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外贸企业,这项外汇业务流程调整能带来啥好处?
新华财经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刘凯雄)取消一项行政许可管理、简化一份业务办理文书、放宽一项登记业务权限……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推出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流程的新举措,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将给外贸企业带来诸多便利。
取消行政许可管理
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登记管理。
按照现行规定,外贸企业需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上办理登记,方可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而此前,作为行政许可管理,企业需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登记。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相关外贸管理部门对外贸企业的管理方式也发生改变xm外汇,很多事项也由准入前管理转变为事中事后管理。此次改革顺应管理方式的变化,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名单登记的行政许可,改为由银行负责采集企业名单信息。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外汇管理条例,2023年,全国外汇局共办理登记近19万件,占外汇局行政许可总量的70%以上。
“通知实施后,企业不再需要到所在地外汇分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登记,可以到就近的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县级分局改革后,县域企业将大幅减少‘差旅费’。”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
该通知还精简了相关办理材料,修改了相关规章附件格式,为政策落实提供指引。
简化商业交易所需的文件——
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付流程。
此前,在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若出现收付汇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原规定要求银行在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审核海关监管单证及单位间不一致情况的书面说明。
随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贸易创新发展,业务模式更加灵活多样,对优化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虑到近年来银行业务拓展能力的不断提升,此次通知取消了办理上述业务时提交海关监管单证和主体间不一致书面说明的强制要求,银行可自主决定审核的交易单证类型。”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
放宽一项登记经营权限:
放宽货物贸易专项退汇业务免予登记权限。
外贸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可能面临因交易合同终止或变更、货物品质或商品价格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退还货款的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企业外汇管理合规情况,将列入名单的企业分为A、B、C三类。本通知发布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对A类企业实施5万美元以上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退汇或退汇间隔超过180天)登记管理。
该通知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调整业务权限,对《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中A类企业,货物贸易专用退税免办外汇局登记标准由现行的等值5万美元提高至等值20万美元。
“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单》企业中,A类企业占比超过90%。”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司局长介绍,通知实施后,约50%的货物贸易专用退汇登记业务将不再需要在外汇局办理,进一步满足了企业主体的便利需求。
在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有银行提出希望给予过渡期,使其熟悉注册流程、开发网上处理功能以及修改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外汇管理条例,该通知给出两个月左右的过渡期,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将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帮助银行、企业更好适应新的政策举措,用足用好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