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组织跨境炒外汇54亿元被控非法经营
检察机关称,淘金智公司充当智富世纪公司与天津鑫公司等加盟公司及基菲克斯公司之间的纽带,为加盟公司从事外汇业务提供支持。
2007年1月至2008年2月,芝罘世纪公司涉嫌吸收万某某等148名客户资金约65万美元(折合近460万元人民币),非法买卖外汇存款3574手(折合人民币25亿元);天津信公司涉嫌吸收付某某等55名客户资金28.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05万元),非法买卖外汇存款1334.5手(折合人民币9.5亿元)。
也就是说,该犯罪团伙在深圳一年的外汇保证金交易量就超过34亿元人民币。
此外,何某明还在昆明设立两家公司,非法炒作外汇约20.8亿元人民币。
一个非法经营犯罪团伙介绍境内客户在深圳非法炒汇并从中赚取佣金,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人民币。昨日,该案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12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审理,该犯罪团伙的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人之一、香港人何明,其在深圳设立三家公司,专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余11名被告人均为其管理人员和员工。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指控:
成立3家公司非法炒作外汇
昨天到庭的12名被告均为被告单位深圳市智富世纪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富世纪公司)、深圳市天津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公司)、淘金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金智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三家公司被指控违法引入境内客户炒汇,经检察机关调查,被告人何某明为三家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
2004年12月27日,香港夫妇何明、雷某利用他人身份证,在深圳注册成立淘金智公司,从事淘金智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网站咨询等业务。
2006年初xm外汇,何某明与主营外汇交易的国外公司取得联系,并达成介绍境内客户从事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协议。
2006年4月14日,何某明使用他人身份证在深圳成立智富世纪公司。一年多后,2007年8月8日炒外汇一手是多少,何某明又使用他人身份证成立天津信公司。两家公司均为淘金智公司的加盟公司,同时代理基菲克斯公司的外汇保证金经纪业务和淘金智公司的软件销售业务。
操作:
每笔交易佣金 40 美元
检察机关指控炒外汇一手是多少,智富世纪公司、天津信公司在销售淘金手指软件并提供售后服务、指导使用过程中,向社会招募人员接受外汇交易知识培训,并将这些人员发展为外汇交易客户,并指定其在基菲克斯公司境外网上交易平台上进行外汇交易。
进行外汇交易的具体方式是,外汇交易客户通过公司交易平台申请开户,将资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将提供一个买卖外汇的交易账户,通过该账户即可进行外汇交易。外汇交易以10万美元为基准单位(以下简称一手),境内客户缴纳1000美元保证金即可买卖一手外汇。
每笔交易,都会向智富时或天津信返还40美元佣金。(记者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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