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上海首例!5人骗购外汇超2亿美元,被判刑并罚八千万元不等

11-16 财经资讯
       

近日,浦东法院审理了上海首例诈骗购汇案。

犯罪嫌疑人捏造转口贸易公司背景,利用伪造的提单等资料,从银行购买美元,转移到境外再兑换成人民币,​​赚取汇差,非法获利。

澎湃新闻()记者从浦东法院获悉,该案涉案金额达2.12亿美元,五名被告非法获利逾1370万元。 被告人李华、郑伟、郑明、李刚、黄平因骗购外汇罪,分别被判处六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7500万元以下。

法院审理查明,45岁的李华是上海人,大专学历。 从事该行业多年,现为上海多家贸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他还在香港注册了多家离岸公司。 李华实际控制的公司办公地点相同,多个品牌,一个团队,由一个工作团队负责公司运营。

郑明和郑伟是一对父子。 郑明经商多年,家庭富裕。 他在做生意的时候认识了李华的哥哥,了解到李华的生意非常大,实力也很强。 本着让儿子学一技之长的初衷,拥有硕士学位的郑微安排进入了李华的公司。

2015年8月,郑伟加入公司担任销售人员后,在工作中得知李华控制多家公司,并可以通过虚假转口贸易利用汇率差异。

随后,李华、郑伟、郑明三人经过协商达成协议。 郑明先后提供约6000万元作为资金,李华则提供自己的公司作为虚假转口贸易公司。 郑伟负责控制资金和具体操作,利用虚假的转口贸易,从境内银行购买美元,转移到境外兑换成人民币,​​赚取汇差。 利润产生后,李华、郑伟、郑明按比例分享。

本案中,黄屏明知伪造的提单被用于非法用途,仍按照李刚的指示提供伪造的海运提单并收取手续费; 李刚明知伪造提单用于非法套利,仍提供上述提单。 让李华使用,收取好处。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李华等人利用上述手段,向上海某银行购汇28次,共计2.12亿美元以上,非法获利共计1370万余元。 其中,李华盈利232万余元,郑伟、郑明合计盈利598万余元,李刚盈利80万余元,黄萍盈利80万余元。 58万元以上。 随后,黄平将部分钱转给了失主。

2016年5月19日,李华、郑伟、郑明被公安机关逮捕。 当天,李刚得知公安人员正在其家中等候后,主动回家投案自首。 同年6月29日,黄屏被警方抓获。 机构抓住了他。

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华、郑伟捏造贸易背景,骗购国家外汇。 被告人郑明明知而提供人民币资金用于诈骗购汇。 被告人李刚、黄屏明知提供人民币资金用于非法目的。 伪造海运提单且数额巨大,构成骗购外汇罪,应予处罚。

被告人李华、郑伟系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郑明、李刚、黄平军系共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鉴于本案五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撤回或者拘留,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华、郑伟、郑明、李刚、黄平因骗购外汇罪分别判处六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 7500万元不等。

审判长刘娟娟介绍,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李华等人在银行购汇28次。期间至2016年2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前来检查,被告人无开展外汇头寸清算上海骗购外汇案判决书上海骗购外汇案判决书,检查后陆续有少量外汇头寸被清算。 此后,直至案发近三个月后,被告仍未将剩余外汇头寸平仓。

被告虽然从银行购买了等值人民币换取美元,但在形式上并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但实际上影响了国家的外汇储备和相应的汇率,破坏了正常的外汇管理制度和管理秩序,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犯罪金额高达2亿多美元,这是一个巨大的犯罪。犯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