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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外汇管理试点实施细则将出台

03-22 财经资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副局长郑阳:此举增强了浦东新区综合试点的可操作性

昨天,记者从浦东新区政府、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获悉,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即将发布并实施。 这标志着浦东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10月22日宣布,外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实施细则明确了试点参与主体范围和操作要点,对“九项措施”的政策含义、适用程序、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一一进行了详细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副局长郑阳表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浦东地址,实施细则的推出是为了进一步落实浦东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措施,增强浦东综合试点启动的可操作性。

根据记者目前了解到的实施细则,参与试点的主体范围包括从事境内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贸易销售与支付集中处理、申请封闭等业务的跨国公司及其地区总部。账户、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的账户。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金融中心、资本中心,以及参与外汇管理办法改革试点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等。上述实体必须在浦东新区注册设立,并得到认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或浦东新区政府负责。

据相关人士透露,为进一步落实“九项措施”,浦东新区政府完善了享受政策企业的认定办法。 一是简化认证程序,对于此前已有相关政策规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不再设置新的门槛,只需提供原有认证即可; 二是加快认证速度,对于金融中心、结算中心等未认定企业,将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尽快进行核实认定,让企业加入试点尽快地。

由于国内外汇流动受到限制,资金无法集中管理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一批聚集浦东的中国跨国企业也对资金集中管理和外汇资金跨境操作提出了新的需求。 10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办法在浦东试点的“九项措施”,率先在通用电气、阿尔卡特、柯达、宝钢、华远、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14家中外跨国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试点。

放宽跨国公司进入外汇市场的会员资格要求是“九项举措”之一。 实施细则明确,跨国公司金融中心、资本中心及其地区总部代表跨国公司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并可汇总计算当期外汇交易。境内会员企业上一年度跨境外汇账户。 货物贸易的收入和支出或进出口总额。

“九项措施”还支持中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兑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创新。 实施细则明确,经银监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可以开办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符合外汇管理要求的本外币交叉融资产品。 申请银行应当建立本外币交叉金融产品业务的操作流程、业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

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惠君在昨天的情况通报会上表示,“细则是经过多次征求企业意见后制定的。今后,试点企业认定将坚持两个原则:简化认定程序;加快认定速度。”比如,对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已有相关政策的企业,不再设置新的门槛,只需提供原始认证即可。

发展总部经济的先发效应与外汇管理政策密不可分。 实施细则的出台也为浦东发展总部经济创造了先发优势。 据悉,目前上海有政府认证的跨国公司总部121家,其中64家已落户浦东。 同时,已有50多家国内大型企业总部及其职能总部落户浦东。 中外跨国公司纷纷落户浦东。 公司总部落户浦东xm外汇,不仅会带来税收贡献、产业成熟、消费促进、劳动力就业、资本集聚五大效应,还会带来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技术流。 枢纽功能。 康惠君透露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浦东地址,2005年浦东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16亿元,占浦东GDP的12.1%,已成为浦东的核心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