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国民政府时期(下)
七、法币发行扩张导致恶性通货膨胀
抗日战争期间,工商业比较发达的沿海沿江地区相继沦陷,国民政府来自关税、盐税、统税的“三税”财政收入随之大减。1936年度三税合计实收101400万元,1937年下降到41000万元。战前的财政己经入不敷出,抗战开始收入急剧减少,支出大量增加,特别是军费开支猛增,收支严重失衡。而国民政府热衷于官僚资本的垄断事业,达官贵人趁机聚敛财富,造成生产萎缩、物资奇缺、物价猛涨、百姓贫困,财政收入更加难以平衡。于是,国民政府只有开动印钞机,实行通货膨胀政策。
抗战前夕的1937年6月,全国银行业发行的兑换券由币改前的56300余万元增至141000万元。由于这两年多的时间内,法币流通总的情况尚属正常,人民对它还有一定的信任度,故其购买力能维持稳定。而抗战开始以后,法币发行量逐年增加,其购买力急剧下降,物价暴涨,形成了空前的通货膨胀。
从1937年6月到1939年底,法币明显地开始膨胀。就全国情况而言,虽然法币发行指数大于物价上涨指数,但其还处于缓慢膨胀阶段。这一阶段,由于人民对法币尚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或者储存法币,踊跃认购公债,使法币流通速度相对减缓,也使物价不致飞腾,这对减少法币发行起了较大作用。另外,战时沿海沿江城市人口涌向内地,工厂企业大量内迁,使内地流通的法币增加,从而扩大了其流通范围和流通领域。此外,这几年农业收成较好,农产品和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价格上涨较慢。这些因素减缓了法币的膨胀速度。
此时,如果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通货膨胀的严重局面会有所改变。但国民政府却继续实行通货膨胀政策,1939年1月,国民党五中全会作出了增发法币的决定。当年9月8日,国民政府又公布了《巩固金融办法纲要》,修改了法币的准备金制度。这一改,法币的准备制度就不受束缚,发行量急剧增加,通货膨胀越发不可收拾。国民政府也企图以出售外汇和黄金的办法回笼法币,稳定币值,结果均遭失败。
1940-1945年8月,法币进入恶性膨胀阶段。1939年底至1940年,上海、重庆的物价上涨都超过了货币发行速度。通货不断增发,大面额钞券相继出笼。1940年发行50元券,1942年发行100元券,1945年上半年发行1000元券。从1942年开始,法币每年都成倍增加,物价则以更快速度上涨。到抗战结束的1945年8月,与1937年6月比较,法币增加393.96倍,上海物价上涨36399倍,重庆物价上涨1794倍。法币的币值一落千丈,购买力剧烈下降。
八、日本对关内沦陷区的金融掠夺
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很快占领了华北、华中的广大地区,并在其占领区内,建立了一大批日伪银行,发行日伪币,对关内沦陷区进行疯狂的金融掠夺。
日本侵略者扶植的日伪蒙疆银行,于1937年11月建立。总行设于张家口,并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包头、多伦等地开设分行。资本为日伪蒙疆币1200万元,由内蒙古、察南、晋北三个日伪自治政府各出400万元,发行日伪蒙疆券,与日元等价联系,在绥远、察哈尔及山西北部流通。
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旧址
1938年3月,设立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总行设于北平,并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和天津、青岛设立分支机构。资本为伪联银币5000万元,由日伪华北临时政府同华北各华商银行各出一半。日伪规定这家银行是“华北发行钞票之银行”,发行的日伪联银券与日元等价联系,是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华北人民的强有力工具。
1939年5月,又设立日伪华兴银行。总行设于上海,资本为日伪华兴币5000万元,由伪“维新政府”与日本银团各出一半。发行日伪华兴券,在华东、华中地区流通。日伪华兴券名义上是同法币等价联系,打着同法币等价流通的幌子,掠夺物资,套取外汇以打击法币。
1941年1月,汪精卫伪政权设立日伪中央储蓄银行。总行设于南京,并在上海、汉口、杭州、苏州、芜湖等地设立分行、支行或办事处。资本总额为日伪中储券10000万元,发行的日伪中储券,流通于上海、广州等城市和津浦、宁、沪、杭各路线及华中等地区。这家伪银行筹办期间,曾与日本驻南京大使馆签订了所谓《关于设立中央储备银行之觉书》,这个伪“觉书”表明,该行的实际大权掌握在日本之手。
除上述4家主要日伪银行外,日本侵略者在华北、华中还设有日伪察南实业银行、日伪蒙古联盟实业银行、日伪晋北实业银行、日伪河北省农民银行、日伪冀东银行、日伪江苏地方银行、日伪河南实业银行、日伪苏兴银行、日伪中江银行等。
同时,日本还对原有的华资银钱业进行兼并和改组,利用、排挤和打击法币,滥发通货推动通货膨胀,把沦陷区的金融业变成了殖民地金融,造成工农业生产下降、停滞和萎缩,人民深受其祸害。
九、美国全面独占国统区金融市场
抗日战争时期,美国在中国的侵略势力有很大增长。美国对国民政府的支持,主要方式是提供贷款,并以此增强自己的在华实力。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美国已给国民政府的借款共计24780万美元;战争爆发以后,又扩大了对国民政府的借款支持。1942年2月,美国一次贷给国民政府5亿美元财政借款;同年6月,根据《中美租借协定》,又贷给了87000万美元的租借物资。1942年起,法币放弃了与英镑的联系,单与美元联系,汇价由原来的100:29.75改为100:5,让美国垄断了中国的外汇。
中国人民抗战胜利以后,美国为了达到独占中国的目的,全力援助国民党反动派打内战,公开或秘密地同国民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协定。其中有,1946年11月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12月的《中美航空运输协定》,1947年1月订立的《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9月订立的《中美关于美国武装部队驻扎中国领土之换文》,10月订立的《中美救济协定》和《国际关税与贸易一般协定》,12月订立的《中美海军协定》,1948年7月订立的《中美双边协定》等。通过这些协定,美国独占了中国的投资市场。
战后美国对华投资空前增长。此时,外国在华投资有了很大变化。日本、德国原占外国在华投资76%以上,这些被国民政府接收变成了官僚资本财产。英、法在战争中已失去了海外投资能力。只有美国靠战争卖军事物资发了大财,加大了对华投资。1936年,美国只占各国在华投资总额的8%,而到1948年提高到了80%。此间对国民政府的贷款和所谓援助共28笔,总额为51.737亿美元,几乎等于国民政府财政支出的50%以上。美国成了国民政府的最大债主,它借款越多,就越有力量控制中国政府。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美国全面霸占了国统区,形成了美国资本独占中国的局面。美国在华原有花旗、大通、运通、友邦4家银行,抗战胜利后,不仅这些银行全部复业,而且还新开设了美洲商业银行。美国经济合作总署规定,“美援”中的金融业务只准委托美国大通和花旗两家银行办理。国统区外贸主要是对美贸易,当时使用的外汇主要是美元,这也就相应地增强美国银行操纵中国外汇市场的力量。当时的汇率,实际上都由汇丰、花旗两行决定,利用汇率变动直接支配着金钞黑市和物价。
美国在华银行还负责中美之间的金银交易,美钞也泛滥于中国市场。由于法币不断贬值,不仅美国驻军、商人及各色人在中国各地使用美钞,其他在华外国人和中国商人进行大宗交易时,也多按美钞计价。美钞实际上成了中国货币市场上的流通手段。
十、官僚资本金融的垄断地位空前加强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反动派强占解放区军民从日冦手中夺得的一大批城市,并派遣大批军政人员到收复区接收敌伪资产。在此接收风潮中,国民政府接受一大批敌伪金融机构,将其纳入了官僚资本金融体系。
“四行二局”接收的情况:中央银行接收了日伪中央储备银行、日伪华兴银行、朝鲜银行、日伪满洲中央银行在南方的分行以及日伪省市地方银行。中国银行接收了横滨正金银行。交通银行接收了住友银行、上海银行株式会社、汉口银行株式会社。中央信托局接收了三菱银行、帝国银行、日伪中央信托公司、日伪中央保险公司、日伪中央储蓄会。邮政储金汇业局接收了日伪邮政储金汇业局、日伪中日实业银行、日伪中江银行。
1945年11月初,国民政府财政部同台湾省长官公署派员对台湾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理;次年5月以后,正式接收、清理和改组台湾银行、前三和银行、台湾储蓄银行、日本劝业银行台湾五支店等。台湾商工银行、台南银行、彰化银行均被改组为官商合办银行。
在接收敌伪金融机构时,四行二局还获取了大量金银财宝。其中,有日伪中央储备银行交出的黄金50余万两、白银763万两、银元37万枚,有日伪满洲中央银行上海分行交出的黄金8万多两、白银31万多两、银元24万枚。另外,还接收了敌伪总值约有10亿美元的产业。
国民政府还对敌伪钞券进行清理。在华北地区,以5元日伪联银券兑换1元法币的比价,收兑日伪联银券。据估计,当时日伪中储券发行额约为46.618亿元,除去日伪中储行清理的债权收入、全部资产收入及物价水平折算,日伪中储券与法币兑换率,大约为80:1,而国民政府却硬抑低为200:1,共收兑中储券41.401亿元。仅此贬值兑换,就赚取黄金30万两,这实际上是对沦陷区人民钱财的洗劫。
官僚资本通过多种手段,扩张对全国金融业的垄断。截至1946年6月,全部国统区有银行3489家,其中官营的就有2446家,占总数的70%以上;同年11月1日,又成立了中央合作金库,下设省分库和部分县市的合作金库;直到当年12月底,仅四行二局的总分支机构就达852处。“四行二局一库”体系,最大限度地垄断国统区的金融业。
这个垄断体系还集中了大量资本,一方面低利贷给官僚资本的工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加强官僚资本的垄断力量;另一方面也放贷一部分给民族资本工商企业,以便于掌握这些企业生产的物资。官僚资本银行还凭借手中的货币发行权,制造和运用信用膨胀的杠杆作用,以加强官僚资本企业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垄断力量。
十一、民族资本金融业务萎缩走向衰落
民族资本金融机构在抗战胜利后,数量很快有所增加。1947年,上海的银行由战前的73家增加到195家,钱庄由48家增加到226家,信托公司由6家增加到20家。重庆战前的银行、钱庄、信托公司不过20余家,战后增加到118家。此外还有一些地下金融组织,仅武汉三镇就有地下钱庄48家,专门从事高利贷拆放。金融机构数量增加,并不代表事业发展,只是抗战胜利后内战又起,国民政府实施通货膨胀政策,给货币经营造成了投机的机会,这些金融机构是为投机经营而设立的。
国民政府的通货膨胀和强化官僚资本的政策是“双管齐下”,为了加强官僚资本金融的垄断地位,对民族资本金融业采取了种种办法加以限制。1947年7月,财政部规定,银钱业对于客户存入的票据,在未支取前,一律不准抵用。1948年2月,又颁布《限制当月票据抵用暂时办法》,规定除本票、汇票、汇款收据及保付支票外,当日概不抵用。1948年6月,又发布《防止银钱业滥发本票管理办法》,规定各行庄开发本票,其当天本票科目余额,必须有十足头寸交存中央银行或票据交换所。1947年9月,国民政府规定,私营钱庄要以定期存款10%、活期存款15%作为存款保证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另外还要保留7%-15%的资金应付紧急提存。这些办法,有碍合理票据流通,造成现钞量剧增,本票泛滥,增加了资金调度的困难,行庄困难重重,无法应对经营,一次又一次受到沉重打击。
1948年8月发行金圆券时,限期收兑金银外币,国民政府威胁私营行庄,如不交出金银外币,就予以严厉制裁。仅9月10日和20日两天,上海私营行庄就被迫交出黄金21348两,还交出大量白银、银元、美钞和港币。同时,还强迫私营行庄增加资本,使各行庄在恶性通胀之下,利息亏损加大,损失无法计算。
民族资本金融由于受到多种限制和打击,业务严重萎缩。它们存放款总额占本国银行业的比重不到10%,官僚资本银行垄断了国统区的主要金融业务。在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民族资本银庄正常业务无法开展,只好把资金用于投机事业,比如设立暗账,金银、外汇倒买倒卖,开设商店、囤集物资等活动。除自身从事投机活动外,还为社会上的投机活动提供方便。民族资本金融业走到这种地步,已失去其基本职能,从而走向了衰落。
新疆省银行发行的 六十亿元 面值新币
十二、法币加剧膨胀和“币改”彻底崩溃
国民政府是一个军事独裁政权。1946年,国民党反动派发动了大规模内战,全年军费支出约为60000亿元,相当于该年原定预算支出总额的2.4倍。日本投降时,国民政府还握有9亿美元外汇和价值4亿美元黄金(约600万两),加上接收敌伪资产约10亿美元,总共计有相当可观的23亿美元。如果能有效地利用这些美元,制止通货膨胀,或许可以稳定法币。但相反,国民政府却用这些美元开支内战军费,很快就耗光用尽。1947年人民解放军转入全面反攻,随着军事上溃败,国民政府财政金融陷入了总破产的境地。
反动的国民政府需要增发纸币以支撑内战。由于军费急剧增加,1946年,财政赤字约为48000亿元;到1947年,增加到400000亿元。通货膨胀愈演愈烈,自1946年6月起,法币发行量成倍增加,连印钞机也跟不上它的膨胀速度。上海有5家印钞厂,日夜不停赶印法币都来不及,还需要到美国、英国加印。当时法币已发行10万元大钞,面额最大的是500万元。尽管如此,发行速度仍然赶不上物价上涨速度。截至1948年6月,法币发行指数是1946年6月发行指数的93倍,而同期上海物价指数是237.6倍,重庆物价指数是265倍。
1946年3月,国民政府运用黄金时售时抛,作为稳定法币重要手段,但由于黄金政策多变,放禁无常,牌价调整频繁,致使黄金市场投机日炽,黑市价格猛涨。这时期,外汇汇率也由原定1美元合法币20元,改为1美元合法币2020元,并指定中外银行充分供应外汇。官僚资本的权贵们,乘此机会大捞黄金、外汇中饱私囊。
1948年夏秋,中国人民革命战争进入新的转折点。此时,法币己完全丧失信任走到了绝境。国民政府于1948年8月,宣布实行“币改”,废止法币,发行金圆券。8月19日,发布《财政紧急处分令》,同时公布《金圆券发行办法》等。这些公文要点是,金圆券是本位币,每一金元含纯金0.22217公分。由中央银行发行面额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的5种金圆券。金圆券既不能兑换黄金白银,又不能购买外汇,所谓含金量全是骗人的把戏。
随着人民解放军的节节胜利,国统区日益缩小,国民政府财政来源枯竭,只有靠快速扩大发行金圆券来应付。1948年8月底,金圆券的发行额是5.44亿元,9月底增至12.02亿元,10月底是18.50亿元,11月底达33.94亿元,到12月发行额超过80亿元,大大突破预定发行限额。进入到1949年3月,金圆券发行超过了1960亿元,4月更达到51612亿元,到5月27日上海解放时,已达到294722亿元。金圆券千元、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大面额券相继出笼。同时,物价猛烈地飞涨。比如上海,以1948年8月物价的总指数为标准,11月上涨25倍,12月上涨35倍,1949年1月涨了128倍,3月涨到4000多倍,4月更激涨到83800多倍,物价一天之中就有无数次变化。
国民政府在行将灭亡前,曾把大量黄金、白银、外币运往台湾,政府要员和军阀官僚也纷纷抽资外逃。他们在逃离大陆前,还先后在广州、重庆搞流窜政府,再次进行“币改”,发行银元券。直到1949年11月30日,重庆解放,流窜政府连同银元券一起土崩瓦解。中国的金融事业迎着新中国的曙光,揭开了新的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