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一大波公告来了!应对疫情,银行总行都要3号提前上班!央行提供充足流动性支持!

12-24 财经资讯
       

目前,广东、南京、江苏、上海等已发布公告,将春节复工时间普遍调整至2月9日以后。不过,从央行最新发布的相关市场休市时间安排通知来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结算公司,总行及重要分行职能部门几乎所有银行人员3日都需要上班。 作为抗击疫情、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保障机构,银行不可能跟随其他企业放长假。 大多数分行在 9 日之后开门,也有少数分行提早开门。

1. 系统

为了调整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时间,除了1月31日至2月3日整个金融交易结算时间的调整外,关键的大额支付系统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大额支付系统也必须在2月份进行调整。 将于3日上线,便利银行与交易机构之间的债券、借贷、审核、托管行结算、线下同业拆借、债券发行人还本付息等全部支付结算功能。

2. 报告

总行层面外汇交割日,监管部门迄今尚未宣布推迟所有银行对账单提交要求,这意味着银行1月份对账单时间依然十分紧张; 这意味着数据生成和报告部门需要及时开始工作。

三、存款、贷款、外汇基本功能

为保障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业务以及基本存贷汇等核心民生保障功能,银行总行、分行各职能部门也需要在3日金融市场开市后开展工作; 为了应对和协调国际资源,国际结算部门需要提前上班,确保购汇、付汇顺利进行,即使在节假日期间也是如此。 大年初三,笔者在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上海诚垦进出口)的街头客户(上海诚垦进出口)看到一名支付进口N95口罩捐赠武汉的顾客,并报道到了国际部总经理,当天我需要与总行其他三个部门进行协调:技术部、运营部、电子银行部。 四个部门共同制定了两套方案,内部反复推演xm外汇,并于当晚8时20分支付。 可见,最基本的存款、贷款、外汇业务都涉及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4、基层支部和支部

此外,目前多地监管要求要求分行级分支机构也必须维持分支机构经营,以确保基本金融服务功能的支撑。

5.其他想法

当然,整个市场延迟之后,还需要仔细考虑许多其他财务问题,例如:

各发债公司的本息偿还也将推迟,但请注意,仅推迟至2月3日。如果2月后资金无法到达中债所、上海清算所等托管机构账户3、他们可能面临技术困难。 违约(尚不清楚湖北地区发债企业是否会被豁免);

网上同业拆借和回购可能会被动推迟。 例如,此前,8天的贷款期限变为11天; 线下同业存款等,如恰好在1月31日到期,也将顺延至2月3日。 但这些都是被动推迟的,利息也需要根据实际天数重新计算。 当然,其他类型业务的资金结算,如春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月23日的A股交易,也将推迟至2月3日。

当然,随着疫情持续时间越来越长,众多民营企业和小企业遇到的流动性和信用风险是最值得关注的。 大量开工延误几乎影响到所有行业; 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是一个考验。 疫情严重的湖北省也有贷款和信托融资公司的债务在2月至3月到期。 根据银保监会最新指导意见,他们需要重点做好续贷工作。

据招商银行(股吧)公告,其已迅速做出反应,宣布“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出现阶段性还款困难的企业,招商银行将采取一账户政策,通过积极采取贷款展期、免罚息、征信保护等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笔者对招商银行给予高度评价,但银行内部评级是否会因延期和免罚息而下降,取决于银行的风险控制; 是否界定为贷款重组,仍取决于监管态度。 笔者认为,银行需要进行自我认证。

笔者相信其他银行很快也会效仿。 我很佩服招行宣布调整的效率。

从总体上看,央行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确,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以缓解疫情短期对企业和金融市场流动性的影响。 不过,笔者仍然担心央行的流动性能否快速渗透到企业层面,尤其是中小企业层面。 央行作为货币总量调控部门,只能直接影响一级交易商,进而间接影响所有金融机构。 它对大型企业的渗透滞后很长,有时对中小企业完全无能为力。

对于受影响较大的行业,特别是这些行业的小微企业,可能需要遵循其他政策,资金压力将凸显。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延长银行间市场休市时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为保证大额资金划转业务正常办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放宽时间推迟至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3日起,银行间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票据市场延长休市时间,恢复交易、清算结算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票据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就具体事宜发布通知很重要。

考虑到2月3日开市后到期资金规模较大,央行将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及时提供充足的流动性,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假期银行间本外币市场休市安排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本币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成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2020]1号),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现将2020年春节假期银行间本外币市场休市安排调整如下:

1. 银行间本币市场

(一)春节假期期间银行间本币市场(含债券通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休市至2020年2月2日,2月3日恢复交易、清算结算。

(二)银行间本币市场信用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现券交易、债券拆借、债券远期、标准债券远期、利率互换、信用违约掉期等交易类型若在结算日, 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1日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同业存单、凭证式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兑付日顺延至2月3日当天结算、付款; 债券、同业存单付息日和兑付日为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1日的,付息和兑付顺延至2月3日。

(三)涉及同业利息、正回购利息、借款费用等业务利息和费用的调整,交易双方可根据适用的协议文件和市场惯例进行协商。

2、银行间外汇市场

(一)春节假期期间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外币对市场、外币货币市场休市至2020年2月2日,2月3日起恢复正常开放。

(二)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1月31日为人民币假期。 为保证交易的正常清算和行使,已成交的历史交易将参照《关于完善节假日统一调整历史起息日及其他相关日期的通知》(中汇交发[2018] 】454号)等规定,具体规则如下:

1. 双边清算

(一)人民币与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交易的起息日,人民币与外汇期权的交割日和期权费支付日,开仓本金兑换日、期末本金兑换日或者付息日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若日期为1月31日,则上述相关日期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月3日。

(二)人民币外汇期权、外币对期权交易行权日为1月31日的外汇交割日,行权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月3日,2月4日交割日不调整。

(3)原近端起息日为1月31日、远端起息日为2月3日的掉期交易调整后,近端起息日与远端起息日同时为2月3日时间。

(四)外币对询价交易、外币拆借交易、外币利率掉期交易的起息日、还款日、付息日、交割日、期权费支付日等相关日期为1月31日的,上述相关日期不再调整。

2、银行间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外汇竞价网清算和外汇询价中央对手清算

(一)纳入上海清算所外汇竞价网清算和外汇询价中央对手方清算的交易,起息日、交割日、期权费支付日为1月31日的,上述相关日期顺延至下一年2月3日工作日,押金支付日期也相应推迟。 会员应按照上海清算所1月23日发布的结算清单和保证金清单中显示的结算金额和保证金要求,于2月3日完成资金结算和保证金缴纳。上海清算所将不再重新发布结算清单或保证金。进行任何调整。 日终保证金计算结果将于1月23日进行调整。

(二)1月23日成交的即期询价(T+2)交易、2月3日到达的近/远端交割日以及纳入上海清算所境外中央对手方清算的远端交易交流查询。 对于掉期交易,起息日调整为2月4日,结算日调整为2月3日。

(三)如人民币外汇期权行权日纳入上海清算所外汇询价中央对手方清算1月23日,则行权产生的交易起息日(EXOP)由2月3日调整为1月23日。 2月4日,结算日调整为2月3日; 若行权日为1月31日,行权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2月3日,交割日由2月4日调整为2月5日,清算日调整为2月4日。

(四)纳入上海清算所外汇询价中央对手清算的掉期交易,原近端起息日为1月31日,远端起息日为2月3日。调整后,近端起息日为2月3日。起息日为2月3日,远端起息日为2月4日; 原近端起息日为2月3日、远端起息日为2月4日的掉期交易调整后,近端起息日为2月4日。 结束起息日和远端起息日将同时落在 2 月 4 日。

(五)1月23日成交且起息日为2月3日的外汇即期竞价交易起息日不调整; 1月22日成交的外汇即期竞价交易单独进行净额结算,起息日不调整。 进行合并净额结算。

(3)交易中心将为调整后的交易重新生成交易单,CSTP再次推送。 交易后服务平台用户应重新确认交易。 上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请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外汇市场成员妥善安排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