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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公募基金注册

2.项目编码:

3.子项名称:公募基金注册

4.业务办理项: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

5.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适用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设定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第1款: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4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9条: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规定,受理基金募集注册申请,并进行审查,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四、受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五、审核机构

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

六、决定机构

中国证监会

七、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4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注册的,应当说明理由。

同时,根据《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36号)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常规基金产品,按照简易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其他产品,按照普通程序注册,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6个月。

适用于简易程序的产品包括常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货币基金、发起式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理财基金和交易型指数基金(含单市场、跨市场/跨境ETF)及其联接基金。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殊产品不实行简易程序。”

十、申请条件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规定条件

第六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机构,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金融机构;

(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托管拟募集基金相适应的基金经理等业务人员;

(三)最近一年内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四)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五)最近一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注册基金申请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不存在对基金运作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七)不存在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经营风险;

(八)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四)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五)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者,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六)招募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简明、易懂、实用,符合投资者的理解能力。

(七)有符合基金特征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投资者定位、识别和评估等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的方法,有清晰的风险警示内容;

(八)基金的投资管理、销售、登记和估值等业务环节制度健全,行为规范,技术系统准备充分,不存在影响基金正常运作、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自被行政受理时点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基金申请材料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申请材料受理后,相关内容不得随意更改。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十一、禁止性行为

(一)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

(二)拟募集的基金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

(三)拟任基金管理人提交虚假申请材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十二、申请材料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需提交:(一)承诺函,(二)申请报告;(三)基金合同草案;(四)基金托管协议草案;(五)基金招募说明书草案;(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七)有关情况的说明;(八)基金流动性风险评估报告,(九)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基金符合注册条件的说明;(二)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体系的准备情况说明,(三)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评估与检测相关岗位的人员配备及报告路径的说明,(四)基金与本公司已获批产品及行业同类产品的差异,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和投资者的影响评估;(五)其他需要监管机构特别关注的事项。

对于复杂或者创新产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基金的特征与风险,要求基金管理人补充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授权函、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技术准备情况和主要业务环节的制度安排等文件。

2.有关情况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应就如下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一)基金管理人获批超过6个月未募集的基金产品(分级基金等我会认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数量,以及占公司已批复未募集基金产品总数的比例;

(二)基金管理人近一个月内申报产品的数量,以及拟申请募集的产品与已批复未募集的产品是否存在同质化情况,已批复未募集的同质化产品数量;

(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产品数量及产品类型(须逐一列明);

(四)基金管理人近一年内被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包括时间、事由、具体处罚措施等);

(五)基金经理管理产品的相关情况(逐一说明每名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数量、类型,以及公司所有基金经理人均管理的产品数量)。

对于基金管理人短时间内大量申报基金产品、存在较多同质化基金产品未募集而再次申报同类型产品的情形,公司应论证其合理性及必要性。

(六)对于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和单笔认申购基金份额采用固定期限锁定持有的理财债券基金月末资产净值合计占公司风险准备金月末的比例。

附:【募集申请材料内容与格式】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

(一)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规格)。

(二)封面

1.标有“XX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字样;

2.拟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名称、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请材料的日期;

4.公司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申请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或者1-4-1 ,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申请材料一式2份,1份书面材料,1份电子材料。

二、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承诺函

(二)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1.拟募集基金产品的方案要点以及符合注册条件的说明;2.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内控体系的准备情况说明,3.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评估与检测相关岗位的人员配备及报告路径的说明,4.基金与本公司已获批产品及行业同类产品的差异,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和投资者的影响评估;5.基金在人员、销售、系统等方面的准备情况说明;6.其他需要监管机构特别关注的事项。

对于复杂或者创新产品,基金管理人需在申请报告中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授权、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技术准备和主要业务环节的制度安排等事项进行补充说明。

(三)基金合同草案

(四)托管协议草案

(五)招募说明书草案

(六)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或经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决议

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或经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有关基金募集申请的决议、对基金经理人选的审核意见等,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单独列明。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有关情况的说明

(九)基金流动性风险评估报告

(十)基金管理人申报基金中基金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中基金产品方案;

2.基金中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3.基金中基金业务规则;

4.基金中基金部门、人员准备情况(附:部门设立的决议(复印件加盖公司章)、部门职责以及组成人员简历)。

(十一)基金管理人申报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基金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授权管理制度,

2.针对港股通交易的投资决策流程,

3.基金经理及相关投研人员具备香港证券市场投资管理经验的说明。

十三、申请接收

(一)接收方式

窗口接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一层。

除上述现场接受方式外,《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36号)规定:中国证监会采用电子化系统对基金进行注册审查,并鼓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填报指引通过电子化平台在线填报。

(二)办公时间:

8:30-11:00,13:30-16:00

十四、办理程序

《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附件:

1.简易程序的产品注册流程为:受理→反馈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材料→注册决定。

2.普通程序的产品注册流程为:受理→召开评审会→书面反馈意见→答复反馈意见(申请人修改完善材料)→注册决定。

十五、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的,发送准予注册的批复。审批未通过的,发放不予注册的批复。

十六、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公告等方式将结果(证件及文书等)送达。

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二)申请人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一层

(二)电话咨询:(010)88061727

十九、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二)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二十、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每周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

二十一、办理流程图

公募基金注册条件_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_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

二十二、发布与实施日期

发布与实施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1: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一、基金管理人申请注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报告;2.基金合同草案;3.托管协议草案;4.招募说明书草案;5.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或经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决议;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7.承诺函;8.有关情况的说明;9.基金经理注册函;10.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注册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

1.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规格)。

2.封面包括:“XX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材料”字样;拟募集基金的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正式报送申请材料的日期; 公司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3.申请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或者1-4-1 ,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4.份数:申请材料一式2份,1份书面材料,1份电子材料。

三、注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一)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金符合注册条件的说明;基金与本公司已获批产品及行业同类产品的差异,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和投资者的影响评估;其他需要监管机构特别关注的事项。

(二)基金合同草案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三)托管协议草案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第三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第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第五部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

第六部分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第七部分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第八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第九部分 基金收益分配

第十部分 基金信息披露

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的登记与保管

第十三部分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第十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第十五部分 禁止行为

第十六部分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十七部分 违约责任

第十八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部分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签订

(四)招募说明书草案

第一部分  绪言

第二部分  释义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五)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决议或经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决议

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或经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有关基金募集申请的决议、对基金经理人选的审核意见等,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单独列明。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应当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产品本身是否符合注册条件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

(七)承诺函

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申请注册xxxx证券投资基金,将切实履行以下承诺:

一、我司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注册条件,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条件;

二、我司向贵会申报的募集申请材料包含《【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各项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基金募集信息披露文件与经注册的法律文件草案将完全一致,我司不擅自进行更改;

三、我司向贵会提交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包含《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等法规要求的必备条款,不存在内容不一致或前后表述矛盾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司已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充分披露所有对投资人作出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以显著、清晰的方式揭示了投资于xxxx证券投资基金的各项风险;

四、我司申报的xxxx证券投资基金,在募集成立时及运作过程中,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五、我司对于xxxx证券投资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将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六、我司与投资者不存在其他合作安排,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权,不受特定投资者的影响;

七、我司将公平对待投资者,不向特定投资者提供额外的投资组合信息或提前向特定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八、我司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九、我司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承诺内容,将自愿承担《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53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接受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理,一年内不提交基金产品募集注册申请及变更注册申请。

特此承诺。

公司盖章

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手签)

总经理签字:(手签)            督察长签字:(手签)

(八)有关情况的说明

1.基金管理人获批超过6个月未募集的基金产品(分级基金等我会认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数量,以及占公司已批复未募集基金产品总数的比例;

2.基金管理人近一个月内申报产品的数量,以及拟申请募集的产品与已批复未募集的产品是否存在同质化情况,已批复未募集的同质化产品数量;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产品数量及产品类型(须逐一列明);

4.基金管理人近一年内被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包括时间、事由、具体处罚措施等);

5.基金经理管理产品的相关情况(逐一说明每名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数量、类型,以及公司所有基金经理人均管理的产品数量)。

6.对于基金管理人短时间内大量申报基金产品、存在较多同质化基金产品未募集而再次申报同类型产品的情形,公司应论证其合理性及必要性。

(九)基金经理注册函

基金经理注册函由基金业协会统一出具。

(十)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数型基金应当提交指数使用协议。

基金中基金应当提交基金中基金产品方案;基金中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中基金业务规则;基金中基金部门、人员准备情况(附:部门设立的决议(复印件加盖公司章)、部门职责以及组成人员简历)等材料。

其他材料。

附件2:

常见错误示例

序号

申请材料

常见错误

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的内容不符合《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规定》附件《基金产品注册程序》第一条的规定。

申请报告中“基金产品方案”遗漏基金产品核心要素,如基金费率、可投资的证券品种等。

申请报告中基金名称与基金合同中的基金名称不一致,或者出现其他基金产品的名称。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关于基金名称及托管人的表述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

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章节关于“基金份额的暂停赎回”部分内容,基金管理人增加不符合模板要求的内容,可能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如增加“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暂停基金份额的赎回,并提前公告”。

基金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表述前后不一致,如基金的投资范围未写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的投资策略列明了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的投资范围与基金的估值、信息披露等不一致,如基金的投资范围未写明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基金的估值出现国债期货的估值方法,信息披露出现国债期货的披露内容。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使用绝对收益数字,但是基金没有特殊的投资安排,如常规的股票型基金使用“一年定期存款利率+4%”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托管协议

托管协议的内容与基金合同的内容不一致,如基金合同关于基金的投资比例与托管协议存在差异。

基金合同约定在托管协议中规定的事项,托管协议未明确规定,如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在托管协议中约定,但托管协议未约定上述事项。

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和基金合同的内容不一致,如基金名称不一致

基金的风险揭示部分未能揭示基金特有的风险,或者风险揭示存在错误,如投资A股的基金,列明存在外汇风险。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名称与基金合同名称不一致。

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督察长未手签,或者使用复印件。

盖章页及签字页单独一页且未显示基金名称、基金管理人等相关信息。

基本情况表

基金基本情况表漏填部分内容,如漏填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如基金经理注册函号与实际基金经理注册函不一致。

【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开募集基金募集申请注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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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尤柏年:用简单的思维方式“一材多用”

“股票与债券之间,没有很深的‘鸿沟’。”坐在记者对面的尤柏年淡定地说。在他看来,管理股票与债券,很多策略是相通的。海外市场如此,A股亦如此。

7月份,尤柏年刚刚升任鹏华基金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他管理4只基金,既有债券型又有股票型还有混合型。其中,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作为他管理的代表基金进入《证券日报》筛选的“QDII金牌基金经理”视野。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27日,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近三年收益率为35.30%,同类平均收益率是13.73%,在同类可比的96只基金中排名第13位;近三年年化回报率为10.67%;该基金自成立以来年化回报率是10.28%,尤柏年任职基金经理总年限为6.36年,任职年化回报率是15.05%,担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至今任职年化回报率为10.30%;近两年年化回报率是13.66%。

“在投资标的的选择上注重对变化的研究,挑选基本面向好的标的,尽量寻找简单的模式,不把事情复杂化。”尤柏年的投资方法是“用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

海外高收益债回报

是美国50年表现第二好资产

截至7月27日,《证券日报》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近三年年化收益率是10.67%,近三年收益率是35.29%,在同期同类的12只债券型QDII基金中位居第1。

资料显示,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截至今年6月30日最新资产净值规模是22.65亿元。尤柏年自2014年8月30日接任基金经理至今,已经任职接近2年11个月,任职期间回报率是33.11%,同类平均回报率为11.90%,超越同期同类基金21.21个百分点。且尤柏年任职该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年化回报率为10.30%。

值得一提的是,本报记者观察发现,在2014年全年,市场上只有3只债券型QDII实现正收益,其中鹏华全球高收益债不仅收正,而且以6.6%的回报率稳居榜首。尤柏年引以为傲地说:“我们把每年给大家赚取正收益作为目标。”

好买基金研究显示,尤柏年从业年均回报15.05%。好买对尤柏年评比的经验值得分为6.69分(按经理从业时间评分,是考察经理的重要指标,经验丰富的基金经理对不同市场风格的适应程度一般更好),比同类平均水平高出25.20%,经验值排名35/92;战斗力(按经理的盈利能力得分,战斗力分数越高,说明基金经理的盈利能力越强)评分为8.16分,比同类水平高62.23%,战斗力排名为15/72;防御力得分为6.05分(按经理的回撤控制能力得分。防御力评分越高,风险越小),比同类平均水平高20.04%,防御力排名为35/84;稳定性(按经理业绩排名的波动性评分。稳定性评分越高,说明经理排名越稳定)得分7.56分,比同类平均水平高50.15%,稳定性排名为21/80。

“业绩比较好一方面是高收益债本身的收益就比较高;另一方面,与国内相比,海外债券市场更加成熟,债券的信用利差比较大,主要是获得资本利得,通过信用分析得到配置价值”。尤柏年强调,“海外高收益债不同于国内债券。高收益债本身是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的资产,风险中等偏高。从历史数据来看,高收益债的回报高于股票(标普500指数),是美国过去50年里表现第二好的资产。”统计资料显示,同期表现最好的资产是REITS。

“一材多用”

看好一个标的既投股又投债

今年7月份,加入鹏华基金公司三年的尤柏年由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升任该部门总经理。如果说鹏华基金公司是尤柏年“大展身手”的舞台,那么之前国外投资研究和国内公募基金管理工作则是他积累经验与垫定基础的平台。

数年前,怀着对国内投资市场期望的尤柏年,从澳大利亚BConnect公司Apex投资咨询团队归国,公开资料显示,他在国内的第一份工作就在上海的一家基金公司。

“之前管理公募基金的经历,对我现在有很多帮助,那只基金设计的比较灵活,当时就涉猎一些债券方面的投资,包括美国的债券、美国的房地产债券等。”尤柏年回忆到,“而管理另一只公募基金的经历同样对我现在有所帮助,去年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中最赚钱的债券就是石油债券。”

与众不同的是,尤柏年很擅长“一材多用”。在他看来,股票与债券,不管是海外投资的还是国内的,很多逻辑与策略都是相通的。因此,他往往在研究一家企业的基本面等因素后,若看好这家企业,他会既投资有关股票也投资相关债券。

尤柏年举例说:“例如某美国汽车公司,我们曾经同时持有可转债和股票,美国一家芯片公司和某钢铁公司也是股票和债券同时投,我认为一个研究成果可以相通。”而高收益债更有很多这样的机会,《证券日报》观察发现,石油债券和石油类股票也同时被持有。

开启精而全的

产品线布局

细细品来,鹏华基金的产品线布局有两个特点:单一产品投资目标指向明确,产品线多样化布局。

同事赞扬尤柏年:“他非常擅于跟投资者沟通,了解机构投资者的需求进而设计相应的产品。”尤柏年认为,产品布局的宗旨还是要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我们倾向于设计简单易懂的产品,把事情说清楚,并忠于这个风格。”

除了管理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外,尤柏年还管理鹏华环球发现QDII-FOF、鹏华前海万科REITS、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混合基金。

2014年7月份,尤柏年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就职于国际业务部,2014年8月份起担任鹏华全球高收益债(QDII)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9月份起兼任鹏华环球发现(QDII-FOF)基金基金经理,这只基金成立于2010年10月12日。上述2只基金,尤柏年属于“半路”接手。

在尤柏年来之后的一年,鹏华基金于2015年7月6日成立了鹏华前海万科REITS基金,尤柏年与刘方正一起管理。《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观察发现,2016年12月31日年报数据显示,鹏华前海万科REITS是尤柏年管理的基金中机构持仓占比最高的基金,机构持仓占比高达93.22%,也说明了REITs这种基金类型受到机构投资者的追捧。

截至7月28日,尤柏年担任鹏华前海万科REITs基金基金经理至今已有2年又21天,任职回报为12.31%.不过,近两年业绩回报率为11.76%,今年以来回报率是1.50%。尤柏年坦言:“上半年REITs表现有点挣扎,因为美联储加息提高了融资成本,REITs很多是零售类的物业,但今年受到亚马逊的冲击比较大,所以今年表现一般”。但是,尤柏年整体看好REITs的投资价值。他认为,REITs长期的投资逻辑仍然存在。“美国REITs比美国住宅表现好,主要是经济危机影响,银行对个人贷款审核非常严格,机构信用评比较好,贷款则相对容易一些。全球低利率环境下,美国的商业物业价格超过了2008年时价格,加上通胀保护,租金收益比较高。”

2016年12月2日,鹏华沪深港新兴成长混合基金成立,尤柏年与胡东健一起管理,天天基金网统计数据显示,截至7月28日,该基金近半年回报率是6.72%,而同期同类平均收益率是5.08%,超出了1.64个百分点。同类排名是598/2162,四分位排名显示为优秀。

值得注意的是,鹏华基金海外投资不做通道业务,没有指数QDII基金,通过主动投资来培养鹏华海外投资研究力量,树立海外投资的品牌。而且从上述基金的名称可以直观地看出各基金的投资方向、甚至投资标的,尤柏年说:“我们的投资风格不漂移。”

投资标的以及方向各不相同的基金看似复杂,尤柏年却看得简单,“实际上就两大策略——股票和债券,我们有很多策略是相通的,就像我们有时候债券跟股票基金会投同样的标的。”

而现在尤柏年带领的国际业务部的海外投资产品布局还在进行着,他希望,在鹏华的QDII基金产品布局上,为投资者提供兼顾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权益类产品以及投资级的QDII债券基金,以补充公司产品线。

“比较看好互联网终端轻量化、移动化的趋势,看好美国和香港全球两大互联网势力范围中的现象级公司”,尤柏年说。

只要有收益

就可以适当参与

尤柏年的投资风格属于稳健但又果敢型。

“只要有收益就可以适当参与,控制好风险,算好账。”尤柏年这样认为,他会参与低信用评级的债券。海外债券的流动性较好,不用担心因信用等级低而卖不出去的问题,持有期间还可以享受利息收入。

按照这个逻辑,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基金多次享受到了正收益。“只要在1年内没有真正风险,计算出风险-收益对比后做出是否买入的决定。之前一只债券的基本面不好,到期收益率达到13元,后面其实只跌了5元,最终还是赚了8元出来。”

尤柏年说:“一部分做海外债券的人比较关注产品,惯用成本法估值,债券基本上买了以后就不进行更多操作了,但是有的债券收益率只有3.8%左右,加杠杆除去成本,也就4%的收益率。我们更侧重于高收益债券的主动投资,可以体现出债券主动投资的能力,并不满足于4%的收益率,希望能做更有意义的事。”

对于今年接下来的市场,“因为欧洲经济恢复叠加欧元升值,对于很多欧洲企业信用改善也有帮助。”尤柏年比较看好欧洲市场。

此外,尤柏年指出,“现在中资美元债在调整,等调整完毕再寻找机会。今年是房地产销售数据的历史大顶,上半年三四线城市销售数据亮眼,接下来房地产债券的收益率也会走高,到时会关注地产债券的投资机会。”

“不啰嗦”的尤柏年

财信宏观 | 央行金融发布会释放的七大信号

文 财信研究院宏观团队 伍超明 胡文艳 李沫

事件

2026年1月15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推出八项政策措施,并回应了国债买卖、汇率及通胀等市场热点问题。

正文

一、货币政策信号:适度宽松取向未变,但更注重精准滴灌

2026年,我国货币政策将继续坚持适度宽松的取向,核心目标是为“十五五”规划开好局提供有力支持。在保持总量充裕的同时,政策重心更侧重于精准滴灌,通过结构性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结构性政策工具“降、增、并、扩”协同发力。央行推出一揽子结构性政策工具优化方案:一是全面下调结构性工具利率,各类再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25%;二是扩容增量,支农支小再贷款增加5000亿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增至1.2万亿元,并新设1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三是合并优化,将支农支小再贷款与再贴现额度打通使用,并合并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四是拓宽范围,碳减排、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覆盖领域进一步延伸。

先行政策成熟出台,增量工具接续储备。这些举措属于“已经考虑比较成熟、年初先行出台”的政策,释放稳预期信号。预示这只是首批政策,未来将根据经济形势需要,继续研究储备并适时推出新一批支持措施。

降准降息仍有空间,内外部条件改善。总量工具方面,降准降息仍有空间。当前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平均为6.3%,处于国际中等水平;降息面临的外部汇率约束减弱,内部银行净息差已企稳于1.42%,且2026年大量长期存款将到期重定价,为政策操作创造了条件。央行将灵活运用多种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引导融资成本低位运行。

二、调降结构性工具利率:提高银行重点领域信贷投放积极性

央行本次实施结构性降息,将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量:

一是降低银行负债成本,增强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意愿。近年来,银行贷款利率与结构性工具的利率差持续收窄(见图1),叠加结构性政策工具成本优势不显著(1年期再贷款利率仅低于国有行同业存单发行利率约10BP),已对银行信贷投放能力与意愿形成明显制约。如2024年二季度以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余额持续下降,重点领域贷款增速也出现较大幅度放缓(见图2)。本次定向降息有助于降低银行负债成本、增强结构性工具的价格吸引力,进而有效激发银行对重点领域信贷供给的意愿和能力。

二是稳住信贷总量,支持经济恢复。当前国内有效信贷需求仍显不足,贷款增速自2023年二季度以来持续回落,明显不利于经济恢复、内需扩大。但截至2025年11月末,金融“五篇大文章”贷款余额已达到107.7万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接近4成。因此,通过结构性降息,并结合财政贴息、担保等政策协同发力,推动重点领域信贷回暖,可同时实现稳定信贷总量、缓解银行息差压力、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三重目标。这也是央行提升货币政策效能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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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结构性工具并加大支持力度:助力经济结构转型优化

(一)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科技创新与绿色转型

1、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增量扩面

央行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从8000亿元提高至1.2万亿元。此次不仅实现额度扩容,更伴随着支持范围的战略性扩大,明确将研发投入水平较高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支持领域。该举措精准锚定了创新链上的关键堵点:那些已渡过初创阶段、具备核心技术并持续投入研发,却因轻资产、高风险特征而面临融资约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优化后的工具将推动金融资源从支持宽泛的“科技企业”,更多转向聚焦“研发活动”本身,从而更精准地激励科技创新。

2、碳减排支持工具拓展至支持绿色转型

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围,将从原先的清洁能源等减碳领域,扩展至节能改造、绿色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等更多具有碳减排效应的项目。这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从侧重支持新建的“纯绿”项目,转向同时支持传统产业进行“降碳”改造,实现绿色金融对“增量”清洁项目与“存量”低碳转型的全覆盖,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目标。

(二)支持薄弱环节:稳固经济基本盘

1、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

具体体现在两项举措上:一是单设1万亿元民营企业再贷款,重点缓解融资相对困难的民营中型企业融资难题。该工具设在支农支小再贷款项下,整合原有5000亿元额度并新增5000亿元,实行单独管理,利率和期限保持一致。在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基础上,拓展覆盖至中型企业,提升政策包容性。同时,通过“合并使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与再贴现额度”,打破两类工具割裂局面,增强金融机构在支持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中的操作灵活性,避免资源闲置,优化政策传导效率。此举提升了对中小民营企业这一融资薄弱环节的资金可得性,强化金融资源精准滴灌实体经济的能力。

二是合并设立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重点支持兼具“科技创新”与“民营属性”的企业发债融资。过去,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与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分别设立、独立运作,存在功能重叠、资源分散问题。合并后,央行统筹管理并提供2000亿元再贷款额度,集中力量支持“专精特新”等民营科创企业债券融资。该工具通过政策性资金分担违约风险,增强市场投资者信心,降低企业发债难度与成本,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对科技创新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双重激励,推动金融资源更高效流向实体经济关键领域。

2、扩大消费:将健康产业纳入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支持领域

央行宣布,将适时在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的支持领域中纳入健康产业。此举旨在通过提供低成本政策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健康管理、医疗保健、养老照护等关键领域的信贷投放。该政策精准回应了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健康需求的快速增长,核心路径是通过金融支持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以有效的供给创造并满足需求,从而激发和释放内需潜力。

3、稳定房地产:下调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

央行明确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本次调整限定于商业用房领域,其核心目标在于定向化解部分城市商业办公用房库存高企的潜在风险。通过适度降低购房门槛,旨在有序推动商办市场去库存,阻断其向金融体系及地方财政的风险传导。这清晰表明,当前房地产政策重心在于“防风险、促稳定”,而非启动全面的市场刺激,意在为经济结构转型提供更为稳定的宏观环境。

四、国债买卖有望常态化:保持流动性充裕

对于国债买卖操作,央行强调2026年将灵活开展。操作规模主要依据以下三方面因素综合决定:一是基础货币投放需要,以保持流动性充裕。央行将引导隔夜利率在政策利率附近运行作为关键观测指标。二是债券市场供求状况,确保国债发行成本合理。2025年央行通过买断式回购操作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余额已接近7万亿元,对国债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三是国债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发挥其定价基准作用,并防范市场急涨急跌风险。

从当前情况看:流动性方面, DR001利率持续低于7天逆回购政策利率10BP左右,显示流动性较为充裕(见图3);债市供求方面,年初财政靠前发力将增加债券供给,而银行负债端稳定性下降可能减弱需求,呈现“供增需缓”格局;收益率曲线方面,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与政策利率利差处于40-50BP的合理偏低水平(见图4)。因此,预计年初国债买卖将维持常态化运行,但规模总体平稳、短期内大幅扩张可能性较低;债券市场利率维持窄幅震荡的概率偏大,向上有顶(国债发行成本约束)、向下有底(利差不宜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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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民币汇率:2026年韧性将明显增强

对于2025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破7元,央行官员归因于两大因素:一是2025年5月以来中美经贸形势缓和,二是同期美元指数走弱。对于2026年汇率走势,强调外汇市场韧性将不断增强,支撑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经济基础更加坚实,新质生产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新动能。我们预计2026年三新经济将实现对房地产经济的历史性超越(见图5)。二是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未来涉外经济规模将继续壮大、结构更趋均衡,跨境资金流动将保持平稳有序。三是外汇市场抗风险能力系统性增强。外汇交易量创历史新高,市场参与主体多元、深度拓展,能有效吸纳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外汇套保比率提高至30%,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比重提升至近30%,相当于大约60%的进出口贸易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小,外汇风险敞口显著降低。

央行强调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并明确“没有必要、也无意通过汇率贬值获取国际贸易竞争优势”。我们预计今年人民币汇率以双向波动为主,中枢水平在6.9-7.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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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胀:服务价格和政策协同提供回升支撑

对于物价形势,央行整体判断相对乐观,这一判断建立在趋势回升、结构优化和政策协同三个关键支撑之上:一是价格回升趋势已经显现。截止2025年12月,核心CPI连续4个月保持在1%以上;PPI环比连续三个月上涨,反映出国内通胀已步入温和回升通道。二是消费结构升级提供持续支撑。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服务价格具备较大上涨空间,而此前拖累物价的食品及交通工具价格,主要受周期性供需因素影响,预计在2026年有望边际改善。三是政策协同效应不断增强。2026年纵深推进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培育壮大新动能、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等供需两端政策将继续协同发力,促进供给需求更好匹配,对物价回升形成支撑。在此背景下,央行明确将“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将继续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为这一进程提供稳定支持。

七、资本市场影响:利好股市结构性行情,债市或呈震荡格局

股市:结构性转型慢牛的基础有望进一步夯实。一是流动性环境持续宽松,央行推出首批结构性工具,并明确年内降准降息仍有空间,释放出宽松加力的清晰信号;二是基本面支撑增强,央行聚焦民营小微、消费、地产等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并注重与财政政策协同形成合力,有望推动经济与物价稳步恢复;三是政策明确呵护资本市场,央行表态“支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增加居民投资渠道”,在经济向创新驱动转型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支持作用不可或缺,政策暖意有望延续;四是人民币汇率具备稳定甚至小幅升值的基础,叠加对外开放深化,A股资产吸引力有望不断提升。此外,货币政策注重结构性发力,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服务消费等领域集聚,预计相关板块有望迎来基本面与估值的戴维斯双击,表现或继续占优。

债市:利率上有顶下有底,整体或呈震荡态势。一方面,货币政策虽释放宽松加力信号,但以结构性工具为主,且当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与政策利率利差处于偏低水平,叠加流动性已较充裕,利率下行动力有限。另一方面,随着政策协同发力推动经济与物价温和改善,利率存在上行可能,但央行已将国债发行成本纳入公开市场操作考量,若市场超调致利率上行过快将引发适时调控,以营造适宜的国债发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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