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经纪公司罕见遭处罚,两名经纪人编造虚假债券信息赚价差
摘要: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经调查发现,天津新唐货币经纪有限公司经纪商在交易撮合过程中,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故意编造虚假报价信息。向经纪客户制造价差,同时捏造交易对手。 ,安排特定账户介入交易链,赚取点差收入。
华夏时报(微博)记者刘佳北京报道
货币经纪公司乱象丛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手”整顿。
近日,全国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经调查发现,天津新塘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塘”)经纪商在交易撮合过程中利用信息优势,故意向经纪客户编造虚假报价信息。 同时虚构交易对手制造差价,并安排特定账户介入交易链,赚取差价收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英国外汇交易商,经自律纪律会议审议决定,对天津新塘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的自律处分。 两名涉事经纪人受到严重警告,并被视为不适宜接受两年自律处分。
在金融市场中,货币经纪商是中介服务机构,也是金融市场规范的维护者。 业内人士表示,只有提高交易者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加强培训教育,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才能维护市场公平透明。
该代理人被发现不适合候选人
官网信息显示,天津新唐是2012年1月17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开业的货币经纪公司。 其股东为天津市第一货币经纪公司,由中信信托有限公司、中央短期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
目前控股股东为 Short Co., Ltd.,持股62%。 今年5月,谷村龙太郎被批准出任天津新塘董事长。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披露的调查显示,此次危机涉及的交易标的为“21云债33”。 本次债券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54.56亿元,债券期限10年。
在交易撮合过程中,天津新塘两家经纪商背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利用经纪业务的信息优势,故意编造虚假报价信息和虚假交易对手,故意制造买卖价差并安排特定账户赚取利润。 不当交易利益损害了经纪客户的合法利益。
业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由于货币经纪公司是银行间市场的中介机构,债券一般都是通过经纪公司进行交易。 该人士表示,捏造虚假报价信息和虚假交易对手的原因可能是券商为了尽快促成交易而采取的不良做法。
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于凤辉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经常通过散布虚假消息、夸大或淡化债券风险、发布虚假交易数据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市场波动,从而获利。此外,他们还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获取未公开的内幕信息,从而操纵市场。” 于凤辉分析道。
交易商协会认为,涉案经纪商的行为损害了经纪客户的利益,严重背离了经纪业务的基本原则,违反了相关自律要求。 但天津新塘未能阻止上述行为的发生,也没有对人员进行充分的监督管理。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监管相关规定,经自律纪律会议审议,对天津新塘给予警告; 责令对本次事件暴露的内部控制和员工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两名直接责任人员被相关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认定该人选2年不适宜任职。
对于最新的整改进展,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天津新塘。 截至发稿,无人接听电话。
继续加强自律管理
货币经纪公司最早起源于英国外汇市场,服务对象仅限于境内外金融机构。
原我国银监会在2005年8月8日公布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指出,我国试点经营的货币经纪公司专门致力于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协调在电子技术等手段的支持下。 提供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开放的不断深入,货币经纪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近年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修订发布了《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指引》(以下简称《自律指引》),并制定发布了相关规定对交易即时通讯工具的使用、货币经纪报价和数据展示的规定。
《自律监管指引》提出,经纪商应当建立健全的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根据经纪业务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英国外汇交易商,建立并有效实施覆盖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业务全流程监管。
今年8月3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发〔2023〕6号)(简称《规范通知》),该法规范货币经纪公司的数据处理、规范向市场提供数据服务等行为。
可以预见,监管层将逐步加强对上下游行业的监管。
对于上述案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为,部分货币经纪公司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职业道德缺乏,整体规范化水平不高。货币经纪行业有待完善。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白文曦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于从业者来说,相关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确保交易合规、风险可控。 同时,加强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采取相应措施。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表示,各货币经纪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确保业务合规、稳健发展。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管理,制定健全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目前,我国共发放了6张货币经纪牌照,分别是上海国立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上海国际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中诚宝杰货币经纪有限公司、天津新塘、上田八木货币经纪(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