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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现货黄金的保证金?

现货黄金保证金计算方法详解

金融投资领域,现货黄金因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而了解如何计算现货黄金的保证金是进行交易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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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保证金的概念。保证金是投资者在进行现货黄金交易时,作为履行合约的财力担保而向交易平台缴纳的一定金额。它并非交易费用,而是一种履约保证。

现货黄金保证金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1. 交易手数:这是计算保证金的重要参数。不同的交易平台可能对最小和最大交易手数有不同的规定。

2. 合约大小:现货黄金的合约大小通常以盎司为单位。

3. 杠杆比例:杠杆是放大投资资金的工具。常见的杠杆比例有 100 倍、200 倍等。

假设某交易平台的现货黄金合约大小为 100 盎司,杠杆比例为 100 倍,当前黄金价格为每盎司 1800 美元。如果投资者想要交易 1 手(即 100 盎司),那么保证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保证金 = 合约价值 / 杠杆比例 = (100 盎司 × 1800 美元/盎司) / 100 = 1800 美元

为了更清晰地展示不同杠杆比例和交易手数下的保证金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表格来呈现:

杠杆比例交易手数黄金价格(美元/盎司)保证金(美元)

100 倍

1 手

1800

1800

100 倍

2 手

1800

3600

200 倍

1 手

1800

900

200 倍

2 手

1800

1800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交易平台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计算方式和规则,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务必仔细阅读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条款。

此外,保证金水平还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当市场行情剧烈波动时,交易平台可能会调整保证金要求,以降低风险。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交易平台的通知,确保账户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交易。

总之,准确计算现货黄金的保证金对于投资者合理控制风险、规划资金和制定交易策略至关重要。只有充分了解保证金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则,才能在现货黄金交易中更加从容和稳健。

资金有去无回?跨境炒股这些坑不得不防

中新经纬2月18日电 (高铂宁 薛宇飞)近年来,内地投资者对全球资产配置需求大增,跨境互联网券商业务一度颇为火热。而今,随着监管多次发文指其业务在信息安全、证券牌照和资金跨境等方面存在合规性问题,跨境券商在境内拓客情况已经明显降温,但是,前期通过跨境券商投资的部分用户仍在处理“出金困难”等问题。

“入金容易出金难”?

境外银行卡是投资者通过跨境券商稳定投资国际市场的必要工具。近日,中新经纬在富途证券开户后,告知客户经理自己还没有相应的境外银行卡。富途证券客户经理则回复称,“我们通过客户了解到一些市场上银行卡办理的信息,具体需要辛苦您以银行为准”,随后通过在线文档发来了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的开户方法。

使用过跨境券商服务的投资者米燕对中新经纬表示,在她2021年1月开户时,富途证券的客户经理也用类似的话术向她推荐了将美国前30大上市银行华美银行发行的Velo卡作为境外卡,但并未提示该银行可能出现的锁卡风险,她于2021年8月发现华美银行Velo卡被锁定,也就无法出金。“港股和美股我都有投资,锁卡涉及的金额折合港币共计5万多。暂时不打算动这部分资金了,也不入金了。”

浏览相关的投资者社群,可以看到,有不少使用跨境券商的境内投资者都遭遇了类似的问题。另一位出金有颇多周折的投资者时简也对中新经纬表示,自己有类似经历,最终通过境外朋友才辗转从华美银行转出资金。“我是2021年5月进行开户的。当时华美银行是富途推荐的,后来发现无法出金后,我通过我境外的朋友,将资金先从华美银行卡转到我朋友卡上,再由朋友汇人民币给我。”时简还称,如果自己没有可信的境外朋友,出金确实很困难,此次经历令她感觉跨境券商服务存在风险,今后不打算继续使用了。

中新经纬也注意到,在老虎国际官方网站上有一题为“境外卡在手,出入金无忧”的页面,可用于递交申办境外银行卡的申请,其中银行列表包括星展银行、华美银行、SIB标准国际银行等。而在页面下方,也注有一则免责声明:“此指引旨在帮助用户了解办卡相关流程,因相关银行、外管局政策调整或其他因素影响,老虎国际无法确保此指引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及实时性,亦无法承担用户由于此指引遭致的任何损失。”

实际上,自2017年起,中国境内居民购汇时均需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明确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等。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对中新经纬指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或者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进行境外固定收益类、权益类等金融投资。“所以严格来说,只要境内个人购汇参与境外投资的行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就是不合规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虚构购汇理由从而跨境炒股的行为屡见不鲜,已经是市场公开的秘密。

中新经纬在与跨境券商客户经理和其他客服人员沟通时也发现,与港美股投资者普遍的不合规换汇同时存在的是,目前多家跨境券商的客户经理在介绍入金流程时均很注意不与“换汇”一事牵扯关系,言语间用词严谨,或是为了避免被定性成“引导用户换汇炒股”。

据中新经纬了解,上述可开境外卡的银行中,中资港卡的开卡门槛普遍较高,且耗时较长,无形中挡住了一批潜在投资者。

以中国民生银行的民生香港卡为例,开卡的存入资金门槛为30万人民币以上资产(不限于存定期、理财、基金、保险等),此外还需要身份证、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和地址证明,才能在内地分行指定网点办理内地见证开户。

相比之下,几款门槛较低、开通程序便捷的境外卡则成为了港美股投资者使用的“网红卡”。以华美银行Velo卡为例,其首次入金金额不低于2500美元即可,还能实现线上远程开户。在中新经纬与跨境券商用户交流的过程中,有多位受访者表示自己在选择境外开户银行时听从了来自券商客户经理处的信息。也就是说,跨境券商并不直接给用户提供换汇或资金出境的解决方案,但会提供境外银行开户方法指引。

中新经纬使用华美银行APP“Velo by East West Bank”时发现,如今在新用户注册过程中,该银行对境外证券投资所带来的销户风险有所提示,要求中国大陆境内客户遵守外汇管理政策,保证购汇和汇款业务的真实性及合规性,并明确提到“华美银行有权对违反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退回汇款、销户等”。中新经纬拨打华美银行客服热线询问相关事宜,对方表示关于被锁卡与销户的具体原因,均属于银行内部政策,无法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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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侦破利用虚拟外汇投资平台诈骗案 涉案金额近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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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

“炒外汇”,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投资项目,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然而对于大多数的老百姓而言,相比股票、基金等传统投资项目,这仍是一个较新的领域。正因为民众对该领域的认知有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百姓向往高回报的心理以及对网络投资平台的“一知半解”,设计圈套骗取投资者的钱财。

记者26日获悉,上海公安机关近日捣毁了一个利用虚拟外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犯罪团伙

2018年5月下旬,长宁公安分局天山路派出所接被害人陈阿姨报案称:其于2017年9月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一自称“外汇交易专家”的人员何某(女,53岁),并根据何某推荐,在网络平台“MetaTrader 4”上开户,后通过该平台投入资金15万元(人民币,下同)。此后,何某通过花言巧语说服陈阿姨,获得了其代理操作的委托,并收取约1.5万元的佣金。

陈阿姨本以为这桩委托省心省力,坐等收钱即可。可令她没想到的是,刚刚才过了一个月,便收到噩耗,何某发来的短信称:“由于投资失误,陈阿姨的15万元全部亏损,一分不剩。”

陈阿姨纳闷了,即便是投资失误,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输的“精光”。于是,陈阿姨来到了天山路派出所报案。起初,民警还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投资失败案例,但在向何某通话了解情况后发现事有蹊跷。原来,何某此前通过地铁口散发的金融广告找到了一家外汇券商公司,并结识了该公司行政主管陈某。随后,经陈某介绍,何某在该公司注册并投入了18万元用于“炒外汇”,但不久后投资失败全部亏空。何某心有不甘,于是她便找到了陈阿姨,想通过代理赚佣金的方式减少损失。可何某在自身没有能力进行外汇操作的情况下,毅然和陈阿姨协商了代理投资外汇的相关事宜,已经属于隐瞒事实的情况了。更可疑的是,连续两次近33万元的投入,在如此短时间内消耗殆尽,确实令人费解。

接报后,长宁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为了尽早弄清案情,专案组兵分多路,一路对被害人提供的资金账户流向进行调查梳理,另一路则对广告上印发的券商公司情况开展排摸。经过初步调查,专案组发现这极有可能是一起虚拟投资诈骗案件,存在多处疑点。一是民警发现被害人的账户资金最终流入的是一家新能源科技企业,该企业没有相关经营证券投资的资质。二是民警查询该公司注册信息及人事架构,了解到从公司法人朱某、CEO钱某再到技术、财务总监均为亲属关系,且CEO钱某曾有过金融犯罪记录。三是民警通过对该公司资金流向的梳理发现,所有投资人的资金均被汇入到同一个资金池账户,并且有近1亿元的资金被用于购买了金融理财产品。也就是说,所有投资者的钱并没有实际的用于外汇投资交易,而是在“体内循环”。这一重大发现,让专案组基本断定这是一个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虚拟投资的诈骗团伙。

2018年7月3日,专案组经过前期排摸,确定了几名犯罪嫌疑人居住点后,兵分多路同步实施抓捕行动,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朱某、CEO钱某等团伙成员6人抓获归案,缴获作案使用的手机10余部、银行卡10余张。

到案后,民警连夜开展审讯工作,经过梳理分析,基本理清了该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该团伙利用名下公司扮演“虚假券商”身份,并在国外开发的一款名为“MetaTrader 4”的网络平台上开设账户。随后,通过广告营销等手段进行宣传招揽投资者,并以公司在境外有正规金融牌照为幌子让客户觉得在公司投资是有合法保障的,并在广告介绍中特意放大投资杠杆(1:400,正规券商为1:200以内)来吸引投资者关注。

在积累了客户资源后,该团伙利用“MetaTrader 4”平台原有的A通道(live通道,实际交易通道)和B通道(DEMO通道,模拟操作通道),将所有投资者的资金全部纳入到虚拟交易池中,他们则通过后台数据观察每一位投资者的操作手法,对于“懂行”的投资者,他们会将其放回到真正的市场中。而对于“半瓶水”或者“盲操”的投资者,他们则利用赚取高额手续费以及以虚假购买的做法来对投资者逐渐平仓,一步步吞噬投资者资金池内的钱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钱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何某因隐瞒事实、参与诈骗活动,亦被批准逮捕。 (记者 李姝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