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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获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最高合约价值达5亿元

【财经网讯】4月30日,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19,证券简称:会通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旨在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进出口业务的稳健运营。根据公告,公司拟投入最高5亿元人民币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9700万元。

公告显示,会通股份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泰铢、港币等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潜在影响。为有效管理这一风险,公司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及其组合业务。

交易主要情况如下: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外汇类) 交易品种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及其组合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9,700万元 任一交易日持有最高合约价值 50,0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交易期限 2026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

公司强调,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审议程序方面,该议案已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前期于2025年11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将不再执行。

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会通股份制定了多项风控措施:一是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业务流程;二是加强汇率利率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三是严格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投机交易;四是选择资质优良、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五是强化内部审查机制,确保业务合规运作。

公告指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锁定目标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但仍提示投资者注意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违约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潜在风险因素。

本次业务的实施,体现了会通股份在国际化经营背景下对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视,有助于提升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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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拟开展最高5000万美元等值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及国资审批

9月15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10,证券简称:神马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议案,该事项已通过上级国资主管机构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了解,神马股份经营业务中出口外汇结算业务量较大,主要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心目的并非获取投资收益,而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良影响,所有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严格禁止投机和套利类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核心参数如下:

项目具体内容

交易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借贷资金

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等额5000万美元

交易对手范围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针对本次业务可能涉及的各类风险,神马股份也明确了对应的防控机制。公司提示,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可能面临市场汇率波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内部控制操作风险、政策及法律法规合规风险等。对此公司已制定《汇率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规则;同时严格要求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禁止任何带杠杆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投资。此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对该类业务开展合规性审计,保障业务平稳合规运行。

神马股份表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对该类业务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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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拟开展10亿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 强化外汇风险管理

(2026年4月14日,珠海)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拟投入不超过10亿美元等值货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应对汇率波动风险,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告显示,纳思达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上限为等值10亿美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公司计划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三大类型:

纳思达强调,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严格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交易。针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已建立多层次风险控制措施:

主要风险类型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6年4月14日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认为,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告,此项业务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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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安全高效的原则,不开展投机性交易及单纯以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尽管如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全面推进国际市场拓展战略的落地实施,预计将带来外汇收支规模的增长。同时,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持续上升。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8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规划及日常经营实际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币种为公司经营结算常用的美元、欧元等货币。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安全高效的原则,不开展投机性交易及单纯以套利为目的的交易。尽管如此,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衍生品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受市场交易活跃度影响,可能出现因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达成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资信优良、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履约风险。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相关操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审批操作流程,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相关条款,将引发内部操作风险。

5、其他风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交易对手未能遵守合同约定,均可能导致合约难以正常履行,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保障: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交易目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等,确保交易合规、风险可控。

2、交易对手及产品的选择:公司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产品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交易程序:公司严格执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专人负责: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结合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效对冲汇率、利率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持续提升公司财务稳健水平,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其相关指南规定,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进行规范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相关交易情况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中予以列示反映。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华铭智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交易方案进行交易操作,与拟合作的金融机构对接,签署相关合约,实施交易安排(含交易金额、成交价格、交割期限等内容),并确认交易完成。

(三)公司财务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若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割违约风险的,财务部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并制订紧急应对方案,及时化解交割风险,同时抄送董事会秘书。

(四)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并定期报告公司总经理,同时抄送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审计部应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将审计结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八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有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须审慎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合约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波动分析与风险预测,提出应对方案,并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三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审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如发现违规情况,应立即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财务部应当立即向总经理、审计部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七章 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及业务交易协议、授权文件等原始档案由公司财务部和行政部负责保管,保存至少十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本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