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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2万!大量招操盘手,高中学历即可!揭秘”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

新型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

“大量招聘股票交易员、操盘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就行,月薪1到2万”,类似招聘信息充斥网上。这可能就属于“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行为。

近日,北京警方介绍了“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涉案公司营造高档金融机构形象,以低门坎、高收入为诱饵,吸引应聘者报名,后以入职业绩考核为名,诱导应聘者出资到境外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司在每笔交易中可赚取境外平台佣金30至50美元,获利数额巨大。待应聘者耗尽本金后,公司再以考核未通过为由拒绝入职。

截至案发前,涉案公司共发布招聘广告2.5万余条,接待应聘者7.4万余人,非法经营额近4亿元。

接待应聘者7.4万余人

近日,在北京市公安局举办的“炼锋刃·锻尖兵”警种说案大比武中,经侦总队以《揭开“高薪招聘”的面纱》为题,深度解读侦办首例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荣获全局一等奖。

北京经侦公号也介绍了“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的基本情况。

何为聘销式犯罪?据悉,近年来,随着经济犯罪专项打击和宣传防范工作推进,广大群众对口口相传、地推营销等传统推广手法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然而,一种打着招聘幌子、实为营销意图的新型犯罪手法开始兴起,简称“聘销式”犯罪。

“聘销”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保险行业,保险公司对外招聘保险销售员,应聘成功后却要求员工先购买公司的保险产品,将招聘行为发展为一种营销手段。

对于“聘销式”犯罪,北京经侦称,犯罪分子以聘销式手法掩盖真实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活动。因其手段隐蔽、取证困难,对案件侦办造成极大障碍。

202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多家所谓投资、科技类公司在招聘平台上发布广告,长期提供证券交易员、期货操盘手等岗位,宣称“高薪职位、工作轻松,无学历经验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需具备从业资格,据此判断,上述招聘广告明显异常。

经工作,北京警方最终锁定6家涉案公司,他们多盘踞在高档写字楼内,宣称主营金融投资、资产增值,营造高档金融机构形象,以低门槛、高收入为诱饵,配合话术洗脑,吸引应聘者报名,后以入职业绩考核为名,诱导应聘者出资到境外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司在每笔交易中可赚取境外平台佣金30至50美元,获利数额巨大。

待应聘者耗尽本金后,公司再以考核未通过为由拒绝入职,大量应聘者最终既未得到“高薪”工作,还“搭上”了投资本金,这就是典型的“聘销式”经济犯罪。

涉案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证券、期货经营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对此情况,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6家涉案公司同步收网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截至案发前,上述公司共发布招聘广告2.5万余条,接待应聘者7.4万余人,非法经营额近4亿元。

应聘要提升防范意识

北京经侦表示,根据我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需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结合证监认定及在案证据,涉案公司名为招聘证券交易员、期货操盘手,实为以招聘作为引流方式,组织投资者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此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正在找工作的年轻人,应聘工作时应选择正规职介平台,加强对应聘公司的背景调查和实地探访,提升防范意识,切莫轻信高薪、好前景等不实宣传,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造成财产损失。

记者注意到,不少网上招聘平台也有疑似这类的招聘信息。比如,某公司地址在东部四线城市,招聘交易员,要求是大专学历,待遇是12到24K。招聘信息称,“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大量的股票T0交易员,按工作要求进行操作,对盘面敏感,抗压能力强”。还有的招聘股指期货操盘手,中专学历就行,月薪1到2万。

钒电池概念股龙头股

【钒电池概念股龙头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储能技术成为关注的焦点。其中,钒电池因其安全性高、循环寿命长、环保性强等优势,逐渐受到市场青睐。作为储能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钒电池相关概念股票也备受投资者关注。本文将对目前市场上与钒电池相关的龙头股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呈现。

一、钒电池概述

钒电池(Vanadium Redox Flow Battery)是一种基于钒元素的液流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可深度放电、寿命长、易于维护等特点。其广泛应用于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储能、工业储能等领域,是未来储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二、钒电池概念股龙头股分析

以下是一些在钒电池及相关产业链中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它们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等方面表现突出,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投资价值。

公司名称

简介

主营业务

市场地位

河钢股份

河北钢铁集团旗下的核心企业,拥有丰富的钒资源储备

钒矿开采、钒产品加工及销售

国内最大的钒资源供应商之一

攀钢钒钛

攀钢集团旗下子公司,拥有完整的钒钛产业链

钒钛资源开发、深加工及应用

国内钒钛行业龙头企业

金川集团

中国五大有色金属企业之一,拥有全球领先的钒资源

钒、镍、铜等金属资源开发

国内重要的钒资源供应企业

宁德时代

虽以锂电池为主,但也在布局新型储能技术,包括钒电池

新能源电池研发与制造

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制造商

亿纬锂能

在储能系统及新型电池技术方面持续投入

锂电池、储能系统、新材料研发

国内储能系统领先企业

南都电源

专注于储能系统及电池回收利用

储能系统、铅酸电池、锂电池

国内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三、投资建议

从当前市场来看,钒电池概念仍处于成长阶段,相关企业的技术突破和产能扩张将成为推动股价上涨的关键因素。投资者在选择标的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实力:是否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2. 资源储备:是否有稳定的钒资源供应;

3. 市场拓展:是否积极布局国内外储能市场;

4. 政策支持:是否受益于国家对储能产业的支持政策。

四、总结

钒电池作为新一代储能技术的代表,正逐步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型和储能需求的增长,相关概念股有望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投资者而言,关注龙头企业的发展动态和技术进展,将是把握这一赛道的重要策略。

关键词:钒电池概念股龙头股、钒电池、储能、新能源、河钢股份、攀钢钒钛

哪些情况下出口企业不得将其出口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哪些情况下出口企业不得将其出口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规定:“二、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二)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三)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四)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

(五)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六)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

政策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更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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