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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201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 年6 月15 日

(二) 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 号金山宾馆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如有)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有权出席本公司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 亿股(其中A股73.05 亿股,H 股34.95 亿股)。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 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亦没有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就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会议情况如下:

1.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

其中:A 股股东25

H 股股东2

2.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944,722,19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5,490,322,876

H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3,454,399,321

3.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目占公司有表决

4.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2.821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50.8363

H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31.9852

(四)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治卿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董事会在任董事12 人,出席10 人,董事长王治卿先生,副董事长吴海君先生、高金平先生,执行董事叶国华先生、金强先生、郭晓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廷基先生、张逸民先生、刘运宏先生、杜伟峰先生出席了会议,非执行董事雷典武先生、莫正林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监事会在任监事6 人,出席5 人,监事会主席匡玉祥先生,监事左强先生、李晓霞女士,独立监事郑云瑞先生、潘飞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翟亚林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剑波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第1 项至第6 项的普通决议案及第7 项的特别决议案。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注票数比例(%)注

A 股5,489,610,97699.9872702,9000.0128

H 股1,163,999,64699.9770268,0000.0230

普通股合计: 6,653,610,62299.9854970,9000.0146

注: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条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赞成比例指该类股东赞成的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该类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赞成股数+反对股数)的比例。(下同)

反对比例指该类股东反对的股数占出席会议的该类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赞成股数+反对股数)的比例。(下同)

2.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5,489,658,976 99.9881654,9000.0119

H 股1,163,971,746 99.9763275,7000.0237

普通股合计: 6,653,630,722 99.9860 930,6000.0140

3.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5,489,658,976 99.9881654,9000.0119

H 股1,163,414,246 99.9237888,9000.0763

普通股合计: 6,653,073,222 99.97681,543,800 0.0232

4.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5,490,038,576 99.9950274,8000.0050

H 股1,165,906,080 99.9587481,4660.0413

普通股合计: 6,655,944,656 99.9886756,2660.0114

5. 议案名称:本公司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5,489,658,976 99.9881654,4000.0119

H 股1,165,034,389 99.90481,110,1570.0952

普通股合计: 6,654,693,365 99.97351,764,5570.0265

6. 议案名称: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为本公司2016 年度境内审计师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6 年度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5,490,093,576 99.9960219,8000.0040

H 股1,166,402,946 99.9908106,9000.0092

普通股合计: 6,656,496,52299.9951326,7000.0049

7. 议案名称:本公司董事会提呈之本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正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因修订所需的各项有关申请、报批、披露、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5,489,658,97699.9881654,4000.0119

H 股1,165,644,44699.9452639,0000.0548

普通股合计: 6,655,303,42299.98061,293,4000.019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股份的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反对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 本公司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30,038,57699.0935274,8000.9065

(三) 关於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 项至第6 项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第7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司委任本公司2015 年度的境外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会议的点票监察员,监察了整个表决的点票过程。本公司已按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投票指示如实行事。

三、 对本公司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H 股末期股利派发的说明

(一)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计价向股东宣派股利。A 股之股利以人民币支付,H 股之股利则以港币支付。

就向本公司H 股股东支付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的股利(「末期股利」)而言,於2016 年6 月15 日(星期三)决议通过宣派末期股利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兑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为港币100 元兑人民币84.417 元。因此本公司向本公司H 股股东派发末期股利每股为港币0.118 元(含税)。

本公司将向其於2016 年6 月29 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H 股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末期股利。本公司将於2016 年6 月24 日(星期五)至2016 年6 月29日(星期三)止期间(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获发末期股利之权利。所有填妥之H 股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之股票,必须於2016 年6月23 日(星期四)下午4 时30 分或之前交回本公司之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1716 号铺进行登记。

有关派发末期股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於2016 年4月27 日刊载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网站的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或发给本公司H 股股东日期为2016 年4 月27 日的通函。

(二)本公司将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香港的付款代理人(「付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H 股之末期股利支付予付款代理人,以待支付本公司H 股股东。付款代理人将於2016 年7 月15 日(星期五)或左右将H 股之末期股利支付予於2016 年6月29 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H 股股东名册的股东,并由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当日将有关股利寄发。

(三)对於投资本公司H 股股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港股通投资者」),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港股通投资者H股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末期股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末期股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投资者。港股通投资者之末期股利将以人民币支付。港股通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日、除净日、末期股利派发日及其他安排与本公司H 股股东一致。

有关A 股2015 年度股利的派发方法将另行公告。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律师、徐启飞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议经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高巍律师、徐启飞律师见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并加公司印章的201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请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公司”或“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开始;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提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广发证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2.《广发证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

3.《广发证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广发证券2021年度报告》

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摘要可参见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5.《广发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广发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1年度广发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91,676,018.41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9,167,601.84元,提取10%一般风险准备金869,167,601.84元,提取10%交易风险准备金869,167,601.84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每月从基金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资产托管业务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224,870.16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6,254,352,518.7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剔除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26,254,352,518.76元。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股本7,621,087,664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3,810,543,83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443,808,686.76元转入下一年度。

A股及H股的派息日为2022年7月13日。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折算。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并操作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6.《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各项子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8.《关于公司2022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关联/连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0.《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的号召,同时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是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中证协发〔2021〕20号)和《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指标(试行)》(中证协发〔2021〕135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公司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持续开展一系列公益捐赠支出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公益力量。未来,公司将继续开展“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脱贫县、广东省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参与赈灾抗疫、兴教助学等社会公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1)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2)办理《公司章程》向监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手续;(3)办理因《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听取事项

1.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2.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听取《广发证券2021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该专项说明全文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4.听取《广发证券2021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5.听取《广发证券2021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首层大堂前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4163;电子邮箱:gfzq@gf.com.cn。

2、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51楼,邮政编码:510627。

3、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三)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向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开始;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提案如下: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广发证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2.《广发证券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

3.《广发证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广发证券2021年度报告》

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报告摘要可参见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5.《广发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广发证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1年度广发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91,676,018.41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69,167,601.84元,提取10%一般风险准备金869,167,601.84元,提取10%交易风险准备金869,167,601.84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每月从基金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资产托管业务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224,870.16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6,254,352,518.7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320号文的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现金分红,剔除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后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部分为26,254,352,518.76元。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股本7,621,087,664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3,810,543,83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2,443,808,686.76元转入下一年度。

A股及H股的派息日为2022年7月13日。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折算。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并操作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6.《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各项子议案需经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8.《关于公司2022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关联/连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对该议案须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0.《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响应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的号召,同时以实际行动积极践行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是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中证协发〔2021〕20号)和《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指标(试行)》(中证协发〔2021〕135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是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公司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持续开展一系列公益捐赠支出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公益力量。未来,公司将继续开展“一司一县”结对帮扶脱贫县、广东省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参与赈灾抗疫、兴教助学等社会公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特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1)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2)办理《公司章程》向监管部门备案的相关手续;(3)办理因《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条款变更新旧对照表》的具体内容请参见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听取事项

1.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该报告全文请参见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披露。

2.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听取《广发证券2021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该专项说明全文请参见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

4.听取《广发证券2021年度监事履职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5.听取《广发证券2021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首层大堂前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4163;电子邮箱:gfzq@gf.com.cn。

2、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51楼,邮政编码:510627。

3、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三)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