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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90后”以“富通外汇”平台诈骗230万余元

01-23 财经资讯
       

17名90后年轻人利用所谓的澳大利亚“富通外汇”作为交易平台,5个月内共计诈骗超过230万元。 11月7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信阳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戴某等17人有期徒刑11年至1年4个月,并处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戴某等三人处以1万元罚款,并剥夺政治权利2年至1年。

27岁的戴某和四位朋友在安徽省合肥市一起做股票和证券咨询经纪人。 由于生意出现问题,戴某等人开始寻找新的“赚钱”机会。 2017年4月,他们终于等到了所谓的“新机会”,开始实施电信诈骗。

江某向戴某推荐了一个自称是澳大利亚“富通外汇”的交易平台,并声称该平台是在线股票和外汇投资的。 客户在平台投入的资金,除了平台的提现费用和平台提供商的利润外,加入者可以获得投资者90%的投资资金; 开通“富通外汇”交易平台,无需注册公司,无需签署合作协议,只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 如此“诱人”的条件让戴等人失去了理智,很快决定与江合作。

双方达成协议后,江某提供了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并开通了平台链接。 随后,戴某等5人筹集资金,在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玉湖区租用一块场地作为办公场所,并购买了电脑、办公桌等用品。 五人同意按出资额持有股份并分配股息。 其中,戴某持有21%的股份。 操作过程中,为了获取更大利益、规避风险,五人各将2%的股份交给了江某。 江先生持有10%的股份,无任何投资。 随后,戴某开始“招人”,招揽了自己担任证券咨询代理人时的同事赵某等人。 戴被任命为总经理,负责营销和管理,其他四人负责财务、费用、员工招聘和后勤。 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下设市场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在“富通外汇”平台的具体操作中,有两个QQ群:“富通财富俱乐部”和“财富共赢俱乐部”。 戴提供客户信息,销售人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演讲”进行操作。 利用以上流程与客户交谈,让他们关注股市。 之后,他们会给客户回电话,要求他们加入QQ群聊天。 销售人员会有几个QQ号码。 群内,各业务员贴出股票上涨截图等信息,借机向客户推荐外汇,诱骗客户投资“富通外汇”交易平台。 期间,牛某等人冒充外汇分析师,允许客户在平台进行投资xm外汇,指导客户网上操作,并要求客户将资金投入指定地点。 他们最初让客户赚钱,吸引客户加大投资,然后赔钱。 。 每当客户在平台上出现亏损时,每位销售人员、团队负责人、交易部门成员等都会按照预先约定的比例获得佣金。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17名被告人利用虚假交易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诈骗受害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一类新出现的外汇骗局一类新出现的外汇骗局,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