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posts by XM

10月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

11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数据显示,2025年10月份银行结汇15194亿元人民币,售汇13940亿元人民币。2025年1月份至10月份,银行累计结汇14794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22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份,银行结汇2142亿美元,售汇1965亿美元。2025年1月份至10月份,银行累计结汇20675亿美元,累计售汇19866亿美元。

2025年10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20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579亿元人民币。2025年1月份至10月份,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6483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5260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0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231亿美元,对外付款5719亿美元。2025年1月份至10月份,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493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3227亿美元。

谈及10月份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状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表示,10月份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有所上升,美元指数总体上行。我国外汇市场继续保持稳健运行态势。一是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10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177亿美元,环比有所收窄,结售汇更加平衡。企业等主体根据实际需求有序开展结汇和购汇交易,结汇率和售汇率与前9个月月均水平基本相当。二是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受国庆中秋假期等因素影响,9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小幅净流出,10月份跨境资金净流入增多,综合两个月情况看跨境收支月均顺差为24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高位;居民出境旅行、外资企业分红派息等跨境支出季节性回落,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环比收窄。

“总的来看,我国外汇市场预期平稳,供求基本平衡,保持较强韧性和活力。”李斌说。

各大银行全币种信用卡大pk 哪个更好

各大银行全币种信用卡对比及推荐:

1. 中国银行全币种国际芯片卡 优点:享受中行白金卡权益,有保险服务,借贷合一,境外消费双倍积分且积分永久有效。 特色:无条件终身免年费,适合境外消费、海淘等。

2. 农行悠游世界信用卡 优点:全球任意币种、任意渠道消费及取现全免货币转换费,境内外购物休闲、商旅出行等全方位礼遇。 特色:机场至尊礼遇,金卡年费标准享受白金级别礼遇,特别适合旅游、商务、留学及“海淘”人士。

3. 工商银行环球旅行信用卡 优点:银联与万事达双通道,刷卡渠道多,国内可用,可支付宝还款。全球机场提供贵宾室礼遇。 特色:集航空、酒店、购物休闲等十大行业全球精选特惠服务于一卡,是境外出行的最佳伙伴。

4. 建设银行龙卡全球支付信用卡 优点:MasterCard银联双标识卡,国内可用,可用支付宝还款,享受境外消费双倍积分。 特色:提供国际机票特惠服务,买机票送保险等。

5. 招商银行全币种国际信用卡 优点:仅发行VISA单币卡,免收外汇兑换手续费,终身免年费。 特色:优惠活动多,赠送高额的旅行意外险,适合境外出行及网购的客户。

6. 邮储银行双标全币种信用卡 优点:银联与万事达双标卡,境内外便利切换,无论海内海外都可无忧刷卡消费。 特色:适合在中国境内消费,同时享受境外购物退税到家、线上海淘优惠等特色功能。

7. 民生visa全币种国际信用卡 优点:循环信用,便利超前消费,积分永久有效且可兑换礼品里程。 特色:优惠活动多,主要是机票最高优惠10%和境外刷卡优惠等。

综合推荐: 中国银行全币种国际芯片卡和工商银行环球旅行信用卡在四大行中表现突出,功能全面且优惠多。 招商银行全币种国际信用卡和邮储银行双标全币种信用卡在商业银行中较受欢迎,免年费且优惠活动丰富。 对于境内刷卡多的用户,可以考虑工商银行环球旅行信用卡、建设银行龙卡全球支付信用卡和邮储银行双标全币种信用卡的双通道信用卡。

在选择时,建议根据个人需求、消费习惯和银行服务进行综合考量。

利好来了!国家外汇局“九箭齐发”

6月1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为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结汇资金属性选哪个_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_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通知》共涉及三大方面,一是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二是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三是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分别包含四项投资端政策、两项融资端政策和三项支付便利政策,综合体现外汇管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引资稳资导向。

国家外汇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是在前期多地实地调研中收集到银行、企业对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多项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在调研基础上研究优化相关政策,是对经营主体诉求的积极回应。

记者注意到,一揽子便利跨境投融资政策也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例如,4项投资端政策中有一项是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即“科汇通”)。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科汇通”前期已在16个地区试点,现根据运行情况推广至全国。

再如,两项融资端政策中有一项是提升科创型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相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_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_结汇资金属性选哪个

跨境投资便利化更进一步

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国家外汇局拟推出四项政策:

一是取消外商直接投资(FDI)前期费用登记,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FDI企业前需要汇入前期费用的,可以直接开立相关账户并汇入资金。

二是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FDI企业以外汇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无需办理登记,相关资金可以直接划转至资金接收方账户。该项政策前期已在19省市试点,运行良好,现推广至全国实施。

三是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从法规层面明确允许FDI企业境内合法产生的外汇形式利润、境外投资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为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政策依据。

四是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吸引利用外资,将前期已在16个地区实施的“科汇通”试点推广至全国,同时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相关登记和汇兑手续等。

据悉,在“科汇通”试点政策出台前,非企业性质的科研机构接收境外科研资金无据可依。2023年9月,国家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科汇通”试点率先在河套启动。2024年,国家外汇局扩大了“科汇通”的试点范围。

上述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作为一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科汇通”的核心目的是促进科技创新要素的跨境流动,解决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科研资金汇入难题。此次将“科汇通”试点推广至全国,有利于更大范围实现科研资金便捷入境,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及新质生产力发展。

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再上台阶

深化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国家外汇局拟推出两项政策:一是加大对科创企业的融资支持。考虑到科创型企业净资产规模较小,将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将相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二是简化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企业签约登记管理要求,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该举措旨在简化企业签约登记流程、降低业务办理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根据2023年12月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天津、上海、江苏等17个省市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他地区辖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对跨境融资实行宏观审慎管理,企业借用外债不能超过其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而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处于初创期,净资产较小或尚未盈利,按相关规定难以跨境融资或融资规模有限。为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国家外汇局推出了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限制,原本按地域把单家企业借债额度分为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两档,此次统一提高到1000万美元。

此外,将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的便利化额度提高到2000万美元。“创新积分制”是2022年科技部推出的一项创新性的科技金融政策工具。它通过一套系统化、结构化的指标、数据和算法,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创新绩效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进行科学的评价,目的是帮助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属性。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政策迎来优化

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方面,国家外汇局拟推出三项政策:一是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取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国家外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行政策中规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在境内支付使用时,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的住宅性质房产。该项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项举措,国家外汇局从防范“热钱”投机炒作角度,配套出台了非房地产企业的资本金、外债等资金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阶段性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步入新发展阶段,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已优化调整,相关外汇管理措施也有必要加以优化,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回稳。

二是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结合市场反馈,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经营情况和风险等级等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并与外汇展业改革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企业便利化业务体验,助力优化外资来华投资兴业环境。

三是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为满足境外个人因在境内工作、生活产生的合理购房需求,将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购房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境外个人在满足各地购房政策条件下,可以在取得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之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在银行办理购房所涉外汇资金结汇支付,后续再向银行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上述负责人介绍,按照现行规定,境外个人境内购房办理资金结汇支付时,需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备案证明文件,而房地产企业通常要求先收到首付款才能办理网签。国家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针对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购房试点实施上述便利政策,取得积极效果。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普惠性,满足境外个人境内工作、生活合理需要,将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实施的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