。高端钛合金材料作为关键国家战略装备用材料,需完成验证评审,验证周期相对较长。通常在经过工艺评审、材料评审、材料鉴定、材料服役性能考核验证等程序后,公司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货商名录并进行批量供货。如未来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或未能通过客户验证评审,将影响公司新产品作为定型产品的批量销售,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4、高端装备产品价格调整风险

高端装备产品的销售价格系根据《高端材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审价方式确定。价格审定后,除受国家政策性调价,高端装备产品所需外购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以及高端装备产品订货量变化较大等因素影响调整价格外,一定期限内产品价格保持稳定。

公司棒材、锻坯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航空锻件厂商,产品最终用于航空飞机和航空发动机的制造,航空锻件厂商根据其下游的航空、发动机主机厂商的订单确定对公司产品的采购。航空、发动机主机厂商对航空锻件厂商的产品定价依照《高端材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审价确定,公司与航空锻件厂商的定价在上述基础上通过协商议价确定。

若未来公司棒材、锻坯产品销售价格受下游客户高端装备产品审价影响有所降低,而原有定型产品应用扩展和新产品定型应用不足以抵消上述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时,将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发生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或遇到火灾、恶劣天气、环境突变等因素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行政处罚、停产整改、中断正常生产经营、成本费用增加或人员伤亡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国家大型集团下属单位及其配套锻件厂商,受产业链项目整体安排、终端客户付款进度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较长。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00,205.11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0,268.03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3,656.25万元。前述应收款项合计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33.24%,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回收周期较长。公司已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应收款项损失准备,且历史期间主要客户未曾发生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情况。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措施不力、未来行业总体需求发生波动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公司将面临应收款项规模持续增加、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甚至无法收回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0,851.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90%。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订单不如预期导致存货压力,从而使得公司存货跌价损失继续增加和营业收入增速受限,将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海绵钛、中间合金等金属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如果未来海绵钛、中间合金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4、毛利率风险

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85%和35.65%,受产品成本、产品销售结构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波动。不排除存在因外部市场、行业变化等原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高端钛及钛合金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对航空航天等相关行业具有战略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和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着行业内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如果国家未来调整了钛及钛合金行业及其航空航天等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技术、人才、资金乃至整体经营战略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市场集中度及需求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钛及钛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应用范围主要集中在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领域。因此其市场对相关行业的依赖性较强,特别是航空、航天等行业市场容量直接制约着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在国际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国家对飞机的需求旺盛,但是未来飞机的具体需求及生产规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国家飞机的产量发生周期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发生较大波动甚至大幅下降。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的高端钛及钛合金材料主要面向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高端装备领域。特别是在航空领域,国内能够生产航空用高端钛合金材料的企业主要是公司、西部超导(688122.SH)和宝钛股份(600456)(600456.SH)等企业。作为重要的上游材料,叠加下游市场的需求增长,公司产品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将吸引更多材料行业竞争对手进入,或使得公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或提升竞争优势,收入规模、利润空间可能会受到竞争对手挤压,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高端钛及钛合金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防工业及高端装备制造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国家通过财税优惠、科技扶持等政策持续推动行业发展,为企业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舰船及兵器等领域,这些领域的技术门槛较高,且受相关法规政策影响较大,同时面临技术突破、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等多重挑战,因此相关产业政策的持续稳定性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效益。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受下游部分市场订单阶段性调整影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指标下降系当期净利润下降以及2024年11月公司首发上市总股本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强势:

(一)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聚焦战略性、创新性高端钛合金产品的研制,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高端装备特种钛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平台,系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成立了一支74人的专业化创新研发团队开展技术研发工作,保证公司技术和产品布局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目前已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并拥有专有的核心技术。凭借掌握的高强高韧钛合金、中强高韧钛合金、发动机用钛合金、舰船用钛合金等领域的关键制备技术,公司自主研发并批量生产的TC18、TA15、TC4等20多个核心牌号产品已应用于我国多款新型装备,有力支撑了我国国家安全装备的升级换代,保障了我国国家战略安全装备用急需关键材料的供应。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已获得6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3项(其中国防专利1项),同时参与制定了18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并先后获得了湖南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科学技术二等奖等多项荣誉。

(二)市场先发优势

我国高端钛合金产品需求主要来自航空航天、舰船领域。航空航天、舰船领域钛合金产品的开发主要通过参与其型号研制和配套的形式进行的,只有进行大量研制工作,并通过工艺评审、材料评审、材料鉴定、材料服役性能考核验证等程序后方能成为相关型号用材料的合格供应商。相关评审流程耗时较长,一旦产品通过评审,公司将成为合格供应商,并与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来企业难以再进入该市场。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有产品已通过航空工业、中国航发等客户认证并批量应用于多型号装备,具备一定的市场先入优势。

(三)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在钛合金行业的深耕,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重要航空航天钛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基地之一。凭借良好的信誉以及优异的产品质量,公司积累了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客户为航空工业下属单位、中国航发下属单位及其配套的航空锻件生产商。该等客户均为航空航天产业链上的重要参与方,拥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该等客户选定供应商后,由于产品定制化程度高、稳定性要求高的特点,如无重大技术更新或产品问题,原则上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公司已与该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的经营提供有力支撑。

(四)全面体系与市场认证优势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由于产品和应用领域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认证方可参与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公司相关资质齐全,并通过了国际航标AS9100D质量管理体系、民用市场“三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公司检测中心已获得美国航空航天NADCAP资质认证,航发商发材料检测实验室特种工艺许可、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并被评为国家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公司先后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高端装备特种钛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

上述资质的取得彰显了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技术、装备实力。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拥有相关资质认证且能够稳定、及时、高质量完成产品交付的高端钛及钛合金生产企业之一。

(五)专业化管理及人才队伍优势

公司拥有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及专业背景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具有大型国企多年的管理、生产和技术经验,在战略、研发、运营、生产、质量、市场等方面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分工协作,形成了专业高效、稳健进取的管理风格。公司拥有各类不同专业学科背景的高素质人才。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专业化发展路径,公司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并举的方式,持续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人才梯队,服务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七、研发投入变化及研发进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天钛业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金天钛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金天钛业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5-027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

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名称由“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湖南能源集团金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