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口结汇流程应该怎么做?
出口结汇前需在“外管局服务平台”上进行预收货款管理,具体包括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填写所有内容并点击确定后,会有一个合同登记号,需记下并打印。接着进行预收货款提款登记,需使用到合同登记号和水单号,水单号向银行负责人员获取。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同样需要打印。
若金额低于三万元,查电子口岸确认额度后,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去银行结汇。若金额超过三万元,则需额外准备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完成提款登记后,还需将合同登记、提款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复印件及银行收汇单复印,全部盖上公章,提交给外管局完成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待外管局确认录入后,再次使用操作员卡在系统中查询额度,确认有额度后,携带操作员卡、结汇申请书、出口出汇说明等资料前往银行结汇。
出口企业待核查账户收入仅限于企业出口收汇,支出需经银行联网核查后办理,且支出范围包括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
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需在核查系统中企业相应贸易类别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即录入实际结汇或划出金额并扣减对应可收汇额。银行完成结汇或划出后,应在相应单证正本上签注已收汇情况并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留存《出口收汇说明》及相关单证复印件五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