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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2年度年报的公告

03-16 财经资讯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场主体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开暂行办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现我省各市场主体就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2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提交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提交2022年依法进行报告。 年度报告。 各类市场主体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登记的,不再报送年度报告。

2. 提交时间

各市场主体: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三、提交方式

各类市场主体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点击“企业信息填写”菜单填写报告。 您可以选择联络员登录、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CA证书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等方式登录。 进行身份认证; 您还可以扫描公告下方的“湖南市场主体年报App”二维码下载App,完成报告。 个体工商户也可通过微信扫描公告底部的“个体工商户微信年报”二维码填写报告。

企业、农民合作社在报送年度报告前,须向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联络员。 联络员注册所需材料和手续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联络员注册工作的公告》要求办理。 已注册联络员的企业可按原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填写并公示相关信息。

继续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商务、外汇等部门落实合并年度报告。 2022年,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海关管理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多报合一”年度报告。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年度报告。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除按照《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报送年度报告外,还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未在海关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电子或纸质形式提交年度报告。 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年度报告的公告及更正情况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照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填写年度报告,并顺利公示。 填报完毕的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开。

已公布的年度报告信息如需更正的,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将同时公告。

个体工商户以电子方式报送年报后,其选择公开的年报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开。 若报送纸质年度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仅披露已报送的年度报告结果。

5. 问题解答及咨询

各市场主体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可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年度报告内容向有关部门咨询。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协调企业年报事项和年报公示系统技术问题的咨询工作。

6. 法律后果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布年度报告的,将企业、农民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的企业,三年期满仍未从经营异常名单中剔除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年报完成后,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抽查方式对报送信息进行抽查。 抽查发现年度报告披露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xm外汇,且无法通过户籍所在地、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将把企业、农民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外汇年报如何申报,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并通过国家向国家报告。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将依法受到限制或取缔。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外汇年报如何申报,登记机关将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吊销登记证书。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除披露年度报告信息外,企业还应按照《企业信息披露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披露股东或发起人的投资信息和股权情况。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企业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录:

一、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报送指引

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度报告填写指引

3.企业即时信息填写指南

4. 联络人登记须知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12 月 30 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报送指引.docx

附件2 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度报告填写指引.docx

附件3 企业即时信息填写指引.docx

附件4 联络员登记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