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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37 号文登记​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跨境资本流动愈发频繁,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成为众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在此背景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 号),即我们常说的 37 号文,在规范境内居民相关跨境资本交易活动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一、37 号文的核心要义

37 号文的出台,旨在为境内居民个人通过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开展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活动提供明确的外汇管理指引。特殊目的公司,通常是指境内居民为实现其境外投融资目的,以投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在境外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该文件从规则层面为两种类型的境内个人跨境资本流动打开了通道:其一,允许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开展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其二,支持境内个人参与境外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股权激励。

在境外投融资方面,境内居民往往期望借助境外资本市场的资源,获取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和投资机遇。例如,一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为了推动企业在海外上市融资,会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整合境内业务资源,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或投资机构,以满足企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进而实现企业的国际化扩张战略。

而返程投资,依据定义,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其涵盖的方式丰富多样,包括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等。现实中,返程投资的动机较为复杂,一部分企业是为了享受国内针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土地和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价格优惠、借用外债和资本汇出方面的政策便利等;还有部分企业是基于境外上市融资需求,将境内资产权益转移至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完成融资后再返程投资到境内,实现资本的有效运作。

二、哪些主体需要办理 37 号文登记

根据 37 号文的规定,多类主体在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并返程投资时,应当办理 37 号文登记。

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的境内个人:这主要包含三类人士。首先是中国企业创始人,他们往往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者和推动者,在寻求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机会时,需办理 37 号文登记,以确保整个资本运作过程合法合规。其次,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其在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有一定比例,参与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活动同样受到 37 号文的规范。再者,中国企业上市前的 ESOP(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已行权员工,他们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其因激励获得的权益在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 37 号文登记要求。 特定境外个人、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当这些个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出资时,同样要办理 37 号文登记。三、办理 37 号文登记的时机与地点

在境外上市搭建红筹 / VIE 架构时,境内自然人需要把握好办理 37 号文登记的时机。具体而言,在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设立 WFOE(外商独资企业)之前,应及时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如果此时不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境内使用。同时,还会造成 WFOE 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如利润分配、出资等活动均不合法,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上市造成严重障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法律风险和行政处罚。

在办理地点方面,如果选择以境内资产或权益申请办理该登记,应向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所在地银行申请;若涉及多个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且所在地不一致时,应选择其中一个主要资产或权益所在地银行集中办理登记;而如果选择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则应向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登记。由于目前多数项目仍以创始人所持境内企业股权办理 37 号文登记,因此在企业所在地银行办理的情况较为常见。

四、未依规定办理登记 / 变更登记的后果

从法规层面来看,境内个人若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其面临的影响不容小觑。除了可能影响未来境外资金汇回境内外,外汇管理机关亦有权责令要求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对个人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还涉及资金流出、流入结汇等问题,处罚金额将进一步提升,相关外汇还需限期调回。

境内个人未能合规办理登记,还会牵涉关联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合规或受限问题。该等外商投资企业有可能因此面临罚金处罚,并可能进一步受到向境外汇出利润或办理其他外汇业务的限制。此外,由于现实中补登记办理仍然存在较大难度,此种不合规情形亦可能会影响企业未来的融资及后续资本运作。特别在企业上市筹备阶段,可能导致创始人需花费更多精力纠正相关瑕疵(且存在无法被纠正的可能);如相关瑕疵无法解决,中介机构在出具合规意见上亦将存在难度,这无疑会给企业的上市进程增添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和不断完善的国内金融监管环境下,37 号文登记对于境内居民开展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无论是企业创始人、股东,还是参与境外业务的个人,都应充分重视 37 号文登记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登记,以实现跨境资本运作的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助力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稳健发展。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咨询雅信国际~

银行理财公司获批QDII额度 出海投资再添“弹药”

记者 马慜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最新一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各类机构合计新增额度68.4亿美元。其中,12家银行理财公司合计获批9.4亿美元额度,为境外资产配置再添“弹药”。

QDII一直是银行理财公司布局境外市场的成熟渠道。随着新一轮QDII额度落地,银行理财公司的境外资产配置能否进一步提速,如何在全球市场中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

银行理财公司获配额度可观

对于QDII额度扩容,此前已有预告。今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将新增发放一批QDII投资额度,有序满足境内主体的境外投资合理需求。

结合此次额度分配的情况来看,中银理财累计获批额度达32.7亿美元,工银理财累计获批29.5亿美元,建信理财累计获批7.1亿美元,光大理财累计获批3.8亿美元。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的境外资产配置有了更多的“子弹”。光大理财相关负责人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批QDII额度,说明监管部门对于合法合规的出境投资秉持支持的态度,这对于理财跨境业务的发展是一种鼓励,在资产配置中的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QDII额度是连接境内外优质资产的重要桥梁。”法巴农银理财方面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额度的稳步扩容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境外投资布局、丰富跨境理财产品线注入了更强动能。

额度到手,投向何处?光大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直保持对全球各个区域和市场的密切关注,目前侧重的方向是研究发行QDII人民币理财产品,以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汇率风险。

此外,光大理财还将投资境外点心债资产。一方面,投资点心债资产是为人民币国际化添砖加瓦,助力人民币从贸易结算货币向储备货币的转变。另一方面,点心债以人民币计价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相对于境内普通人民币债券有一定的利差。近期随着“南向通”等政策扩容,点心债的市场流动性也在不断提升,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作为合资理财公司,施罗德交银理财方面表示,公司新获批的QDII额度主要用于跨境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后续将择机进一步丰富美元系列理财产品。

境外资产配置挑战犹存

在国内低利率环境下,投资者对境外资产的配置需求持续升温。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6年上)》显示,截至6月末,银行理财配置境外资产规模占比仅1.1%,提升空间巨大。

然而,银行理财的跨境投资渠道相对有限,QDII额度紧张是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为拓宽渠道,“南向通”合格投资者范围扩容至银行理财公司,中银理财、工银理财和招银理财已入围。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此次QDII额度获批后,多家理财公司正在计划将境外资产投资逐步配置到新发行的产品当中。不过,近期海外市场波动加剧,叠加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这为境外资产配置增添了变数。银行理财如何用好来之不易的QDII额度,为投资者创造稳健回报?

“境外资产配置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搭建成熟稳健的全球多资产投研体系是夯实投资决策、优化产品持有体验的核心。”施罗德交银理财方面表示,在资产选择方面,公司兼顾多元化配置和低波动稳健投资策略,涵盖存款资产、海外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海外债券等,旨在通过跨境投资,帮助客户拓宽投资机会、分散组合风险,力争为客户创造稳健的投资回报。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光大理财表示:在配置策略上,严格控制资产久期,防止通胀引发的利率波动对理财产品净值造成较大的冲击;在主体的选择上,倾向于中资主体,降低地缘政治风险的影响;在汇率波动应对上,坚持募集和投资币种不错配,即募集币种与投资底层资产币种相同,不在投资端增加汇率敞口。此外,研究发行人民币QDII产品,也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汇率风险。

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随着QDII额度常态化发放和“南向通”等渠道拓宽,银行理财公司全球配置能力有望逐步提升,但海外投研体系建设和跨境风控能力仍是决定成效的关键。

银行理财公司获批QDII额度 出海投资再添“弹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最新一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各类机构合计新增额度68.4亿美元。其中,12家理财公司合计获批9.4亿美元额度,为境外资产配置再添“弹药”。

QDII一直是理财公司布局境外市场的成熟渠道。随着新一轮QDII额度落地,理财公司的境外资产配置能否进一步提速,如何在全球市场中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

银行理财公司获配额度可观

对于QDII额度扩容,此前已有预告。今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将新增发放一批QDII投资额度,有序满足境内主体的境外投资合理需求。

结合此次额度分配的情况来看,中银理财累计获批额度达32.7亿美元,工银理财累计获批29.5亿美元,建信理财累计获批7.1亿美元,光大理财累计获批3.8亿美元。

这意味着,银行理财的境外资产配置有了更多的“子弹”。光大理财相关负责人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批QDII额度,说明监管部门对于合法合规的出境投资秉持支持的态度,这对于理财跨境业务的发展是一种鼓励,在资产配置中的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QDII额度是连接境内外优质资产的重要桥梁。”法巴农银理财方面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额度的稳步扩容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境外投资布局、丰富跨境理财产品线注入了更强动能。

额度到手,投向何处?光大理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一直保持对全球各个区域和市场的密切关注,目前侧重的方向是研究发行QDII人民币理财产品,以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汇率风险。

此外,光大理财还将投资境外点心债资产。一方面,投资点心债资产是为人民币国际化添砖加瓦,助力人民币从贸易结算货币向储备货币的转变。另一方面,点心债以人民币计价可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相对于境内普通人民币债券有一定的利差。近期随着“南向通”等政策扩容,点心债的市场流动性也在不断提升,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

作为合资理财公司,施罗德交银理财方面表示,公司新获批的QDII额度主要用于跨境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后续将择机进一步丰富美元系列理财产品。

境外资产配置挑战犹存

在国内低利率环境下,投资者对境外资产的配置需求持续升温。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6年上)》显示,截至6月末,银行理财配置境外资产规模占比仅1.1%,提升空间巨大。

然而,银行理财的跨境投资渠道相对有限,QDII额度紧张是主要制约因素之一。为拓宽渠道,“南向通”合格投资者范围扩容至银行理财公司,中银理财、工银理财和招银理财已入围。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此次QDII额度获批后,多家理财公司正在计划将境外资产投资逐步配置到新发行的产品当中。不过,近期海外市场波动加剧,叠加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这为境外资产配置增添了变数。银行理财如何用好来之不易的QDII额度,为投资者创造稳健回报?

“境外资产配置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搭建成熟稳健的全球多资产投研体系是夯实投资决策、优化产品持有体验的核心。”施罗德交银理财方面表示,在资产选择方面,公司兼顾多元化配置和低波动稳健投资策略,涵盖存款资产、海外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海外债券等,旨在通过跨境投资,帮助客户拓宽投资机会、分散组合风险,力争为客户创造稳健的投资回报。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光大理财表示:在配置策略上,严格控制资产久期,防止通胀引发的利率波动对理财产品净值造成较大的冲击;在主体的选择上,倾向于中资主体,降低地缘政治风险的影响;在汇率波动应对上,坚持募集和投资币种不错配,即募集币种与投资底层资产币种相同,不在投资端增加汇率敞口。此外,研究发行人民币QDII产品,也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汇率风险。

业内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随着QDII额度常态化发放和“南向通”等渠道拓宽,银行理财公司全球配置能力有望逐步提升,但海外投研体系建设和跨境风控能力仍是决定成效的关键。

国家外汇局报告预计 今年境外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

3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预计,2026年境外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外资增持人民币资产意愿逐步提升。

境外来华投资有望回升向好

报告显示,展望2026年,我国将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国际收支有条件保持基本平衡。

从金融账户看,一方面,对外投资将保持有序增长。境内企业将继续开展全球多元化布局,推动合作领域、模式、业态创新,对外直接投资预计保持健康、平稳、有序发展。我国将继续拓宽对外证券投资渠道、优化投资服务,境内主体将继续购买境外股票和债券,开展多元化资产配置。

另一方面,境外来华投资有望回升向好。我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我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大,将持续吸引外资投资中国。同时,我国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拓展区域经贸合作,全面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必要时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报告提出,下一阶段,外汇管理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努力营造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外汇政策环境,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持。

其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创新,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动力。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加大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贸易新业态发展,积极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围绕科技创新、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强外汇政策供给,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更好应对新形势下的外部冲击挑战,切实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加强对形势变化的敏锐把握,树立底线思维,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进一步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必要时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完善外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科技赋能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加强异常渠道和线索分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