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雅汇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
雅辉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辉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登陆科创板
保荐机构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规定(试行)》和《证券发行上市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雅汇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
意见如下:
一、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涉及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结算,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
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管理汇率及
利用利率风险来对冲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xm外汇,达到外汇资产保值的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目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为牟取利润而进行的投机、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进口采购量、出口销售量、市场汇率及利率等因素,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
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期间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包括使用前述交易所得款项进行的交易相关的金额)均不得超过前一交易日的金额。
预计使用的交易保证金及溢价的上限(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抵押品价值、预计
资金总额(包括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留应急保证金等)为2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货币掉期、
期货、外汇期权、外汇利率掉期、外汇期货、货币掉期等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对冲的目的是锁定成本,避免利率,
汇率风险等
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或者是经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经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五)授权及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决策、签订相关合同。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外币资产,避免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影响。
目的是降低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我们不进行任何以纯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我们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
这将导致公允价值出现较大的波动;如果操作时市场价格优于锁定价格,则会产生汇率风险。
(二)信用风险:本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银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司所在国家或地区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外汇掉期和货币互换,有权经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对于具有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来说,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逾期,无法在预计的收款期内收回货款。
若公司未能及时响应,将造成交货延迟,并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五)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可能受到员工操作失误的影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外汇掉期和货币互换,由于错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六)法律风险:相关法律的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可能导致
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风险管理措施
(一)公司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依法、有偿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坚持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投机、套利交易,严格按照公司签订合同时的外汇收支情况进行。
预计金额用于交易。
(二)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收益固定、风险较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的原则为基础,旨在尽量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各部门和人员要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动向,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提高
保值作用。
(四)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和机制。
架构、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
对档案管理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四、审查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在上述限额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对与套期业务相关的套期工具(衍生工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进行登记。
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亚太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雅汇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业的通知》)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核意见》签名页)
保荐人代表:
孙彦林 王东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